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焰 丁社教 魏征
摘要:“棱鏡门”事件导致网络共同体的“真实界”被放大,在网络共同体内重塑异质性主体间的理解与共识成为关注的核心问题,对网络共同体的结构、交往模式等进行比较分析。研究认为,在后“棱镜门”时代,西方世界对于网络共同体中的交往关系研究具有促进结构扁平化、推崇市场规范、强调多元治理等发展趋向,其衍生出的“去中心”“西方中心”“多中心”网络共同体交往模式,难以重塑真诚、真实、正当的交往行动,其“治标不治本”的原因在于,都隐含着“物对人的统治”的内在逻辑,受到扭曲和异化的交往关系本身便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影响下的必然结果;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各主体之间能够就如何实现共同体内最广泛的公共性展开道德商谈,重新确立集体对于个体的先在性,倡导的“互联互通、共享共治”是其超越性所在,这一命运共同体试图在现实而非抽象的社群需求与政治共识上重塑主体间交往行动,也是对当前网络共同体交往关系所进行的结构性反思。
关键词:网络空间;交往行动;命运共同体;网络共同体;交往模式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6248(2017)03012407
[GK-2!-2]
Critique of intercourse mode of internet community in the
post “PRISM” era
LV Yan1,DING Shejiao1, WEI Zheng2
(1. School of Marxism, 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 Xian 710129, Shaanxi, China;
2. Development Planning Department, 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 Xian 710129, Shaanxi, China
)
Abstract: The incident of “PRISM” caused that the “the real” of internet community was magnified, and remodeling the understanding and consensus among heterogeneous agents became a core issue. The structure and intercourse mode of internet community were comparatively analyzed. The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western world has a tendency to promote the flattening of structure, praise highly norms of the market and emphasize pluralistic governance towards the intercourse relationship of internet community. The derived intercourse mode of internet community of “decentralization”, “western centralization” and “polycentricity” is hard to remodel the sincere, true and legitimate communicative action. The reason for its “temporary solution to a permanent cure” lies in the implicit internal logic of “the rule of things to human beings”, and intercourse relationship which is distorted and alienated is the inevitable results of capitalist mode of production. Various agents of community of common destiny in cyber space can conduct a moral discussion about how to realize the most widespread commonality in the community to reestablish the preexistence of the collective to the individual. The advocated interconnection and shared governance reflects its transcendence. This community of common destiny attempts to remodel communicative action among agents in the real rather than abstract community needs and political consensus, which is also the structural reflection towards the current intercourse relationship of internet community.
