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
刘 玮
析许渊冲韵体译诗的美学传递与局限性
——以《诗经》译本为例
福建农林大学
刘 玮
本文以《诗经》译文为研究对象,以“三美”理论为框架,以亚瑟·韦利的无韵体译诗为对照,分析许渊冲韵体译诗的美学传递及局限性。研究发现,许渊冲的韵体译诗在音美、形美与意美方面确实更胜一筹,传递出更多的美学因素,但有时为了勉强凑韵,反而会引起一些不足,如因韵不究《诗经》名物等。译者应灵活运用多种英诗音律修辞,而不拘泥于单一的押韵。
诗经;许渊冲韵体译诗;“三美”理论;局限性
与西方汉学家对中国经典译介的历史相比,中国学者对外译介本国经典著作的历史虽然只有短短数十年,但已取得了不菲的成就,其中许渊冲教授的声望是最高的,因为他将中国历代诗词名篇全面而系统地译成英法韵文,所谓“书销中外六十本,诗译英法唯一人”,在向西方宣传中国诗词歌赋以及中国文化方面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他提出的“三美”理论对当今的诗歌翻译实践有着现实指导意义。前人对许渊冲教授的译诗以及美学思想研究较多,但大部分都聚焦在其译文的绝妙之处,探讨其韵体译文不足的研究甚少。本文将以许渊冲教授的《诗经》英译本为例,以诗歌无韵体译法的代表、英国汉学家亚瑟·韦利(Arthur Waley)的《诗经》译文作为比照,以“三美”理论为框架,探讨许渊冲教授《诗经》韵体译法的优点以及局限性。之所以选取《诗经》作为分析语例,是因为《诗经》汇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500多年间的305首诗歌,是中国古典诗歌的始祖。《诗经》主题多样,文化丰富,韵律和谐,结构工整,音、形、意美皆备,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而许渊冲教授正是中国完全翻译《诗经》的第一人,该译作集中反映了他的翻译美学思想,也是他韵体译诗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三美”指的是诗歌的音美、形美和意美。许渊冲教授(1987)认为,“意似”是译诗的低标准,“意美”是高标准,“三美”是最高标准。“意似”只能使读者“知之”,“意美”却能使读者“好之”,“三美”才能使读者“乐之”,这就是他译诗的“三美”理论。
(一)《诗经》译文的音美传递
“音美是指译诗的节奏及韵式与原诗的对应程度。”(王丽萍 2011:122)总的来说,《诗经》中的诗歌节奏工整,声音修辞丰富,如尾韵、头韵、双声、叠词和拟声等。这些修辞的使用变化多端,使诗歌读起来朗朗上口,富有音乐性,也衬托了诗的意境。正如《毛诗序》所述:“诗者,志之所在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严。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岳峰 2014:13)其中韵脚是增加诗歌音乐性最有效的手段,《诗经》中的305首诗歌仅有7首无韵。押韵方式也多种多样,或每行押韵,或隔行押韵,或整个诗节一韵到底。
表1 《王风·黍离》韵美传递
表1中是一首有感于家国兴亡的诗歌。整段诗节的前四句采用隔行押韵的方式,分别押韵母i和ui。第五和第六行则押iu的音。另外,整首诗歌采用重章叠句的形式,有回环往复之妙,使强烈的悲愤之情倾吐得淋漓尽致。许渊冲教授完全按照原诗的押韵方式ababcc进行翻译,韵脚工整。另外,他在译文中还使用押头韵的修辞格,如trudge and tread、drunk and drear来增加诗歌的韵律感,不仅形式工整,而且烘托了悲凉的氛围,可谓“三美”俱佳。作为无韵体译诗的代表,韦利全篇都没有押韵。事实上,他是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来展现诗的音律。“他用重读音节代表一个汉字,在每行译诗中含有一定数目的重读音节和不定数目的非重读音节,他将这种格律比之于英诗的无韵体,但不到处拘泥格式。”(汪榕培 1995:41)对比这两个译文不难发现,许渊冲教授的韵体译诗更贴近原文的韵律,能传递出更多的音美。比起自由体译诗,许渊冲教授的韵体译文更能让译文读者乐之。
叠词以最简单的叠音表达丰富的情感,体现了语言的韵律美、形象美和修辞美。在《诗经》中大约有186首诗歌采用了叠词这一修辞手法,大大增加了《诗经》的音乐性。
(1)原文:春日迟迟,卉木萋萋。 仓庚喈喈,采蘩祁祁。
(《小雅·出车》)
许译:Long,long this spring; Green green the grasses.Hear orioles sing; See busy lasses!
