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通说都认为明季西学对传统医学的影响不大。但是,对比清代检验之学,则发现其不仅受到西学的影响,而且作了较好的吸收,且从关注的重点来看,检验学关注的更多是骨学知识。这个现象的出现与检验之学对人体知识的需求和传统医学不同有关,也与二者的知识生成方式差异有关。
〔关键词〕明季西学;检验;清代;知识;交汇
〔中图分类号〕D9192;K248;K2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7)04-0162-06
在今天的科技史、医疗史研究中,明季西学的传入及其对相关传统医学的影响,是个关注较多的话题。此方面之研究,较早期的有方豪、范行准,近期则有马伯英、高晞、董少新、牛亚华等人的成果①,对相关书籍的版本、作者,所据底本,及时人对此的反应等,都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值得注意的是,迄今为止,相当一致的结论是清人对明季传来医学的接受度不高,甚至直接定性为“并没有表现出较多的兴趣”。〔1〕但是,在笔者对清代洗冤文本的梳理中,惊奇地发现明季西学得到了一定的接受,并出现了与其较好的交融。
一、清代检验用书中对明季西学的接受
从初步的研究来看,明季西学中的《泰西人身说概》(以下简称《说概》)与《人身图说》(以下简称《图说》)二书对清代检验用书有一定影响,具体的反映则体现在姚德豫的《洗冤录解》与许梿的《洗冤录详义》二书中,其他检验用书暂未发现。
(一) 关于《泰西人身说概》与《人身图说》的简介
明季传来的西学中,包含解剖学、生理学知识的书籍较多,但最主要的是《说概》与《图说》,其他如《主治群征》《性学觕述》《形神实义》等医学知识相对偏少。在清代前期,随着传教士的到来,也有相关医学书籍继续传入,但从今日已有研究看,这些后传入的书籍影响都不大。突出的如满文译著《格体全录》等,成书后很快被康熙锁入内库,成一“有影而无响”之事。〔2〕故本文考察主要限于明季之学。
关于《说概》《图说》二书,目前的研究已较为充分。《说概》为来华耶稣会士邓玉函译述,成书于17世纪二十年代,邓死后由毕拱辰润笔而得以刊行。《图说》按其卷首署名,则是“远西耶稣会士罗雅谷,同会龙华民、邓玉函译述”,具体成书时间,一般认为是《说概》刊出后,在毕拱辰推动下,由罗雅谷、龙华民等编译而成。两书目前都有上下两部分,其中《说概》上卷主要论述的是骨骼、肌肉、神经、淋巴等解剖学知识,下卷则以问答体的形式回答脑及感觉器官的解剖生理;《图说》则前半部分讲述胸腔和腹腔的构造,后半部分另专列有21幅配以文字说明的人体解剖图,以供更直观的了解。对于二书所依托的西方原本,目前尚有争论,但二者合而为一,构成了一部完整的西方解剖学译著,当是无疑的。〔3〕
(二) 《洗冤录解》对明季西学的接受
传统检验学中今日可见最早接受明季西学的著作,当是姚德豫的《洗冤录解》。姚德豫,襄平(今辽宁辽阳)人〔4〕,字立斋,汉军正白旗,举人。〔5〕他的个人资料不多,今日可知的,是他作《洗冤录解》时,正署任慈溪县知县。按其自序,至此他已“作吏卅年,承乏九邑”。〔6〕姚德豫出身官宦世家,无论父系母系,都曾比较显赫,其外祖父是杨重英,系大学士杨应琚之子;其祖父是侍郎姚永泰,母亲杨琼华是一位女诗人。〔7〕《洗冤录解》最早作于道光十一年(1831),依王宏川考证,该书除道光十一年初刊本外,还有道光十二年(1832)苏州姚寿春堂藏版本,同治九年(1870)吴孙氏杭州刊本,光绪三年(1877)浙江书局四色套印本。〔8〕
