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蓉
四川城市流动人口社会治理研究*
王海蓉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务工。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流动人口的迁移,不应看作是单纯的“社会流动”,而应该看做为城市的“社会融入”。流动人口治理“二元社区”制度性鸿沟、管理体制不畅、流动人口“社区感”缺失等问题,阻碍了流动人口对城市社会的融入,增加了流动人口城市社会治理的难度。通过加大流动人口社区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流动人口社会治理,实现多方参与和共同治理,将流动人口服务和社区内多元治理置于社会治理视域下进行考量,让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生活,降低流动人口对城市社会稳定的风险。
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社区;社会治理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大量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非农居民,数量日益庞大的流动人口成为游离体制之外的边缘群体,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整体社会转型期必须面对妥善解决的现实重大课题。流动人口要通过正确的途径进行服务管理。城市社区中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只有融入社会多元治理的思路,才能找到管理城市流动人口工作的突破口和制度创新空间。四川人口的流动有着悠久的历史,其人口流动变化规模不断增大,更趋复杂,在人口发展中的作用,特别是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被政府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四川省统计局发布2015年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现状调查显示,四川省农民工转移输出数量逐年增加,其中,省内转移就业增幅明显,省外转移就业逐年减少。2014年,四川农民工转移输出2472.3万人,其中,省内就业1313.1万人,省外就业1154.7万人,外派劳务4.5万人。近年来,农民工回乡创业成功概率提高,四川农民工劳务收入总量呈逐年递增趋势①。
2.1 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以权利为主导,强调治理合法权力来源的多样性,社会参与活力的最大化,推动政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共管共治,其追求的理想状态是在党的领导下和法制的基础上,与社会自治有机统一、和谐运行的“善治”。这无疑对我们做好新时期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的社会治理,多是以公民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为范本,以公民权利为主导,强调治理合法权力来源的多样性与社会参与活力的最大化,主张在党的领导下和法制的基础上,通过治理方式的平等化、民主化,实现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有机统一、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共治共享的“善治”过程。
2.2 社会融入
社会融合作为一个社会政策性的概念起源于美国有关族裔移民、欧洲有关社会整合的研究。最早出现在Durkhein (1951) 的自杀现象研究中,他认为较好的社会融合可以防止个人自杀,但没有给出具体的定义,且Durkhein 的社会融合比较倾向于社会整合,没有较丰富的理论内涵,是宏观概念。在现有的文献中 ,“social cohesion”和 “social integation”都表示社会融合,“cohesion”表示 “聚合” ,一般描述同一个系统之内的个体与整体的关系,较受社会心理学家的偏爱; 而“integration”表示 “结合” ,不仅可以描述系统之内的关系,还可以描述系统之外的某群体逐渐结合到该系统之内的过程,经常被社会学家采用。根据文献资料的查找,综合认为,所谓社会融入,指的是流动人口平等享受流入地的社会成果和公共权利,得到流入地社会的接纳和包容,与城市居民建立正常交往和沟通的纽带,各项经济和政治权益得到保障,将自已真正纳入城市社会成员的进程,它涵盖经济、社会、文化和心理四个层面。全面的社会融入应该包括:经济立足、社会适应、文化交融和心理认同。
国内学者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进行了诸多研究,主要集中在定义、测量指标选取和影响因素等方面。社会融入是来自不同地域、拥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体和群体,通过日常接触和相处,消费理念、生活习惯和价值观逐渐相近的过程。任远、乔楠(2010)认为,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是不断同化和社会距离不断缩小、社会排斥不断减少的过程。[1]杨菊华(2012)指出社会融合的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整合、行为适应、文化接纳、身份认同。[2]马西恒、童星(2008)认为,新移民与城市社区的“二元关系”从原来相互隔离、排斥和对立转向一种理性、兼容与合作的“新二元关系”。尽管学者对融合的理解存在分歧,但大多认为,二者涵盖经济、社会、文化、心理等方面。经济融合是起点和基础[3]。
为了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的生活、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障状况以及市民化诉求及意愿等,与此同时,也为了四川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依据,2015年9月中下旬,四川省统计局在省内部分地区开展了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现状问卷调查。 调查采用随机面访方式,抽选成都、自贡、攀枝花、德阳、绵阳、内江、南充、宜宾、达州等9个城市进行调查。调查对象为年龄16周岁以上,在调查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调查地点主要在工厂、建筑工地、住宿餐饮零售点、居民住宅小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地。调查共完成有效样本3000个,其中成都市完成600个,其余8市各完成300个。[4]根据调查显示,四川省农民工转移输出数量逐年增加,其中,省内转移就业增幅明显,省外转移就业逐年减少。
4.1 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集中于服务业、批发与零售业、建筑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等5个行业
图1 进城务工人员从事的行业分布情况
图2 进城务工人员平均月收入情况
图3 进城务工人员外出务工累计时长
4.2 逾六成进城务工人员平均月收入为1000—3000元
调查显示,进城务工人员平均月收入(包括各种奖金、补贴、公司缴纳的保险、提供的员工餐等)主要集中在1001-2000和2001-3000元,进城务工元收入水平,占比分别达到30.2%和33.6%。”②