(许渊冲 1994:325)
韦译:The spring days are drawn out; All plants and trees are in leaf.Tuneful is the oriole’s song.The women gather aster in crowds.
(Waley 1954:142)
这首诗歌颂了周宣王初年讨伐猃狁的统帅南仲的赫赫战功,表现了中兴君臣对建功立业的自信心。这一诗节连续使用了四个叠词,很好地营造出大军胜利归来时热闹而繁忙的场景,同时念上去富有韵律,朗朗上口。对于前两句诗的翻译,许渊冲教授通过重复形容词long和green来保留原诗叠词的音美,但为了押尾韵的需要,他并未在后两句诗中保留叠词的形式。即便如此,相对于韦利的无韵体译文来说,许渊冲教授的译文传递出更多的音美因素。
(二)《诗经》译文的形美传递
除了音韵美,《诗经》在形美方面也表现得淋漓尽致,“主要表现在语言的简洁精练和诗句的排列或对称或错落有致。它采用重章叠句的结构形式,在回环反复的歌咏中,传达出一种别样的情感和韵味”(刘玮 2009:101)。从句式上来说,《诗经》中四言诗数量居多,四言体每行只有两个音步,比起五言体和七言体诗歌来说节奏更加简洁利落。
下页表2这首诗描写了男女约会时女子对男子的戏谑、俏骂的场景,充满了调侃的意味。全诗共两章,每章四句,每句均是四言,加之重章叠句,有利于情感的抒发,加强了全诗轻快活泼的风格。对于译文来说,形美的标准指的是“翻译之后的诗歌,无论是在行数,抑或是分节之上与原作相比的接近程度。如在行数与分节上愈加接近原著,那么它的形美就展现得愈加充分”(姚爽、岑秀文 2015:72)。虽然韦利的译文不算冗长,但许渊冲教授的译文更为简洁,且几乎每行诗句都由六个音节组成,呈现出工整的形式美,加之押韵,将原诗的意境表现得淋漓尽致。相反,韦利的译文不仅在音美和形美上不如许渊冲教授的译文,所传递出来的意似也远远比不上许渊冲教授的译文,例如他将“扶苏”译为nutgrass,将“狡童”译为mad boy等都是不准确的。
表2 《国风·郑风·山有扶苏》形美传递
(2)原文:秩秩斯干,幽幽南山。 如竹苞矣,如松茂矣。 兄及弟矣,式相好矣,无相犹矣。
(《小雅·斯干》)
许译:The stream so clean,mountains so long,Bamboos so clean,Lush pines so strong.O brothers dear,Do love each other.Make no scheme here,Against your brother.
(许渊冲 1994: 377)
同样,许渊冲教授的这首译诗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原文四言体的紧凑美。另外,他在翻译前四行诗句的时候均采用了“主语+so+形容词”的结构来回应原诗的对称美,使其译文的形美与原诗最大化接近。由此可见许渊冲教授扎实的翻译美学功底和对翻译文学的追求。
(三)《诗经》译文的意美传递
意美的基础是意似。意似就是要传递原文的内容,不能错译、漏译、多译。通常情况下,意似和意美是一致的,但有时意似不一定就能传递原文的意美,因为意美是源自作者的联想或者历史因素,但翻译成其他语言的时候因为丢失了原有的那种历史环境而不再有作者的那种美的联想。因此意似只是表层结构,意美才是深层结构(姚爽、岑秀文 2015)。在诗歌翻译中,传达意似容易,但意美的传递就需要译者具有深厚的审美功底,并且熟练掌握源语和目的语,深谙两种语言涉及的历史与文化。
《诗经》原文在意美方面表现为赋比兴手法的运用,或直抒胸臆,或咏物起兴,使诗歌淳朴自然,情感真挚。诗中意象丰富,乃中国古文化的载体和精华所在。为了更好地对外宣传中国文化,许渊冲教授在每首诗歌之后均采用注释的方式来阐释《诗经》中独具中国文化特色的意象或主题思想,以此帮助译文受众更好地理解诗歌主旨,了解《诗经》中包含的中国特色文化。同时,他也不忘传递其意美。
(3)原文:鸳鸯于飞,毕之罗之。 君子万年,福禄宜之。
(《小雅·鸳鸯》)
许译:Flying love-birds need rest When large and small nets spread.May you live long and blest,Wealthy and happily wed! The love-birds flying in pairs alluded to the newly-wed and the four horses were used to draw the carriage of the brides.
