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新华
民俗风情
近代潮汕渔民生活与信仰研究
苏新华
潮汕地区在古代主要包括粤东地区和赣南、闽南一部分。今主要指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市所辖区域。潮汕因受韩、榕、练、龙、鳌、濠6条江和黄冈河、狮石湖水等入海江河影响,沿海水质肥沃,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丰富,成为多种经济鱼、虾、贝、藻类群集与产卵、孵化和索饵的优良场所,是粤东渔场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渔盐综合生产基地。海岸线全长325.3公里,蜿蜒曲折,港湾颇多,主要有拓林湾、大埕湾和海门湾等。天然主要渔港有拓林、汕头、南澳、达濠、南港、海门、靖海、神泉等,沿海拥有南澳、南澎等大小岛屿79个,岛岸线长195.6公里。粤东渔场是潮汕的传统渔场。[1]潮汕渔业区地理范围包括饶平、南澳、澄海、潮阳、惠来、陆丰、海丰等七县,与广惠渔业区、高雷渔业区、钦廉渔业区、琼崖渔业区相比,潮汕渔业区最为重要,因为汕头不仅为重要商港,同时也是本省中心港之一。[2]潮汕渔业区不管是在渔民数量、渔船数量上,还是在水产品的产量上,远超其他四个渔业区。
潮汕地区有着十分丰富的渔业资源,盛产马鲛、乌贼、海参、花鱼、金头鱼、红鱼、昆布、鳗鱼、鲨鱼、柴鱼等多种鱼类。据统计,1936年“潮汕渔业区以渔业为主业者有57500人。以渔业为副业者有3000人。”而从事海洋或从事内河湖渔业人数“有6000人。兼从事海洋河湖渔业者共24500人。”[3]当时的杂志报道:“1936年,潮汕渔业区的渔场总产量达423675担,包括南澳、饶平、澄海、潮阳、惠来、陆丰、海丰等七县,创造的价值达8440500元,而广海渔业区的总产量只有106000担,创造价值2062000元。”[4]由以上两项数据可以看出,潮汕渔业区渔获物数量远超当时的广海渔业区,可见潮汕渔业区的生产规模在广东省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正是由于潮汕地区的渔业资源和优越的地区位置为渔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推动了本地区的渔业发展。粤东特产丰富,潮汕各县市滨海,渔场特多,每年运销南洋及上海之数量,甚为可观,其他如食盐、蔗糖、橙柑、土布、纸张、於业等均为大量出产,行销各地,又以天然条件及地理环境之优越,似可筹设罐头加工制造厂,将各种鱼产水果制成罐头,运销国内及南洋各地方。[5]
当时有一首竹枝词是这样描述的:“偶拈蜡屐步西城,海气昏昏扑鼻腥。最是二更成市后,一街灯火买鱼声”。[6]这首竹枝词写的是惠来西门鱼市情况,描述的是潮汕地区鱼市的热闹,说明渔业经济发达。
民国时期,渔业生产虽然有所发展,但渔民需纳税捐名目层次甚多。除宫署课税外,尚有各种渔业团体、商行、水警队、海盗帮伙和地方豪绅的各种陋规,海洋渔业税捐多达几十种。据《广东省南路十一县渔盐调查报告书》所载:“合浦县向渔民征收的税捐有县府额米、网槽银、捕鱼船照、咸干鱼税、盐价捐等十余种1700多元。另有值十抽三的渔栏贷息和值百抽二的海味捐等。”[7]所以沿海渔民一直生活在各种盘剥压迫之下。
潮汕渔民有畲族的部分海民称海畲或疍民,潮汕其他的渔民有称为疍民的和连家船渔民的,还有一些被称为“化外之民”。历史上潮人善于渔猎,一直绵延至现代。潮汕渔民海洋捕捞方式有:扣沽、网艚、牵署、钓鱿、放白水、栅泊、涂跳、挨缉、跳白、矾海蜇(水母)放蚶等。海洋捕捞一直都是潮汕沿海各县的经济支柱,形成 “耕三渔七”之说。渔民经常生活在渔船之上,在渔船上居住的称为疍民。20世纪30年代初,潮汕地区渔民出海捕鱼,虽然渔获物甚多,但在当时苛捐杂税,船主商人层层剥削下,已经所剩无几,依靠这点被剥削的剩余,维持着最低限度的生活。但是自从抗日战争爆发后,因日本海军宣布全部封锁中国海岸,日本军舰不时在华南海面游弋出没,并且击沉沿海航行的渔船,粤省沿海近百万渔民的生活,就无法继续维持生计了。他们已不能再到海上去捕鱼,只能静悄悄地停留在港湾里。如饿得实在不能忍耐了,便偷偷摸摸地在离海岸不远的地方撒网捕捞。[8]
