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菲
绿色桥梁与绿色丝路高度契合
——推动中哈对接 服务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 李 菲
作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合作伙伴,哈萨克斯坦近年来高度关注绿色发展,并提出了“绿色桥梁”伙伴计划,与中方提出的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相互呼应、 有 效 契 合。2017 年 5 月 30日至6月1日,在哈萨克斯坦召开中哈环保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双方表示愿意在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一带一路”倡议、哈萨克斯坦“绿色桥梁”伙伴计划和中方绿色发展理念框架下加强交流与合作。这对中哈未来环保合作提出了新要求。
2010 年 9 月,在阿斯塔纳召开的第六届亚太地区国家环境与发展部长级会议上,哈萨克斯坦提出“绿色桥梁”倡议。
2011 年 9 月,在联合国大会期间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提出“绿色桥梁”伙伴计划。计划一经提出,便得到了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UNESCAP)和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UNECE)的支持。
2012 年 6 月全球可持续发展“里约 +20”峰会期间,所有国家都表示,支持“绿色桥梁”伙伴关系计划。
2017 年世博会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图为世博会场馆
2013 年 9 月,“绿色桥梁”伙伴计划国际会议在阿斯塔纳召开。会后,有8个国家签署了《“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章程》。
2014 年 10 月 23-24 日, 以“未来能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为主题的 2017 年世博会国际论坛在阿斯塔纳举行。论坛期间召开了题为“‘绿色桥梁’伙伴计划:前景和方法”的小组会议,介绍了关于成立“绿色桥梁”伙伴计划协会和“绿色桥梁”研究所的方案。
截至目前,共有15个国家(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格鲁吉亚、德国、蒙古、白俄罗斯、黑山、拉脱维亚、阿尔巴尼亚、芬兰、匈牙利、保加利亚、瑞典、西班牙)和 12个非政府组织签署了《“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章程》。
(一)“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宗旨
“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宗旨是:通过开展国际合作、促进技术及知识交流、加强资金支持,实现中亚地区绿色经济增长。
“绿色桥梁”伙伴计划主要是为了实现绿色增长,其要素包括研究、技术、知识、资金和制度。
(二)“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任务和目标
“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区域绿色增长措施的落实。“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其目标主要分为研究、技术和资金三方面。
目标1.研究:支持与国际专家、机构开展联合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整个中亚地区。这是一个促进信息及知识学习和交流的知识中心。
研究,即开展科研工作,编制科技和教学文献,收集和准备与绿色增长问题有关的数据。
教育,即通过培训和专业教学来宣传绿色增长理念。中心将引进决定政治和经济发展方针的关键人物、专家以及私营部门代表参与相关工作。
信息交换,即中心开展的培训及其他活动将在整体上促进国有和私营部门之间、产业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的信息交换。将建立门户网站,保障人员之间与项目之间的协作。
目标2.技术:保障技术交流,促进试验设计、技术研发和生产工作的开展,推动国际合作、区域创新发展及商业孵化。这是创建及转让环境无害技术的参与者和区域纽带。
技术转让,“绿色桥梁”伙伴计划将努力加强技术改造的能力建设,在地区内开展技术宣传,促进市场改革和法律基础的完善,保障良好的政治环境。
创新,“绿色桥梁”伙伴计划将作为研究和制定环境无害技术的区域龙头、中间纽带和积极参与者。创新方式还将运用到服务机制及支持绿色增长的合作项目中。
商业孵化,“绿色桥梁”伙伴计划将支持地方企业的一些新理念,包括支持科学研究和试验设计工作、商业规划咨询,为科学试验和技术研究提供场所,为理念的商业化和市场运作提供资金支持。
目标3.资金:整合资金手段,促进已有项目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资助和风险融资。针对重要经济部门中重要项目的新型投资决策是绿色经济稳定增长的关键所在。
投资形成,通过审定投资项目、支持项目制定,为扩大绿色增长投资消除最主要的障碍。为各领域的可靠项目提供技术及资金支持。
资金支持,通过对项目的优化评级、综合审查、支持项目开展,吸引国有及私营部门的投资。为吸引投资,“绿色桥梁”伙伴计划还将支持一些新的商业理念。
降低风险手段,“绿色桥梁”伙伴计划吸引各类资金来支持项目融资及项目开展。具体方式包括:抵押贷款、优惠贷款和商业贷款、价格支持、资助、政治/信用风险担保。
(三)“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指导原则
为成为绿色增长的可靠参与者,“绿色桥梁”伙伴计划必须有反映其宗旨及活动方式的指导原则。
1. 伙伴关系:“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基础是中亚国家及国际社会间的高效伙伴关系,还将积极探索与私营部门、科研界以及绿色增长领域现有倡议的合作。
2. 创新:解决绿色增长问题需要在技术、方法和实践上进行创新。为创新提供条件是“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关键要素。
3. 独立:为使“绿色桥梁”伙伴计划做到全面开放,必须有独立、成功的管理。参与方可以施加一定影响,但最后决策权还是在计划本身。
4. 可持续发展:“绿色桥梁”伙伴计划是一项对环境负责任的倡议。所有的投资和项目标准都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
5. 高效性:通过衡量活动结果和活动资金来调节价格/质量的最佳比例。衡量过程中需采用透明、公开的机制。
(四)“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主要合作领域
“绿色桥梁”伙伴计划根据各国共同的发展需求,确立了5个优先合作领域,这是保障绿色增长的奠基石。
1. 水资源管理:保障供水稳定,监控水污染,用技术手段解决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水环境保护问题。
2. 可持续能源:使用可再生能源,在公平和平等的基础上高效利用能源。
3. 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稳定、高效的农业,保障农产品及食物供应。
4. 稳定的城市化体系:绿色建设,绿色基础设施,人类环境规划,包括“智慧城市”技术和环保规划。
5. 应对气候变化:降低气候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包括采用风险管理系统、保险等。
图1 “绿色桥梁”伙伴计划主要机构活动领域
图2 “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管理模式
“绿色桥梁”伙伴计划是一个独立管理、遵循自愿加入和自愿投资原则的国际平台。“绿色桥梁”伙伴计划下的伙伴关系有两种:投资伙伴和非投资伙伴。
