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发展的理论基础与策略建议

2017-07-01 23:12黄鼎曦丁镇琴
城市观察 2017年3期
关键词:珠三角区域

◎ 黄鼎曦 陈 洋 丁镇琴

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发展的理论基础与策略建议

◎ 黄鼎曦 陈 洋 丁镇琴

我国自主创新示范区自2009年开始建设以来,逐渐从高新区的“升级版”演变为区域创新联动的新引擎。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涉及多个城市的不同空间载体,偏向技术创新领域,创新资源的集聚及创新网络日渐成熟,但创新主体单一,且创新要素相互间联系不足。区域创新体系理论强调各种基本要素的相互作用,强调区域政策对区域资产的动员和网络关系的建设。开放式创新成为创新发展模式的新趋势,在空间上具有很强的空间集聚态势,同时与传统核心城市分离,并具有时空的延续性。由此,未来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空间发展策略将围绕“加速要素流动,网聚优势集群”这一核心而提出。

自主创新示范区 区域创新体系 开放式创新 珠三角

一、自主创新示范区是产业与区域政策集成的新探索

(一)高新技术园区是目前我国创新活动的核心载体

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高速成长的同时,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也一直蓬勃发展,是支撑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创新力量。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探索实践,我国也逐步形成了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一条新路径。截至2015年底,147个国家高新区集聚了全国40%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企业研发人员和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与园区GDP比例为5.6%)、研发人员密度(每万名从业人员中R&D人员数为708.8人)分别为全国的2.7倍和14.6倍。

然而应该看到的是,我国的高新技术园区还有很大一部分尚处于依赖国外创新技术进行代工生产的阶段,从高速城镇化带来的人力资本和知识信息汇集中获取的红利并不显著,尤其在当前我国经济面临转型的背景下,作为创新活动核心载体的高新技术园区反而呈现增长乏力的趋势。自2012年以来,高新区出口总额与生产总值的占比趋于平缓,甚至略有下降,实际上,从2005年开始,高新区的高速增长期就基本结束了。而从高新区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及R&D经费支出情况来看,近年来增长减缓。在国家大力推动创新发展的背景下,高新区实际数据表现出来的增长停滞值得引起高度关注(图1)。

图1(a) 高新区出口及占全国的比重(2000-2014)

图1(b) 高新区园区生产总值及占全国的比重(2001-2014)

图1(c) 高新区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及R&D经费支出情况(2000-2014)

(二)自主创新示范区:从高新区“升级版”到区域创新联动的新引擎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作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之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2015年3月13日)、《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2015年9月7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2016年5月)、《“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2016年7月28日)等一系列改革部署陆续出台。

我国的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自创区”)建设起步于2009年,首个自创区在中关村高新区的基础上设立,旨在从科研项目管理、财税体制、研发机构设立和自主创新产品等方面给予高新区更大的自主权,推动新一轮大发展,实现建成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经过7年的探索,特别是进入“十三五”时期以来,随着创新发展理念的深入推进,自创区的规划建设正逐步从单个城市、单个集群的创新产业政策改革走向在国家区域战略框架下的区域和产业政策整合。2016年,国务院明确了对于自创区“成熟一个批准一个”的原则,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自创区的建设:一是突出创新发展特色、“东转西进”和引领示范、辐射带动,积极推动再建设一批国家自创区,进一步优化区域战略布局;二是在国家层面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破除束缚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围绕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制度新机制;三是支持国家自创区大力开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

在已批的17个自主创新示范区中,江苏苏南、珠三角、长株潭、河南郑洛新、山东半岛、辽宁沈大、福厦泉和合芜蚌等均与“十三五”规划确立的重点发展城市群区域范围相一致,在城市群内原有国家级高新区的基础上联动扩容发展,体现了“以区域联动促进动能提升”的战略意图,从而期望进一步提升城市高新产业区块的发展引擎效应。

二、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珠三角转型升级的重大政策机遇

根据国务院对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珠三角自主创新区由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仲恺、东莞松山湖、中山火炬、江门、肇庆等8个国家级高新区组成。以这些国家级高新区为依托,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和创新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的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打造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中心,努力把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我国开放创新先行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协同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态区。

《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将推动珠三角创新发展一体化,强化广州和深圳的创新引领作用,增强高新区核心带动能力,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形成以深圳、广州为龙头,珠三角其他7个地市为支撑的“1+1+7”协同高效的区域创新格局。

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都将珠三角作为区域创新的引擎,《珠江三角洲全域空间规划》也提出珠三角要尽快实现从“躯干经济”向“大脑经济”的转型,将创新发展作为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目标之一。珠三角自创区无疑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抓手。我们更加倾向于将自创区看作以国家级高新区为核心,并与城市群各功能节点高度契合关联的知识生态系统和创新网络,只有将这个创新网络嵌入到整个区域发展背景中,才能真正发挥创新对区域发展的驱动引领作用。

