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磊 范在强
云南省近10年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 王磊 范在强
今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4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大科学补碘宣传力度,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南省工业信息化委、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昆明共同举办第24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
据介绍,碘缺乏病是指由于自然环境缺乏碘元素造成以甲状腺激素合成不足为主要发病机制的一组疾病的总称,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地方性亚克汀病。孕妇缺碘可导致胎儿流产、早产、死产、先天性畸形等。碘缺乏病是世界上分布最广、受威胁人口最多的一种疾病。全球共有22亿人口(约占全世界人口的38%)生活在缺碘地区。我省属内陆山区省份,外环境普遍缺碘,历史上也是碘缺乏病重病区,全省129个县(市、区)均有不同程度的流行。1982年调查显示,全省有重病区县18个、中病区县46个、轻病区县53个,有地方性甲状腺肿病人128万,地方性克汀病病人4860余例。
1994年,国务院颁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成为提高我国人口素质和健康水平的基本国策。1995年起,我省与全国同步实施食盐加碘政策。多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人群碘营养状况逐年改善,碘缺乏病得到有效控制。2000年,全省达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2010年,我省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全省99%的县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2012年3月15日起,我省将食盐碘含量试行标准进行了下调,并进行了跟踪评价。结果显示,新标准较原标准更适宜我省居民的健康需求。截至目前,我省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近10年无新发克汀病、亚克汀病病人,人群碘营养状态总体保持适宜水平。通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碘缺乏病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在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陆林看来,由于我省贫困人口多,部分群众防病意识淡薄,必须有针对性地长期加大对广大群众的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切实加强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持续巩固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时值我国第24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为巩固和扩大我省碘缺乏病防治成果,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做好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相关政策解读。
防治碘缺乏病的最根本措施是食用加碘食盐。它是各种补碘办法中最好的方法,不仅安全、有效、经济和容易推广,又符合微量、长期、生活化的要求。但碘是一种很活泼的物质,食盐中的碘会随着存放时间的增加而丢失,致使碘含量越来越少。因此在使用中要注意保证发挥碘盐最大效能。
1.目前我省一些地方的市场上出现了假冒加碘食盐的情况,消费者请到正规的商店和超市购买加碘食盐。
2.要将碘盐装在玻璃或陶瓷缸中加上盖子,并将盐缸放在凉爽、没有太阳直射的地方,尽量不要使盐受热。碘盐在高温环境中存放,碘的丢失较在室温较低环境中存放时较快。因此保存碘盐方法要科学。
3.我们在做菜时习惯于先加盐,而碘遇热会挥发掉。因此烧菜时要尽量后加盐,更不要将碘盐加在热油中同菜一起煎炸。
4.按我国碘盐标准,每人每天吃6克盐约可获得120微克的碘,这完全可以满足大多数成年人的生理需要量。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需人群需碘量比一般人要大。因此建议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等特需人群要补服碘油丸或常吃些海带、紫菜等海产品,这样既可以不多吃盐又可补充适当的碘量。
(来源:云南网)
(编辑:程钰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