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地下空间研究范式的转移与扩张

2017-07-31 20:12王直民鲍海君
中国土地科学 2017年5期
关键词:范式土地学科

王直民,鲍海君,彭 毅,黄 莉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研究范式的转移与扩张

王直民,鲍海君,彭 毅,黄 莉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研究目的:梳理城市地下空间研究与实践的进展,构建城市地下空间研究范式框架及其演进路径。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演绎归纳法。研究结果:(1)地下空间研究范式已经从建筑附属物范式转移到资源利用范式,并将进一步扩张到时空发展范式;(2)地下空间研究范式演进既有不同学科之间的范式转移,也有同一学科体系下循序渐进的范式扩张;(3)新的研究范式没有完全推翻原有范式,而是体现了与原有范式的包含、继承与交叉。研究结论:地下空间研究范式符合土地科学学科的演进规律,受土地科学学科范式的指导和约束,可以采用土地科学学科理论来加以研究。

土地利用;地下空间;研究范式;范式转移;范式扩张

1 引言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和主要载体。城市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6年的57.4%。但是蔓延式、粗放型的城市发展模式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催生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洪涝灾害等“城市病”,已经成为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挑战。大规模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以下简称地下空间)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扩大城市空间容量、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缓解“城市病”、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地下空间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实践促进了地下空间研究的发展,同时也需要相关学科理论予以指导。本文将地下空间研究纳入土地科学学科体系,运用库恩的范式理论以及土地科学学科发展的时空锥理论[1-2],分析了地下空间研究范式的演进路径(图1),即从建筑附属物范式(P1)转移到资源利用范式(P2),再从资源利用范式(P2)扩张到时空发展范式(P3),并分析了地下空间研究范式演进的逻辑机理。本文提出的研究范式框架及其演进路径对把握地下空间研究的发展脉络、认清地下空间的学科属性与特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地下空间学科理论体系与研究框架、促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践等具有参考价值。

图1 地下空间研究范式的转移与扩张Fig.1 The shift and expansion of research paradigm of UUS

2 构建地下空间研究范式的必要性

范式(Paradigm)是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提出的用来描述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概念。库恩认为,范式是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综合体,是相关学科“成为科学的标志”,是学科共同体从事科学研究所遵循的公认的理想信念、研究纲领与行为模式,包括共同接受的概念、假说、理论、方法及应用等。通常而言,某个领域的研究都是在特定的学科范式框架下开展的。某个领域某一时期的研究范式决定着这一时期研究的问题意识、研究视角、概念体系、研究方法以及政策与策略的制定等,为相关研究活动提供了共同的世界观、认识论与方法论。因此,开展地下空间学科范式的研究与构建有助于提升地下空间研究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对推进地下空间的研究与实践、地下空间学科体系建设以及学科身份认同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地下空间领域研究涉及法学、管理学、经济学、工程学、规划学、地理学等多个学科。在过去很长的时间内,各个学科的研究人员从各自学科背景出发,遵循不同的研究范式,对地下空间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已有研究主要运用其他相关学科理论对地下空间的实际问题展开研究,对地下空间学科建设及其范式构建等问题缺乏关注。由于缺少系统的学科范式框架,地下空间领域的研究还未形成统一的概念体系、研究方向、核心理论以及研究方法,对地下空间权等一些重大问题还未取得共识,研究成果碎片化,在指导实践方面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等现象。例如,对地下空间的本质属性缺乏深入研究,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把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主要矛盾。再如,法学界对地下空间权的研究仅从法理角度展开,忽略了建筑深基础等物理存在对地下空间权的影响[3],使得研究成果缺乏说服力。另一方面,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具有高复杂性、高成本性、高风险性以及不可逆性等特点,其开发利用不同于地上空间,不能简单地将适用于地上空间的理论与政策直接套用到地下空间领域,否则会造成“削足适履”的不良效果。因此,地下空间研究需要构建一套符合其自身内部规定性的学科范式。