(许渊冲 1994:481)
韦译:Mandarin ducks were in flight We netted them,snared them.Long life to our lord,Well may blessings and rewards be his!
(Waley 1954: 185)
这是一首祝贺贵族结婚的诗。这是第一章,以鸳鸯起兴,描绘了鸳鸯双飞的美好画面,以捕得鸳鸯象征得到福禄。在中国文化里,鸳鸯被看成爱情的象征,因为人们看到的鸳鸯都是成双入对的。许渊冲将鸳鸯译为love-birds,并在注释里说明了鸳鸯的寓意,不仅传达了原诗的意似,更体现了这个比喻的意美。韦利将鸳鸯译为mandarin ducks,虽然准确地传递了原诗的意似,但由于目的语读者缺乏与源语读者一样的认知语境,无法体会其中的内涵,更无法感受到这个比喻的意美。
(4)原文:墓门有梅,有鸮萃止。
《国风·陈风·墓门》
许译:At burial gate there’s jujube tree,On which owl perch all the day long.The thorn and the owl were both things of evil and were employed here to introduce the evil-doing usurper.
(许渊冲 1994:258)
韦译:By the Tomb Gate are plum-trees; Owl roost upon them.
(Waley 1954: 65)
这是一首讽刺、斥责品行邪恶的统治者的诗。两章的开头以动植物起兴,其象征意义耐人寻味,表现出诗人对恶势力的鄙夷、痛斥。这里的“鸮”,即猫头鹰,在此处比喻恶人。在中国文化中,猫头鹰象征着厄运,凡是听到猫头鹰叫声的人都会惨遭不幸。而在希腊神话中,猫头鹰是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宠物,代表着智慧,故有英语谚语as wise as an owl。显然,在中西方文化中猫头鹰被赋予了褒贬不一的内涵,若像韦利那样直译而不加注释的话,必然会引起西方读者的误解。而许渊冲教授的直译加注不仅解决了这一文化冲突,还扩大了译文读者的认知环境,有利于他们了解中国文化。
有时候为了兼顾《诗经》原文的音韵美和形式美,许渊冲教授充分考虑译语读者的认知语境,采用较为灵活的翻译方法来传递《诗经》原文的意美,以符合译文受众的审美期待,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直译。
(5)原文:硕人其颀,衣锦褧衣。 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魏风·硕人》)
许译:The buxom lady’s big and tall,A cape o’er her robe of brocade.Her father,brother,husband all Are dukes or marquis of high grade.
(许渊冲 1994: 107)
韦译:A splendid woman and upstanding; Brocade she wore,over an unlined coat,Daughter of the Lord of Ch’i,Wife of the Lord of Wei,Sister of the Crown Prince of Ch’s,Called sister-in-law by the Lord of Hsing,Calling the Lord of T’an her brother-in-law.
(Waley 1954: 86)
《硕人》为先秦时代卫地汉族民歌,描写齐女庄姜出嫁卫庄公的壮盛和美貌,着力刻画了庄姜高贵、美丽的形象。描写细致,比喻新鲜。其中“齐侯、卫侯、东宫、邢侯、谭公”皆为庄姜的家族成员,“侯、东宫、公”均表示官阶。诗人提及这些官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表现此女子身份之高贵。韦利忠实地译出了这些官阶,但对于不了解中国历史文化的目的语读者来说,他们不易理清这些官阶。韦利虽传递出原诗的意似,但其译文所传递的意美较弱。许渊冲教授采用意译的方法,仅用dukes or marquis of high grade概括这些官阶,不仅复原了原文的音韵美和形式上的简洁,还有利于目的语读者欣赏原诗的意境,符合目的语受众的认知语境。
另外,当意美和音美或者形美矛盾的时候,许渊冲教授以传递意美为先,选用最好的而不是对等的译语表达方式,再现原作的内容和意境,传情达意。
(6)原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诗经·采薇》)
许译:When I left here,Willows shed tear.I come back now,Snow bends the bough.
(许渊冲 1994: 321)
韦译:Long ago,when we started,The willows spread their shade.Now that we turn back The snowflakes fly.
