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玮琦[绍兴文理学院, 浙江 绍兴 3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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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哈姆莱特性格中的两种异质力量
⊙张玮琦[绍兴文理学院, 浙江 绍兴 3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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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开始搞课程改革,倡导文本精读,鼓励学生反复阅读文学名著,广泛地阅读与文本相关的前期研究以及相关背景材料,在此基础上努力形成自己的见解,并形成文字。我始终认为,这样的文本精读训练,对于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是大有裨益的,对于人本身的建设也是有好处的,反复阅读经典,是自我教育的最佳途径之一,是一件值得终生为之的事业。我们每个人都只能在很有限的时空之中,体验一己的短暂人生,可是,我们却向往永恒,对世界、对人类、对人生、对人性充满了好奇和憧憬,能够多少满足一点我们的这种追求的东西不多,文学名著显然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
《名作欣赏》杂志为了我这个小小的改革,提供了很多的帮助,非常感谢!王芳(绍兴文理学院副教授)
哈姆莱特呈现出一种复杂、神秘、晦涩的气质,这是因为哈姆莱特身上存在着两种相互作用的异质力量,即强烈的道德感和绝望的宿命论思想。这两种力量从始至终决定着哈姆莱特的行为和思想,它们互相缠斗,最后在死亡的形式中达到“和解”。
哈姆莱特 道德 宿命论 死亡
哈姆莱特被某些人认为是“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这实在是错怪他了,哈姆莱特在复仇行动中表现出的延宕真的是因为下不了决心吗?在刺死波洛涅斯、安排戏剧表演试探国王、与雷厄提斯决斗、假冒书信等事情上,他的确具有作为一国之君的智慧与果敢。在剧本中,哈姆莱特和波洛涅斯两家都全门灭绝了,成批的死亡意象仿佛总是另有所指,任何将其归结于“性格悲剧”的简单界定都显得苍白无力。关于《哈姆莱特》的复杂与多元,基托已经明确指出了,哈姆莱特有一种独特的、难以表达的品质,我们会发现复仇的王子一会儿血气十足,一会儿踌躇不定,在他身上有两种明显的异质力量在互相作用,那就是强烈的道德感和绝望的宿命论思想,它们混杂在一起,调和成一种混沌不清的颜色,这就是为什么哈姆莱特看起来既像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一般神秘与费解,同时又有着让人无法摆脱的吸引力。虽然我们刚才用到了“调和”,但是实际上这两种力量放在一个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极大的不平衡感,有时这个战胜了那个,有时一个把另一个推向极端,这样的道德感和宿命论思想共同支配着他的行动。
哈姆雷特推崇一种以情感、真诚为核心的道德,这种道德观体现在多个层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归纳。
第一,哈姆莱特推崇男女之间真诚、坚贞的爱情。这种感情不应该因为某种现实压力而轻易消失,如果配偶死亡,存活的一方应该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感到痛苦,而不是臣服于欲望迅速再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对母亲感到失望,因此,我们看到,在从鬼魂那里得知父亲死亡的真相之前,他对母亲说起话来便已经是冷嘲热讽。如Thompson和 Taylor指出:“Ay,madam,it is common.”这句中是在有意指责母亲水性杨花。在第一幕第二场,汉译本“好妈妈”一词在Second Quarto(第二四开本)原文里是“Cold mother”,到了First Folio(第一对开本)里就变成了含蓄的“Good mother”。当得知真相之后,他言词激烈地指责王后:“你的行为可以使贞洁蒙污,使美德得到了伪善的名称”,甚至用让人无地自容的话语,讽谏其母学做一位贞洁妇人。而奥菲利亚本来深爱哈姆莱特,却屈服于父亲的威严,甘愿做密探的行为也让哈姆莱特感到极其失望。既然男女之爱向内无法战胜肉欲,向外无法战胜父权,那么,它就没有任何实在的意义了,婚姻、繁衍也都失去了意义,因此,他侮辱奥菲利亚,让她“进尼姑庵去吧,为什么要生养一群罪人出来呢?”(哈,331)
