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L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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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人:月入十万就是你最拿得出手的成绩吗?
文-Lachel
这几年,“理客中”这个词及其背后所代表的一种思维习惯,逐渐成为了一个贬义的标签。一开始看到的时候,我有点诧异:什么时候,追求理性、客观和中立,也会被人讽刺了?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去做的事情吗?当然,我理解,当一个事件出来后,群情激奋时你跳出来,要求大家理性、客观、中立,肯定是最不讨好的,这相当于在群众的热情上面泼了一盆冷水。
但每次有热点事件出来,我还是会忍不住写一些文字呼吁大家冷静。因为,作为一个多年的文字工作者,我知道调动情绪,让受众被情绪驱赶着去做一些事情,有多么容易。而让高涨的情绪平复下来,真正去思考一些东西,是多么困难!
这就是文字的力量。
很多时候,文字是无力的,因为对于黑暗、愚昧和残酷,它除了旁观,什么也做不了。但很多时候,文字又是强大无比的,因为它可以形成一个“舆论场”,把某种声音和观点无限制地放大,影响数以千万计的人,形成一种自发的、不受控的、远远超出作者预期的声潮和群体。
我欣赏这种力量,但我更恐惧这种力量。
看了太多新媒体的文字,有时会担心,对于文字最起码的敬畏、审美和责任感,会在我们这个时代丢失。不是矫情,也不是同行相轻,而实实在在是我对许多新媒体内容的观感。我们这一代人,经历过56k的调制解调器、上网要先听半分钟的拨号声,到如今100M光纤、下载速度以兆每秒计算,也经历过整个媒体形态从大众媒体转变到自媒体。
这是一种幸运,也是一种不幸。
十来年前,新媒体刚刚诞生。那时的人会写博客,写BBS,用邮件交流。那时的人做新媒体大抵是因为工作太闲,纯属业余练手,在文字上没有太多商业上的考量,也就更用心和更认真。
我曾经在一家小众论坛做过版主。论坛很小,每日发帖几百条,但讨论都很有质量。有人聊历史上大量琐碎的、不为人知的细节,有人写连载小说,有人翻译艰涩的英语文献,有人为了写一个游戏心得重新用几十小时把游戏打一遍。我们在争论的时候,会动辄写数千、上万字,开头必称“某某兄”,结尾必有落款,中间必定有大量细节和引经据典,所有的出处都会自己去验证。
一晃也有十来年了。
自媒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崛起的呢?2009年,微博取代了饭否,也取代了博客、校内网、开心网,以及当时的一大票BBS,成为最流行的资讯和社交平台。微博的诞生,使“自媒体”变成了一件成本极低、门槛极低的事情——它真正从个人走向了大众,实现了“每个人都有15分钟的成名机会”。
微博的诞生使新媒体开始和商业捆绑起来。广告商开始发现这片蓝海,从豆瓣、校内、BBS崭露头角的KOL(在微薄上有话语权的人)们开始争夺地盘,而一批新的草根大号也紧跟其后,很快一套“新媒体运作-吸粉-接广告”的商业模式建立起来。
不出几年,几家公关出身的新媒体公司完成第一轮圈地运动。他们开始签下一批大号,搬运和山寨各种段子,再抱团转发,捧红一个新号,然后给媒介公司和甲方开出一份长达十几页的报价单。当然,也少不了给新浪交保护费。
微信公众号的出现,则把这种现象推向了顶点。自媒体人突破了经纪公司的垄断,开始建立自己的品牌。一个5A写字楼的小白领、一个大学辍学的学生、一个程序员、一个机械工程师和一个没多大名气的小说作家,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拥有数万、数十万的粉丝,并凭借广告、电商和知识经济,完成自己的商业运作。说白了,就是制造内容、吸粉,然后赚钱。
我是学品牌和营销出身的,当然不反对赚钱。我也喜欢赚钱,前些日子拒了几个广告,不是因为不想接,而是因为不信任这些品牌。我觉得,商业和道德之间应该有一个平衡。我觉得,你可以通过一些有价值的事情挣到钱,而不是让信任你、喜欢你的那些人失望。
文字一旦跟商业捆绑起来,就很容易失去它的高贵。新概念作文最火的时候,我是很不屑的。因为那些作品在我看来,说句不客气的话,90%都没有太大价值,都是奇技淫巧,工于浮饰。它们拼命地想抓住你的注意力,背后却没有任何思考。
这个评价放到今天的自媒体,也一样成立。在今天的自媒体业界,我看到的是什么呢?“标题怎么写才能有点击率”、“如何跟热点才能有转发”、“文章要用什么结构、什么套路才能有10w+”、“如何迅速炮制出一篇爆文”等。有谁真正关心这些文字会传达什么理念和价值观,会给我的读者带来什么样的价值?我们都在鼓吹内容为王,但我们所关注的是能够带来流量的内容,还是能够创造价值的内容?