生活于最贫困状态的渔民则称为“渔伙”,渔伙一般没有生产工具,依靠出卖劳动力当伙计、打短工为生。渔伙的经济收入,一般月工资几元至十几元,年收入至多一百多元。据中国经济调查委员会在抗战时期调查,当时的五口之家,最低生活费为125元。[9]因此,在最好的情况下(失业时除外),渔伙劳动一年只能勉强维持全家的最低生活。渔汛来临时,船主召集所雇渔伙,向他们提供渔船、网具、渔需物资,然后由渔伙操船出海。渔伙一旦受雇于船主,必须签订契约,其内容大都包括以下几项:不准中途退船,不准在船上拿鱼,不准旷工,工伤、伤损事故自己负责等。契约一经签订,渔伙便成为船主的奴隶。
渔民之中数量最多者,为贫苦渔民。他们一般拥有生产工具,但都年久失修,破旧不堪。渔民出海一天称为“一捞”(一捞是潮汕话,为一天即24小时),为了生存和生活,贫苦渔民除捕鱼之外,往往还兼营他业,如租种田地、扛活、做运夫等。渔民中只有极少数人能够自给自足或年终微有结余。这部分渔民拥有渔船网具,并有一定资金。每到渔汛,他们或者自身出海捕鱼,或者雇用渔伙,或者与人合作。同贫苦渔民相比,他们景况要好许多。但是随着帝国主义侵略的加深,他们的经济状况也开始恶化,有的沦为贫苦渔民,有的也感到“今不如昔”。如1937年日本侵华战争全面爆发,侵渔活动更加猖獗。9月20日,日本海军潜水艇于广东汕尾、碣石海域击沉9艘深水拖网渔船。船长姓名是:冯兴和、冯兴爽、黎树保、林芝、林添保、李满、吴英杰、林容好、兴球婆。9条深水拖网渔船沉没,渔民死亡100多人,当地渔民称之为“九条龙事件”。其后,随着战争的扩大蔓延,毁于日军侵略炮火的中国渔船数量已经无法估计。[10]抗战时期,沿海口岸渔场均被日军封锁占据,渔民十之九失业,若冒险出海者则遭兵舰轰击摧毁,记前州属渔业盛时共有渔船8000多艘,以后频遭丧乱,逐年减少,中日战争时损失严重,又去其百分之六十强,而渔民战时死亡亦达7万多人。[11]潮汕地区的渔业也遭受了巨大的挫折,“潮汕整个渔业区,包括汕头、澄海、饶平、南澳、潮阳等县市沿海地域,原有渔船被摧残远百分之四十以上,因此元气大伤,不仅未能恢复,而且沦陷于破产状态了。”[12]在五个渔业区中,南澳县的渔船及渔民数量最多,但损失也最惨重,战后存渔船仅及战前四分之一。
民国时期经营水产品贸易的机构,大的称鱼行,设店面向顾客售鱼的称鱼店,有摊位无店面的称鱼贩,还有沿街叫卖的流动小贩。当时潮汕地区有鱼行数百家,仅汕头市区就有鱼行30多家。鱼行一般设“家长”(经理)一名,负责掌秤、作价等主要事务,是鱼行业务的核心人物。另设内外管账各一人,伙计4—6人,大的鱼行也有10多人以上的。鱼行的设备较简单,除常用家具如桌椅外,仅需大秤、小秤、大桶、小桶、大筐、小筐、冰槌、鱼刀等。但需有较宽敞场地以供储鱼放鱼,还要临近码头。鱼行之设本来是为渔民服务的,对水产品的流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鱼行老板都是当地较有势力者独资经营或合资经营,鱼行老板对渔民的盘剥十分苛刻:
(1)大称入,小称出,“扣斤底重”。渔民交货过称,鱼行有权扣除斤两一百斤只算九十六斤,一百斤出头也只算一百斤,鱼行称“扣斤底重”。
(2)鱼行内部有隐语,名曰“鱼僻”,用以欺瞒渔民。称手报重量时不喊一、二、三等渔民听得懂的数字,而喊幼、犁、冬等所谓鱼僻,渔民不明所以,画押认账。等到渔民和鱼行对账时,记账的将鱼僻译成明码,渔民又吃亏。
(3)鱼行员工也从中“抓一把”。有不成文的规例,鱼行的员工,特别是掌称的和记账的,都可以任意上船拿鱼而不必付钱,称为“尝鱼。”[13]