《洗冤录解》未分卷。如书名所言,全书除“自序”外,共由29处就具体问题的“解”组成,其中最后10处“解”归入“补刊”名下。尚不清楚為何会有此“补刊”之划分,推测可能与其后作有关。29处“解”中,除前7、后5系论述办案、检验中的注意事项外,其余17处均与人身骨骼、皮肉等的构造、生理有关,如“皮膜肉血骨合解”“口眼手舌齿合解”“验骸骨解”等。〔9〕虽然该书提及的参引书目只是《内经》《医宗金鉴》等,而未有一语直接提到《说概》等,但书中对于人身结构描绘之细腻,引起了笔者强烈的兴趣。更甚者,其中有“细筋”一类提法〔10〕,从行文看,当指的是神经,对应彼时只用阴阳、气机来描述人体生理机能来说,这是相当令人惊异的。后笔者将之与《说概》比较,竟发现其个别语句与之完全相同,或只是稍有更改。对比来看,其中引用或稍加删改转引自《说概》的共有22处,主要引用的是后者上卷,具体是“肉块部”8处,“骨部”7处;较少的如“皮部”“外面皮部”“肉部”“脆骨部”“脉部”,均各1处。卷下被引用者只2处,系在其“目司”中。相关比较对照可见董少新、邓可卉校点《泰西人身说概》,周振鹤主编《明清之际西方传教士汉籍丛刊》:第1辑,第5 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13年,22、23、26、28、32、36、37、39、40、48、49页。姚德豫:《洗冤录解》,张松、张群、段向坤:《洗冤录汇校》(下),杨一凡主编《历代珍稀司法文献》:第十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578-580、585-589,591页。这些吸收的知识也全部散布于《洗冤录解》论述人身构造、生理的17个“解”处,另外12处论述关于办案、检验的,都未涉及。
兹举几处试作比较。其中有原文大段引用,几近如一的,如描述胸廓构造及相关骨骼组成〔11〕:
胸旁肋骨二十四条,每边各十二,上半断每边七条,如半规形;胸中间骨一条,直而长,如剑形,从喉下至心窝止,乃相连上半断七肋骨者。下半断每边各肋骨五条,渐下渐短,此二十四骨,始于脊,皆坚骨,终于前面,皆脆骨,胸之形如鸡卵,所以上下肋骨甚短,中肋骨甚长,上处扁阔,渐下渐狭,始于喉咙,尽于心窝,皆阔而不厚,又有六七节者,因人所具不同,都与脆骨相连,心窝之下,皆脆骨也。
该文同样可见于《说概》“骨部”中。稍有差别的仅两处,一处是姚文中的“上半断每边七条”,后者则多一个“各”字,书作“上半断每边各七条”;另一处是“始于脊”,后者则多一“背”字,书作“始于背脊”。〔12〕
又有稍作综合,有所变通的。如关于双目及眼神经的描绘,姚文如下〔13〕:
眼位置极高,从脑后骨髓前窍之一点,生二双细筋至目,所以二目同动,不能一上一下也。
对应文字则分布在《说概》卷下“目司”第一问与第三问中。其第一问是“问:眼目何为居高处?答:眼既属第一等尊贵之官,故其位置不宜低下……所以元首居高,为一身之尊,目又在首高处,则更尊之位也”〔14〕;姚文中的第一句则是“眼位置极高”。其第三问是“问:人两目何为同动?答:其同动者,亦从脑后骨髓前窍之一点,生二双细筋至目,所以二目同动,所以动则同动,不能使眼一向上一向下也”〔15〕;姚文的后半部则是“从脑后骨髓前窍之一点,生二双细筋至目,所以二目同动,不能一上一下也”,二者几近相同。分析来看,姚文实将“目司”中的两处稍加揉合而已。
如此,《洗冤录解》虽未明言,但实际上受到了《泰西人身说概》一定之影响,当无疑义。
(三)许梿的《洗冤录详义》对明季西学的接受
