城市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2017-08-09 06:39瑜,王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7年3期
关键词:亲属照料养老院

郭 瑜,王 非

(中国人民大学 劳动人事学院,北京 100872)



·社会发展与社会建设·

城市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郭 瑜,王 非

(中国人民大学 劳动人事学院,北京 100872)

利用城市居家老年人的问卷调查数据,可从多个维度描述老年人对长期照护模式的选择意愿,结果显示:总体而言,老年人偏好居家养老,希望亲属照料,视社区养老为首要补充,在选择养老院时偏好公立及中档养老院;年龄大、健康差、女性、丧偶、子女较少以及当前养老服务需求满足度低的老年人往往不能从传统的家庭养老中获得足够的服务,需要社区、机构及亲属之外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帮助;高学历和高收入的老年人由于观念的开放和财力的支持更青睐社会化养老。基于此,应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中的社区养老模式。

养老模式;社区养老;城市老年人

目前,中国的老年人口总量及其增长速度预示着人口老龄化问题养老服务的需求会将增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并持续稳定增长。中共中央政治局2016年5月就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了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明确指出“要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老年人监护制度、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等完善老龄政策制度的具体措施。本文基于相关政策指引,从多个维度描述了城市居家老年人对长期照护模式的选择意愿,并分析了影响选择意愿的因素。

根据养老资源提供方、养老地点、养老照料提供方等维度,长期照护模式可划分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中国传统上以居家养老为主,由中年子女承担赡养的主要责任[1]。然而,职业的跨地域流动及家庭的小型化乃至空巢化都使传统的居家养老遭遇执行上的困难,这无疑深刻地影响着当前和未来的养老模式[2]。部分老年人逐渐改变传统观念,从家庭养老转向社区和机构养老,也即通过老年社会服务来替代子女照料服务。老年社会服务体系是面向所有老年人,以提供老年人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服务为出发点,满足其物质和精神需求的运行机制和服务制度[3]。从福利多元角度看,老年社会服务则体现为福利部门对传统养老方式的介入,养老资源的提供者由单一家庭向其他部门转移[4]。养老模式的转型是家庭结构变化和社会变迁的必然,相关的政策目标和配套措施应当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特别应与老年人对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的现状及未来趋势相匹配。本研究通过数据描述呈现了老年人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的现状,对养老模式选择意愿影响因素的分析则有助于决策部门预测选择意愿的发展趋势。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及需求满足与养老模式直接相关,只有政策规划与老年人的实际意愿相一致,才能增进他们的福祉。

针对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模式的认同、接纳与选择等问题,学者们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Zhan, Liu& Guan通过对老年人及其子女的问卷调查发现性别、婚姻状况、子女数目、经济能力等因素会影响老年人对机构养老的青睐程度[5]。国内学者的研究表明: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等个人禀赋因素;有无配偶、子女关系等家庭状况以及养老模式认知程度等因素都可能显著影响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模式选择。*宋宝安《老年人口养老意愿的社会学分析》,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4期;郝金磊、贾金荣《西部地区农民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有序Probit模型和结构方程模型的实证研究》,载《统计与信息论坛》2010年第11期;赵瑞芳、孙颖、林明鲜《不同养老模式下老年人亲属关系的比较研究》,载《兰州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

现有文献的局限主要体现在:(1)在养老模式的选择方面,鲜有研究将养老模式和照护形式形成问题集合来系统考察老年人的预期选择、意愿及其决定因素;(2)在对影响因素的探讨中,尚未发现文献通过定量方式考察居家老年人当期养老需求的满足状况与其对长期照护模式选择的关系。实际上,老年人会基于当前养老服务供需状况来建构对养老机构的印象,进而形成特定的偏好。

针对现有文献的局限性,本研究进行了如下改进:(1)在城市居家老年人的问卷调查中层层递进地询问了他们对养老模式的总体选择意愿、在需要生活照料的情境下对养老模式及照料人员的选择、在入住养老院的情况下对养老院的性质及等级的选择等;(2)在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中,考察了当前养老服务需求满足度与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的关系。

