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芳
(上海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上海 200234)
摘 要: 委婉的话语不一定能实现礼貌的效果,传统意义上的粗直恶化语则有可能成为恰当的委婉话语。本文运用认知语用学的观点,分析指出委婉话语礼貌效果的实现主要依赖两个重要步骤:发话者对认知语境的预设和听话者对认知语境的推理。得出结论:如果交际双方中的认知语境假设重合,则礼貌的交際意图就会实现,如果出现语境预设和推理错位的现象,则不可能出现礼貌的效果。
关键词: 委婉话语 认知语境 预设 推理
一、话语的礼貌效果
人类的言语表达可以分成两大块:礼貌和非礼貌的表达。从传统意义来说,人们常用中性语(Orthophemim)、委婉语(euphemism)达到礼貌、不冒犯他人的目的。恶化语(dysphemism)通常被认为是非礼貌的表达。这三类词分别是不同语域的同义词(cross-varietal synonyms)。根据Keith Allan(2005)的定义,跨语域同义词有一样的概念意义和不同的内涵意义。该内涵意义来自该词概念意义的百科全书的知识,同时受语境中交际双方的经验知识、偏见等因素的影响。内涵意义的不同导致话语效果不一样:一个是礼貌用语,一个是中性词,一个是不礼貌的表达。但在实际交际中,这些词是否取得了应有的交际效果——礼貌或冒犯他人,还受到具体语境,包括时间、地点、交际双方的关系、心理等因素的影响,不能在它们之间画上严格的界线。正如Keith Allan(2005)所说:“所有这些不同的言语或行为都受语境、时间和地点的影响。它们不断地变化以至于没有任何两个团体甚至个人(甚至在不同的场合或不同的情景下没有同一个人)一定会对所给话语的礼貌、冒犯或X-phemism做同样的判断。”[1]换句话说,委婉的、直接的话语并不一定能达到礼貌的效果,恶化的语言不一定会冒犯他人,或许会起到委婉的礼貌效果,而成为委婉语。这些话语的礼貌效果只有在交际双方的认知语境中才可以加以判断。
认知语言学把语境定义为“一种基于身体体验并通过范畴、概念、意象图式等识解出来的一种心智现象”[2]。认知语言学中的语境因素既包括常规语境中的要素,如时间、地点、人物、场景等,又有独特的内涵,主要包括现实、体验、图式、范畴、概念等多种术语,它们共同构成认知语言学的语境成分。认知语境主要由三种信息构成,包括词语信息、百科信息和逻辑信息。这些语境的具体应用又因人和因场合而异。认知语境的内容包括情景知识、背景知识、知识结构(包括知识草案、心理图式和社会表征)及连接知识单元的演绎逻辑和经验逻辑等。认知语境是现实世界的事件、状态或行为的典型结构概念化或经验化的结果。认知语境是语言交际的基础。语言交际是否成功在于说话人如何对认知语境进行预设及听话人如何基于认知语境对话语推理解释。
该认知语境为委婉话语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指导。本文运用Sperber和Wilson的关联理论为指导,从交际的整个过程,即从说话人的话语预设生成过程到听话人的话语推理过程分析委婉话语这一言语行为的礼貌效果。
二、委婉语礼貌效果的基础——认知语境的预设
在交际过程中,发话人一般都有两种意图:一种是信息意义(information intention),即提供话语的字面意义;另一种是交际意图(communicative intention),即发话者想通过明示的信息意图所要传达的真正含意。成功的交际应是实现交际意图。对于交际者来说,要想取得成功的交际,实现其交际意图,必须选择一种最佳相关。这种选择的过程就是对认知语境的预设过程。对于发话者来说,交际是对话语的一种选择,他要根据自己的目的,根据对受话人认知语境的假设和对当前情景的了解,以他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交谈以取得预期的效果。具体地说,说话人在预设语境方面主要有三个视角:主体性、主体间性、主客体间性。主体性主要是说者根据主观判断听话人的认知潜能、态度、知识等个性化因素;主体间性主要指说者要考虑到听者与说者之间的关系选择合适的表达方式,建构有利于交际的认知语境,以获得最佳的礼貌效果;主客体间性主要指说者在建构认知语境时,要充分考虑到当前客观的物理环境。除此以外,认知语境的预设是否恰当成功,还要依赖说话者的语言及知识等能力。可见,对于认知语境的预设具有说话者的主观性、含义的隐蔽性、含义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对于语境的依赖性等许多特征。下面以间接言语、委婉词语等常用的表达方式为例分析委婉的认知语境预设。
(一)间接言语
“在任何一轮语言交际中,选择最重要的先设依据是语言结构。选择最相关的含义的依据是语境(具体或抽象),这种选择是受人的相关倾向左右的,是一种奥卡姆剃刀现象”[4]67。要使话语礼貌,说者要违反合作原则,遵循礼貌原则。有话不直说,是出于礼貌。在委婉表达方式中,常用的语言结构便是间接言语行为。如用提问的方式委婉表达出请求的意图已成为一种规约性的言语行为。例如:Can you pass me the salt?Could you please tell me the truth?等。交际中说话人在选择这种习惯化规约的话语时,是极少付出努力的。听话人在接收这种信息后,不用经过复杂的推理就可以直接得知说话人的真实意图。然而委婉表达方式还可以通过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表达出来。例如,有人问某某是否可以选修哲学专业,被问人却说了:“Xs command of English is excellent,and his attendance at tutorials has been regular.” 说话人的言外之意是某某人的入选资格不佳。这种表达方式就要依赖双方的认知语境。如下例:A说Lets go to the movie tonight? B回答道I have to study for the exam.说话人B在做出拒绝这一言语行为时,要考虑到听话人A的知识经验等诸多语境要素,如他知不知道考试和看电影都要耗费时间这一常识,B要准备考试等具体情况。总之,对间接话语的选择要依赖交际双方的“共有知识”和交际时的各种语境,以及说话人个人的心理等要素。