在新媒体业界浮沉几年,最后选择离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行业里“吸粉”、“洗粉”、“导流”、“流量”这些术语的本能厌恶,从这些语境之中,我感受不出一个创作者对读者最起码的尊重,只是把读者当成流量的算计。
我记得前几年,和一个人讨论某位新媒体作家。我说:“从她的文字之中,我读不出对文字的敬畏。”他说:“你有病啊?不过一种工作罢了,说什么敬畏不敬畏的,能不这么上纲上线吗?”
那一瞬间,我感受到一种深刻的悲哀。
我平时不看网络小说,因为那些文字许多都不忍卒读。但其中有一个作者很有意思。他第一本书封神,现在出了第四本。每一本都有一种习惯:努力地、刻意地跟上一本不一样。包括背景、类型和人物性格刻画。尽管每一本都会流失不少老读者,甚至招来一片骂声。
我觉得这就很值得敬佩。对他来说,重复自己过去的成功,是很简单的一件事,这样做一本万利,还可以吸引到更多的新读者。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了一条更艰难的道路。每出一本新书,都是在进行一次“洗粉”。
这很好。
作为自媒体人,我觉得,你未必一定要给自己太大压力,但应该尽可能地跳出舒适区,突破自己的局限,帮助你的读者看到更广阔、更不一样的东西,而不是局限在一个小小的格局里面。但我看到的是,许多通过做自媒体赚到钱的人,都会到处宣扬和教授:“我是如何通过做自媒体实现月入十万的。”这就是你最拿得出手的成绩吗?所以,你这二三十年以来,最值得骄傲的成果就是拥有了一批信任、喜欢你的人,并在他们身上实现月入十万吗?
我觉得,你可以做生意,可以卖东西,可以教技能,可以教思维方式,可以教系统方法论,这些都没问题。但是,你通过“教别人怎么通过写作来赚钱”这件事来赚钱,这未免就有点太奇怪了吧?这跟传销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中间,你给你所有的读者,带来了什么实质的价值呢?他们除了知道“你通过他们赚了多少钱”之外,还获得了什么提升呢?
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你愿意一直写东西?是什么动力驱使你不断输出?我觉得没什么动力,就是因为喜欢写作而已。而且,看到别人的一句“谢谢你”,对我来说会很有成就感。做了那么多项目,对于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的数字,我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反而把目光聚焦到“个人”身上,会更有感触,也感到更鲜活,这才是我写作的回馈。
我知道,自己一直以来写的东西也许读起来不会太畅快,也不会跟热点,也没法给自己一个月入十万的理想。我不会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有情怀的媒体人或商人,商人并不是一个自带原罪的词语,但我觉得商人跟商人之间,还是可以有些不一样。有些商人贩卖幻觉,有些商人可以贩卖价值。可能在有些人眼中,大众就是应该被那1%精英操控的对象,但我还是有这么一个私心——我希望更多的人即使成不了这1%,也至少清醒一点,不要让自己成为被煽动和利用的棋子。
责任编辑:浮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