一、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本课题组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设计并执行了本次调查。调查将受访者限定为生活能够自理的城市居家老年人,通过调查阶段的自我评定以及数据处理阶段的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IADL)进行筛查。调查采用PPS 抽样方法,初级抽样单位为市级(含直辖市)行政区,选取地理位置(东南西北中)、城市规模(大中小)、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文化均有一定差异的北京市、河南省鹤壁市、陕西省西安市和贵州省贵阳市*各城市样本量并不严格与城市人口规模成正比。这是受经费、人力所限,在一定的样本总量下,控制抽样误差所得到的结果。作为调查地点;继而采用分层抽样法,通过实地考察、绘制社区住宅或社区活动中心抽样框并最终进行随机抽样。

本研究采取自填式问卷与结构化访谈结合的方式收集数据,所有监督员与访问员均为教师与在校学生,所以调查者的专业性及调查过程中的严格把关确保了数据质量。调查共发放1 500份问卷,回收1 149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76.6%;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样本后,本文对1 109个样本进行了分析。

养老模式的选择意愿由以下四个维度构成:(1)总体而言,老年人希望选择怎样养老模式,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还是机构养老?(2)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必须接受照料,老年人更倾向于住在家中还是接受机构照料?(3)如果住在家里接受护理,老年人是倾向由亲属还是保姆等专业人士提供照护?(4)如果进入养老院,老年人偏好何种性质与等级的养老院?

下页表1展示了长照模式选择意愿的统计分布。在总体的养老模式选择中,75%的受访者最偏好家庭养老,其次是社区养老(16.5%),而最希望住在养老院里的受访者则最少(8.5%)。在需要生活照料时,82.9%的受访者选择住在家中,只有17.1%的受访者希望住在养老院。在居家护理时,63%的受访者选择亲属护理,而37%的受访者偏好其他专业人士护理(包括保姆照顾、专业人员上门护理、白天到托老所晚上回家)。上述结果说明:(1)受访者总体上比较偏好居家养老模式,也比较倾向于亲属的照料,这说明居家养老仍占据最重要的地位,而机构养老尚未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接受;(2)居家养老时,近四成的受访者偏好亲属之外的专业人士护理,这说明在亲属越来越难满足居家养老需求的背景下,相当多的居家老年人已经转向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提供者。换句话说,相当多的老年人已经把社区养老模式作为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有益补充。

表1(下页)还显示,在入住养老院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受访者偏好公立养老院(89.0%),而非民营或社会组织经营的养老院。在养老院等级的选择意愿上,61.8%的受访者偏好中档养老院。上述结果表明:在老年人的认知当中,中档公立养老院在服务可靠性和入住成本上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二、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1.模型设定

本节设定五个模型,分别考察长照模式各维度的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模型一的因变量是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养老院这三种养老模式,计量模型为多项logit模型(multinomial logit model)。模型二的因变量是需要生活照料时选择居家养老还是养老院养老,选择居家养老为1,选择养老院养老为0;模型为线性模型,用最小二乘法估计(在此情形下,该模型也可视为线性概率模型)。模型三的因变量是居家护理时选择亲属护理还是其他专业人士护理,选择亲属为1,选择其他专业人士为0;该模型也是用最小二乘法估计的线性模型。模型四的因变量是在入住养老院的前提下选择公立养老院还是非公立养老院,选择公立养老院为1,选择非公立养老院为0;该模型仍是用最小二乘法估计的线性模型。模型五的因变量是在入住养老院的前提下选择一般、中档还是高档的养老院,计量模型为多项logit模型。