对礼貌诸准则的选择有民族的内涵[4]48。不同的说者受不同的社会文化的支持,有不同的心理表征排列方式。这些社会文化因素以知识结构的形式存在人的记忆里,在语言生成时控制话语的目标、方向、内容等,从而不同文化因素影响下的人预设的认知语境也有不同。如东西方文化都遵从“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既AM)和“谦虚准则”(Modesty Maxim既MM)。但这两种文化若有冲突时,东方文化有MM>AM的定势,而西方文化则有AM>MM的定势[4]122-123。比如,当问到去不去看电影时,比较直言不讳的美国人可能会说:“No,thank you,I wont (go to the movie) because Ill take an exam tomorrow.”而比较委婉的中国人对半会用“明天我要考试”这句话,婉转地回断别人的邀请,以示礼貌。就本地文化而言,MM>AM和AM>MM参数在交际中起积极作用。说话者在选择委婉话语时以这些参数为依据,对听话人的认知语境进行预设,以取得最佳的礼貌效果。
(二)委婉词
在委婉语的使用中,越是禁忌的词语,其跨语域委婉同义词越多。说话者在选择语言结构表达一定的含义时就没有间接言语行为那么简单。选择得好,可以达到委婉的效果,否则不仅达不到委婉的效果,反而会冒犯他人。例如:“死”一词的委婉语就有几百种之多。有些表达方法已变成英语成语,具有社会文化规约性。如“to be with God, to sleep peacefully, rest in peace”①等带有“指人”、“尊敬”等文化社会性质的含义或义素。 其他的如“demised, passed on, be no more, ceased to be, expired and gone to meet its maker”等都是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词汇,一般会达到礼貌的效果。但有一些俚语委婉语,如kicked the bucket, turned up his toes, be done for, one way ticket, went up the handle, put on ice,be nailed to the perch, be pushing up the daisies, be off the twig, kicked the bucket, run down the curtain and joined the bleedin choir invisible等。这类委婉语有戏谑之意,在外人看来有侮辱或蔑视,但对于下层阶级来讲,这类委婉语是幽默的表达方式,传递出一种特殊情感。说话者在选择这类词语时,要考虑到特定的场合,词语的社会文化因素,以及听话者的认知潜能等诸多要素。
例如:一个病人在医院里去世,医生如果考虑到病人家属悲痛的心情,直接说“Sorry, we have tried our best” or “Weve lost him”等,就会起到礼貌的效果。但如果医生忙昏了头,用“croaked”一词通知家人这一消息,通常被视为缺乏同情心和职业道德。那么,“croaked”这个“死”的代名词不仅起不到委婉作用,反而會触怒听话人,成为不礼貌的恶化语。然而,假设另一类情景:两个对话人是好朋友,平时说话都比较幽默,其中一个用“Sorry, your brother had kicked the bucket”来通知死讯时,说不定还会起到安慰的作用。那么,kicked the bucket就可以是一个恰当的礼貌的委婉语。
因此,在选择这种委婉同义词时,一定要对听话人的语言能力、认知能力等有正确的判断,才能选择比较恰当的词语。交际双方的关系也有一定的影响。双方关系越疏远,则委婉语越正规,礼貌效果获得的可能性越大,双方关系越亲密,则用直说或粗直语,礼貌效果获得的可能性更大。
三、委婉语礼貌效果的获得——认知语境的推理
对于受话者看说,交际是一种推理过程,即受话人从发话者用明示手段提供的信息中推断出发话者的交际意图。受话者就是由发话者的明示激活有关的认知语境,努力寻找关联,并进行推理以明白对方的交际意图,获得语境效果。熊学亮把这种语用推理看成“缺损推理”,缺少的是隐含的知识和策略系列,是公式外的知识或语境因素,因此没有形式自足的特征。同时,这些缺少项非常复杂,故推出的结论只有适宜之分,没有正误之别。
这个推理过程要受到认知语境中各个要素的影响,包括交际话语的物理环境、交际者的经验知识及个人的认知能力。对话语的推理过程就是认知语境建构过程,这种建构过程是指认知主体通过自己的认知能力,根据对当前物理环境的模式识别,运用已有图式结构中的知识形成语境假设的过程,包括模式识别、图式激活、知识选择和假设形成四个阶段[3]。人们对委婉语的理解也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除此以外,委婉语的推理过程对听话人的经验知识、心智、幽默感等也有更高的要求和更强的依赖性,因此,有更强的主观性、个性差异性。这里举例说明。
例1:A:我抽烟你介意吗?