4.3 近九成受访者学历水平为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下水平
具体看,有58.7%的受访者学历水平为初中及以下,有29.9%的受访者学历为高中(中专、职高)。另外,大专及本科学历占11.1%;硕士及以上学历占0.3%。
4.4 逾八成受访者年龄在16岁至49岁之间
具体看,有31.8%的受访者年龄在16岁,有24.3%的受访者年龄在30岁,有29.4%的年龄在40岁,仅有14.5%的受访者年龄在50岁。
陆学艺先生指出,当代中国十大社会阶层理论最底层是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然后依次是农业劳动者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商业服务员工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以上是下半部分的5个阶层;再往上,依次是办事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经理人员阶层,最高阶层为国家和社会管理阶层。③从就业层次来看,四川流动人口近90%位于中下阶层,集中在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等阶层。结合年龄分析,30岁以上的年龄段中,“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业主”所占比例最高,说明随着年龄的增长,流动人口具有一定的上升空间,从产业工人、商务服务或其他打零工等阶层中上升到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的比例有所提升。结合学历分析我们看到,具有大专/本科学历的流动人口中,单位普通职员或基层管理人员的比例较大,其社会阶层位置相对较高,说明学历对流动人口社会阶层地位有一定影响。
5.1 经济融入层面
根据四川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六成多进城务工人员个人月收入在1000—3000元之间,平均个人月收入为2694元。受访进城务工人员目前个人月收入在1001—2000元和2001—3000元的居多,所占比例分别为30.2%和33.6%,两者相加占63.8%。通过计算,受访进城务工人员平均个人月收入为2694元。与2013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483元)相比,低了22.7%,近800元 [6]。进城务工人员每月所挣的钱,除了能够满足生活基本消费外,将所余之钱寄回家中,基本所剩无几。
5.2 社会融入层面
收入低、房价高、就业不稳定是影响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三大主要障碍。调查显示,在影响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诸多因素中,有66%的受访者将收入太低,城市生活成本太高视为首要因素,其次是房价太高买不起和就业不稳定,缺乏保障,它们分别占比60.7%和46.5%。融入城市的第四、五障碍分别是,落户大城市门槛太高和不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及土地承包权,占比分别为21.7%和18.4%。相比之下,受文化因素的影响较小,如生活习惯、观念差异太大和受城里人歧视缺乏安全感等,成为融入城市的障碍的占比仅在6.6%以下。
另一方面,城市生活成本高、城乡户口差别不大、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以及农村土地有较大增值潜力,是影响进城务工人员不愿落户城镇的主要因素之一。据调查,有43.6%的受访者将城市生活成本高、环境差,不如农村安逸自在作为不愿落户城镇的首要因素;其次是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差别不大,没必要进城,占比38.5%;想保留家中土地承包权为自己留一条后路以及农村土地有较大增值空间,占比分别为37.8%和33.7%。
5.3 心理融入层面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现状调查》报告显示,绝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一方面表示习惯城市生活,但另一方面落户城市的意愿又较低,半数以上进城务工人员不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调查显示,受访者中,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想再回农村的比例仅为14.8%,有53.8%的明确表示不愿转户口,目前只是暂时待在城里,还有31.4%的持观望态度,视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定。
从以上经济融入、社会融入和心理融入三方面情况分析可以看出,四川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程度低。
第一,从经济融入方面来看,流动人口的收入和消费都体现出融入程度低的特点。首先,在收入方面,流动人口平均收入低于城镇人口平均收入;其次,在消费方面,流动人口往往在城市仅维持基本的生存消费水平,而将大部分收入用于储蓄或老家的基本建设,其消费方式与城市生活不一致。职业和收入是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重要影响变量,从当前四川流动人口的职业、收入和消费情况看,四川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层次较低。
第二,从社会融入方面来看,流动人口面对城乡二元的政策壁垒,无法在医疗、养老、职业、卫生、子女教育等方面,与城市人享受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政策制度的二元结构阻碍着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
第三,在心理融入方面,由于前述经济、社会融入方面的困难,以及社会关系、文化观念等方面的约束,导致一部分流动人口完全融入城市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图4 影响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主要障碍
图5 进城务工人员不愿落户城镇的主要原因
6.1 流动人口的流入使社会治理和城市安全面临严峻的挑战
流动人口的居住和就业具有不确定性,由此给社会治安和户籍管理工作形成了较大的冲击。人口在乡村与城镇之间的流动无论是规模还是流向都是一种不对等和不稳定的现象,对农村地区来说,对于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外出务工人员,既难以掌握其流入地的具体居住地址,也不清楚其具体工作性质,更不能及时了解其流动变化情况,因而造成对外出人口管理上的失控。对流入地区来讲,外来人口较为复杂,个体间差异较大,其中少数人由于心态失衡、社会约束减弱等原因,犯罪倾向较为严重,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之一。
6.2 流动人口“社区感”缺失
