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尖
(襄阳技师学院 湖北襄阳 441021)
摘 要: 校企合作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列举了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建设性意见,对于深化校企合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校企合作 问题 分析 建议
校企合作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职业院校与企业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依照各自的优势,遵循平等互利原则的一种办学模式,它以培养适合企业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目的,其显著特点是及时吸收最新的科技成果,把传统的以课堂传授知识为主的教育环境与直接获取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为主的生产现场环境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满足企业人才需要,促进学校毕业生就业。但目前校企合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一、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政府推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与管理机制不健全
国家和省级政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缺失与滞后,以及运行机制不健全是造成校企合作不深入、不稳定的主要原因。目前,政府出面统筹协调校企合作、联合办学、制定人才规划的作用缺位,没有出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政策法规,致使未能真正建立起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体制和模式。各级政府在制定区域技能型人才发展规划等方面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及时、定期发布行业企业所需技能人才信息,所以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没有针对性,造成职业院校设置专业与人才培养是“瞎子摸象”。因此,职业教育的发展呼唤国家和省级政府出台有关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
2.职业院校适应企业需求的能力不强
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培养方式、课程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与企业需求不符,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没有形成。职业院校自身合作能力不强,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较弱,缺乏对合作企业的吸引力。有些职业院校还按照传统的教学模式追求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缺乏针对性、实践性和职业特色,还没有形成与企业岗位职业能力相对应的独立实践教学体系,学生在校所学知识和技能与现代企业要求相差甚远,从而导致职业院校毕业生不能达到顶岗实习的要求。目前,大多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仅仅停留在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浅层次上,没有从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标准、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开发、实践教学体系、人才培养与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合作。
3.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其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动力源自其经营目标。有相当部分的企业将参与职业教育视为直接或间接的利益损失,是否参与职业教育的发展,对于企业的投入和收益均不能产生影响,所以,企业在没有相应激励政策和法规约束的机制下,企业并不一定通过直接参与职业教育来获得人力资源。企业合作意识淡薄,没有把培养人才纳入企业价值链中,把校企合作当成是选择人才的途径,而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不予关注。企业不愿意与职业院校合作的主要原因:一是给企业增加管理成本。企业要安排专人管理;企业要安排学生吃住,需要费用,甚至难以解决吃住问题;学生生产效率低,而且在操作中易出废品,增加原材料费用。二是给企业增加风险。学生在生产的实际操作中一旦发生事故,企业要承担医疗费等费用。三是很难保证产品的质量,影响企业声誉。
4.校企合作的有效模式尚未形成
现在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不能使校企合作变成来自学校和企业自身内在发展的一种动力需要,急需创新校企合作的有效模式。校企合作由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推进成效甚微,多数是短期的、不规范的、靠感情和人脉关系来维系的低层次的合作,尚未形成统一协调的、自愿的整体行动。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合作模式和机制、缺乏校企双方沟通交流的平台,企业利益得不到保证、传统的职业院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政策等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校企之间的合作,校企合作的有效机制模式没有形成。
二、促进校企合作的建议
1.提高政府推动校企合作的战略意识
校企合作只有在政府统筹和支持下,部门、企业和学校才能在校企合作上建立有效的合作模式与机制,校企合作才能够真正实现,达到双赢的目的。各级政府必须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规划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发展,统筹校企合作,将校企合作任务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建立政府主导、职业院校和企业为主体、行业协会为中介的校企合作发展新机制。
2.制定政策,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以立法的形式制定有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规和条例,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职责和权利,明确企业和职业院校双方在校企合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健全法律法規的刚性措施,保障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深度合作,保障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全员培训,企业录用的职工必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以企业为主导校企共建产业化公共实训基地,确定部分大中型骨干企业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和师资培训基地,从政策上保证校企合作制度化。
3.政府统筹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政府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区域内相关企业和职业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平台。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相关行政部门参加,成立市级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真正建立校企合作的对话工作平台,形成统筹校企资源、服务区域经济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4.创新校企合作的运行模式
随着现代企业和产业的蓬勃发展,对校企合作的要求将会“百花齐放”,现有校企合作模式已很难适应现实需要,必须改进、创新校企合作的运行模式。例:校企股份合作模式、实训室进入企业模式、生产车间进驻院校模式、产学研用一体模式。
5.加强校企合作在内涵上的对接
校企合作的最高境界是校企互为一体,相互融合、相辅相成。作为服务于企业的职业院校要主动与企业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对接:社会能力的培养与企业文化对接、专业设置与产业岗位群对接、课程体系与职业标准对接、专业教师与技术人员对接、实训基地与生产车间对接。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和学校为主体、以行业协会为中介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建设,以满足我市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有效利用各种资源,互惠互利,多方共赢。学校在现有基础上将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能力,在职工培训、人才供给、科技开发等方面,为政府解难,为企业分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