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惩戒与班级管理
编者按
近日,青岛市政府发布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据了解,这是全国或地方教育性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
另外,网曝江苏省某中学教师因个别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而对学生进行责骂,学校责令该老师向被责骂的学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并作深刻自我检查,在该校学校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对该教师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县教育局给予该老师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学校立即解聘该教师。
近年来,因为教育惩罚不当而造成的师生冲突、行政处罚屡见报端,班主任在面对新的教育环境下的学生教育时,是否需要开展适度的惩戒呢?您在班级管理中做了哪些有益尝试呢?
本期“专题研讨”围绕“惩戒”这个话题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