(一)珠三角拥有良好的企业技术创新基础

1.城市群网络日渐成熟

《珠江三角洲全域空间规划》以珠三角2001年、2009年、2014年三个年份企业数据(数据量分别为32万家、60万家和183万家)为基础,运用GIS信息平台的“网络分析工具”对珠三角9个城市之间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一般服务业三大类企业的总部-分支机构关联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珠三角三大产业部类的跨城企业量明显增长,特别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联系增强反映出珠三角城市网络化发展的趋势明显,广州、深圳作为主导区域经济发展的双中心地位也更加突出(图2)。

创新活动通常产生于频繁而高效的交流,因此对高度连接的网络非常依赖。珠三角这种日渐成熟的城市群网络为创新的孕育提供了极佳的土壤。

2.创新资源集聚态势显著

《珠江三角洲全域空间规划》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珠三角的创新资源整体上呈现聚集于广佛、深莞地区的趋势,显示出这一地区强大的机构创新能力,并已形成三个较为活跃的创新中心。其中,珠三角现有的高等院校中,有26家位于广州,并高度集中在广州中心城区,形成以院校创新为主导的创新中心;深圳南山科技园和东莞松山湖则集结了大量高科技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形成了两个以企业创新为主导的创新中心。佛山也拥有19家新型研发机构,但分布较为零散,而其他各市的研发机构则不足10家(图3)。

图2 珠三角内部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一般服务业的企业联系网络演变

图3 珠三角创新资源空间分布

3.创新产品市场转化的能力强劲

创新产品市场转化的能力方面,珠三角优势明显,主要体现在高技术的市场转化中。2012年广东省高技术产业专利申请量为45449件,是长三角的1.36倍,京津冀的3.24倍;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量超过8500件,约占全国的46%[1]。

区别于北京的基础研究创新优势、长三角研发资源和知识获取优势(北京知识创造指标排名全国第一,上海知识获取全国排名第一),珠三角的企业创新优势一直名列前茅。其中,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4382.27亿元,研发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总额达到899.4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人员数为41.6万人,这三项衡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均位居全国前两位。在具体的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中,珠三角的深圳更是以90%以上的研发机构和90%研发人员都在企业,90%的研发经费来自企业,90%的专利是由企业申请,充分体现出企业的创新优势[2]。深圳2011年的PCT申请量为5724件,是北京的4.5倍,上海的7.8倍,华为、中兴通讯等深圳企业超越众多著名跨国企业,高居全球PCT专利申请量的第一(2008年,华为公司)和第二位(2010年,中兴公司)。

(二)珠三角打造区域创新引擎仍有不少短板

1.创新主体与创新类型仍显单一

表1 2012年各地区创新投入产出情况

区域创新体系一般包括生产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等不同的创新主体,创新主体具有多元性,同时创新的类型除了技术创新外,还应包括各种非技术创新。

就珠江三角洲地区来看,目前创新主体主要为企业,创新主体较为单一,创新类型也主要以企业为主导形成的技术创新。虽然近年日益重视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创新服务机构的投入建设,但仍显薄弱。例如,相较长三角和京津冀,珠三角高校和科研院所数量较少,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创新要素的基础:“985工程”高校珠三角地区仅有2所,而长三角地区有7所;“211工程”高校珠三角地区只有4所,而江苏就有11所,长三角地区有22所;另外,珠三角地区重大基础研究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珠三角地区拥有国家级一级重点学科5个,而江苏有34个,浙江有16个。

2.创新要素相互间联系不足

区域创新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创新主体之间的社会交互作用。尽管珠三角城市群网络日益完善,但区域内的创新主体与创新要素间相互联系仍显不足,珠三角地区作为创新区域的整体效应尚未充分显现出来。

一方面,各类创新空间载体较为独立,相互间联系不足。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由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仲恺、东莞松山湖、中山火炬、江门、肇庆等8个国家级高新区组成,受空间分离和行政区划管理分割的影响,作为自创区组成部分的各个新区相互间的联系以及他们与创新服务机构集聚的中心城区的联系与互动较弱,这不利于区域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

另一方面,区域内产学研结合度不高。据统计,2012年,珠三角地区高校的专利所有权转让许可使用率只有13%,科研院所只有10%,科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脱节严重。区内的各类高校、科研机构与产业区在空间上分离,不利于产学研的结合发展。从体制机制看,珠三角地区科技与产业“两张皮”问题仍然突出。同时,竞争性科研经费与稳定性科研经费比例不够合理,稳定性科研经费比例偏低,不利于科研人员安心从事基础性、原创性科学研究工作。