Key words: cyber space; communicative action; community of common destiny; internet community; intercourse mode
[GK-2!-2]
“棱镜门”事件引发的全球性信任危机,使我们被迫直面到网络共同体的“真实界”。而在媒介符号笼罩的虚假同一性被去蔽之后,如何在网络共同体内重塑异质性主体间的理解与共识就成为了核心问题。后“棱镜门”时代,西方世界对于网络共同体中交往关系重塑所进行的尝试,大多基于反权威、反中心、反整体、反传统、反主体的后现代思潮的背景之下,而以解构的理路来设计建构,势必无法避免公共领域结构转型过程中,一直存在着政治、经济、文化要素对现实生活的入侵,就现实情况而言,现实生活中的争斗、谣言、暴力等交往风险仍然借助信息技术得以持续孳长,在媒体全方位笼罩下,真实与意义不断被虚无主义和消费主义所吞筮。到底后“棱镜门”时代下,网络空间中的人际交往到底应当如何倾向于形成“良善”的情形,或许需要在对当前既有的三种建构理路的内在结构进行深入探索之后才能得出。
一、去蔽与反思:直面网络共同体
结构的转型危机
随着全球化与信息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日常交往中最为重要的公共领域之一,其平等、即时、自由、开放的交往方式使人们日益联结成为一个相互依存的网络共同体。与历史上各类血缘、地缘、业缘共同体一样,网络共同体的“良好发育”,有赖于共同体内部各个主体以理解共识为目的持续展开的交往行动。在哈贝马斯看来,“交往行动首先是指,使参与者能毫无保留地在交往后意见一致的基础上,使个人行动计划合作化的一切内在活动”[1]。因此,在网络共同体内,一种真正的交往行动要能实现,就必须要求各种目的论的行动(策略性行动)、规范调节的行动以及戏剧行动有能力、有意愿向真正的交往行动转化。而当前网络共同体所提供的各种产品与服务,在时间与空間上极大地促进了人类交往能力的延伸,使得主体在沟通时,真诚性、真实性、正当性与可理解性这4个言语有效性要求都能得以实现,这种新型的社交体验一度让人们相信,网络空间就是那种理想型的公共领域:人们能够通过主体间商谈不断形成理解共识,运用交往理性建构并维持一个各异质性主体和谐共存的总的网络共同体。
但“棱镜门”事件的发生让人们彻底认清,网络共同体还远不能称为“理想型公共领域”。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日趋融合的今天,网络共同体依然没有超出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所描述的景象,即“国家-社会一体化”使现实生活中的政治权力和资本力量借助网络社交媒介迅速弥散,最终试图整体操纵公共舆论,使大众用以介入公共生活的批判原则嬗变为维护国家的整合原则。具体而言,网络共同体主体交往中的真诚性被“表演”所取代,真实性被“仿真”所取代,正当性被“消费”所取代,人们不再有论辩,只能被动的认同。当这些“内爆”情形愈演愈烈,“棱镜门”事件的发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而它导致的全球性信任危机也引发了某种整体性反思。即如何才能在网络共同体内恢复人们之间真诚、真实、正当的交流,进而重塑异质性主体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对于“棱镜门”事件引发的网络共同体反思,当前学界多从网络空间的自身属性、全球治理视角以及具体治理困境等方面进行深刻探讨。一部分学者认为,网络空间带有与生俱来的非正义性,网络交往共同体在享有线上权利、解构传统权力主体的同时,所形成的对线下群体的排斥、权利虚拟化、表达滥觞、无责任感、无真诚性等,使得网络空间转化为权利悖论的试验场[2]。 因此,网络空间中这种个体权利主导下的交往活动极易嬗变为一种弥散性的公共危机,有学者认为,网络空间呈现出的“权力流散”和利益竞争促使代表各种利益的行为体在国家、市场和社会互动中出现了分化和组合,网络空间出现了不同的阵营分化[3]。或者从国际传播政治学的视域观之,该议题主要涉及话语竞争与权力博弈两个方面[4]。 而以“棱镜门”事件为代表,权力对公共空间的深度介入已经造成了网络空间的新格局,有学者指出,互联网上也可划分为3个世界:网络殖民国家、网络主权国家和网络霸权国家,并且分别对应着3种战略:依附型战略、防御型战略和进攻型战略[5]。 但事实上,这种基于权力逻辑的解域化/辖域化(德勒兹语)思路,只能加剧网络共同体的“公地悲剧”,损害网络空间的和平与发展。
因此,网络共同体的治理需要一种能够平衡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多元治理,故有学者认为互联网全球治理制度的重构应该从观念层面、法律层面和具体组织层面进行综合性的整体治理[6]。具体来说,解决网络信息安全的出路在于从个体层面应通过立法加强隐私、信息的保护;国际层面则应增强信任与合作,在网络信息领域“去安全化”[7]。比如在处理安全和自由的冲突时,法院可采取损益比较的原则:如果增加安全的益处超过减少自由所带来的坏处,那么包括隐私权在内的公民自由权就应受到限制,反之则不可[8]。但这种遵循市场共识的功利主义进路在维护国家安全与公民权利关系上依然有较大的局限性,更无暇顾及对其他国家的影响。正如“棱镜门”事件就极大地冲击了美国迄今为止一直占据的全球互联网安全领域里的主导权和话语权,颠覆了美国在这个领域里主张的道德基础[9]。因此,有学者建议应对这种非传统安全危机时,可以借助当前已有的,以求同存异为准则所形成的“软法”为规范约束,软法的大量存在,对于维持网络空间的秩序起着重要作用[10]。另外,可以利用媒体自我监管、强化正义观念、规范编辑加工手法、深化专业主义来建构社会正义的媒介环境,实现社会进步的边缘突破效能,进而维护社会正义的现实环境[11]。
