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梦
摘要:莎士比亚作为西方文艺史上最杰出的作家,其剧中所穿插的“小丑”、“弄人”等丑角形象的话语也在成功塑造情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丑角的语言多是双关语、模糊语、悖论以及文字误用等,此类话语也使莎翁剧作更富幽默性和深刻性。文章主要通过解读莎士比亚《李尔王》中丑角话语之悖论,探究“丑角式语言”使剧中人物形象更加立体及升华剧本主旨的作用。
关键词:丑角话语;《李尔王》;悖论
丑角,即从事滑稽喜剧或类似于身体喜剧的表演者,他们通常以模仿为主,目的是引发观众哄堂大笑。莎士比亚戏剧中,早期的丑角主要起插科打诨的作用,而后逐渐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莎式丑角话语”看似模棱两可、不合逻辑,却使剧作中主要人物形象更加真实饱满的展现在读者眼前;同时,结合莎翁创作年代社会背景品读“莎式丑角话语”,才能更加深刻的理解莎士比亚著名悲剧《李尔王》所表达的思想主旨。
一、《李尔王》中丑角之悖论
悖论,简而言之,指表面上自相矛盾而实质上包含真理的陈述。布鲁克斯作为英美新批评大将之一,于20世纪中叶将新意赋予了悖论这一概念。他认为“通过对语言进行违反常情的使用,或以‘暴力扭曲语言的原意,使之变形;或把逻辑上本不相干甚至对立的语言连在一起,使其相互碰撞和相互作用;或借助于一些表面看来并不恰当的比喻”[1]等手段制造悖論,使文学语言于结构上产生不协调,而此不协调进一步产生丰富深刻的含义。悲剧《李尔王》中,莎翁笔下的丑角——国王李尔的弄人,他的语言中就存在着大量的悖论。
李尔的弄人在第一幕第四场中提到:“Truths dog that must to kennel”,这句话朱生豪先生翻译为:“真理是一条贱狗,它只好躲在狗洞里”[2]。在当代,真理是一种相对高尚的知识沉淀,如果非要物化成用价格来衡量的物品,那么“真理”也必是无价之宝,与真理相对的该是谬误;但是在弄人口中,“真理”却成了一条贱狗!与如今的宠物狗完全不可相提并论,在莎士比亚时代,狗仍然是一种身份、地位都相对低微的生物;更甚者,在“狗”这个词语前加上形容词“贱”,那么可以想象“贱狗”的地位将是如何的低廉。无价之宝——“真理”和极其低廉之物——“贱狗”,两个看似对立、不协调的事物,却以同等地位出现,两者相互碰撞、相互作用,构成了弄人话语中的悖论之一。该悖论的使用,既使抽象物体“真理”具体化,更加贴切生活实际,使读者和观者加深了对“真理”的理解,同时也暗示“真理”在当时英国社会的处境如“贱狗”一般。
同样是在第一幕第二场,弄人喊李尔为“傻瓜”,并且弄人表示“你把你所有的尊号都送了别人;只有这一个名字是你娘胎里带来的。”[3]国王本是地位尊贵、威严自信、高高在上、智力非凡的形象,却在莎翁独具匠心的情节安排下,形象逐渐转变成弄人口中天生的“傻瓜”!弄人对国王李尔的评价令读者大吃一惊、却细细想来又合情合理:乍一看国王和傻瓜毫无关联,但随着剧情的发展读者和观者深切的感受到国王李尔和“傻瓜”这个称号的和谐之处。在接下来的文本中,弄人也告诉李尔:“那些女儿们是会教你做一个孝顺的父亲的”[4]。根据现代社会伦理观念,父母应该教会孩子们如何做孝顺的孩子。在《李尔王》中,本该享受女儿“孝”和“顺”的国王却要成为“孝”和“顺”的扮演者。《李尔王》中丑角弄人语言的悖论都使读者在剧本的继续阅读中强烈感受到李尔人物形象的悲剧性。
弄人和国王李尔之间的对话在剧本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很多读者会厌恶李尔的刚愎自用,觉得李尔女儿高纳里尔和里根对李尔的不闻不问甚至是虐待都是对李尔“爱听好话”的惩罚;相反,读者们却对弄人产生好感,觉得弄人虽顶着“傻瓜”的帽子,却行大智大慧之事。弄人和李尔的鲜明对比,也暗示了当时英国社会动荡不安,统治者喜他人曲意逢迎;社会上的一切都失去了运行的常轨:父母不能为孩子做出好的榜样,孩子不愿怀着感恩之心孝敬父母,兄弟之间自相残害,夫妻之间缺失信任,“傻瓜”是大智若愚,“聪明人”却是大愚若智。
恰恰是以上形式的“丑角话语”,使《李尔王》剧作中原本沉闷阴暗的悲剧色彩稍微弱化,读者能够在短暂的“戏谑”中细细品味作品更深刻的含义。幽默滑稽的处理不仅能够有效避免莎翁戏剧情感和节奏的单调乏味,将滑稽的逗趣和悲惨事件交叉使用,更能凸显人物的悲剧性以及社会自身的荒谬和残酷。
二、结语
作为莎翁剧作中的“特色”人物,莎式丑角多是自由热情、机智善良、玩世不恭却又大智若愚的形象,对丑角语言特征的把握也是理解丑角多元形象的关键。丑角话语的悖论不仅是构成莎士比亚悲剧《李尔王》兼具幽默和讽刺的核心要素,还使剧本情节环环相扣、侧面揭示莎翁戏剧创作时英国的社会背景、丰满了剧中主要人物形象,对探究剧中主人公的悲剧性以及英国社会各阶级的生活常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注释:
①马新国.西方文论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②③④莎士比亚,朱生豪译.罗密欧与朱丽叶[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5.
参考文献:
[1]华泉坤,洪增流,田朝绪.莎士比亚新论:新世纪,新莎士比亚[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12.
[2]马新国.西方文论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3]张丽.莎士比亚戏剧分类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9.
[4]张祥和.莎士比亚喜剧中的小丑[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