(Waley 1954: 123)
这是一首戎卒返乡诗,唱出从军将士的艰辛生活和思归的情怀。这四句诗被后人誉为《诗经》中最好的句子。这是写景记事,更是抒情伤怀。“依依”和“霏霏”均为叠词。许渊冲教授认为,“依依”表面上形容柳丝轻柔、随风摇曳的样子,实际上则传达了将士们依依不舍的离情别意。而“霏霏”表面上描述了雪花纷落的样子,实际上则暗示大雪压弯的树枝,象征着被战争压弯了腰肢的士兵。因此,他舍去了叠词的音美和形美,采用意译的方法,传达出原诗伤感的意境。在他看来,“压弯树枝”是“雨雪霏霏”内容可有、形式所无的表达方式,是不对等的,但却是更好的表达方式(许渊冲 2005)。韦利只是译出了意似,但未译出其中的情意。
综上所述,许渊冲教授是诗体译法的推崇者,他几乎首首诗歌押韵,并且力求译文的简洁工整,尽量传达原诗的意境美,使译文读者“知之,好之,乐之”。然而,吕叔湘(2002:13)认为,“不同语言有不同之音律,欧洲语言同出一系,尚且各有独特之诗体,以英语与汉语相去之远,其诗体自不能苟且相同”。由于中文和英语差距较大,大约只有40%的对等度,如果过于追求押韵,有可能会造成其他方面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韵损失意似
为了照顾译文的押韵,许渊冲教授有时会省略一些词的翻译,从而导致语义的缺失,影响意似。
(7)原文:春日迟迟,卉木萋萋。 仓庚喈喈,采蘩祁祁。
(《小雅·出车》)
许译:Long,long this spring; Green,green the grasses.Hear orioles sing; See busy lasses!
(许渊冲 1994: 325)
韦译:The spring days are drawn out; All plants and trees are in leaf.Tuneful is the oriole’s song.The women gather aster in crowds.
(Waley 1954: 142)
虽然相对于韦利的无韵体译文来说,许渊冲教授的译文传递出更多的音美因素,但为了押韵,许渊冲教授将“采蘩祁祁”译为See busy lasses,并未翻译出“采蘩”的意义。事实上,这首诗是关于宫女们为祭祀而劳作的诗。“采蘩”是古代祭祀活动之一,省略这个词的翻译,必然会造成意似的缺失,更无法使译文读者体会其中的意美。
另外,有时候为了追求押韵,反而造成了误译。
(8)原文:静女其娈,贻我彤管。
(《诗经·邶风》)
许译:The maiden fair and mute Gives me a grass-made lute.
(许渊冲 1994: 78)
在这首诗中,“彤管”为“静女”赠与“我”的定情信物,是爱情忠贞的象征。然而“彤管”究竟为何物,说法不一:一说“彤管”为古代女史记事用的杆身漆朱的笔,如《毛传》:“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史不记过,其罪杀之。”(岳峰 2014:141)郑玄笺:“彤管,笔赤管也。”高亨《诗经今注》注释指“彤管”为红色管状乐器(岳峰 2014:141);余冠英《诗经选译》则注释“彤管”为红色管状的小草(岳峰 2014:141)。许渊冲教授正是采用余冠英的注释,将其理解为红管草,但兴许是为了押韵的需要,他将“彤管”译成grass-made lute,这是不准确的,因为lute意为鲁特琴,是一种曲颈拨弦乐器。
(二)因韵违反语法规则
出于押韵的需要,许渊冲教授的《诗经》译本里有多处不合乎英语表达方式和语法规则的地方。
(9)原文: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王风·采葛》)
许译:To gather vine goes she.When her I do not see,One day seems longer than months three.