第二,在现实事务方面,哈姆莱特同样推崇真诚、坚贞的品质。他认为为了得到一点小恩小惠而暗地里的动作,如偷听、陷害等,皆是不可饶恕的罪行;攀炎附势,谄媚权贵的朝臣和拿钱办事的小人本质上没有不同,这样的生命是病态的、扭曲的,是不自然的,杀死他们毫不可惜。所以他对宫中替国王办事的使臣们表现出一种明显的鄙夷,常常用最低位的事物指称他们,如鱼贩子,水苍蝇等,称他们为“吸收君王的恩宠、利禄和官爵的海绵”,也会在冲动之中一剑刺死躲在柱子后面偷听的波洛涅斯,改写信件让背叛友情的两位朋友去英国送死。
第三,在人伦方面,哈姆莱特同样推崇真诚自然,这充分体现在他对克劳迪斯的态度上。第一幕中克劳迪斯称他“我的孩子”,此时哈姆莱特的旁白是:“A little more than kind,and less than kind.”“kind”一语双关,既含有“kindly”的一般意思:“厚道,亲切,有同情心”,又含有“kindly”的古义:“自然的,天然的,天性的”Thompson和 Taylor指出,这句话表示克劳迪斯自称是哈姆莱特的父亲,是言过其实,实际上他不仅不仁(unkind)而且违背天伦(unnatural),哈姆莱特对于这种法律上的父子关系感到不自然,以至于排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克劳迪斯和凯特鲁德的关系也是不符合自然秩序的,所以不管克劳迪斯有没有杀死自己的父亲,这种关系从一开始就受到哈姆莱特的反对。在得知父死真相后,他更是对克劳迪斯极尽鄙夷之能事。
哈姆莱特践行自己道德准则的方式主要有两个。一是咄咄逼人的言语行为。如对奥菲利亚所说的奇谈怪论,对凯特鲁德的讽刺和斥责,对大臣们的冷嘲热讽,等等。二是“替天行道”式的杀人行为。这里牵涉哈姆莱特的自我定位问题,在杀死波洛涅斯后,哈姆莱特有过这样一番言论:“至于这一位老人家(指波洛涅斯),我很后悔自己一时鲁莽把他杀死;可是这是上天的意思,要借着他的死惩罚我,同时借着我的手段罚他,使我一方面自己受到天谴,一方面又成为代天行刑的使者。”(哈,355)面对这种“该死”的人,哈姆莱特将自己视为一个替天行道的人,同时愿意接受杀人者所需接受的天谴。这种激烈的血性行为背后,是他强烈的道德感。
在哈姆莱特的身上除了有道德感的驱使外,还存在着一种绝望的宿命论思想。在第四幕中,哈姆莱特曾就“鲁莽(indiscretion)”发表见解:“我就鲁莽行事,结果倒鲁莽对了——我们应该知道,有时候一时的孟浪,往往反而可以做出一些为我们的深谋密虑所做不成功的事;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出来,无论我们怎样辛苦图谋,我们的结果却早已有一种冥冥的力量把它布置好了。”(哈,388-9)这种绝望的宿命论思想在哈姆莱特身上的具体表现是严重的自毁倾向和消极的逃避心理,在谈到生命时,哈姆莱特往往表现出轻视和弃置,如“我把我的生命看得不值一枚针”(哈,296),“一只雀子的死生,是命运预先注定的……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不知道他会留下些什么,那么就早早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随它去。”(哈,395)
但是,虽然人生是痛苦的、难以承受的,自戕却是基督教所禁止的,何况,人还有灵魂,死并不能绝对等同于一切都消失于虚无之中,所以,只能消极地度日:“要是他只要用一柄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迫压下呻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 (哈,330)既然生命都不值得一提,那么复仇又有什么意义呢?复仇本身就是一种难堪的重负,一个难以完成的责任。
