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商学院》
子贡:儒商始祖
文|《中国商学院》
[√]子贡是我国历史上文人经商的第一人,且对后世的影响很大,因此他被后人尊奉为“儒商始祖”。
过去,许多商人都在自己的店铺内悬挂“陶朱事业,端木生涯”8个大字。这里的“陶朱”指的是春秋时期的陶朱公,即范蠡;“端木”指的是春秋时期的端木赐,即子贡。
子贡喜欢经商,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其“废著鬻财于曹鲁之间”“家累千金”。他经常“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到之处“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甚至越王勾践还曾“除道郊迎,身御至舍”,可见子贡当时富有的程度。
子贡曾在卫、鲁、齐等国做过官,他博学多才、能言善辩,是春秋时期杰出的社会活动家、外交家和商业贸易家。由于子贡是我国历史上文人经商的第一人,且对后世的影响很大,因此他被后人尊奉为“儒商始祖”。
子贡敏而好学,“闻一知二”。在《论语》中,有关子贡向孔子请教的内容非常多。子贡处处用心、无所不问,并领会深刻、触类旁通,连孔子都禁不住赞扬他聪慧过人,说他“告诸往事而知来者”。孔子周游列国,吃了不少苦头。如果没有善辩的子贡为其解围,没有富有的子贡为其提供财力上的支持,孔子周游列国恐怕会更加艰难。
孔子去世后,子贡为恩师守墓,6年方归,足见师徒情深。子贡对孔子非常敬重,他称颂孔子:“赐终身载天,不知天之高也;终身践地,不知地之厚也;赐之事仲尼,譬犹渴操壶勺就江海而饮之,腹满而去,又自知江海之深乎!”子贡不仅开了文人经商的先河,还使儒家思想在商业中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发展,不愧为儒商之始祖、商界之楷模。
简单地说,儒商就是儒与商的结合。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儒和商是两个被严格区分开来的称谓。儒乃秉承儒家学说的文士之谓,其天职在于求道求义;商乃通货之民,其本性在于求利求财。由于我国传统文化以重义轻利、修身齐家治国、成贤成圣为基本价值取向和最高追求,故尊儒而贱商。然而,在商业活动中,儒商却自觉地把儒家伦理、精神文化同经商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了独特的商业文化。
孔子对道德仁义的重视深深影响了子贡。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孔子的教导对子贡的人生发展影响巨大,子贡的言行无不体现着儒家思想。在子贡的观念里,一个真正的儒商不仅要有学问和社会经验,还要有道德。作为一个商人,求富取利无可厚非,但要符合道德原则,并且要把道德放在前面。也就是说,儒商应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言必信,行必果,是儒家所提倡的美德。
在《论语·颜渊》中,子贡向孔子请教治理国家的办法。孔子说:“一个好政府应该有充足的粮食、充足的军备和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子贡问道:“如果迫不得已要去掉一项,三项中先去掉哪一项?”孔子说:“去掉军备。”子贡又问:“如果迫不得已还是要去掉一项,两项中先去掉哪一项?”孔子说:“去掉粮食。自古人都难逃一死,但如果没有人民的信任,那就什么都谈不上了。”
在这段对话中,孔子强调了一个“信”字。“信”是本,没有“信”,一个政府就立不起来,一个人也立不起来。同样,如果没有“信”,一个企业也立不起来。
但是,诚信又必须与行动相结合。《论语·先行》中记载,子贡问:“如何做才能成为君子?”孔子说:“先行其言,而后从之。”意思是说,先向人们作出语言上的保证,然后再按照自己所说的去做,即君子必须做到言行一致。
言出如山,一诺千金。如果一个商人能珍惜自己的声誉,发扬诚信的美德,美名一定会越传越广,利润也会随之见长。
子贡曾说:“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其实,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相通的,你对他人怀有一颗仁爱之心,就会得到他人的尊重和关怀,从而能更好地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
讲求“仁”也体现了儒家的另一个思想——尚和。子贡把这一思想贯彻到了他的经商过程中,即以仁为本、以和为贵。
“和”即和谐、融洽的意思。自古以来,儒商提倡“和气生财”“和为贵”,追求老板与雇员之间的和谐、商家与商家之间的和谐、商家与顾客之间的和谐、商家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如果没有“和”的存在,争强斗胜,常常会导致两败俱伤,而合作却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史记》中说:“子贡好废举,与时转货赀。”意思是,子贡在经商时能够预测市场变化,从而获得有用信息,抓住机遇。
所谓“废举”,在南朝裴骃的《史记集解》中是这样解释的:“废举谓停贮也。与时谓逐时也。夫物贱则买而停贮,值贵则逐时转易,货卖取资利也。”
子贡所处的时代是春秋末期,社会生产力大大提高,商品经济也很发达。由于子贡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对物价涨落的预测总是非常准确,所以他能成为“家累千金”的巨商。
一个成功的商人不仅要有道德、有文化,还要有适应时代变化和发展的智谋和远见。俗话说:“处处无心处处空,处处有意常有金。”要想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要想做一个成功的商人,那么就必须做个“有心人”。
真正的儒商在经商中应重视道德自律,爱国爱民,具有社会责任感。子贡不仅 “富而好礼”,还“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他经常散发家财救济他人,连孔子也自叹不如。
《吕氏春秋》中记载了一个“子贡赎人”的故事:根据当时鲁国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出钱赎回来,事后可以报销赎金,并且国家还要给予表扬。有一次,子贡到别国做生意,就赎了一个鲁国人回来,事后却拒绝了鲁国支付的赎金。
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这就是子贡遵循的经商和做人原则,也是他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坚信这一点的儒商,都耻于独富独贵,而喜于乐善好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