(许渊冲 1994: 139)
此诗表达的是一种思念恋人的急切的情绪。为了押韵,许渊冲教授对3行诗句的翻译均采用倒装的方式。但第2句和第3句的倒装并不符合英文的语法规则,并且全诗均押尾韵i:,略显单调,读起来有种打油诗之感,不太符合原诗的意境与风格。“虽然中诗里有时为了追求音韵效果而不得不牺牲语法的正确性,但这是由汉语的特点所决定的。它重意合而轻形合,结构松散,遣词造句相对灵活。但英语重形合而轻意合,用词精确,造句严谨,往往为满足句法结构的需要而牺牲音韵美。”(董晖 2006:93)因此,若勉强凑韵而牺牲句法结构,会给译文带来“异味”。
(三)因韵不究《诗经》名物
《诗经》涉及近百种名物,种类繁多,反映了劳动与爱情、战争与徭役、压迫与反抗、风俗与婚姻、祭祖与宴会,甚至天象、地貌、动物、植物等方方面面,是周代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被誉为古代社会的人生百科全书。戴震(1980:82)指出:“不知鸟兽虫鱼草木之状类名号,则比兴之意乖。”许渊冲教授在翻译的时候并未仔细考究这些名物具体为何物,对于较为罕见或者偏僻的名物多采用意译的方法。
(10)原文:南山有台,北山有莱。
(《小雅·南山有台》)
许译:Plants grow in southern hill; And on northern grows grass.
(许渊冲 1994: 334)
在这首诗中,“台”通“薹”,指莎草,又名蓑衣草;“莱”指“藜草”。这里是以南山和北山的草木起兴,南山有台,北山有莱,正如国家之拥有德才兼备的君子贤人。许渊冲教授将其意译为plants和grass,相对于韦利的译文nutgrass和goosefoot来说显得较为笼统,不利于译文读者展开联想。
(11)原文:麀鹿濯濯,白鸟翯翯。
(《大雅·灵台》)
“白鸟”即白鹭,陆玑《疏》解释“白鹭”为:“水鸟也,好而洁白,谓之白鸟。青脚,长高尺七八寸,短尾,头上有长毛十数茎,好取鱼食。”(徐鼎 2006:74)《名物解》曰:“作诗者,以其洁白不可污,喻君子之德;以常有振举之意,喻君子之仪威。”(徐鼎 2006:74)在这首诗中,诗人以“鹭”这样有灵性的动物的萧然姿态来体现君王“恩及禽兽”的至德表现。许渊冲教授将“白鸟”译为birds white,不利于译文读者发挥想象将君主美德和白鹭联系起来。
虽然许渊冲教授注重诗歌翻译的文学性,追求音美、形美、意美的统一,以实现其翻译目的,即“使读者知之,好之,乐之”(许渊冲 1987)。但是由于他未对这些生僻的名物进行深究,采用意译方法笼统地翻译它们,必然会影响译文读者“知之”。因为《诗经》中的名物“不仅仅意味着一种动物、植物或者器物,也不只有历史文化意义,而是同时具有文学审美意义,一般是被当作各种意象来使用的”(李玉良 2014: 96)。因此,正确翻译这些名物不仅有助于译文读者正确把握诗义,还有助于他们认识《诗经》所蕴含的文化精髓,体会《诗经》独特的审美风格和艺术特点。
作为韵体译法的推崇者,许渊冲教授严格遵守押韵,几乎首首用韵。在他看来,“译诗如不传达原诗的音美,就不能保留原诗的意美。《诗经》总的说来是用韵的,译诗如不用韵,绝不可能产生与原诗相似的效果”(许渊冲 1994:7)。如果译诗做出一点牺牲,不那么意似了,但却在更大程度上保存了原诗的意美、音美和形美,总的看来,应该说是更忠实于原诗(许渊冲 1987)。许渊冲教授正是在这种“三美”翻译理论的指导下进行《诗经》翻译的。同汉学家韦利的无韵体译诗相比,许渊冲教授的韵体译诗确实略胜一筹,传递出更多的音美、形美与意美。他以自己的翻译实践论证了“三美”理论的可行性。然而,有时候为了勉强押韵而牺牲意似,违反英语语法规则或是不深究《诗经》名物,会影响译文读者体会其中的意美。因为“乐之”的前提是“知之”,“知之”应建立在意似之上。另外,许渊冲教授主要采用押尾韵的方式来译诗,略显单调与局限。事实上,英语诗歌的音美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表现。“英文诗歌的上口与悦耳取决于和声(harmony)与节奏(rhythm)。而这主要靠每一诗行的音步(foot)和每一音步中各种韵律(metres或measures)的排列形式(即重读音节——扬与轻读音节——抑的适当安排)来完成的,押韵与否并非必不可少的因素。”(刘英凯 1982:61)因此,在译诗过程中,对于不适合通过押尾韵来传递音美的诗歌,不妨采取其他的语音修辞手段,这样在不损害意似与英语语法规则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三美”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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