虽然鱼行有许多陋习,但对当时的渔业经济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如在淡季向渔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和生产必需品,解决渔民的燃眉之急。但也有个别渔霸财大势横,交官结府,采取包括政治在内的各种手段欺压渔民,私设公堂,严刑拷打,甚至采取活埋和捆缚沉江沉海,杀人灭口等手段。饶平柘林和澄海东陇等大渔港,都出现过这类渔霸。柘林的渔霸还暗通海盗,镇压渔民暴动。澄海的渔霸在大革命时期,大都参加“白派”,反对和抵制农运。[14]可见当时的鱼行对渔民的剥削压迫之重。
因为渔业经济活动的水平低下,渔业生产技术相对落后,渔业发展的资金严重缺乏,加上战争的破坏以及相关的制度缺失等原因,渔业经济的发展阻力重重,渔民人口众多,而且文化水平极低等诸多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渔业是潮汕地区重要的经济支柱,但设施和技术的落后加上渔民的剥削压迫重使得渔民生计维艰。
潮汕地区对大海的崇拜,源远流长。崇拜的行动是一种愚昧;崇拜的心理却是一种文化。这种文化是海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海洋文化是最早孕育市场经济的温床。[15]由于历史上的几次大规模的移民至潮汕地区,因此带来全国各地的神明,加上潮汕本地的地方神,这就使得潮汕地区的神愈来愈多。渔民认为自身的安全和渔获物的多少与这些神灵庇护有关。所以渔民相信要诚信敬奉,祭祀,不敢有半点怠慢或得罪。
潮汕的渔民信仰的有海神和塘口神两类神。由于科学不发达,渔船一出港,面对茫茫大海,觉得难以主宰自己,就把命运寄托在老天身上,求神保佑平安。因此渔民特别信仰海上保护神,他们拜妈祖、海龙王、塘口神和其他地方神。
当地渔民称妈祖为天后娘娘、天妃、天后圣母、姑祖,是中国东南沿海最著名的航海保护神。自妈祖崇拜兴起之后,海龙王逐渐为人淡忘,少见有庙。另外,潮汕地区还有几处当地的海神庙——潮安江东的水流神庙、饶平县海山岛的三义女庙、澄海的三义女墓、南澳岛的英公庙等,都受到当地渔民的崇拜。[16]
每年正月初五日渔民春节后第一次出海,南澳渔民还要在海滩遥拜无庙无偶像的海神,祈求出海平安。惠来县坂美村理事会在正月初四日晚在妈宫里面“卜签”,其中就有渔民出海捕鱼的签。渔民自己再去“卜”签,顺便向神许下承诺祈求一年风调雨顺,出海顺利,捕鱼有收获,至年末的时候神明上天时再来答谢神明。渔民许诺的都是三牲之类的祭品、粿及纸钱等。妈祖是潮汕地区的渔民精神信仰,有的地方还以妈祖命地名,来表达对妈祖的敬仰。汕头港口有个岛屿,因岛上有三座妈祖行宫而得名“妈屿”;饶平三百门北岸人称“妈宫”,就是因为那里有座天后宫。
潮汕渔民对妈祖十分崇敬,在沿海各港口建妈祖庙、天后宫纪念。每年农历三月二十三妈祖生日,都准备好“三牲”、面条、粿品烧香祭拜。如南澳渔民“做妈生”,因南澳渔民非常尊崇妈祖,每年农历三月二十三日是妈祖诞生祀辰,渔民家家户户“做妈生”虔诚祭拜,庙前演戏,热闹非常。[17]南澳渔民在“妈祖生”这天,不出海作业,而且船上都供奉有妈祖神位,以示虔诚。这天妈祖的神庙,庙前演戏,水乡的人,男男女女成群结队,香火十分旺盛。[18]每年农历九月初九日这天是妈祖忌日,家家户户都用米浆加佐料炊“水粿”祭拜纪念。水粿要一层一层炊,先炊熟一重,再炊第二重,这样连续炊九层水粿。渔民的这一习俗,表达了对妈祖的崇敬与纪念。渔民、船民还在船中设置神龛,供奉妈祖,求祈妈祖保佑出海平安。
每年的农历七月十五日是盂兰节,潮人俗称“七月半节”,是为海难的“死鬼”超渡的日子。这天渔民不出海捕鱼,备好各种供品,到天后宫祭拜妈祖,到海边祭拜大海,祭拜海难者,为之超渡,祈求大海安澜,海利第一。潮汕沿海的渔民至今仍传承这一习俗。
塘口神则是从事淡水养殖者的行业保护神,也是潮汕地方神。在潮汕地区,没有专祀塘口神的庙宇,人们对待塘口神也不象对待其他的神袛一样。只有遇到非常时期,如发现部分塘鱼病死浮起,或大水淹过塘基,致使塘鱼流失等事故,他们会备办祭品来到鱼塘边,面塘祭拜,口中念念有词,祈求塘口神显灵庇佑,消灾消难,使塘中所养鱼虾无灾无病,使大水不冲坏塘基,使损失减少到最低。可以说,潮人所崇祀的行业保护神中,只有塘口神是有事才帮忙,无事被遗忘的“干实事”的神明。[19]