在姚德豫之后,另一个明确表示参照西学的人是海宁许梿。许梿的个人行状较为清晰,依记载,其字叔夏,别号珊林,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举人,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许梿仕途较为平坦,先后“荐修国子监金石志,书成,改知州,得山东平度。始莅任,决狱捕盗类老吏。……牧平度八年,邻封有疑狱,大府辄檄委往勘,无不结正或平反者。……历官淮安、镇江、徐州知府,并著捍灾赈荒诸绩。升江苏粮储道。”许梿勤于治学,是位朴学大师,和其弟许楣都“笃志经术,精治六书”,又因从政决狱的原因,留心律学、检验,故著《洗冤录详义》。〔16〕许梿还是位刻书大家,后人称其书为“古均阁本”〔17〕,其于咸豐六年(1856)刊刻的《洗冤录详义》即相当精美。除该版本外,同样依王宏川考证,还有光绪元年乙亥(1875)、十六年庚寅(1890)崇文书局刊本、光绪二年丙子(1876)潘氏滂喜斋校刊本、同年京都琉璃厂荣录堂刊本、同年钱塘葛氏啸园刊本、光绪三年(1877)湖北藩署潘霨重刻本等15个版本。〔18〕
许梿之书在清末的洗冤文本中影响相当很大,清人称该书刊出后,“海内风行,不胫而走”。〔19〕许梿该书在当时的价值,主要是以律例、案例等的方式对清代乾隆年间官颁的统一检验指南——《律例馆校正洗冤录》作出注释,以便于时人的使用。故它主要依后者内容而展开,全书共分四卷,此系体例上与姚著明显不同之处。站在对西学接受的角度,其更突出之处,是全书中附有相关骨骼图谱19幅,其中两幅全身,其余为局部,并附有相关文字解说。〔20〕在具体的解说中,他在言及征引《内经》《医宗金鉴》等中医典籍的同时,明确承认参照了西学,“余每遇检案,反复审视,不厌周详,方知此骨之为三段而非三条,直骨而非横骨,并证之《人身图说》《人身说概》诸书,均属符合,此不可不据以是正者也。”〔21〕虽然这不仅在该书中,而且在笔者所见的清代检验用书中,是唯一的一次明确提及,但它至少肯定地显示了西学对检验学的影响。
与姚德豫不同的是,许梿在全书中并没有直接援引《说概》等的文字。笔者只在一处有关气管构造的论述中,发现了一点影迹,“每节形如戒指,前面系脆骨,后面非皮非肉”。〔22〕而《说概》中则是“喉管,前面亦脆骨,背后乃皮肉,非皮非肉,故名皮肉也。然从喉至肺中,皆谓之喉管脆骨,如猪肺中亦有无数细白脆骨。喉咙中各骨节相连,悉如戒指形……”〔23〕从具体用语及相关比喻来看,我们似能隐约地推知二者间的一些关联。
二、 清代检验用书接受明季西学的特点
虽然以姚德豫与许梿为代表所作的清代检验用书,和其他传统医学著作一样,都对明季西学有所参引,但是他们采信的特点是很突出的。
(一) 从关注之重点看,洗冤文本重视的是骨学
无论是姚德豫,还是许梿,关注的主要是骨骼方面的知识,而其他传统医学著作关心的则更多是与脏腑及人体生理功能运行相关的内容。就脏腑方面知识看,明季西学传入后,最早引起重视的即是有关脑功能的,此后有方以智在《物理小识》中,参照《主制群征》介绍了肝脏、心脏等的相关问题。清中后期,由王学权著,其子、孙校刊的《重庆堂随笔》,则明确接纳了西学中胰“主消化食物,大而力厚”的观点。关于人体生理功能方面的,有王宏翰在《医学原始》中,借鉴西学中的四体液(四元)论,及感觉运动、记忆、呼吸、梦论的内容,创立了“太极元行说”“元神元质说”。〔24〕当然对骨学也有涉及,如《重庆堂随笔》〔25〕,但明显不是重点。
检验文本关注旨趣则与此明显不同。许梿自不用说,其书最用力的部分就是有关人体骨骼部分的知识论述。许梿所提及的喉管,虽在今天知识谱系里归属于软骨组织,但在其作品中还是放在“骷髅骨仰面”配图的文字解说中。〔26〕站在古人认识的角度,这也属正常,何况在当时的知识分类中还没有软骨的专门定位。至于姚德豫,其书有关人身构造、生理的17个“解”中,有14个“解”即是专门讨论骨骼的,占了绝大多数的篇幅。〔27〕所参引的西学知识中,7处来自“骨部”的内容,即散布于6个专论骨骼的“解”中。《洗冤录解》中“鼻梁骨两颧骨解”有2处,“口骨上下解”“龟子骨心坎骨解”“髀骨、骨、肋骨解”“腰眼骨解”“两耳窍、脑后骨、乘枕骨解”各1处。详见姚德豫《洗冤录解》,585-589,591页。与许梿不同的是,他注意到了一些人体其他结构的知识,如前述关于“细筋”的描述,其著作中有3个“解”是与此相关的。见《洗冤录解》中“皮膜肉血骨合解”(9处)、“口眼手舌齿合解 ”(5处)、“嗓喉结喉解”(1处)。详见姚德豫《洗冤录解》,578-580页。但从全书主旨来看,骨学知识明显占有优势。
