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主要规范了政府公共基础设施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其中,公共基础设施的概念界定和分类、存量和增量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等重点、难点问题在《准则》中得到了明确规范。根据《准则》,公共基础设施分为4类,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此外,《准则》对政府公共基础设施的核算(确认)主體、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入账等具体核算问题进行了明确。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