3.创新服务体系结构有待完善

从创新资源布局来看,珠三角9市的创新资源分布不均衡情况比较突出,区域创新服务体系构建有待完善。一是传统的创新资源比较集中:广州占了广东省84%的科研机构、59%的高校、84%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人才结构也呈现单一中心结构:不同于长三角的“强中心带小组团”1+4的人才格局,原始创新能力的提升主要依靠广州,但是由于缺少区域的竞争、受制于广州科技体制不灵活等因素,广州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还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原始创新作用,对珠三角的辐射带动作用还没有完全显现。二是新型的创新资源与地区政府重视、财力成正比:新型的创新资源包括科技型企业、新型科研机构、公共创新平台等,深圳、广州、东莞、佛山等市在近年来新建了不少新型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平台,培育了大量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增强了应用研究与成果产业化能力;但由于科技创新具有竞争性,这些新型的创新资源辐射效应不明显,一般仅仅局限于地市内的影响,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浪费;而同时惠州、江门、肇庆等地市受制于财力,对新型创新资源的投入相对较少,与广州、深圳等核心城市的差距不断拉大。

三、源自学界理论研究和国际案例的若干启示

(一)要素与网络——区域创新体系理论

1.区域创新系统的定义

熊彼特[3]很早就指出,创新不是孤立事件,创新活动与其所处的区域环境(regional context)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基于对这种联系的认识,20世纪90年代初期,英国学者Cooke等[4]最早提出了“区域创新系统”(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RIS)这一概念。在随后的20多年里,“区域创新体系”这一概念日益受到经济地理学家、区域研究学者和区域发展政策制定者的广泛关注。然而直到目前,区域创新体系尚未形成稳定的理论框架。

首先,区域创新体系暂时还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从不同学者(R.Sternberg,2009;Michaela Trippl,2007;沈庆义,2006;Lambooy等,2004;Cooke,2000;Autio,1998)提出的概念来看,主要强调构成区域创新体系的基本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强调由各种基本要素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创新网络以及创新环境。对不同学者观点进行梳理,我们可以看到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一些基本内涵,包括:①具有一定的地域空间和开放的边界;②创新主体主要包括生产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③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社会交互作用构成了区域创新体系的组织和空间结构;④强调制度因素和治理安排对于知识的形成、利用和扩散的重要作用;⑤鼓励区域内的企业充分利用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关系、规范、价值和交互作用等来形成特殊形式的资本(社会资本)以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其次,区域创新体系研究的尺度和单元依然不明确。D. Doloreux和S. Parto[5]总结了目前国际上较为主流的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的地理空间单元,可以发现其跨度极大,包括:①城市(cities):很多学者的研究表明,城市产生创新,因为它们是创新因素汇合的场所[6-7]。城市构成了一个创新组织,在这个组织中,当地各种代理机构根据特定规则与商品、服务和专门知识进行互动和交流。在不断学习以及获得创新的技术、人员、合作伙伴、新的联系网络过程中,加上个人的战略和行动的影响,使得这些机构不断地改变,从而促进创新。②大都市地区(metropolitan regions):有学者认为大都市地区是创新的最重要的区位[8],或者说在大都市地区有很高的创新潜力[9],因为这一尺度的区域可以为企业提供在空间、技术和制度等方面的邻近性以及具体资源,从而让企业融入更大范围的创新集群。③地方(the local):通常指城市或大都市区内部的特定地区[10-13]。相关案例包括纽约Garment区[14]、奥斯陆软件产业[15]、多伦多电子集群[16]以及蒙特利尔的媒体产业[17]和伦敦的服务业[18]。这一尺度的研究通常将重点放在对某个高度关联的产业集群(如软件产业)或某个特定环节(如研发总部)的研究,关注企业在小范围内的密集互动以及地方作为整体如何与外部网络连接。④“NUTS II”:NUTS分类是由欧盟统计局开发的经济地域划分的等级系统,有三个目的:一是作为统计单元,为收集、发展和统一欧盟区域统计数据提供基础;二是作为经济分析单元。其中一级(NUTS I,人口300~700万)主要是主要的社会经济区域,二级(NUTS II,人口80~300万)是区域政策落实区,三级(NUTS III,人口15~80万)是特殊问题或功能区;三是作为区域政策单元。欧盟结构基金主要针对NUTS II。在NUTS II中定义的区域不一定对应于广义上完全同质或自包含的区域。这个分析单元在一些通过使用社区创新调查数据来确定区域创新系统和区域创新模式的研究中比较常见[19-21]。⑤超地区/亚国家尺度(supra-regional/sub national):在加拿大安大略省[22]、魁北克省[23]以及比利时佛兰芒地区[24]的研究中广泛涉及了这种情况。这些研究的重点是理解维持创新和竞争力的作用机制和政策。采用这一分析单位的理由是,在安大略省或魁北克省等地,促进和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活动的具体制度结构和文化传统主要形成于超级区域层面[22]。因此,在这一类区域范围内的创新努力,(可能)显示出区域创新制度的一些特点。