3 地下空间研究符合土地科学学科范式框架

地下空间具有资源属性、资产属性、权籍属性、工程属性等多重属性。首先,地下空间是一种自然资源,可视为土地资源在地下的自然延伸,本质上是土地资源的组成部分,除了自然性、有用性等属性外,还具有数量有限性、位置固定性、区位特殊性以及用途多样性等特征。第二,地下空间不仅是自然资源,更是稀缺的经济资源,随着城市化发展带来的地下空间需求的不断扩大,地下空间的资产属性不断凸显。第三,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离不开对地下空间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相关权利的合理安排。当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面临的许多重大问题大多也根源于不明确、不合理、不协调的地下空间权属关系。而地下空间权属关系则通过权籍制度得到固化和表现。因此,权籍属性是地下空间的基本属性之一。第四,地下空间是地下工程的空间载体,其工程属性主要体现在地基承载力、地质、水文等方面。地下空间的工程属性决定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适宜性与限制性,同时也影响着地下空间工程项目的投资费用。从上述分析可知,地下空间完全符合土地的内在规定性,是土地科学的重要分支。因此地下空间研究也必然符合土地科学的学科范式框架,受土地科学学科理论与范式的指导和约束。

土地科学学科是以土地权籍为逻辑起点,以土地权籍理论为核心理论,以土地权籍、土地租价、土地利用为三维研究域,从“人—地—权”三位一体的研究视角,通过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的理论与手段,研究人地关系及其之上人与人开展土地利用活动关系,解决土地资源属性、土地利用规律、土地管理规划等问题,以达到提高土地生产力和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为目标的学科[4]。土地科学学科研究范式是以土地资源、土地资产和土地权籍为本体论,以科学观、人本观、时空观、系统观和可持续发展观为认识论,以质性量化研究、时空分析法、模型分析法、科学管理法和工程技术法为方法论的复杂性科学研究范式[5]。冯广京等学者认为[5]:“土地科学学科存在着一种基本的范式,只是这种范式隐藏于学科群体的潜意识中,以隐性的潜意识方式存在并指引着大多数人的研究与实践工作。”“有关(土地科学学科)范式的研究…就是发现土地科学学科的隐性研究范式并使其显性的问题。”因此,作为土地科学的分支领域,地下空间也需要显化研究范式,从而促进地下空间学科身份认同和学科体系建构。下文在梳理地下空间研究与实践进展的基础上,应用库恩的范式理论,尝试构建地下空间研究范式框架及其演进路径。

4 地下空间研究范式转移与扩张的路径

4.1 地下空间研究范式的形成:建筑附属物范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口逐渐往城市集中,城市土地趋于紧张,建筑物开始往空中发展,建筑层数和高度不断增加,从单层到多层、从多层到高层甚至超高层。为保持建筑上部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建筑基础也从最开始的天然基础发展到各种人工基础,并逐渐从条形基础、筏板基础等浅基础向箱形基础、桩基础、墩基础、地下连续墙、沉井等深基础发展①基础根据埋深可分为浅基础和深基础,通常将埋深不超过5 m的称为浅基础,超过5 m的称为深基础。。同时,为保证城市建筑物和构筑物②构筑物是指不具备人类居住或活动功能的人工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与运转,地下管道(线)得到了大力开发与应用,并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生命线”工程[6]。在这一时期,建筑基础及地下管道(线)等建筑附属物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要形式,地下空间研究也主要集中在地下工程领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别于“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设立了“城市地下空间建设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应用技术集成与示范”两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制定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等一大批技术规程。201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在土木类专业下特设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标志着地下空间工程学科专业体系的初步形成。

地下空间工程主要运用岩土工程学、基础工程学等土木工程学科理论,采用解析分析、数值模拟、工程实验等方法研究在复杂地质环境条件下地下空间工程的承载力、稳定性及安全性等问题,在地下空间的地基承载力、基础沉降与变形、基坑围护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水灾水害的成因及防治、安全风险管理、事故防治以及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7-15],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以及相应的研究范式。目前,中国地下空间工程的研究与实践水平已经跨入国际先进行列,为建筑高层化发展以及地下空间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奠定了技术基础。这一时期的地下空间研究以解决地下空间工程技术问题、保证地上建筑的安全稳定为目标,研究对象属于地上建筑的附属物,因此可将该研究范式称之为建筑附属物范式。地下空间研究的建筑附属物范式充分体现了地下空间的工程属性,反映了此时地下空间属于土木工程分支学科的事实(表1)。