表1 长期照护模式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根据现有文献中已揭示的各种可能影响老年人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的因素,本研究共设置了七组自变量:(1)受访者的人口学变量,包括:“年龄”,单位为年;“男性”为哑变量,1表示男性,0表示女性;“汉族”为哑变量,1表示汉族,0表示少数民族。(2)教育背景:其中“中学学历”为哑变量,1表示中学、中专或技校学历;“大学学历”为哑变量,1表示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下学历为参照组。(3)健康状况:“自评健康”为问卷中自评健康值的自然对数,自评健康值的取值范围是1到100,数值越大,自评健康越好。(4)社会经济地位:其中“党员”为哑变量,1为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党员,0表示无党派群众;“稳定就业”为哑变量,1表示退休前为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国企或集体企业中工作,0表示退休前在私营、个体或其他单位中工作;“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为哑变量,高级职称或县处级以上级别为参照组;“个人收入”为个人年收入(元)加1后取自然对数的值。(5)婚姻家庭状况:“有配偶”为哑变量,1表示有配偶,0表示未婚、离异或丧偶;“子女数量”为受访者子女的个数。(6)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满足度:问卷询问了老年人是否需要15项养老服务15项养老服务依次为:(1)日托照料,(2)代购商品或代缴费用,(3)助餐,(4)上门理发或帮助洗澡等,(5)洗衣服或打扫卫生,(6)社区公共设施,(7)紧急呼叫系统,(8)健康教育、咨询或疾病预防,(9)陪同就医,(10)医务人员定时上门检查,(11)生病时医生上门诊疗,(12)文化娱乐活动,(13)教育培训,(14)专业咨询,(15)陪同聊天谈心等精神慰藉。及是否获得这些服务;需求满足度定义为需要且获得的服务项目总数与所需服务项目总数的比率。(7)地域变量:城市效应为受访者所在城市的哑变量。五个模型将使用同样的自变量。

表2 长照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

注:原始估计模型为多项logit模型。表中所列数字为各因素对特定养老模式概率的影响。方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robust standard errors)。***、**和*分别表示回归系数在1%、5%和10%水平上统计显著。常数项也在回归式中,但未报告。

需要照料时偏好居家护理及居家护理时

表3 偏好亲属照料的影响因素

注:两列结果分别代表模型二与模型三。表中所列数字为各因素对偏好特定养老模式及护理人员概率的影响。方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robust standard errors)。***、**和*分别表示回归系数在1%、5%和10%水平上统计显著。常数项也在回归式中,但未报告。

2.结果汇报与分析

根据多项logit模型的初始估计结果,表2整理展示了各因素对选择特定养老模式的概率的影响。任一因素对三种养老模式选择概率的效应之和应为0。表2的结果显示:(1)年龄越大,越倾向于选择社区养老;这说明高龄老年人在需要更多养老服务的时候,更倾向于依赖所居的社区,而非养老院等机构。(2)男性更倾向于家庭养老而非社会化养老,可能因为男性传统上就是家庭的被照料者,相对女性而言,家庭养老更能满足男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3)学历较高的人比较倾向于社会化养老模式,可能因为教育程度越高,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就越小。(4)有配偶的老年人倾向于家庭养老,可能因为配偶在一定程度上能提供家庭养老所需的服务。(5)健康较好的老年人比健康较差的老年人更倾向于家庭养老,可能因为健康较差的老年人需要更多养老服务,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无法满足,所以他们比较需要社区和福利机构的额外帮助。(6)收入越高,越倾向于社会化养老,可能因为比较容易负担社会化养老的支出。(7)子女数量越多,越倾向于家庭养老;子女的作用可能与配偶类似,都能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家庭养老所需的服务。(8)当前养老服务需求被满足程度较高的老年人比满足程度较低的老年人更倾向于家庭养老,可能因为后者更需要从社会化养老中获得额外的养老服务以满足自己的需求。