二、建构与解构:3种网络共同体
交往模式的辨析
综上所述,“棱镜门”事件之后,为防范政治权力继续利用媒介侵蚀网络共同体,恢复主体间的交往行动,各种策略层出不穷,总体呈现出以下3种趋向,即促进结构扁平化,更加推崇市场规范,更加强调多元共治。进而衍生出了3种当前最具代表性的网络共同体交往模式:“去中心”交往模式、“西方中心”交往模式以及“多中心”交往模式。
“去中心”交往模式是在“棱镜门”事件发生后最典型的一种“应激性”反应。该模式认为,扁平式的网络空间结构与等级式的科层结构之间的严重冲突,直接导致了网络共同体中基于政治权力建构起的主体间交往的不平等性。因此,该模式主张在网络共同体中消解公共权威,悬置各成员大小强弱的差异性,期望以某种弱的先验性规范保证主体之间的平等交往,进而形成秩序共识的解构主义式策略。但实际上,在网络共同体中,整体解构掉政治权力对交往关系的约束也就意味着无法对个体利己唯私的策略性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和制约,最终会导致网络共同体内出现交往关系的“公共地悲剧”。
而“西方中心”交往模式认识到要想使主体间求同存异,开展长期交往,一味解构权威,寻求形式上的平等,并以此作为交往起点是不现实的,因此该模式试图从当前全球化的客观进程中找到某种共识基础。这种交往模式认为,网络共同体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均以经济全球化的市场逻辑为背景,不同个体在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性需求可以经由经济语言(市场价值)而转译,这一方面使得网络共同体的主体拥有了某种“共同语言”,另一方面,市场本身要求构建平等、自主、开放的秩序,这也使得交往中“求同存异”成为可能。但事实上,试图以某种经济规范规避权力控制,这种交往模式无异于“引虎驱狼”,因为当前的新自由主义直接垄断了“何為全球化”的话语权,将全球化、市场化的定义全部“西方化”,这种“西方中心”带有浓厚的优越性色彩,自诩为唯一的“通用规则”,忽视网络共同体中其他主体的自主性,因而所有主体并不能平等支配交往关系。
鉴于“去中心”与建构“西方中心”的交往模式过于理想,“多中心”交往模式则从现实主义出发,改造了冷战以来最具代表性的两种交往实践——均势稳定论和霸权稳定论,试图在网络共同体中建构权威的“多中心”来促使网络共同体内形成均衡和稳定的交往基础,避免因公共权威缺场或者公共权威被垄断而导致交流中真诚、真实、正当条件的丧失。在网络共同体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塑造更多有个人魅力的公共权威(即我们常说的公知),“他们”在“抗衡”外部政治权力入侵的同时,还能实现共同体内部相互“制衡”,从而维持正确的交往秩序。这种模式仍然是一种精英主义主导下的不平等交往,即将交往关系视为必须在少数人主导下才能形成;同时为了保障言语的有效性而将网络共同体中各异质性主体统统原子化与功能化,将交往行动的形成条件策略化,这本身就违背了交往行动形成的客观要求,只会使得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更加缺乏弹性,甚至出现新的公共权威为反抗“辖域化”而引发新旧公共权威之间的“修昔底德陷阱”之争,从而导致网络共同体内更大的混乱与割裂。
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交往关系重构的局限
虽然当前这3种主要的网络共同体交往模式都体现了在“棱镜门”事件后网络共同体内关于“何为良善”的自我理解。但这些重塑交往行动的具体实践却没有取得良好效果。2016年,希拉里的“邮件门”事件与朴槿惠的“亲信干政门”事件,再一次成为真实与意义“内爆”的全民狂欢。网络共同体内部,交往关系中“假恶丑”的生产仿佛多过了“真善美”的生产,并且这些丑闻所带来的负效应不断解构“真善美”,最终导致网络共同体整体趋向于“恶的平庸性”,功利主义和个人主义式的交往考量取代了主体间对于相互理解与“公共善”的追求。事实证明,当前3种网络共同体交往模式并不能胜任重塑真诚、真实、正当的交往行动之“重任”。
[JP+1]“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着自己的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以及与这种发展相适应的交往(直到它的最遥远的形式)的制约。”[12]这也就意味着,人们在网络共同体中如何交往、持怎样的观念都首先取决于他们在网络中所得到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同他们的物质生产方式有关。在对这3种交往模式的深层结构考察后发现,它们在某种程度上都代表了一种“仪式—竞赛—仪式”的组合。“莱维-斯特劳斯指出了竞赛和仪式之间的区别。他把竞赛定义为这样一种文化形式:参加者开始是平等的,到竞赛结束时才最后分出胜负。而仪式则把不同的团体聚集在一起,给予他们平等的公共意义或身份。竞赛是从平等到不平等,仪式则是从不平等到平等。”[13]具体而言,异质性主体聚集于网络共同体当中,无论通过消解公共权威、市场化转译还是塑造“多中心”权威,经过这些仪式的确认之后,每个主体都从有差别的个人变成了平等的“参赛者”。但这种平等只是一种机会的平等,而并非个人禀赋的平等。而在竞赛开始后,个体的不平等势必又会逐渐显现出来,在适者生存的角逐中诞生最终的胜利者。胜利者又通过颁奖仪式成为了胜利者群体(机会主义者、市场寡头以及新权威)当中平等的一员,奖品则是网络共同体中各项公共服务与产品的支配权。