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与交往的基本场所。对于流动人口来说,社区既是城市融合的起点,也是终点。然而,流动人口独居或者群体聚居是很难实现有效融合的,不仅导致其与市民在居住空间上的隔离,不利于群际交往,同时也容易产生隔离、封闭,与主流文化不相符、甚至相悖的行为方式与亚文化。尤其是,流动人口作为城市弱势群体,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资本不足,在群体聚居社区内,可能产生局部地区贫困的积累与循环。“社区感”的建构与维系既依赖良好的人际交往,又需要社区成员通过共同承担工作来实现。人际交往少、相互陌生,无法满足“社区感”的建构条件。“社区感”缺失尤其是流动人口“社区感”的缺乏,导致其社区归属感和参与意识低。这对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产生消极影响。
6.3 城市流动人口对城市社会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
流动人口作为边缘化的社会群体,游离于城市主流社会之外,对城市普遍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认同感和归属感是社会融入的最高层次。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就意味着隔离,包括就业、居住、交往,乃至情感上的隔离,隔离的背后潜伏着危机。
第一,在制度设计上,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在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产生的强大影响,来自于农村地区的务工人员在教育、医疗、就业、卫生、居住、养老、社会福利方面与城市居民具有明显差异,导致流动人口对以城市居民为主导的城市社会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城市流动人口根据来源地可分为来自于其他城镇流动人口,来自于农村地区的流动人口;根据职业类型可分为白领阶层(大学毕业生或技术人员)和基层务工人员两大类。不同类型的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居住方式、工作类型、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导致对城市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产生差异。
第二,在主观认识上,流动人口往往更加信任老乡。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主要是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对流动人口就业与社会支持的大量研究表明,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不是随意性的,多是由同乡或亲戚引导,获取就业信息,他们在城市的就业和居住均为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自发聚集。
本文讨论的城市流动人口问题主要是围绕来自于农村地区的务工人员的社会治理、社会保障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它们产生的原因既有客观制度上的原因,也有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流动人口对城市人口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就是上述两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一方面,外来流动人口的主观认识和自身社会关系狭窄限制了他们与城市居民的交往和沟通;另一方面,城市社会带有歧视的种种制度限制也构成了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排斥,使他们难以认可城市社会,城市的社会排斥如社会歧视、制度限制、就业非正规化、居住边缘化等,是造成农村流动人口不能认同城市社会的主要原因。
7.1 努力破除“二元社区”制度性鸿沟
长期以来,在政策倾斜和“先行一步”的形势下,本地户籍人口在社会资源和竞争方面占据着优势,并由此而形成“一等公民”的优势意识。而流动人口由于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基础上处于全方位不平等的地位,成为流入地社会的“二等公民”。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许多有偏见的本地户籍人口可能并没有意识到对待流动人口存在着偏见与歧视,他们理所当然地把流动人口当作“外来群体”看待,在认识上对其表现出偏见,在行为上对其表现出隔阂。正是由于这些偏见和隔阂的存在,使得流动人口与本地户籍人口虽然同处一个社会空间工作居住和生活,但他们在社会交往上、在心理意识上都相当疏远,造成了流动人口融入流入地的困难。流动人口面临着制度上的社会排斥,政府制定的相关制度和政策有,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等。实现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应从制度和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推进流动人口社区化管理,赋予社区基层组织更多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职能,增进本地居民与流动人口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流动人口逐渐城市化或市民化。
就四川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情况来看,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较低,社区活动参与不足,归属感较差,流动人口和当地居民被人为地置于对立状态。社区作为本地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居住和相互交往的场所,未能形成一种非制度化的、具有社会情感支持的互动关系,反而因制度的区别对待和本地居民的排斥而演变为“二元社区”,从而为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非制度性鸿沟。让流动人口进入到城市社区中成为社区居民的一员,享受流入地市民待遇,在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帮助下参与社区生活,参加社区活动,最终实现流动人口组织化管理是本课题重点研究的问题。破解问题的途径是,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决策参与、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化解、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体制与机制,特别要大力拓宽流动人口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消除参与障碍,降低参与成本,着力打造“流动人口参与式社会治理”模式,比如,促进流动人口调解与行政、司法、仲裁的程序对接、制度衔接和效力对接,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自我息纷止争”的基础性作用。
7.2 培育和提高流动人口参与社会治理的的意识和能力