2.区域创新系统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

尽管创新在整个经济发展进程乃至人类社会进步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近年来不约而同受到全球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作为一个重要政策工具的“区域创新系统”在发达国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通过对地方化的学习过程的系统性促进作用,许多国家和地区因此成为创新型经济。尤其在2008年世界金融和经济危机之后,创新被视为创造就业机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核心,世界各地纷纷出台创新政策,通过鼓励创新建立更强大、更清洁和更公平的经济,并推动了许多主要的国际议程的产生,例如经合组织创新战略和欧盟创新联盟等。

P.Cooke(2009)、Maria Giovanna Bosco(2007)等基于地方的实证研究,提出区域创新体系政策的制定方法、原则和框架。如Cooke(2009)认为区域创新政策的重要任务是利用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来创造一个综合和扩散的创新平台,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发展最重要的政策是,营造一种包容、开放、透明的创新文化以使区域内所有创新参与者和组织在创新活动中能相互作用[25]。

在新的创新和竞争力的推动下,区域越来越成为主要的行动执行者,其中有两个政策趋势有助于区域的作用的上升。首先,区域发展政策中越来越倾向于通过动员区域资产促进增长的战略,这种范式转变使创新成为区域发展议程的核心。其次,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国家创新战略在区域层面对于利用本地化资产和改善政策影响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网络关系和创新连接的增加也进一步提升了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性[26]。

总的来看,在区域创新系统的分析框架中,策略性政策措施制定的主要依据是集中资源改善本地创新环境,增强区域创新系统中各主体的便捷联系和与专业化资源相关联的地方比较优势的形成,以此来提高区域创新的能力、绩效和区域的竞争力。

(二)开放式创新——创新模式的新趋势

“创新”一词的指向较为宽泛。从创新的内容领域来看,创新可以分为专业创新和技术创新。其中,专业创新主要指商业管理、法律咨询、市场管理、建筑设计、艺术时尚、广告电影等专业型活动,技术创新则主要包括IT技术、生物工程、医药、航天等技术型活动。从创新模式来看,则既有在传统意义上较为封闭的创新,也有日益盛行的“开放式创新”(open innovation)。相对来说,国家的一系列创新政策,以及当前珠三角推动的自创区建设,均更加偏向技术创新领域,同时,也更应重视开放式创新模式。

技术创新活动一直贯穿于人类的产业文明进程中,而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开放式创新”逐渐成为主流的创新模式。2015年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提出“面对多变的经济形势,我们主张要大力推动开放创新,也就是说,要激发开放创新的活力。”开放式创新成为我国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和新模式。而开放式创新的思想实际从1960年代就开始讨论,真正引起广泛关注是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教授Henry Chesbrough在2003年出版的《开放式创新:从技术获取和创造价值的新规律》一书开始的,这种创新模式主要强调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应有意识地建立企业外部的知识库,管理并促进知识在企业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流入和流出(图4)。

开放式创新模式下,将企业传统封闭式的创新模式开放,引入外部的创新能力,企业在期望发展技术和产品时,能够也应该像使用内部研究能力一样借用外部的研究能力,能够也应该使用自身渠道和外部渠道来共同拓展市场的创新方式。

1.开放式创新的优势

①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缩短研发的周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技术的广泛传播在竞争对手、消费者、供应商、大学、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和新建企业之间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技术蓄水池,企业不必在基础阶段就参与创新,可以在新技术开发出来后,从外部购买或者收购新建企业获得,然后充分挖掘创新技术的潜在用途或重构价值链,实现价值突破,这样可以节省前期研发的时间和成本,缩短产品研发的周期,从而提高研发的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②降低企业研发成果外泄风险,增加企业的收益,促进研发的良性循环。在开放式创新中,资源可以跨边界流动,从而应对资源的过剩或者不足。创意或研发项目搁置后,不但面临着外部选择的诱惑,还面临着技术更新带来的折旧压力。通过开放式创新,寻求买主或合作伙伴,把创意或技术转化成经济收入,既可以降低技术外泄的风险,又可以减少研发损失,为企业带来收益。