这一时期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也不完全局限于建筑基础和地下管道(线)等地下构筑物,也有部分建筑利用自身基础工程开发了一些真正意义上的地下空间——可供人类活动的地下建筑物。例如,利用建筑箱型基础开发地下停车场或者地下人防设施等。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利用基础工程开发的地下空间本质上仍然属于建筑附属物,是地上建筑在地下的延伸与补充。同时,受观念、技术、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这一时期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还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地下空间规模狭小且碎片化,不同地下空间之间缺少互联互通,难以发挥规模效应与协同效果;二是地下空间工程质量不高,渗漏等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地下空间功能落后与环境质量较差,阴暗、潮湿、空气质量差等是人们对地下空间的普遍印象[16]。总体而言,在这一时期,中国地下空间资源还没有得到真正的开发利用或者开发利用不充分,独立、完整、系统的地下空间功能体系还远未形成,地下空间资源浪费比较严重,地下空间的研究与实践亟待取得新的突破。

4.2 地下空间研究范式的转移:资源利用范式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人口进一步往城市集中,城市空间资源越发紧张,城市出现了强烈的扩张冲动。在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下,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来获得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空间载体成为中国城市的现实选择。但是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征地补偿成本提高,农地征收难度加大,城市大规模、低成本、外延式的扩张模式受到很大抑制,城市空间资源紧张矛盾进一步加剧,地价飙升、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问题愈演愈烈,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挑战。如何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前提下,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挖掘城市空间容量、增强城市空间综合承载能力是中国城市发展必须要解决的迫切问题。在此背景下,地下空间的资源属性得到了广泛认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凸显。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逐渐成为缓解城市人地紧张关系和“城市病”的重要途径。2016年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标志着以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为目标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在这一时期,中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取得了巨大成就。第一,地下空间类型不断拓展。从建筑基础、地下管道(线)等地下构筑物拓展到地下轨道交通、地下停车场、地下快速路、地下过街隧道、地下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以及地下商场、地下商业街、地下仓库、地下综合体等商业设施。第二,地下空间规模迅速扩大。“十二五”期间,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从10%增长到15%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EB/OL].http://www.mohurd.gov.cn/ wjfb/201606/t20160622_227841.html,2016 - 05 - 25.,累计开发地下空间建筑面积约40亿m2②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中有关地下空间与同期地面建筑竣工面积的比例推算。,许多一、二线城市的地下空间建筑面积超过数千万平方米,出现了如北京CBD核心区、广州珠江新城、深圳福田中心区、杭州钱江新城等超大规模的地下综合体[16]。第三,地下空间功能更加完备。开始摆脱作为建筑附属物和地上建筑补充的角色,逐渐出现具有相对独立和完备功能的地下空间,比如地铁、地下综合体等。第四,地下空间规划成果显著。编制了全国性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许多大城市建立了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比较完善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有些城市则开展了地下空间城市设计工作[16]。第五,地下空间法制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城乡规划法》、《物权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分别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以及地下人防工程建设等问题做了原则性规定,原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则是中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地下空间规范性文件,此外各地还陆续出台了三十多部有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地方性规定。

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实践推动了地下空间研究的发展。学者们从土地资源的角度,以土地权籍理论、土地租价理论等土地科学核心理论为基础,以实现土地的立体化开发以及地下空间资源的充分利用为目标,采用归纳演绎、比较研究、模型分析、案例研究等方法,对地下空间权属、地下空间资源评价、地下空间规划、地下空间投融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监管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过程中,为改善资源利用效率与秩序,必然需要对地下空间的权属关系进行调整与确认。因此,权属问题成为地下空间研究的逻辑起点与重要研究对象。地下空间权属问题的研究重点在于地下空间权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边界以及地下空间的产权归属等问题[17]。地下空间资源评价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地下空间的种类、分布、数量、质量和潜力等进行评估[18],二是对地下空间使用权(或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19]。地下空间规划方面的研究主要关注地下空间的功能、布局、形态、系统等实务层面[20]。在地下空间投融资方面,学者们基于地下空间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风险高、外部性强以及综合效益大等特点,对地下空间投融资机制以及投融资主体、资金来源、融资方式的多元化等问题进行了研究[21]。在政府监管方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公共性、外部性以及自然垄断性要求政府必须加强监管[22],并且在监管体制上要实现从专业管理向综合管理的转变[23]。

