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雅励 (西南大学 400715)
艺术衍生品不等于艺术仿品
朱雅励 (西南大学 400715)
传统艺术不断地被现代艺术所颠覆。传统艺术与前卫艺术并不对立,艺术就在不断地冲突变革中向前发展。艺术衍生品是与商业结合的产物,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将艺术原品的经典元素和理念赋予新的形式在衍生品上,能使艺术传播的更为广泛。艺术与我们大众生活息息相关艺术游于大众文化之中,艺术衍生品和艺术仿品成为艺术传播的必然产物。
艺术衍生品;艺术仿品;传播
为了区分艺术衍生品和艺术仿品首先我们要从概念和定义去理解。艺术衍生品是结合了艺术和商品的双重特性和价值于一身,具有艺术家个人艺术符号的艺术实用性产品。从字面上理解,衍生品是从原生事物中派生出来的事物,顾名思义就是艺术原创作品中派生出来的衍生品。在这一艺术活动中也赋予了艺术衍生品的艺术附加值,使艺术原创的二次加工同时也商品性质密切联系在一起。艺术衍生品在我国艺术市场它仍有很大的发展前景。
艺术仿品则是山寨出来的作品,俗称依葫芦画瓢。对原作而言仿品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仿制品。这种仿制品和原作比较,是远远不能达到艺术品本身具有的艺术价值。艺术市场也有大量艺术仿品的存在,其实仿品已见惯不怪了,这也逐渐成为大众所接受的社会文化。伴随着中国艺术市场的发展,艺术仿品也一直跟其脚步在发展。这些现象的产生也是艺术品的社会化和商业化部分的表现。
近些年艺术存在的方式在不断变化,从个人的独特创造到文化产业的产品批量。但是艺术衍生品和艺术仿品的诞生的原因是什么呢?
艺术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为生活增添了生活情趣。随着社会生产的迅猛发展和机械复制时代的产生,尤其是商业化的影响,使得艺术逐渐走向商业化走向产业化。在艺术史上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实践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一个突出当前的经济和文化现象。艺术衍生品和艺术仿品的产生都是因为需求的出现,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简单的观赏已经不能满足大众的需求,更多的是希望能拥有,大众期望通过购买艺术品提升品位和物质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面对艺术品的高昂价格,普通消费者往往会选择艺术衍生品或者艺术仿品来满足自己的艺术需求。艺术的魅力和感染力,是永久的生命力,艺术品也需要通过传播与推广,来达到与社会大众交流的目的。不仅仅局限于线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线上发展也是十分火热的,随之艺术市场也不断扩张。
艺术是人的自觉生产劳动,又是自觉地创造性的、与一般劳动的区分。人类在劳作中创造了美,审美意识也与此同产生。用“ 自由的精神” 来代指艺术的马克思认为,“ 把艺术视为生产, 即艺术生产, 既然艺术在本性上是实践的, 艺术活动的主体、客体、工具、范围、方式和结果必然受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客观规律的支配。”艺术衍生品和艺术仿品的传播方式大致是一样的。简言之, 艺术衍生品和艺术仿品都是通过技术从而进行复制和传播从而获得价值。就是在这个基础上艺术才有可能被批量化、规模化地生产出来, 由此形成产业。
在许多人的心目中,艺术衍生品和艺术仿品似乎都成为商人牟取暴利的通道,两种概念相互混淆一种是创造性的,而另一种则是赋予形性质的。但是艺术衍生品是否就是将艺术品直接印在商品上呢?人工的直接复制的不是艺术,艺术品虽然给艺术衍生品发放同行证,但却没有给艺术仿品发放通关密码。
艺术衍生品和艺术仿品虽然都来源于艺术原品,但是艺术衍生品与艺术仿品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从创造本身来看艺术仿品是没有艺术独创性的,并且背离了艺术的精神实质,艺术仿品也无法取代艺术原品。任何优秀的艺术仿品可能成为审美观照的对象。却始终缺少我们所说的那种艺术领域所尊崇的“独创性”。随着艺术仿品的广泛传播,也使得艺术失去了原创性,失去了原始的风韵。但是艺术衍生品的产生则给了我们全新、全面的方式欣赏和理解艺术。艺术衍生品的产生是基于艺术家的艺术创作,所以它必须得到原作艺术家授权,接着从艺术作品原作中发掘、提取出代表性特质和精髓,经过再创作在运用得到的产物。当设计与艺术的重新结合,具有了艺术品内涵的衍生产品便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
从价值上来看,是否艺术仿品就能满足大众的需求呢?由于审美经济的发展,传统的无个性的艺术品已经无法满足大众的需求,艺术衍生品发展时代是不可避免的。艺术衍生品源于大众的需要艺术精品原作永远是可遇而不求。我们也应该看到,许多人选择艺术衍生品看重的不仅仅是作品本身,更多是因为再创价值的体现,这也使得艺术衍生品的创意比原作本身更重要。这是艺术仿品所不能带来的情感体验。例如现在《神奈川冲浪里》这幅图已经广泛应用生活周边,又例如故宫艺术衍生品从“金榜题名笔”到“顶戴花翎官帽伞”的不断开发,艺术衍生品让艺术与普通大众的间隔不再这么遥远,缺少艺术独创性的艺术品我们称其为艺术仿品就不具备这种价值,从而会导致其审美价值和商业价值剧烈下降。只有在失去这种“独创性”已不复存在的艺术原品基础上,它的价值才会得以体现。 这是艺术衍生品与艺术仿品最大的不同。因此艺术衍生品不等同于艺术仿品,而是给艺术品带来了新的生命。
艺术仿品虽然可能会带来情感“愉悦”但是那是必将是短暂的,艺术仿品即便满足了视觉审美的需要,却仍然触犯了艺术的精神实质。这一事实决定了模仿行为相对于艺术最初创作行为在美学价值方面的卑微地位。 “艺术有而且也必须有自己的历史”。如果艺术只是不断的仿造而不考虑去创作,那么我们的审美过程必定只会带来厌倦,艺术的长河也便很快会枯竭。 “尺寸决定物体,尺度决定艺术”这在仿品中是很难掌握的,尤其是它们没有相对要素的话。将艺术品看成失真的复制品会改变后来观赏原作的方式。仿品不仅歪曲了艺术原品,而且使其与发生背景分离。历史如果忽视艺术定位,能够创建真正给人以审美享受的艺术品只能是凤毛麟角;对于同出一辙的艺术品,只有具备独创性才能承认它们的精神审美价值的可能。如《文心雕龙》中所写“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我们应该正确对待艺术衍生品和艺术仿品,正有了艺术仿品的存在,艺术衍生品不等于艺术仿品才能得到更好的解释。
[1]王一川.远近幽深[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16.
[2]Irina D.Costache.理解艺术的艺术[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4.
[3]张斯越.艺术衍生品在艺术大众化和艺术市场的应用[D].湖北:湖北美术学院,2012.
[4]王文丽,王瑞.关于艺术产业化发展的简要分析[J].市场论坛,2008(9).
[5]陈琳.解读艺术复制品[J].大众文艺,2009(9).
朱雅励(1993.10- )女,汉,湖南,硕士,艺术学理论,西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