“绿色桥梁”伙伴计划最主要的两个机构是“绿色桥梁”机关和“绿色桥梁”研究所。其主要活动领域如图1所示。
这两个机构之间将保持紧密的联系,但管理和财政是各自独立的。“绿色桥梁”机关可以得到如欧盟、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基金和私营部门的支持,还可以从国家财政获取资金。“绿色桥梁”机关中拟设立三个独立基金:1)促进基金,为技术援助、赠款和风险分担工具提供资金支持;2)直接投资基金,用于管理和使用股份;3)基础设施基金,用于保障项目的贷款融资。“绿色桥梁”研究所在起步阶段的资金来源于哈萨克斯坦政府用于开展研究的资金,以及技术、产品和服务商业化带来的收益。
这两个机构的运作将由管理委员会协调,而“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日常工作则由秘书处负责。从各方筹集来的资金拟交由被委托方处理,由被委托方根据需要给两个机构进行资金分配。
“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管理模式如图2所示。
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伙伴国和投资“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国际机构,委员会可自行任命私营或国营部门代表为补充成员。必要时,可成立科学委员会,负责确立“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科学技术活动。
协调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坛领导、绿色经济方面的专家、科学界的领军人物、技术方面的高级专家、国际机构、商业界代表。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绿色桥梁”伙伴计划中技术操作方面的问题,其任务也包括扩大“绿色桥梁”伙伴计划活动在国际、个人以及投资方中的影响力。
成员论坛由秘书处组织召开,每年举办一次,共同讨论“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活动成果,收集活动反馈。参与论坛的是非投资国、国际组织、国内社会的政府及私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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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序推动“绿色丝路”和“绿色桥梁”的对接、交流与合作,服务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近年来,哈萨克斯坦对绿色经济领域高度关注。2013 年 5 月30 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第 577号总统令批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向绿色经济转型构想》(以下简称《构想》);7月 31日,颁布《〈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向绿色经济转型构想 〉2013-2020 年行动计划》。《构想》提出,哈萨克斯坦要在 2050 年之前实现向绿色经济成功转型,并对水资源、农业、能源、电能、废物管理、大气污染6个领域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发展目标。这6个领域与“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5个优先合作领域基本契合。
哈萨克斯坦还成立了直属于总统的绿色经济转型委员会,在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哈萨克斯坦能源部设有专门研究绿色经济发展的绿色经济司。
“绿色桥梁”伙伴计划体现了哈国发展绿色经济的决心,是哈高层主动推动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与我国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的主要目标基本一致。目前,中哈两国已就哈方“光明大道”和我方推动的“一带一路”建设进行了对接,就共同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达成一致;双方环保部门也表示,将“在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一带一路’)倡议、哈萨克斯坦‘绿色桥梁’伙伴计划和中方绿色发展理念框架下加强交流与合作。”
因此,中哈环保合作要考虑定位于服务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积极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倡议,启动“绿色桥梁”和“绿色丝路”的对接、交流与合作,推动生态文明理念和环保产业“走出去”,丰富中哈环保合作内容,推动中哈环保合作转型,努力打造“一带一路”双边环保合作典范,服务打造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二)借助区域合作平台,促进中哈环保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绿色桥梁”伙伴计划在中亚地区,乃至国际社会的影响力较大。“绿色桥梁”伙伴计划将是各国信息交换和学习的平台、技术交流和技术转移的平台,是一个信息、知识和技术交流的平台,促进中亚国家建立伙伴关系。计划将建立门户网站,保障人员交流以及项目开展。这与我方倡议的上海合作组织环保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内容和目标基本相同,也是“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内容之一。
作为中亚地区大国,哈在绿色经济发展方面有着较为先进的经验和技术,可为中亚其他国家提供支持和帮助,克服各国经济和技术局限,解决中亚地区在绿色增长方面的一些共同问题。而我国也有良好的环保理念、先进的环保技术和丰富的环保经验,可为中亚国家提供很好的支持和帮助。
因此,中哈可以积极探索联合推动上海合作组织环保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绿色桥梁”桥梁伙伴计划,相互支持和促进,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改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中哈两国环保合作的互利共赢。同时,借助哈方这一平台提升我国对区域环境保护合作的影响力,树立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三)促进中哈环保合作转型,推动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
“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技术转让,推动环保技术和理念的商业化。随着中哈环保合作的不断推进,双方合作越发务实。2017 年 5 月 30日至6月1日,在哈萨克斯坦召开中哈环保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双方表示,将探讨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技术与设备方面开展交流的可能性。
我方可借助“绿色桥梁”伙伴计划,积极引导哈方拓展环保合作领域,增加双方在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生物多样性保护、环保信息共享和人员交流等领域的合作,增进互信,为中哈环保合作谈判减轻压力。同时,要以加强“绿色丝路”与“绿色桥梁”对接为契机,积极宣传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等环保理念、技术和产品,促进中哈环保技术交流和产业合作,推动我国先进环保理念、技术和环保产品“走出去”,服务绿色“一带一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