上页表3的两列数字分别是模型二和模型三的结果,反映了老年人在行动不便需要被照料的情况下是否选择居家护理以及在居家护理时是否选择亲属照料的影响因素。表3的结果显示:(1)需要照料时,年龄越大,越倾向于居家护理,但同时越偏好其他专业人士的护理;这与表2的结果一致——年龄越大,越倾向于社区养老,即居住在家但需要其他专业人士提供的服务。(2)男性倾向于居家护理及亲属护理,进一步说明男性是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被照料者,更满意于传统的养老模式。(3)学历越高,在需要照料的情况下越倾向于机构护理及亲属之外的专业人士护理,可能因为高学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小。(4)健康好的老年人比健康差的老年人在需要照料时更倾向于居家护理及亲属护理,可能因为机构护理或专业人士照料更能满足健康较差的老年人较多的养老服务需求。(5)个人收入越高,在需要照料时越倾向于机构护理和专业人士护理,可能因为较高的收入更容易负担这样的养老模式。(6)子女数量越多,在需要照料时越倾向于居家养老和亲属照料,这说明子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老年人的照料需求。(7)养老服务需求满足度越高,越倾向于在需要照料时选择居家护理和亲属护理,因为他们基本不需要机构和专业人员满足自己尚未被满足的养老需求。

表2和表3显示了基本一致的结论:(1)年龄较大、健康较差的老年人往往不能从传统的家庭养老中获得足够的服务,因此需要社区、机构及亲属之外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帮助。(2)男性、有配偶及子女较多的老年人更能获得亲属的居家照料,因此比较偏好居家养老和亲属照料。(3)高学历和高收入的老年人更青睐社会化养老,可能因为他们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较小,以及更容易承担社会化养老的支出成本。(4)养老需求满足度较高的老年人基本不需要社会化养老模式满足自己尚未被满足的养老需求,因此比较偏好居家养老和亲属照料。

下页表4整合了模型四(第一列数字)和模型五(后三列数字)的结果,反映了各因素如何影响与养老院相关的选择意愿。四列数字均应解读为各因素对特定选择概率的影响。表4的结果显示:(1)年龄越长,越倾向于选择一般或中档养老院,可能由于高档养老院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居住环境和文化娱乐设施,而高龄老年人则比较需要生活和医疗上的照料。(2)有配偶的老年人基本不需要服务质量较高的公立养老院或中高端的养老院,可能因为配偶足以弥补此类养老院提供的养老服务。(3)同理,目前养老服务需求满足度较高的老年人比较倾向一般的养老院,可能因为他们基本不需要中高档养老院来填补自己尚未被满足的养老需求。

三、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从多维度描述了长照模式选择意愿的现状,并分析了各种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为老龄政策制度的制定提供了实证依据。本研究认为,第一,总体而言城市老年人基本偏好居家养老模式,也比较希望受到亲属的照料;在亲属难以满足居家养老需求的时候,社区专业人士提供的养老服务便成为首要补充;在入住养老院的前提下,老年人多偏好性价比较高的公立养老院及中档养老院。第二,年龄较大、健康较差的老年人往往不能从传统的家庭养老中获得足够的服务,因此需要社区、机构及亲属之外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帮助。第三,男性、有配偶及子女较多的老年人更能获得亲属的居家照料,因此比较偏好居家养老和亲属照料;特别地,有配偶的老年人在选择养老院时,倾向于不选择服务充实的公立或中高端养老院,可能因为配偶能够提供这类养老院所提供的一些服务。第四,高学历和高收入的老年人更青睐社会化养老,可能因为他们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较小,以及更容易承担社会化养老的支出成本。第五,目前养老需求满足度较高的老年人基本不需要社会化养老模式(特别是中高端养老院)来满足自己尚未被满足的养老需求,因此比较偏好居家养老、亲属照料或一般养老院。

表4 养老院性质和等级偏好的影响因素

注:第一列数字为最小二乘法的估计结果,后三列数字对应的原始估计模型为多项logit模型。表中所列数字为各因素对特定偏好概率的影响。方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robust standard errors)。***、** 和 * 分别表示回归系数在1%、5%和10%水平上统计显著。常数项也在回归式中,但未报告

