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 - 东盟 (上海合作组织 )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副主任 周国梅
我们将建设怎样的绿色丝路?
——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内涵、进展与展望
□ 中国 - 东盟 (上海合作组织 )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副主任 周国梅
“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从战略高度审视国际发展潮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合作领域之一。《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件明确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合作、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的主张。2016 年 8 月,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也特别强调了要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在 2017 年 5月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主席在开幕式发言中提出“我们要践行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建设生态文明,共同实现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高度重视。
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加强生态环保相关工作,建设绿色“一带一路”,与国际绿色发展的趋势相适应,与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相契合,同时也顺应了发展中国家要求绿色发展、保护环境的现实需求,能够为“一带一路”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支撑和坚实保障。
宁夏沙湖自然景观
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内涵是以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原则,提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以下简称“五通”)的绿色化水平,将生态环保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具体而言,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内容包括:
1.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保政策沟通。统筹现有环保国际合作机制,对接沿线国家或地区生态环保战略和规划,构建合作交流体系;加强环保管理先进经验和优秀实践交流,分享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理念。
2.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化。开展“一带一路”沿线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为基础设施项目和产能合作布局提供生态环保信息支撑;加强重点行业环境标准互认合作,推动中国优势领域环保标准走出去;完善对外投资环境管理体系,提升对外投资企业环境管理绩效,加强基础设施绿色化、低碳化建设和运营水平。
3.推进绿色贸易发展,促进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推进绿色生产、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扩大绿色产品和服务的进出口;加强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与示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采取节能环保措施,以市场手段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4.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发展,促进绿色资金融通。推动我国金融机构、中国参与发起的多边开发机构支持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探索设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基金,为绿色“一带一路”项目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区域绿色金融合作,促进区域绿色金融市场形成。
5.开展环保项目与活动,促进民心相通。实施绿色丝绸之路使者计划,加强沿线国家的环保能力建设;开展环保产业技术合作园区及示范基地建设,实施绿色示范项目;推动环保社会组织走出去,促进与沿线国家智库与环保团体交流合作。
作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部分,“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工作目标定位为保障、支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中的全面服务支撑作用,保障开发战略及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一是构建生态环保交流合作体系。打造沟通对话平台,实施环保合作工程和对外援助工程。二是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打造信息支撑平台,实施重点战略和关键项目环境评估工程、监测预警应急工程和“走出去”绿色化促进工程。三是构建生态环保服务支撑体系。打造产业技术平台,实施环保人才和资金保障工程。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环保部门高度重视“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工作,聚焦打造交流合作、风险防范和服务支撑三大体系,发挥生态环保对“一带一路”的支撑、服务、保障作用。目前已开展了如下具体工作:
一是开展对话交流,推动政策沟通。至 2016 年底 ,沿线国家参与中国-东盟、(上海合作组织 )、阿拉伯国家环境合作论坛等“一带一路”生态环保系列活动已 达 600 人 次。2016 年 12 月,环境保护部与深圳市政府联合举办“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国际高层对话会,柬埔寨、伊朗、老挝、蒙古国、俄罗斯等 16个沿线国家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4个国际组织的 200 余名高级别代表与会。这些活动都有效促进了绿色“一带一路”理念对外宣传及与沿线各国绿色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对接。
二是加强信息支撑,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服务设施联通和贸易畅通。基本完成上海合作组织环保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正在开展中国-东盟环保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2016年 9月正式启动“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出版2本《“一带一路”生态环境蓝皮书》,收集整理了 34个沿线国家及地区的环境状况报告,8个区域环境合作机制概况和 16篇“一带一路”生态环保支撑和保障、环保产业“走出去”等研究报告。推动能源、交通、制造、环保等多个领域的19家“走出去”重点企业,发布了《履行企业环境责任 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倡议,参与企业宣示将在对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中遵守环境法规、加强环境管理,助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三是开展务实合作,推动环保“走出去”,促进民心相通。落实领导人倡议,启动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发展伙伴关系;加快建设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交流示范基地,2014年5月启动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宜兴)。2016 年 12 月,环境保护部与深圳市政府正式启动“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建设;建设“一带一路”绿色供应链合作平台;启动“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海上丝绸之路绿色使者计划”,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交流培训活动,已有 15 个沿线国家超过 300 名环境官员、青年、专家参与活动;2016 年邀请 58 名东盟国家环境官员参加4期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活动;举办8期援外生态环保培训,共计培训来自埃及、伊朗等 46 个发展中国家的 222 名官员。
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列入了生态环保领域四项成果:一是《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从服务“五通”、加强绿色合作平台建设、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地方优势四个角度对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任务进行了阐述。二是《“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作为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行动导则,设定了“2025 年形成与沿线国家的环保合作良好格局,2030 年共同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具体规划目标与六大重点任务。三是提出设立“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平台将以信息共享、数据共享、知识共享、惠益共享为建设目标,将围绕“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信息、环保政策法律、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绿色金融合作等打造“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窗口。平台门户网站已于 2016 年 9 月正式对外发布,近期也将推动平台整体上线。四是提出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倡议。该倡议由环保部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策划,并计划尽快搭建联盟组织框架,在合适时机正式召开成立大会。联盟的职能定位于搭建国际平台,分享绿色发展理念、政策与实践,开展研讨与对话,提供信息支撑和对接服务,推动企业发挥作用,提升实现环境目标的能力。
四项成果中既有指导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框架、路线图和行动方案、施工图,也明确了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项目和平台,未来一段时间,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将以《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为蓝图,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和落实机制,切实推进纲领性文件得到有效实施,构建生态环保交流合作、风险防范和服务支撑三大体系,努力促进绿色“一带一路”成为国际共识和共同行动。同时以建设大数据服务平台和国际联盟为重点,推动这两个项目取得务实效果,达到预期目标。此外,根据需求,未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还将在下述领域开展相关合作。
一是依托现有环保国际合作机制,打造绿色“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成立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将联盟与中俄、中哈以及中国-东盟、上海合作组织等多双边合作机制连接,举办绿色“一带一路”交流活动,推动与沿线国家环境官员、智库的合作,加强生态文明理念以及环保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等方面的沟通与衔接。
二是推动与沿线国家的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通过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生态环保数据和服务支持。依托“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和转移中心(深圳)和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交流示范基地(江苏、广西),开展环保产业技术合作园区及示范基地建设,推动环保产业和咨询服务业“走出去”。加强澜湄环境合作中心建设,打造“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区域合作示范。
三是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推进民心相通。推动环保社会组织走出去,举办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环保交流培训活动,分享中国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与实践经验,加强区域沿线国家环境意识提高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