这一时期地下空间研究的对象、视角、目标、理论基础和方法均符合土地科学的一般规定性,显示其研究范式已经实现了从土木工程学科到土地科学学科的转移。由于地下空间研究主要围绕资源的充分利用展开,因此该研究范式可称之为资源利用范式(表1)。但是该研究范式涉及的时间范围往往是一个狭窄的确定区间,本质上是一个相对静止的态势,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也缺乏宏观整体性和系统性的把握,不符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内在要求。因此,地下空间研究需要引入新的范式。

4.3 地下空间研究范式的扩张:时空发展范式

地下空间是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具有资源稀缺性、开发不可逆性等特点。因此,地下空间开发必须坚持可持续利用原则。但是现有的地下空间研究大多属于静态研究范畴,未能充分考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时空要求,在实践层面造成了许多问题。

第一,地下空间布局缺乏系统性与合理性。地下空间碎片化明显,互联互通不足,完整、独立的地下空间体系仍未形成。第二,地下空间资源浪费严重。目前地下空间开发以浅层空间(<10 m)用为主,中层(10—30 m)和深层(>30 m)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比例很低[14]。由于地下空间开发具有不可逆性,浅层地下空间一旦开发将使后续深层开发变得极为困难,从而造成地下空间资源的巨大浪费[24]。第三,地下空间资源破坏严重。大量高层建筑桩基础占据了数十米范围内的优质地下空间,在城市地下形成了大片永久性的“桩基森林”。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于对大深度老旧桩基础进行处理的难度极大,建筑桩基础严重破坏了当下和未来城市有限的地下空间资源。第四,忽视了地下空间资源的代内和代际平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主要考虑当代人的利益,较少考虑后代人的发展需要,造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缺少前瞻性,过度开发与开发不足并存。

上述问题导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缺乏科学性与可持续性。因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需要从动态的时空视角来重新审视,研究重点也需要从静态的人地关系转移到动态时空系统下的人地关系,在学科发展上需要构建一个基于时空发展的研究范式。

地下空间研究的时空发展范式是资源利用范式在土地科学学科框架内的进一步扩张,它以系统发展观、动态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人本发展观为基础,以时空分析、行为分析等方法为手段,以地下空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以时空发展视角下人与地下空间关系以及人与人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动态研究范式(表1)。

时空发展范式强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系统性、动态性、可持续性以及以人为本的理念。系统性要求将一个城市或城市区域的地下空间视为具有相互联系的整体,而不仅仅是建筑的附属物,不仅要考虑地下空间与地上建筑的相互关系与功能协调,更要重视地下空间横向的互联互通。动态性要求将地下空间纳入城市生命周期中加以考察,研究城市发展对地下空间的要求与影响,探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对城市发展的前导与滞后效应,进而推进城市和地下空间的良性互动。可持续性体现在地下空间开发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未来;既要考虑当代人的实际需要,又要顾及后代人的发展需求;既要保持开发利用的先进性与前瞻性,又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既要充分利用资源,又要做好资源保护与储备,避免破坏性开发。以人为本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核心理念与指导思想。地下空间并非简单的物理空间,而是物理空间与人类行为空间的叠加[25]。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的时空行为既受到地下空间的制约,同时又对地下空间起到塑造作用。因此,地下空间研究与实践必须突出人的因素,处理好人与地下空间的相互关系。

虽然地下空间研究的时空发展范式目前尚未完全形成,但是由以上分析可知,地下空间研究从资源利用范式扩张到时空发展范式,能够弥补静态研究范式的不足,更好地响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践的需要,进一步拓展地下空间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完善地下空间的学科基础与理论构建,因此必将成为地下空间研究与实践的发展方向。

5 地下空间研究范式转移与扩张的机理

任何研究范式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升华而成[5]。作为学科共同体对研究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承诺以及共同的“学术语言”,研究范式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稳定性。但是研究范式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伴随着学科的发展,理论与实践的进展往往会突破原有的研究范式,导致原有的研究范式无法研究、解释和解决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此时新的研究与分析框架便应运而生,从而出现范式变革。地下空间研究范式也是伴随着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践的发展而经历形成、转移和扩张的过程,具体表现为建筑附属物范式、资源利用范式、时空发展范式等阶段及其相应的范式特征(表1)。