不难看出,3种网络共同体交往模式背后这种共同的“仪式—竞赛—仪式”结构中隐含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逻辑。“人与人是不同的,但在机会上是平等的。自然能力的差异被发现,奖励是上升进入社会权力领域,随之而来的‘自然是物质和经济利益。”[13]因此,循环往复的仪式与竞赛也逐渐形成了网络共同体中的社会差异和阶级差异:看似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但实际上仅限于那些拥有阶级权力的人,而阶级体系的确立反而被归结为个体的自然差别,这也最终导致了少数权威与大多数主体之间的非平等交往关系被视为一种“理所应当”,即网络共同体反过来成为向“弱肉强食”规则敞开的统治工具,这势必会导致为重塑交往关系的措施异化为控制交往关系的链条。正如马克思所言,“个人关系向它的对立面即向纯粹的物的关系的转变,……在现代,物的关系对个性的统治、偶然性对个性的压抑,已具有最尖锐最普遍的形式,这样就给现有的个人提出了十分明确的任务。这种情况向他们提出了这样的任务:确立个人对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以之代替关系和偶然性对个人的统治 。”[2]由此可见,网络共同体内交往关系的重塑,如果不触及到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反思,那么在“物对人的统治关系”背景下进行模式建构,实质仍然是一种解构。
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寻求
平等交往中的公共性
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首次给出了重塑当前网络共同体内交往关系的“中国方案”,即构建一个“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其中包括5点主张,即“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14]这5点主张作为网络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核心诉求,正是在深刻认识到“物对人的统治关系”的根本局限后所进行的结构性反思,即如果不祛除这种异化的交往关系对实践的预先规定性,就无法摆脱当前网络共同体中“关系和偶然性对个人的统治”。马克思也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12]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所倡导的“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也正是在其现实而非抽象的社群需求与政治共识上体现出超越性所在。
(一)社群中重塑成员资格,满足平等交往诉求
既有的交往模式都是从个人本位出发,认定个人先于社群,即把网络共同体看作是为实现“我”的目的而存在,从而将他者当做实现自身目的的工具,最终导致非平等的交往关系。但实际上,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个人恰恰是“被抛”入社会之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先于自我意识而存在,这是想摆脱也摆脱不掉的。马克思也指出,“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没有共同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12]因此,重构网络共同体内交往关系的第一步,就是重新确立集体对于个体的先在性,重新定义成员资格的真实内涵。
当前看来,在多元化与扁平化交织的网络共同体中,各主体对爱和归属的需要以及尊重的需要很大程度上已经超过了基本的生存需要,对于具有强制、差别、唯私动机的人际交往活动往往会产生本能的拒斥。“共享共治”正是反映了这一现实需要。换句话说,平等主体身份已经成为当前网络共同体内各成员的迫切需要和客观的交往前提。在当代社群主义者沃尔泽看来,共同体内成员平等身份的实现,不是由政府或者私人充当支配性的交换媒介对资源和利益进行的“简单平等”,即应当不存在支配性的善,并且每一种善应按照对其社会意义的共享理解进行分配[15]。这样从而使得“我们应该做什么”——即共同体本身所推崇的理想、价值以及所期望的交往关系,超越“我应该如何获利”的策略性行为,被共同体成员集体优先反思。正如沃尔泽所言“共同体本身——大概是最重要的——就是一个待分配的物品”[16],“我们互相分配的首要善是成员资格”[16]。