图4 开放式创新模式

③加快创新速度,提高创新成功率,迅速占领市场,提高企业的影响力。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后,很多领域技术更新速度以月计算,因此,创新速度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麦肯锡的一项研究显示,超过开发预算但及时将新产品导入市场的项目要比未超出预算但延迟进入市场的产品获得更多的利益。新产品拖后6个月投放市场,5年内的累积收益将会减少17%~35%。但是,如果开发投入超出了预算的50%,而新产品快速进入市场,那么收益仅仅减少4%。在开放式创新模式下,企业使顾客成为合作生产者,充分了解客户和市场的需求,从而明确创新目标,缩短市场对产品的接受时间,以迅速占领市场,提高竞争力。比如宝洁,强调把创新的触觉伸到外面的世界,伸向消费者群体,以获得更多的创新理念。

④降低创新风险成本,提高创新成功率。开放式创新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不是集中在一个企业内完成,不同的创新主体分担了企业创新风险,提高了成功率。由于不同的机构在基础研究、产品开发、市场化方面的专长是不同的,它们在通过合作的方式扩展了各自的惯域,最大程度地提高了创新成功的机会,降低了失败的风险,这是一个聚集优势的过程。

2、外部知识库的来源

在开放式创新的体系中,最关键的实体是被称为“外部知识库”的那些知识源头,正因为这些知识库在区域中的分布形成的知识集群,使得企业更容易从区域集群中获得收益。卡罗琳·赛马德,乔·韦斯特对各类外部知识库来源进行了梳理,主要的知识库包括:

①大学:作为基础知识的创造中心,大学通过商业化计划(专利和许可)、工业园区等正式方式,或学生就业等非正式方式形成知识外溢。大学在空间上的分布通常具有较长历史,较为稳定,很多创新活动都围绕高校发生,尤其是美国1980年通过的拜杜法案(Bayh-Dole Act),强化了创新企业与大学在地理空间上的邻近性,围绕大学所在区位形成创新区域。

②核心企业:核心企业通常形成于产业集群中,同样是知识创造的中心。核心企业既有强大的内部创新能力,也享受集群带来的外部集聚效应和知识溢出效应,并且会与周边的中小企业形成紧密联系,构成创新生态系统。在另一份关于创新集群与区域发展的研究报告中[27],通过对伦敦创新产业的观察进一步发现,虽然城市地区的创新与产品或利润生命周期的早期阶段相关,但创新似乎更多地与更大和更老的公司相关联,而不是更新的公司,即使在提供最高水平外部经济水平的城市中,创新倾向(尤其是领导者角色)仍然主要与内部尺度因素呈正相关。创新区域中的核心企业会发生变化,在不同时代都有不同的引领型核心企业,如在硅谷地区,1980-1990年代以飞兆半导体公司和惠普公司为创新引擎,但目前谷歌已取代惠普成为硅谷的新一代明星企业,吸引着知识和人才的流入,也带动创新活动圈层发生迁移。

③风险资本家:风险资本家极为关注技术的商业化,通过投资行为把创意实施到产品中,因此也是区域知识的另一个重要来源。在不同阶段的风险投资中,初创企业所需的早期投资(天使轮)具有较强的技术商业化动机,有利于创新,而后期投资通常由大型财团介入。有研究指出[28],在创新的早期阶段,技术酝酿和发明、创新和试销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会给大规模投资带来更大风险,因此聚集于政治或经济中心的大资本通常利用大城市优势,关注创新的后期阶段,即推动大规模生产和传播;而在政治和经济中心的周边,既有与中心区联系的便利,又有低成本优势,因此资本会去关心技术酝酿、发明和创新,也有更多的意愿去承担风险。因此,从技术创新资本角度来说,政治、经济中心周边地区更有可能形成创新中心。需要指出的是,相比于前两个知识源头,风险资本的流动性最大,在塑造创新区位方面产生的影响较小(图5)。

图5 开放式创新模式

④其他:每个行业有其自身的地域创新收益机构,如公共研究机构之于生物技术行业、军事部门之于半导体行业。同时,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等也是重要的知识来源,并架起了与其他组织联系的桥梁。

(三)分散与集聚——开放式区域创新空间格局

对于创新活动在区域空间中的分布是趋于集聚还是分散,众多研究取得了共识。Cooke[29]提出区域创新概念以后,有关创新活动空间分布研究逐渐升温。随后,国外众多学者开展的有关创新活动的空间分布研究普遍认为,创新活动在空间上并非均衡分布,而是具有很强的空间集聚态势[30-32]。

区域创新体系理论强调区域政策对区域资产的动员和网络关系的建立。从“开放式创新”的视角看区域创新体系理论,其中最关键的区域创新资产就是知识要素以及知识库环境,而最核心的网络关系应该是各类知识聚点、信息节点之间的高效连接。因此,开放式创新在区域空间中的集聚也更多受到知识聚点和信息节点的影响。