地下空间学科及其范式的形成与发展基于人类对土地和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实践,而对土地和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又源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需要。

在传统农业社会,人类对土地的利用仅限于地表上下极其有限的空间,没有需要、也没有能力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因此也不存在地下空间学科及其研究范式。

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人口不断往城市集中,城市土地日渐稀缺。为节约使用土地,高层与超高层建筑大量兴起。为保证地上建筑物的安全、稳定及正常使用,建筑深基础、地下管道(线)等地下空间工程迅速发展,以工程技术为核心地下空间学科及其研究范式应运而生。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城市病”的不断蔓延,人类对土地的开发利用从地上拓展到地下,地下空间作为一种独立的自然资源进入了人类的视野。地下空间作为空间资源本身的价值逐渐超越了其作为建筑附属物的功能,相应的研究范式也从土木工程学科体系下、以工程技术为核心的建筑附属物范式逐渐转移到土地科学学科体系下、以地下空间权属为核心的资源利用范式,从而实现了范式转移。

表1 地下空间的研究范式及其特征Tab.1 The research paradigm and its characteristics of UUS

范式转移推动了地下空间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但是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实践又带来了各种无序现象。静态的资源利用范式难以研究、解释和解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需要将地下空间纳入动态的时空系统中加以考察。因此,地下空间研究范式也将从目前的资源利用范式逐渐扩张到新的时空发展范式。

6 结论与讨论

(1)地下空间科学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长期以来,由于缺少系统的研究范式框架,地下空间学科还未形成统一的概念体系、研究方向、核心理论以及研究方法,对一些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还未取得共识,研究成果碎片化,难以满足学科建设与实践发展的需要。本文从研究范式的角度梳理了近几十年来中国地下空间研究与实践的进展,提出了地下空间研究范式框架及其演进路径,有助于促进地下空间研究与实践的发展。

(2)地下空间的基本属性符合土地科学的内在规定性,地下空间科学是土地科学的重要分支。地下空间学科及其范式符合土地科学学科的演进规律与范式框架,受土地科学学科理论与范式的指导和约束。因此,地下空间学科及其范式完全可以采用时空锥理论[26]、人地关系权籍时空系统理论[27]等土地科学学科理论来加以研究。同时,地下空间的研究拓展了土地科学学科的研究领域,完善了土地科学学科体系。

(3)人类基于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需要而开展的土地利用实践推动了地下空间学科及其范式的形成与发展。从建筑附属物范式到资源利用范式,再到时空发展范式的演进路径反映了地下空间研究关注点从“地上”到地下、从技术到权属、从静态到动态、从“量”到“质”、从“物”到“人”的发展轨迹。在范式演进过程中,既有从土木工程学科到土地科学学科之间的范式转移,也有在土地科学学科体系下循序渐进的范式扩张。但是,不管是范式转移还是范式扩张,新范式均没有完全推翻原有范式,而是体现了与原有范式的包含、继承与交叉(图1),即在原有范式基础上引入了新的理论,拓展了新的研究对象、视角、目标与方法等,以应对地下空间新的学科关切与实践需求。

(4)中国地下空间研究的历史不长,近十多年才逐渐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对地下空间学科及其研究范式鲜有关注[28]。本文对地下空间研究范式的框架及其演进路径进行了初步的梳理与总结,提出的观点与结论也仅仅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期望能引起学界对地下空间学科及其范式的重视,以便开展更理论化、系统化和逻辑化的研究。

(References):

[1] Kuhn, T. S.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M] .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2.

[2] 冯广京. 土地科学发展时空锥及土地科学学科演进研究[J] . 中国土地科学,2016,30(1):23 - 31.

[3] 罗秀兰. 高层建筑之地下空间权利冲突探析——兼论对结建地下空间开发的规制与激励[J] . 中国土地科学,2015,29(5):70 - 76.

[4] 冯广京. 土地科学学科独立性研究——兼论土地科学学科体系研究思路与框架[J] . 中国土地科学,2015,29(1):20 - 33.