共同体成员的平等交往应当是一种受到成员资格保障的“复合平等”。第一,成员资格“使一种不依赖任何特定社会地位的自尊成为可能,这种自尊与一个人在共同体中的一般地位以及一个人对自己的感觉相联系,而不是简单的作为一个人……而是作为一个完整的平等的成员,一个积极的参与者”[16]。也就是说成员资格使得每个成员能了解自身对彼此负有的共同体义务,相互尊重彼此的平等主体身份,从而扫除自然权利所声称的各主体所享有(实际是资产阶级独占)的“先验平等”。第二,“复合平等”是指“任何处于某个领域或掌握某种善的公民可以被剥夺在其他领域的地位或其他的善。”[16]即允许成员在某一领域存有不平等,但不能将这种不平等扩展到其他领域。这样也就避免了功利主义或个人主义下所谓的“机会平等”解构网络共同体原本存在的交往规范。但需要说明的是,“复合平等”依然存有很大的风险,因此也只有在成员资格的严格保障下,所有成员民主参与到多元善的多元分配过程中来,才能形成对每一种善的共享理解,“复合平等”的优越性才可能实现。
(二)主體间形成道德商谈,代表最广泛公共性
如果说社会(社群)结构的形成及完善是为了解答“我应当过怎样的生活”,那政治结构上力图达成的共识则是关于“我们应当如何生活在一起”。就当前网络共同体中既有的交往模式来看,一方面,以市场价值主导的交往模式完全体现为一种基于实用层面的目的性(策略性)行为及戏剧性行为,即个人本位下以某种外部获利为目的,个人偏好和功利分析为主导的商谈行为。但由于多元主体的客观差异性,使得个体利益冲突难以在商谈中弥合,从而倾向于形成博弈与妥协而并非共识,因此具有较大的脆弱性,不仅不能形成交往行动,反而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更加激化个体间冲突。另一方面,“去中心”与“多中心”的交往模式试图基于个人“自然禀赋”的先验平等来形成共识,这体现为一种基于伦理—政治层面的规范调节行为,但这种“伦理—政治”的商谈逻辑实际上预设了先回答“我应该欲求什么样生活”,再谈论“我们应当怎么样生活在一起”的“先己后群”式思维顺序,因而所能达成的共识也仅是“机会平等”的共识,并且用个体的先验规范来调节政治生活,实际上无力于约束(甚至助长)“弱肉强食”的非平等交往关系。
而在马克思看来,“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12]这也就意味着,一种真正试图形成主体间理解共识的交往行动,其基本前提恰恰是“共同善”,即先构想集体良善生活为何,再于其中实现个体诉求。交往行动是以公共性而非自利性为核心特征与最终取向的,体现为各成员在道德层面上展开商谈所形成的最高共识。“只有在这个阶段上,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点又是同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同样,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同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所有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也是相互适应的。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着私有制。但是过去,在历史上,这种或那种特殊的条件总是偶然的,而在现在,各个个人的孤独活动,即某一个个人所从事的特殊的私人活动,才是偶然的。”[12]而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中,“互联互通”所希望达到的正是这样一种交往关系:各主体之间就如何实现共同体内最广泛的公共性展开道德商谈,“在道德商谈中,一个特定集体的种族中心视角扩展为一个无限交往共同体的无所不包视角,这个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设身处地把自己放在每一个成员的处境、世界观和自我理解之中,共同地实践一种理想的角色承当。”[17]各主体在“异中求同”“求同存异”中超越彼此冲突的利益和价值取向,寻求共识的“最大公约数”——道德层面的共同价值,继而使之下渗入伦理—政治层面和实用层面,成为所有成员在共同体内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交往时的规范指导,从而不断减少网络共同体内交往关系的“公共地悲剧”,实现每一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
五、结语
总之,有关后“棱镜门”时代的网络共同体批判,或者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以实现最广泛公共性为核心,它的构想正是自主活动与物质生活的统一体,是个人全面发展与自觉相统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统一,是对现有网络共同体交往方式的根本超越,也是当代重塑异质性主体间理解共识的实践进路,更是马克思所提出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当代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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