流动人口融入城市,既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更需要流动人口自身融入城市的意愿。第一,发挥城市融入的主观性。面对纷繁复杂的城市生活,流动人口自身要调试自己的心理状态,努力适应城市环境,培育乐观向上的心理。扬弃在农村生产生活中形成的思想观念和心理,发扬吃苦耐劳、勤俭朴实等精神,克服乡土文化中封闭、内向、散漫等消极因素,以宽容接纳的心态对待城市主流文化,自觉增强对现代城市的归属感,增强城市“主人”意识,从而尽快实现由流动人口到新“市民”的转变。第二,培养主动参与城市治理的意识。从目前社会流动人口治理场域来看,流动人口在权力分配结构中,通常处于比原住居民不利的位置。无疑,他们越是缺乏对社会公共事务参与的动机和热情,其处境就越是艰难。因为,没有流动人口广泛的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就难以聚合对流动人口共同的利益诉求,基层社会就不可能强大,广大流动人口也就只能沦为弱者。
7.3 社会组织参与流动人口社区治理,实现多方参与和共同治理
社会治理理念有助于调动社会力量的参与。落实到社区层面,政府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将社会力量纳入到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中,充分依托社会组织的专业技能和资源优势,极大地提高了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居民的交流与融合。同时,社会组织通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培养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和自治意识,提高其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为真正实现社区自治奠定良好的基础。201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了416项行政审批事项,出台了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优化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将可由社会自我管理服务的事项交给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创新了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调动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提供了充实和丰富多样的社会服务,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特殊需求。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将社会组织纳入到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中。依托社会组织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居民的交流,增强社区融合力。同时,依托社会组织开展社区项目,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能力,真正实现社区自治。
成都市帮助社会组织“生根”,提供硬件支持,如提供办公场地、项目资金等,积极引进优秀外来社会组织,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促使社会组织“落地”社区。发挥连接政府和社会“轴”的作用,组织开展公益创投,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开展多元化和专业化的社会公益服务等活动,着力为社会组织提供机构孵化、能力建设和社区落地三大服务,全方位支持社会组织成长,为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政策支持,在城市街道办的工作权限内,给予社会组织尽可能大的自主权利。
7.4 弘扬睦邻文化是增强流动人口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新生思想动力
在城市社区中有流动人口与市民混合居住在社区中的现象,这种现象导致了社区衰落和边缘化的问题。这不仅不利于混合社区市民再造和社会融合功能的发挥,也使城市社区落入新的发展困境。睦邻文化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融合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社会风尚为一体,反映着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多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迫于对生活的压力无暇参与城市社区的文娱性活动,与城市社区居民的社会需要存在差异,这些“下里巴人”无法和城市居民一起探讨“阳春白雪”。为了切实让城市社区内流动人口“敢参与”“想参与”“乐参与”到社区活动中来,成都爱达讯社工中心公益项目通过影像形式,组织志愿者用镜头记录下社区流动人口生活、学习、娱乐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以社区流动人口家庭的真人真事为原型,拍摄微电影,让更多的社区流动人口融入社区,让这个群体逐渐放下心底的戒备,敞开心扉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快乐和倾诉自己的哀愁,提升自我的存在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7.5 加强流动人口社区建设
7.5.1 完善社区经费保障,健全社区服务多元化投入机制
加大对社区的经费投入,是完善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实现流动人口社区化管理的基本保障。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经费保障工作,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充足的原则,将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补贴、社会保险、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信息化网络建设等社区专项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和社区工作需要相应增加。另外,应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多元化投入机制。城乡基层社区治理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投入。2012年,成都市首创城市社区公共财政制度,明确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提供专项资金,定额补贴以满足本社区成员共同需求的社会管理专项自治经费,主要用于社区民主管理、社区教育培训,社区设施维修和维护以及社区文体公益活动等。并且出台了《成都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7.5.2 社区引进公益项目,为社区内居民与流动人口交流搭建平台
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为了进一步扩大影响,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关注外来务工家庭。成都锦江区爱达讯社工中心,招募志愿者,自编、自拍、自导以社区外来务工家庭为主题的微电影,借助公共传播的方式在社区内播放,让外来务工人员一方面重新发现和认识自身与城市的关系,增强对城市及社区认同感,另一方面,让社区内更多的人了解外来务工家庭的生活及打拼经历。
