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娜 (右江民族医学院 533000)
从余华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看陌生化艺术
吴秀娜 (右江民族医学院 533000)
“陌生化”理论在文学论坛上拥有巨大的影响。余华的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突破了传统的语言逻辑与规则,运用新奇、陌生的方式来表达,在文章中巧妙的运用了陌生化艺术,为作品增加了很大的感知难度,从而使感知过程得到延长,使读者的期待视野得到改变,形成一个独特的、新奇的、具有个性的审美效果。本文主要通过小说语言和修辞手法来分析陌生化技巧。
陌生化; 语言;修辞
什克洛夫斯基曾提出:“艺术的目的是要人感到事物,而不是仅仅知道事物。艺术的技巧就是使对象陌生,是形式变得困难,增加感觉的难度和时间长度,因为感觉过程本身就是审美目的,必须设法延长。艺术是体验对象的艺术构成的一种方式;而对象本身并不重要。”1他认为,陌生化艺术是艺术加工的重要方法之一。陌生化可以使描述对象抽象化、陌生化,能够延长读者的审美感知,收获独特新颖的艺术感受。
《十八岁出门远行》作为余华的第一篇作品,曾在文学界产生重大影响,也影响也余华后期的创作,文中大量运用陌生化手法。因此,本文试着以这部作品为例,来探讨陌生化艺术的具体表现及其产生的审美效果。
当代著名作家余华曾指出: “日常语言是消解了个性的大众化语言,一个句式可以不同人的相同理解。那是一种确定了的语言,这种语言向我们提供了一个无数次被重复的世界,它强行规定了事物的轮廓和形态。”“这种语言的句式像一个紧接一个的路标,总是具有明确的指向。”2看得出来余华较为反感日常的用于方式。在作品中,余华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创造陌生化效果。
(一)语义的超常搭配
通过语义的超常搭配来实现陌生化效果的例子,在小说中层出不穷,下面仅就几个较典型的例子进行分析。
这年我十八岁,我下巴上那几根黄色的胡须迎风飘飘,那是第一批来这里定居的胡须,所以我格外珍重它们, 我在这条路上走了整整一天,已经看了很多山和很多云。3
原文中用“迎风飘飘”来描述胡须,显然是夸张了,十八岁刚长出来的怎么就能迎风飘飘了呢,无形中让人看到“我”第一次出门运行的快乐。还有“定居”,文章运用比拟的手法,表达自身成长的自豪感。“迎风飘飘”“定居”两个词使语言幽默诙谐,同时表达出出行的快乐与满足以及对成长的幸福感。
爬起来用手一摸, 鼻子软塌塌地不是贴着而是挂在脸上了, 鲜血像是伤心的眼泪一样流。4
句子中,说鼻子“挂”在脸上,给人感觉鼻子和脸不是一体的,而是后期将两个不相关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受伤后的麻木感。还有“鲜血像是伤心的眼泪一样流”,用比喻的手法,夸张的表现受伤的程度。
我就这样从早晨里穿过,现在走进了下午的尾声,而且还看到了黄昏的头发。但是我还没走进一家旅店。5
在这里,作者用“穿过”“走进”“看到”来描述“我”对时间变化的跟进,使抽象的时间具体有立体感、空间感,让读者对时间的变化亲切可感。
余华小说通过对叙述方式的改变来事词语产生变异,运用语义的超常搭配来实现陌生化的效果。
(二)词语的风格变异
余华经常运用词语风格的变异来实现诙谐幽默甚至荒唐的艺术效果,例如《十八岁出门远行》中:
可那个司机看也没看我,汽车和司机一样,也是看也没看,在我眼前一闪就他妈的过去了。6
现在我真想搭车,因为黄昏就要来了,可旅店还在它妈肚子里,但是整个下午竟没再看到一辆汽车。7
前一句中的“他妈的”和后一句的“它妈肚子里”都是较为粗俗的口语化的用语,跟人不协调、和和谐的感觉,却又产生独特的效果。作者打破正常的形象、贴切的正常用语搭配,对常规用语进行有目的的变异,既深刻表现出任务焦虑、急躁的心理感受,同时产生特殊的艺术效果和语言魅力。
(一)比喻手法
“比喻”也叫“譬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比方,用来打比方的事物叫“喻体”。通常情况下,人们运用比喻手法是在本体和喻体相似的环境中,并且有较为明显的相同的特点,使读者比较容易看出和产生认同感。然而在在《《十八岁出门远行》》中使用的比喻,作家往往把本体和喻体分得非常开,很多本体和喻体相距甚远,差别很大,甚至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事物,人们乍一看很难看出两者相似的地方,需要经过一番品味与思考才能产生认同感,从而佩服作者大胆的艺术尝试与巧妙的艺术技巧。这也便是作者在作品中经常采用的远距性比喻,化平淡为神奇,进而产生陌生化的效果。在《十八岁出门远行》中,大量运用比喻手法,但与传统的比喻不一样的是,余华小说的比喻体现出很大的变异效果。正如:
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是贴在海浪上。我走在这条山区公路上,我像一条船。8
作者把柏油马路比作此起彼伏的海浪,形象的展现出马路的路况,给人身临其境之感。更为奇妙的是,将行走在马路上的“我”比作“小船”,犹如船一般随着海浪漂泊,奇妙的展现初出家门的少年对外面世界的感知与体会。
好些人跳到汽车上面,于是装苹果的箩筐纷纷而下,苹果从一些摔破的筐中像我的鼻血一样流了出来。9
在这里,作者将苹果的滚动比作我的鼻血的流动,这两样东西看似毫无关联,但却巧妙新奇地将两个动作形象的描述出来。
余华小说中的比喻大多主观化和感官化。常常以易喻难,以熟喻生,以实喻虚。增强了小说的陌生化审美效果。
(二)比拟手法
小说中:那汽车的模样真是惨极了,它遍体鳞伤地趴在那里,我知道自己也是遍体鳞伤了。10
“遍体鳞伤”一般用于这人,而这里用来形容汽车,用动词“趴”字来形象突出了汽车破烂的惨状,让人感受到汽车像受了重伤的人一样,趴在地上痛苦极了。
还有下面这一段话:
天色完全黑了,四周什么都没有,只有遍体鳞伤的汽车和遍体鳞伤的我。我无限悲伤地看着汽车,汽车也无限悲伤地看着我。我伸出手去抚摸了它。它浑身冰凉。那时候开始起风了,风很大,山上树叶摇动时的声音像是海涛的声音,这声音使我恐惧,使我也像汽车一样浑身冰凉。11
这一段描写极为精彩。作者将“汽车”当成有情有感的人来写,巧妙地借助“冰冷的汽车”来展现“我”在寻梦过程中伤痕累累的心和极度悲伤的感觉。
以上随意取出的例子,皆充分的展现了余华通过采用陌生化技巧来制造奇特的艺术效果。他根据自己所理解的真实,运用语言、语言风格和多种修辞方式的的变异来产生陌生化的效果,跟读者新的阅读感受和奇特的审美感知。
注释:
1.什克洛夫斯基.《作为技巧的艺术》.见《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四篇论》.内布拉斯加1965年版,第12页.
2.余华.《我能否相信自己——余华随笔选》.人民日报出版社, 1998.
3.4.5.6.7.8.9.10.11.余华.《十八岁出门远行》.北京:作家出版社,19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