不过,技术驱动的开放式创新在空间中的集聚,还显示出两个特征:一是与传统城市核心地区的分离;二是在时空上存在延续性。

1.集聚特征一:现实与虚拟区位条件的融合[33]

区域创新体系的边界除了创新活动实体占据的实体空间边界之外,还与产业门类、创新活动的虚拟影响边界相关。研究创新体系内各节点的区位条件时,除了绝对地理区位之外,还应考虑该节点与创新系统的虚拟联系条件。

绝对地理区位直观地体现了区域创新政策在地理空间上的实体范围,与支撑创新活动的基础设施硬件以及创新区域政策的空间准入条件直接相关,在某种条件下决定了创新实体接入区域创新空间网络的可能性。

而虚拟联系条件可以从感知距离和创新网络中的地位两个方面来衡量。感知距离则体现了创新实体在创新组织和地域创新文化中的兼容程度,对知识转移、消化吸收和应用的推进更为关键。创新实体在创新网络中的地位则决定了它从网络中各实体之间的权力和职能,决定它在网络中获取知识、联系市场的能力。

2.集聚特征二:创新空间与传统城市核心的分离

从上述开放式创新所依赖的外部知识环境来看,各类与创新相关的知识库要素并不必然聚集于大都市中心。很多研究都显示技术创新中心对都市核心的依赖并不强烈。

首先,从大的区域尺度看,技术创新中心往往远离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如在美国,硅谷是最为重要的技术创新中心,而华盛顿和纽约市中心的创新行业更多是属于商业、艺术或法律等专业型的创新,而非科学技术型创新。在欧洲,科研中心大体位于其大陆的中央,与欧盟的政治中心(布鲁塞尔)、经济中心(伦敦、巴黎、布鲁塞尔、汉堡所构成的欧盟区域经济中心)并不完全吻合。

其次,从都市区尺度看,技术创新活动多分布在大都市核心区的外围。如纽约缺少工程方面的研发,因此不能酝酿较多商业化的技术创新,其技术创新活动明显少于周边地区。相对于美国其他高科技创新中心而言,纽约的研究机构未充分地推动研发和技术企业化,缺少高技术研究的培育机制,也缺乏与工业界的合作。这些都进一步证实了纽约市中心区的技术创新中心较少,虽然其艺术文化等专业型的创新活动很丰富。在欧洲经济发达的大国之中的情况也类似,以伦敦为例,艺术文化等专业型的创新集中在伦敦,而科技型的创新则分布在伦敦外围[29]。

3.集聚特征三:时空延续性

尽管政策可以推动新的创新地区出现,但创新活动本身却较为强烈地依赖原有的创新地区。同济大学的研究团队长期跟踪研究长三角地区与美国旧金山湾区在区域创新方面的对比,结果显示,湾区的创新集聚度远高于长三角,并且集聚态势持续强化[34-36]。其中:从空间分异的角度看,湾区的创新空间分异基尼系数长期保持在0.7,长三角则从2003年的0.63降至2013年的0.42;湾区创新活动空间具有明显的梯次分布规律,而长三角则是随机分布。从空间聚集的角度看,湾区创新活动首位度高(3.63,圣克拉拉县),且空间聚集有强化趋势;长三角首位度低(1.4,苏州、上海、宁波、杭州),且空间聚集呈下降趋势。从空间关联角度看,湾区创新活动空间关联性高并自我强化,长三角创新活动空间关联性较弱且分散趋势加强。

以上研究并未进一步指出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也没有评判哪种模式更好。但从实际的创新效果来看,长三角的专利授权的数量和增长率虽然远高于湾区,但技术含量和创新质量则远低于湾区。

我国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行政力量的色彩,地方政府为响应国家的创新政策,往往通过税收优惠、补贴激励等手段推动本地的创新发展。然而,创新有其自身的集聚规律,和很多早已形成的本地知识环境、设施环境和文化环境密切相关,在空间上的分布必然是不均衡的,也很难在短期内通过补贴政策的刺激改变原有的集聚格局。而很多案例也显示,盲目针对特定领域实施刺激政策可能催生泡沫,甚至可能最终摧毁一个行业的健康成长环境和创新前景。

(四)网络与弹性——区域创新的空间规划支撑

根据以上研究,创新活动在地理空间上的分布高度依赖外部环境,尤其受到具有较高知识外溢水平的集群的影响较大,并围绕知识聚点呈现出集聚态势,而这种集聚又会进一步促进相关创新企业和机构的集聚,这在以硅谷为核心的旧金山湾区表现明显。

既然创新活动趋向于集聚,而区域政策又有助于动员区域资产,那么,要维持或提升一个地区的创新活力,空间规划作为重要的区域政策,应提供哪些方面的支持?