7.5.3 建立社区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平台,解决信息不透明的难题
流动性大、信息不透明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面临的首要难题。我国户籍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相对健全,但流动人口信息仍存在着准确性不够、实时性不够、共享性不够、标准化不够等问题,难以满足政府日常服务管理的需要。按照“社区建库、市级联网、资源共享”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将采集的流动人口信息统一汇入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平台包含报告登记制度、动态更新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分析通报制度四部分,通过规范企业用工和房屋租赁行为,健全基础台账,努力在信息互通中实现资源共享,在部门联动中实现管理互补,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信息的跨系统、跨部门、跨地区的共享和综合利用,及时有效地掌握流动人口的流动轨迹和活动动态,提高了服务管理效能。
7.5.4 以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城市居民的接纳意识和流动人口的归属感
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生存环境的改变必然带来观念、文化上的冲击,而生活方式的改变绝非朝夕之事,需要经过长时间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其中,公平公正的制度是刚性的基础保障,而人人平等的文化氛围和行为观念则是软性的重要支持。消除城乡隔阂,打破歧视壁垒,需要社会和社区营造和谐的相处环境,弱化地域意识、身份意识,借助一切力量促进外来人员与本地人员的相互了解和融合,真正帮助外来人口转变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融入城市生活。
注释:
1. 城市流动人口和“农民工”这两个概念常被人们当做同义词交替使用,尽管“农民工”这一称呼早已不再陌生,但究竟怎样界定农民工,迄今还没有明确公认的说法。流动人口的外延当然比城市外来农民工广,它包括进城经商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的未成年子女,以及探亲访友的人等等,但是“农民工”在其中占了绝大多数。本文所讨论的城市流动人口则是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城市某一地区暂住、滞留、活动、从事各种活动的进城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
2.数据引自《2015年四川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现状调查报告》,http://www.sc.stats.gov.cn/tjxx/tjfx/qs/201511/t20151109_195757.html。
3.由于数据搜集方式、调查口径、计算方法等限制,进城务工人员平均个人月收入与四川省2013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对比仅供参考。
[1] 任远,乔楠.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过程、测量及影响因素 [J].人口研究,2010,34(2):11-20.
[2] 杨菊华.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社会融入的指标体系——基于社会融入理论的进一步研究[J].人口与经济, 2012(2).
[3]马西恒,童星.敦睦他者:城市新移民的社会融合之路——对上海市Y社区的个案考察[J].学海,2008(2).
[4]四川省统计局. 2015年四川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现状调查报告 [EB/OL]. http://www.sc.gov.cn/10462/10771/10795/12401/2015/11/9/10358137.shtml(2015 - 11 - 09).
责任编辑:蒋亚林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continues to accelerate, more and more farmers from rural to urban migrant workers. The migration of floating population in the context of new urbanization should not be regarded as a mere "social mobility", but should be regarded as a "social integration"of the city ". In the face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management "two community" institutional gap, management system is not smooth,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sense of community" lack of problems, hindered into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of the city society, increasing the difficulty of city floating population social governance. By increasing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nd guide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participate in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realizing participation and co governance,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service and community multi governance in social governance perspective to consider, so that the flow of population into the city social life, reduce the risk of city social stability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floating population;social integration;community;social governance
C912
A
1674-4144(2017)-04-22(7)
王海蓉,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4年度省情调研课题项目“四川省流动人口社会治理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4dy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