与其道德观念的纯粹相似,哈姆莱特的宿命论观点也是非常彻底的,支配人的命运的神完全谈不上正义与道德,那么完美的老国王死于非命,而卑劣的克劳迪斯却得到了一切。人们似乎都凭着欲望和冲动行事,完全谈不上任何对“正义的世界统治者的信仰”, 三位青年——哈姆莱特、雷欧提斯、福丁布拉斯——或者主动或者被动地受控于一时的冲动,其他人则为利益驱动。“罪”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包括哈姆莱特自己,他们根本不配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我自己还不算是一个顶坏的人,可是我可以指出我的许多过失,一个人有了那些过失,他的母亲还是不要生下他来的好。”(哈,331)这种不幸的、终有一死的凡人,最好不要出生的看法已经超过了基督教的原罪观念,更像是古希腊前苏格拉底时期的悲剧观念。
哈姆莱特身上的两种力量并非各行其是,他的道德感在宿命论思想的作用下被蒙上了一层忧郁的、消极的、怀疑的色彩,有时候却表现为被激化,走向另一个极端。
我们曾经谈到过哈姆莱特“替天行道”的“杀人论”,这时我们必须直面一个问题,为什么哈姆莱特没有基于这种心态去杀死克劳迪斯?这是因为杀死克劳斯在难度上和可能造成的影响上本来就让哈姆莱特需要谨慎行事,而存在于他心中的宿命论思想的作用又让这个过程无限的延长。对生命的消极看法总是冷冻他复仇的热血,当他目睹福丁布拉斯为了一个弹丸之地率军奋进时,他升起了短暂的复仇冲动,责备自己耽于遐思,缺乏勇气,但是很快这种激情又在墓地里跟掘墓人的对话中被消磨掉了。
从道德层面上看,“替天行道”的一个首要前提是有一个“道”,或者说世界背后存在着“正义的操控者”,但哈姆莱特的宿命论导致了他对“正义”本身的怀疑。他怀疑自己是否有杀掉一国之君的权力,“凭良心说我是不是应该亲手向他复仇雪恨?上天会不会嘉许我替世上剪除这一个戕害天性的蟊贼,不让他继续为非作恶?”(哈,390)在哈姆莱特看来,那些在宫廷中滋生的小恶是可以打压的,但是丹麦的恶太大了,他能够行那种甚至会引发动乱的“道”吗?
在漫长的拖延之后,戏剧终于演变到了它的最后结局:集体死亡。《哈姆莱特》中共有八人死亡,有贞洁的处女,有复仇的王子,有国王死后就改嫁的王后,有篡夺王位的罪人……黑格尔认为悲剧的实质是伦理的自我分裂与重新和解,伦理实体的分裂是冲突产生的根源。悲剧冲突是两种片面伦理实体的交锋。这场丹麦宫廷集体覆灭的悲剧真正的根源就在于哈姆莱特性格中的两种异质力量的冲突,崇高的道德感与悲观的宿命论思想在一个人身上的斗争,最后在死亡的形式中达到“和解”。
哈姆雷特带着他的道德观念死去了,这场死亡仿佛是一场道德殉葬,斗争中的男性为此献身,盲目的女性则是陪葬品。这场结局既是宿命的,又是审判的,哈姆莱特的道德坚持最终超越了死亡,他心中的两种力量这时候通过死亡这种形式达到了高度和谐。
①〔英〕基托:《哈姆雷特》,殷宝书译,见杨周翰编选《莎士比亚评论汇编》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31页。
②〔英〕莎士比亚:《哈姆莱特》,《莎士比亚全集》第五卷,朱生豪译,译林出版社2016年版,第351页(文中相关引文均出自该版本,为了行文简洁,仅随文标出页码,不再另注)。
[1]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全集[M].朱生豪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6.
[2]杨周翰编选.莎士比亚评论汇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3]吉尔伯特·海厄特.古典传统[M].王晨译.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5.
[4]张隆溪.悲剧与死亡——莎士比亚悲剧研究之一[J].中国社会科学,1998(3).
作 者:张玮琦,绍兴文理学院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本科生。
编 辑:赵红玉 E-mail:zhaohongyu6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