依据上述结论,本研究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首先,政府需积极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在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越来越难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背景下,社会化养老体系的补充地位越来越重要。此外,高学历和高收入的老年人更青睐社会化养老,而随着老年人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的增加,他们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可能会越来越大。目前,社区适老服务与设施匮乏、机构服务人员缺乏专业训练、养老服务行业内部良莠不齐、服务的精细化与人性化程度不高,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其次,重点关注特定的老年群体,以社会化养老服务满足他们的需求。本研究发现,年龄较大、健康较差、女性、丧偶和子女较少的老年人难以从亲属那里获得足够的养老服务,因此应当重点满足他们的养老服务需求,增进他们的福祉。

再次,在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时,应着重发展社区养老模式。本研究显示,第一,偏好社区养老的人数比偏好机构养老的人数多一倍;在需要照料的情况下,逾八成受访者希望居家养老,由亲属或社区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而希望从养老院获得服务的只有一成多;年龄越大,就越偏好社区养老模式,这意味着社区养老模式的需求会随着老龄化的深化而增大。第二,部分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有抵触心理。一方面是由于老年群体长期持有的“家本位”和“养儿防老”传统思想[6];另一方面,通过形象的建构,老年人形成了对养老院的消极的刻板印象;通过自我身份的建构,老年人主观建构了“独立人”“理性消费者”“局外人”等身份,与机构养老模式刻意保持距离;通过机构养老的意义建构,老年人在考虑是否选择机构养老时往往踌躇不决。因此,对于部分老年人而言,机构养老只是居家养老的一种替代品,而非首选。他们认为,尽管在家每天可能要忙于做饭、打扫卫生等家务活,但熟悉的居家养老环境往往能够给予其“踏实感”,而这常常是机构养老模式的短板所在[7]。第三,社区养老比机构养老更能增进老年人的福祉。赵瑞芳等的研究表明,居家老年人与亲属间的交往频度高于机构老年人和亲属间的交往频度;受年龄、文化水平、收入、健康、婚姻状况、子女数量等因素的影响,居家老年人比机构老年人拥有较高比例的亲密交往亲属,也即入住养老机构会对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产生负面影响,而贺寨平的研究进一步发现失去社会网络成员对老年人身心状况的负面影响最大[8]。第四,国际上也比较认同重点发展社区养老而非机构养老。20世纪70年代起,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就曾展开“去机构化”和“就地养老”运动。综上所述,社区养老是兼顾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的理想模式。

最后,在发展社区养老之外,也要努力提高机构养老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能力与老人对服务的现实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缺口[9]。研究表明,多数老年人目前更偏好公立养老院,意味着民营或社会组织营办的养老院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1] 熊跃根.成年子女对照顾老人的看法——焦点小组访问的定性资料分析[J].社会学研究,1998,(5).

[2] 李琬予,寇彧,李贞.城市中年子女赡养的孝道行为标准与观念[J].社会学研究,2014,(3).

[3] 王红.老年人社会服务需求、供给及利用情况分析——以北京市西城区为例[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

[4] 彭华民,黄叶青.福利多元主义:福利提供从国家到多元部门的转型[J].南开学报,2006,(6).

[5] Zhan, H., Liu, G.& Guan, X.Willingness and Availability: Explaining New Attitudes toward Institutional Elder Careamong Chinese Elderly Parentsand Their Adult Children[J].Journal of Aging Studies,2006,20(3):279-290.

[6] 龙书芹,风笑天.城市居民的养老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对江苏四城市老年生活状况的调查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7,(7).

[7] 陈昫.城市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模式的拒斥问题分析——基于建构主义的老龄视角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4,(7).

[8] 贺赛平.社会经济地位、社会支持网与农村老年人身心状况[J].中国社会科学,2002,(3).

[9] 黄黎若莲,张时飞,唐钧.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与老年服务需求[J].社会保障制度,2007,(4).

[责任编辑:杨大威]

2017-02-27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成果(13XNC002)

郭瑜(1985—),女,河南鹤壁人,社会保障系主任,副教授,社会学博士,从事社会保障研究;王非(1983—),男,山东淄博人,助理教授,经济学博士,从事劳动经济研究。

C913.7

A

1007-4937(2017)03-008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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