(二) 从借鉴之成效看,洗冤文本更为圆润成功
虽然传统医学和检验学都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了西学,但对比传统医学著作,洗冤检验之学的借鉴明显较为成功。自方以智始,国人就有了中西会通的想法,也作了努力,但站在今人的角度看,他们所作的交融汇通,时不乏某些臆测与玄想,且对矛盾处常不作甄别。如王宏翰在论述心脏时,一面说“心内有二小包孔,一左一右,二孔中以坚肉成壁以为左右孔之界”,这是西方解剖学中的内容;另一面又说“浩然按:心有七孔三毛,以应七星三台”(浩然为王宏翰的号),一点也没有顾及二小孔与七孔三毛的解剖差别所在。转引自牛亚华《中日接受西方解剖学之比较研究》,103页。他们所秉持的,大抵是《重庆堂随笔》中“皮里春秋”的读法,即“信其可信,阙其可疑”。〔28〕而在《重庆堂随笔》有关人身骨骼的论述中,就是一面引《说概》之语,一面又引《洗冤录》中的“羞秘骨”之说,并认为这是“西人未详”。〔29〕该书系于咸丰五年(1855)刊布,在更早的道光年间,姚德豫就已否定了女性有羞秘骨的存在。
洗冤文本借鉴的成功则体现在他所引用处不存在内在的矛盾。就姚德豫而言,无论他征引的骨学知识,还是有关西学中的肌肉、血液、神经等内容,从今天的知识水平来看,都没有抵牾。至于许梿,因其没有直接引用,我们无从判定,但从其有关骨学的论述看,本身是相当自洽的。更让后人惊奇的是,对于西学中的错误,他们都没有照单吸收。如在《说概》中,指出下颌骨二块,全身骨有三百多块,而许梿的图中只绘作一块。〔30〕姚德豫则明确指出,“或曰人有三百六十五节,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信与?豫曰:否。人之骨除骨格中载有确数者,肋、手足骨,共一百有六节外,项与脊腰骨共二十四节,加以头骨上下合二块,血盆骨、胸前心坎骨各一,肩腿膝盖骨十四,琵琶骨、胯骨四,尾蛆骨一,共一百五十五节,固历历可数也。其无定者,腕骨、肢骨,多者亦不过二十节,即加以后天所生之齿牙,亦安得三百六十五节乎?”姚德豫:《洗冤录解》,594页。须说明的是,姚德豫此论是针对中国传统旧说人身有三百六十五个骨而言,但既然传来的西学中也有认为人身有三百多个骨,则也可视作对西学的否定。许梿的更高明之处,还在于他绘出了人身骨骼图谱,并且这些图谱比《图说》中的抄本更清晰。而后者显得模糊不清(今日可见的《人身图说》也只有抄本),细微处大都无法辨识,甚至关于头骨的描绘还带有胡须,如果不细辨别,今人或无法第一眼直接将其与骨图相联系。〔31〕
三、 检验用书接受西学特点之成因
洗冤文本关注的知识点差异和对西学吸收的成功,是与其自身知识需求与知识生成方式密切相关的。分析来看,主要是如下两点所致:
(一) 检验知识对人体骨学知识的需求更为强烈
洗冤检验,虽然与传统医学一样,都关联着人体,但二者关注的视角是不同的。对于传统医学来说,基础理论就是脏腑与阴阳气机等,为此,西学中的器官知识首当其冲先引起关注,原作为“奇垣之府”的大脑、胰脏等受到重视。至于其他的如感觉运动系统,四元学说等能得到讨论,则当与传统医学中的外在辨症,及五行分析等方法有关,如王宏翰即试图通过此进一步创建自己的“太极元行说”“元神元质说”。〔32〕至于骨学,则只是骨伤科中的一隅,当然不是关注的重点。