B:你就像在家里一样好啦。
B本应回答“是”或“否”,但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可以做出对抽烟介意和不介意这两种相反的解释。在该对话中,A要理解B的话语,首先要识别B的语音模式及场景模式(在家里),由此激活大脑中的相关图式结构:在家里可以很随意,老婆允许抽烟,(或者)家里老婆管得严,不让抽烟等。最后听话者再根据自己的经验选择与话语相关的知识作为假设,由此推理得出结论。一般来说,人们会推导出“允许抽烟”这一含义,因为在一般人的认知语境里,在自己家里是可以随意的,说“在家里一样”就是“你想抽就抽”。若这样推理,那么B的话语就是一句中性语(Orthophemism)。(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允许人抽烟的话,就没有必要这么拐弯磨角啦。)假设在A的认知语境中,在家里妻子是不允许他抽烟的,那么A在推理过程中形成的假设语境就是:我们很熟悉,B知道我在家里妻子是不允许我抽烟的。由此认知语境作为前提,便得出结论:照样不能抽。说话人B便以委婉的方式拒绝了A的询问,由此达到了委婉礼貌的目的,B的话语就是一句委婉语。在这个话语语境中,听话者的经验是起主导作用的要素。
例2: A:Bill, you old son of a gun.
B: …
在该对话中,理解话语的关键就是old son of a gun,它最基本的含义为“恶棍、可怜虫”,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它是一句骂人的话,很冒犯他人。一般意义上属于恶化粗直语。如果AB对话的场景中AB是陌生人或不太熟悉的人甚至是敌对的,那么B的理解推理就简单地得出结论:这个词语是恶化粗直语,A在骂人。B的回答可能是恶狠狠的you old son of a bitch。假设对话中A是John,他和Bill是多年的老朋友,每次见面时John总是这样问候Bill:“Hello, Bill, you old son of a gun.”那么B的推理又是另一个结果。首先,Bill会识别John话语的语音模式、他们的关系模式,由此激活大脑中的相关图式结构:关系图式:陌生人,一般朋友,老朋友,同事……语言图式:礼貌问候语,恶化粗直语……Bill在对图式激活后的知识进行选择后,形成自己的语境假设:我们是老朋友,刚刚见面,朋友的问候。由此而建构的认知语境作为推理的前提,便可得出结论:“son of a gun”不是恶化粗直语,而是幽默的委婉礼貌语,意为昵称“这个老家伙”。当然,随着年龄的老化,记忆力的减退,或幽默感的丧失,甚至或者心情的不佳,Bill也有可能没有能识别son of a gun这个昵称,而直接把它理解为恶化粗直语。
在委婉话语的推理过程中,交际者的幽默、智能、经验知识等和礼貌效果的获得是成正比的。幽默感越强,智能层次越高,经验知识越丰富,那么,委婉话语礼貌效果实现的机会就越大。
四、结语
在使用委婉话语的过程中,由于人具有不同的认知潜能,并且具有不同的身份、阅历、信念、态度、知识、幽默感等,这使得每个人所建构的认知语境极富个性,再有交际时物理环境中各个要素如时间、地点、交际双方的心情、交际双方的关系等的影响,使得对委婉话语的预设和推理过程极其复杂。如果交际双方中的认知语境假设重合,则礼貌的交际意图就会实现,如果出现语境预设和推理錯位的现象,则不可能出现礼貌的效果。
注释:
①本文英语委婉语示例来源于Allan & Burridge合著的 Euphemism & Dysphemism: Language Used As Shield and Weapon一书,由Oxford University Press于1991年出版.
参考文献:
[1]Keith Allan, Politeness: Orthophemism, Euphemism, Dysphemism[J].Humanities Collection,2005,2(1):57-67.
[2]魏在江.认知语言学中的语境:定义与功能[J].外国语,2016,7.
[3]黄华新,胡霞.认知语境的建构性探讨[J].现代外语,2004(03).
[4]熊学亮.认知语用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