1.区域创新的支持要素

美国Regional Innovation Acceleration Network(RIAN)①网站将有利于区域创新的资产划分为三类,分别为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商务环境资产。其中关键性的有形资产包括企业家能力、商业头脑、风险资本、研发企业、技术商业化、人力资本、基础设施、工业基础、全球联系等。进一步区分可以看到,企业家(企业家能力、商业头脑)、风险资本、研发企业、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商业化)、人力资本等都属于知识源头;基础设施、全球联系属于网络连接;而工业基础则属于将创新技术转化为产品的基础保障(图6)。

2.对区域创新基础设施的再认识

传统对创新基础设施的认识包括园区建设,交通联系、高速电信网络、高性能计算设施和重大科技仪器平台等等,这些设施对于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仅仅是必要条件。认识创新基础设施的另一个视角则是促进创新实体间通过创新网络互动交流的各种进程,而这些进程很可能是基于潜在的知识流、信息流存在的。一个成功的区域创新模式离不开上述两个方面的互补支撑。因此,区域创新基础设施的表现可以概括为包括物理基础设施、科创投资来源、创新实体对外联系的多样性、创新实体之间的协同支持效应等等[37]。

3.创新空间的土地管理

创新活动本身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因此其空间载体需要具有足够的弹性,相应的用地管理也应有足够的灵活度。硅谷地区作为全球最成功的创新中心,其用地管理具有很大的弹性,核心在于采用“基底区叠加”方法或称“组合区划”的区划方法,保证特定地区的特殊性和不确定地区的延展性,对创新中心的空间规划和用地管理很有借鉴意义。

具体操作中,基底区对土地进行全覆盖,混合叠加区仅覆盖特定区域。混合叠加区并非采用独立的开发管理规则,而是在规划基底区的基础上提出额外的开放规则或限制规则,比如,部分被划定为中心商业区(CD-C)的地块,叠加人行商业混合区(P)以限制机动交通进入,从而形成步行街,激发街道空间的公共活动功能。这种混合叠加区的设立为提升城市中心的创新活力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保证区划基本框架与控制要素的同时,还设置了一些与创新相关的弹性分区,在该类区域放宽了功能的准入机制,从而为功能复合、研发空间以及新功能的诞生预留了很大的弹性。举例来说,帕罗奥图区划中为满足用地的过渡性与灵活性而设立了一种叫“规划社区”(Planning Community District)的规划基底区,在经过相应的规划许可后,规划社区(PC)内可布置几乎所有土地用途,尤其是各类新型用途,如公交导向的居住用地等。而对于郊区独立的科技园区,帕罗奥图区划中则采用了另一种规划基底区的类型——研究园区(Research Park District)来进行产业集群及相关服务功能的布局,主要为满足研究与制造用途。分区内可设置金融服务、高校与培训机构等用途,对制造业有一定的限制以保证研究园良好的环境;同时对办公用途的设置也有一定的限制,主要供基础研究与制造业使用;此外还禁止新建独栋住宅区与双拼别墅区,现存的可进行保留与维护。相应地,在该分区内可设置多家庭居住功能,以满足创新产业对居住及家庭办公等用途的需求[38]。

图6 区域创新资产

四、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发展政策建议

要使区域发展政策与创新政策的影响实现最大化,使自创区真正发挥引领区域发展的作用,应在政策层面注意以下方面:

(一)适应多元空间需求,集成创新生态体系

区域及其创新系统显示出不同的发展路径,一个国家或区域内往往同时并存多种类型的区域创新体系,不仅有科技(S&T)驱动的地区,还包括知识中心、工业生产地区以及一些非科技驱动的地区,在这些不同的地区中,技术创新的分布并不是均质的。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新兴区域正在成为关键角色,并正在重塑创新的地理景观。除了技术创新,许多生产系统还通过投资非技术创新、吸引多元化人才并提升创造力来增加价值。

从“开放式创新”的角度来看,区域中的知识源可分为三大系统,分别是以大学为核心的知识生产中心、以科技园区为核心的知识转化中心以及以城市中心为核心的知识交流中心(图7)。

三大系统都对本地资源在地理上产生一定依赖,如大学会与实验室、信息中心等形成地理邻近性,科技园区与周边的制造基地、配件供应商以及物流等形成地理邻近性(尽管互联网和远距离定制使企业对制造环节的地理依赖下降,但实际上,具有强大的制造业基础的地区在快速将技术转化为产品方面依然优势显著),而城市中心则集聚了优质的资本市场和信息传媒,有助于创新的传播与大规模融资(图7中以粗线表示地理邻近性)。