有信仰就会有禁忌。如南澳村民多以捕鱼为生,当地人称为“讨海”,意即以渔业为谋生之业。所以南澳渔民非常重视新船的建造和下水。新船下水前,先要用饭菜、炒面、纸钱等在船边祭拜。新船下水后,要用猪头、水果祭拜船头公,烧化银锭和纸钱,燃放鞭炮驱邪。船上渔具、渔网不准妇女跨踏。船主或其他船员家中如有产育者(包括猪、狗、猫等动物生产)及婚丧红白事,要用石榴枝蘸符水喷洒船、渔具、渔网,同时还要一对香烛和一条红布结于船头,起辟邪之用。金纸则在船头烧化,方可开船出海。[20]
渔民造船时也忌“八”字,船上设施或人数,要尽量避开“八”这一陆上认为最吉利的双数。如合伙造船,要避免八位股东,船上的人员构成多要讲究奇数,或五人,或七人,不可有八人。忌“八”字与八仙过海的传说有关。“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八仙过海必风起云涌,而不管是行船人还是捕鱼的,求的是顺风得利,最怕海上风云突变,所以,渔民对“八”字忌而避之。
渔民是小生产者,在生产力落后,科学知识贫乏的情况下,往往只能靠天吃饭。他们祭祀神灵向主宰自然与人生的超级力量祈求,致使祭祀活动具有浓郁的封建迷信色彩;从祭祀的仪式看,他们唱赞歌歌颂和赞扬妈祖,企盼神灵保佑,以得到幸福吉祥,反映渔民现实生活的痛苦和对苦尽甘来的企盼。但另一方面,这些活动也表现了那些仅仅掌握落后生产手段的人们为征服自然、战胜灾害的强烈愿望和古老的智慧,渴望通过这些仪式来消除不应该出现的灾疫邪崇。潮汕地区渔民信仰妈祖与塘口神,而渔民的信仰体现了潮汕地区的海洋文化精神。潮汕渔民的生活和信仰,是潮汕地区在近代化的一个重要的表现阶段。研究潮汕地区渔民生活与信仰有利于为当今潮汕渔业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注释:
[1][11]王琳乾、吴坤祥:《潮汕历史资料丛编》(第8辑)第10、56页《潮汕水产资源开发资料》[M]。汕头: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2003。
[2]程一岳:《战时广东渔业状况》[J],《农贸消息半月刊》,1940。
[3]广东省调查统计局:《广东省潮汕广海两渔业区渔获物数值统计》[J]。《统计月刊》,1936。
[4]广东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东省志·水产志》第45页[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
[5]贾问祥:《粤东特产丰富》[N]。《农贷简讯》,1948年第4期第5页。
[6]芳信:《潮汕竹枝百首》第61页[M]。汕头: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2001。
[7]余汉桂:《民国期间中央和两广渔业法规述评》[J]。《广西水产科技》,2014年第1期第34页。
[8]胡云:《水深火热中的南国渔民》[J]。《上海人》,1938。
[9][10]丛子明、李挺:《中国渔业史》[M]第106、104页。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12]汕头市通讯社:《复兴潮汕抽纱与渔业请拭目以待》[N]。南洋报,1948(10)。
[13][14][16][19]卢继定:《潮汕老百业》第76-77、46、48页。[M].香港:公元出版有限公司,2005。
[15]隗芾:《他乡遇故知》第138页。[M]. 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2011。
[17][18]方烈文:《潮汕民俗大观》第19-20页[M]。汕头大学出版社,1996。
[20]叶春生、林伦伦:《潮汕民俗大典》第34-36页[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
(作者单位:揭阳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