相比之下,骨学则在检验知识上占有重要地位。受制于当时解剖学、病理学不发达,传统检验极为重视骨骼在检验中的作用。如果说在今天医学中,最后决定性的诊断是依据病理学的话,那么对传统检验学,最后具有类似作用的就是骨学。至少确切地自宋代起,传统社會对于腐败尸身的检验就主要依靠骨质的辨别来定性。清代的覆检中,对于疑难争议案件,也是通过骨骼辨验来作出判定。〔33〕其理论上的依据,按照今人的研究,就是骨骼受伤后,会形成所谓的“骨伤瘾”。〔34〕虽然我们无法对其是否具有如此的普适性作出认定,但其在古代的检验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无疑的。清代为此专门官颁了统一的检骨图、格,供检验官员检骨时参考、填写。而原有官颁图有不少谬误,影响了临案的定性,造成了不必要的分歧,清人不得不对此进行探究。姚德豫和许梿的著作,正是在前人不断否定的基础上,作出的进一步深入探讨。〔35〕至于脏腑等内在器官知识,则在传统检验中并不占重要地位,古人或通过外在察视来推断,或通过死后的骨殖来分析,在他们的理论体系中相当于绕开了这个内在的疑难问题。于此,传统医学中受到重视的脏腑知识,此时又反而屈居无足轻重之地位了。
(二) 检验知识的生成中更注重形态学的考察
虽然传统医学和检验学都注重外在的观察,但检验学明显更注重形态上的考察,这导致了它和西学的更多契合。就传统医学而言,它主要是在外部察视,特别是四诊出现后,以一种“司外揣内”的模式来分析人体,更多是一种功能化的视角。在这种功能化思维的影响下,它甚至先天地质疑尸体解剖的重要性,即便是真正观察脏腑的王清任,也被时人讥笑为“教人于黹胳堆中、杀人场上学医道”。〔36〕因此,它一方面对西学知识感到好奇,希望对己有所借鉴,另一方面,又由于这种功能化视角的影响,导致了二者先天地存在隔阂,进而在传统尊经思维的主导和本身几分灵性推测气质的影响下,产生了吸收与借鉴中不可避免的玄测与臆想。
但检验之学明显不同,它虽然也受到了传统医学的影响,但由于四诊等理论无法直接运用,而先天地更多需要凭借相关形态学知识。如必须用肉眼由缢痕、伤损来推断死亡原因,依伤损的连排、血液的流向来分析案件的性质。这种外向性、直观化的特点,决定了它与西学能够走得更近。这一点在西学中也得到承认,如《说概》今见的某些抄本即附有清代洗冤录的尸格。〔37〕解剖知识对它来说,重要性也明显加强(虽然脏腑等与之理论不甚相关的知识除外)。就骨骼知识而言,因其自身的重要,与本身形态的清晰,得到了直接的关注,而这些都建立在观察的基础上。姚德豫相关知识的取得,如其所言,就是“作吏卅年”〔38〕的收获,许梿更是“历官山左、江南,凡遇会检人命重案,必带同画匠将所检骨殖详悉摹图,随时修改,务求十分尽善而止。及今二十余年,方敢定准此图,自分可无遗憾。”〔39〕正是在这种反复的临场直接检视中,他们才获得了正确的知识,并摆脱了西学错误内容的束缚。
最后,值得我们进一步注意的是,检验知识还因此发起了对传统尊经思维的挑战,如就在中西汇通派依然认真表白“就《灵》《素》二经,晨夕揣席,日夜悟会,始识《灵》《素》中原有明文耳”的同时〔40〕,姚德豫直接声称,“或曰:此言本于《内经》黄帝之言,不足信耶。豫曰:《内经》非黄帝所作耶。首云‘昔在皇帝固可知矣。盖战国时人,述所传闻为医术之祖,师承最远,义理最精,然大醇不能无小疵,是在善读者矣。”〔41〕这种大胆的呐喊,在当时是石破天惊的,也反映了他们执着的努力与对人体形态观察的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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