同时,三大系统相互之间的地理邻近性则并不明显,而将各系统黏合在一起的,则是各类科技创新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各异,在行业中的地位不等,在空间上的分布也不均,但企业之间却可能形成广泛联系的网络,这些网络使得不同企业得以获取不同创新知识系统中的红利,以实现成长。

建议抓住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概念-原型-种子-早期创业-创业发展-成熟上市”的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多样化需求,将物质空间环境、核心创新机构、共享型科研基础设施、人才、技术转移网络和融资平台等软硬件整合,形成阶梯化的支撑条件。

(二)强化软硬件融合,提升创新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1.促进创新基础设施硬件共建共享

除了结合城市新区开发和城市更新强化珠三角自创区“1+1+7”结构之间的交通、信息和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之外,还应以区域联动的视角,促进高性能计算、云服务和关键性重大研发设备之间的共建共享,形成共享平台(图8);健全用户参与机制,形成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多方共建、共管和共享的局面;统筹安排开放共享配套条件建设,提高设施科研服务能力。

2.营造创新互动交流载体和空间

技术转移中心、专业学会协会、产业联盟、行业论坛等是促进区域知识交流互动的重要组织,应深入研究这些组织的空间需求,从用地、规划设计、场所租赁、活动策划等环节予以支持,扩展相关载体和空间资源投放的渠道,促进自创区产业协同创新效应的形成。

(三)推动政策协同,实现区块间联动发展

图7 集成创新生态体系示意图

图8 波士顿基于高性能计算和云计算的设施共享平台

在部门政策协同方面,区域创新政策应充分发挥不同工具的系统性相互作用,以提升政策效果。区域创新战略相配合的跨部门政策组合应当在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整合多个政策领域,进而加强各级政府之间的协同,提升政策影响效力。针对知识创造、传播和开发,应进一步探索将传统政策工具(如对人力资本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持)、新型政策工具(如对新一代科技园区、智力与创造力等方面的支持)和市场调控工具(如公共采购)进行组合,跨部门委员会、高级别战略委员会和区域创新机构都是可以用于推动多方或跨部门行动的重要手段。

图9 新加坡CREATE创新园区功能布局

图10 新加坡CREATE创新园区国际合作网络

在区块联动发展方面,针对跨层级治理中最紧迫的问题,确定和设计适当的协调工具,包括对话、协商、合作、项目共同融资、设立区域发展机构等,并通过这些合作和协调机制加强对话沟通,促进协调效率的提升。创新政策方针还需要强调“开放性”,即能够在支持创新的同时考虑国家和国际跨区域的联系。

(四)完善政策评估机制,探索体制机制创新

首先,政策评估需要建立针对创新的指标。指标应该既包括研发型也包括非研发型创新,能够准确描绘出区域内的创新网络,并可以测量公共和私人在创新方面的努力。理解不同区域的创新状况,需要具有实际意义的基准和决策智慧。评估不应仅仅关注投入,还应注重企业和其他代理机构在创新体系中的行为的结果和变化。

其次,区域可以作为相关政策的实验室。区域情况的多样性和创新过程的不可预测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政策实验的需要,不过,区域在为国家政策提供相关信息以开展实验的过程中,必须以面向结果的政策评估为后盾。

注释:

①区域创新加速网络(RIAN)是美国经济发展局资助的一个研究项目,主要是为了建立并支持一种虚拟的全国性非营利创业发展组织(VDOs)。VDO是一种业务驱动的、公共或非营利性组织,主要通过协助高增长型公司的创建、提供专家商业援助、帮助促进或直接进行。

②金融投资,以及助推技术商业化等一系列灵活的服务配套来促进区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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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heoretical Basis and Strategi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Huang Dingxi, Cheng Yang, Ding Zhenqin

National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 in China are upgrading towards coordinated innovation engines at regional scale from their initial form as “upgraded version” of high-tech zones. The national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involves different space in several cities. It is focused on the field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where agglomeration and innovation network resources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mature, but the subjects of innovation are not enough and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elements of innovation is relatively weak. The theory of 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 emphasizes the interaction among various basic elements of innovation, and emphasizes that the regional policy should focus on the mobilization of regional asset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on network. Open innovation has become a major mode of innovation. The innovation space has obvious characteristics of agglomeration. It is separated from the traditional core cityB and has the continuity of space and time.Therefore, the spatial strategies of the national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shall focus on accelerating the flow of elements and assembling the dominant clusters to be a network.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 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 open innovation;the Pearl River Delta

TU984

10.3969/j.issn.1674-7178.2017.03.008

黄鼎曦,哲学博士,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城市规划师。主要研究方向:城市和区域规划、规划新技术应用、规划公共政策。陈洋,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负责人,理学博士,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城市规划师。丁镇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城市规划师。

(责任编辑:卢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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