[5] 冯广京. 土地科学学科独立性及学科体系研究框架[M] .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12):166 - 171.

[6] 李杰. 生命线工程的研究进展与发展趋势[J] . 土木工程学报,2006,39(1):1 - 6.

[7] 梅岭,梅国雄. 埋深基础地基极限承载力的数值求解方法[J] . 岩土力学,2009,30(6):1810 - 1814.

[8] 贾强,张鑫. 桩基础托换开发地下空间不均匀沉降的数值分析[J] . 岩土力学,2009,30(11):3500 - 3511.

[9] 高文华,杨林德. 软土深基坑围护结构变形的三维有限元分析[J] . 工程力学,2000,17(2):134 - 141.

[10] 刘人太. 示踪试验分析方法在地下工程水害治理中的应用[J] . 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14,31(4):814 - 821.

[11] 钱七虎,戎晓力. 中国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现状、问题及相关建议[J] . 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08,27(4):649 - 655.

[12] 白云,肖晓春,胡向东. 国内外重大地下工程事故与修复技术[M] .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13] 黄胜,陈卫忠,杨建平,等. 地下工程地震动力响应及抗震研究[J] . 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09,28(3):483 - 490.

[14] 郑刚,朱合华,刘新荣,等. 基坑工程与地下工程安全及环境影响控制[J] . 土木工程学报,2016,(6):24 - 28.

[15] 徐生钰. 城市地下空间经济学[M] .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16] 顾新,于文悫. 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与管理[M] . 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4.

[17] 徐生钰,朱宪辰.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立法现状研究[J] . 中国土地科学,2012,26(9):54 - 59.

[18] 贾世平,李伍平.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评估研究综述[J] . 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08,4(3):397 - 401.

[19] 唐炎,杨伟洪. 城市地下空间估价研究综述[J] . 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11,7(1):1 - 8.

[20] 陈志龙,刘宏. 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J] . 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

[21] 陈倬. 地下空间大规模开发的投融资路径选择[J] . 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11,7(2):207 - 213.

[22] 宋炳坚.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经济特性与监管需求分析研究[J] . 城市发展研究,2014,21(8):89 - 94.

[23] 郑怀德,李秋霞. 从“专业管理”走向“综合管理”[J] . 城市规划,2013,37(2):85 - 89.

[24] 童林旭,祝文君.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评估与开发利用规划[M] .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5] 柴彦威. 时空行为研究前沿[M] . 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4.

[26] 冯广京. 时空锥理论研究[J] . 中国土地科学,2017,31(4):22 - 32.

[27] 冯广京. 关于土地科学学科视角下“土地(系统)”定义的讨论[J] . 中国土地科学,2015,29(12):1 - 10.

[28] 朱大明. “地下空间学”学科体系引论[J] . 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11,7(4):619 - 627.

(本文责编:王庆日)

Study on the Shift and Expansion of Research Paradigm on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in China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review research and practice progress on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UUS), and to summarize the research paradigm framework and its evolution path of UUS.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review, comparative study, induction and deduction are used in this paper. The results indicate: 1)the research paradigm of UUS has shifted from the building appendage paradigm to resource utilization paradigm, and will expand to spatial-temporal development paradigm; 2)the research paradigm evolution of UUS contains not only shift between different disciplines, but also gradual expansion under the same discipline; 3)The new paradigm does not completely overturn the original paradigm, but reflects the inclusion, inheritance and crossover of the original one. The study shows that the research paradigm of UUS conforms to evolution of land science disciplines, guided and constrained by land science disciplines paradigm. It is reasonable to apply the theory of land science into studying the research paradigm of UUS.

land use; underground space; research paradigm; paradigm shift; paradigm expansion

F301.24

:A

1001-8158(2017)05-0062-08

10.11994/zgtdkx.20170516.111833

2016-11-08;

2017-04-0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6YJAZH 058);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LY17G010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软科学研究项目(2016-R2-025)。

王直民(1974-),男,浙江临海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E-mail: zjlhwzm@163.com

WANG Zhi-min, BAO Hai-jun, PENG Yi, HUANG Li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Hangzhou 310018,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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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超学科”来啦
借问学科哪家强?尽言洄服有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