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词诠》引《汉书》的正误问题

2017-06-28 16:17赵逵夫陈茜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汉书

赵逵夫++陈茜

摘 要:张颖的《〈词诠〉引〈汉书〉勘正》指出《词诠》引《汉书》文字的讹误颇多,其所举例证大多不能成立。因为作者未能认识辞书的功用,以一般的文献引文看辞书的书证,也就未能理解杨树达改变某些字写法的用意。有些地方是杨树达从读者角度考虑,根据现代的语言环境将古字、俗字、罕见的异体字改为今字、正体、通用字,有的是因参照的《汉书》版本不同而取字略有差异,不能看作讹误。当然,张文所指出的57例中,也有几处确实是杨先生引书时的错讹,应当改正过来。今将其文中所指出的讹字、脱文、衍文、引文次序颠倒问题详细分析,以正《词诠》的工具书身份。

关键词:《词诠》;《汉书》;引文;非讹误

作者简介:赵逵夫,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甘肃 兰州 730070)

陈 茜,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甘肃 兰州 730070)

杨树达的《词诠》是在清代学者刘淇的《助词辨略》、王引之的《经传释词》和马建忠《马氏文通》基础上诠解古汉语虚词的一部重要著作。因其具有西方体系的语法学观念,关于各虚词在句中的作用分析更细,论述更为确当,可以说是近代以来关于古汉语虚词的第一部工具书,影响甚大。杨先生治学态度十分严谨,在《词诠》中所举书证既重典型性、代表性,又尽量用时间最早的。《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刊张颖的论文《<词诠>引<汉书>勘正》(以下简称“张文”),指出《词诠》引用《汉书》时的引文有许多讹误,“主要表现为讹字(包括字体不一致)、衍文、脱文、引文次序颠倒等”问题,并将这四方面的讹误共57处分类列出,包括41处讹字、8处脱文、5处衍文及3处引文次序颠倒。我们仔细审读之后发现,张文中的观点尤其是对讹字部分的勘正多不能成立。可以看出,作者对古汉语虚词工具书的作用与杨树达改换个别字的写法之用意缺乏认识。今述之于下,以与广大读者共商。

一、《词诠》将《汉书》引文中的通假字换作本字、异体字换作正体字、古体字换作今体字是为了便于读者理解,不应被看成错误

张文将《词诠》引《汉书》书证所用字与《汉书》原文中不完全一样的都统归为讹字,共举出41例,这是脱离开古汉语虚词辞书功用而把它作为一般类书或文献学著作,以比较原书,谈异文校勘。

其实张文所举这41例所谓“讹字”,大部分与《汉书》的原字之间是通假字、古今字和异体字的关系。《词诠》作为工具书,行文当以使读者方便理解为原则,加之《词诠》是一本古汉语虚词词典,用书证以佐证虚词的用法,加深读者理解,不可能再对引文中无关的古字、异体字、俗字再加注解。因此,杨先生在引书时将引文中的通假字换作本字、异体字换作正体字、古字换作今字,不能看作是讹误,而应看作是在不增加文字、不使辞书繁琐的原则下的一种阐释手段,扫清了读者的阅读障碍,便于读者理解例句。因为这些字率皆实词,改为通用之字,并不影响句意,也不影响字词在句中的语法作用。若按张文的观点,将引文一字不差地引用在《词诠》中,势必增加读者理解的困难。比如卷一“偏”字条:

《董贤传》:“尝昼寝,偏籍上袖(褏)。上欲起,贤未觉:不欲动贤,乃断袖(褏)而起。其恩爱至此。” [1 ]

文中括号前是杨先生《词诠》中的用字,括号内是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汉书》中的原字。张颖认为《词诠》中杨先生用“袖”是讹字,应当据《汉书》原文作“褏”。如按张意用“褏”字,不认识这个字的读者在读到这则例句时,定要另翻工具书去查找“褏”的意义。因为只有明了全句之意,才能确切理解句中虚词“偏”字之义。这样一来,《词诠》就失去了便于使用、便于读者理解的优点。而杨先生用“袖”字,有关文意一目了然。且两字本就为古今字,在当代的阅读环境下,在一般书籍中用今字替换古字也无可厚非。《汉书》颜师古对此字作注:“褏,古袖字。” [2 ]又《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褏椎椎之。”颜师古注:“褏,古袖字也。” [2 ]因此,杨先生这里用“袖”算不上讹字,也没有什么不妥。

下面就张文中指出的讹字,而不应算作讹字的,分为三部分加以讨论。

1. 通假字换作本字的

(1)卷一“并”字条:《高帝纪》:“殷叛(畔)楚,以舒屠六,举九江兵迎黥布,并行屠城父” [1 ]。

此处“畔”为“叛”的通假字。《说文·半部》:“叛,离叛也。”《说文·田部》:“畔,田界也。”《孟子·公孙丑下》:“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杨伯峻《孟子译注》云:“畔,同叛。”可见本字当作“叛”。

(2)卷二“他(它)”字条:《王舒温传》:“为人少文,居它,惛惛不辨(辩);至于中尉,则心开” [1 ]。

此处“辩”为“辨”的通假字。《易·系辞下》:“辨是与非”。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辨,别也。”《左传·隐公五年》“辨等列”陆德明《释文》、《襄公二十五年》“襄公辨姓”句杜预注同。《说文·辡部》:“辩,治也。”则此处当作“辨”, “辩”为假借字。

(3)卷三“故”字条:《景帝纪》:“他(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 [1 ]。

古代“它”与“他”为通假字。《康熙字典》:“它,《正字通》:‘与佗、他同。”“他,与佗、它通。彼之称也,此之别也。”近代以前通作“他物”,而罕见作“它物”者。与“其他”一词,罕作“其它”同例。

(4)卷三“顧”字条:《疏广传》:“吾岂老悖不念子孙哉?……足以供(共)衣食,与凡人齐” [1 ]。

此处“共”为“供”的假借字。《说文·人部》:“供,设也,一曰供给。”《说文·共部》:“共,同也。”陈直《汉书新证》中按语云:“《隶释》卷一,《史晨奏铭》云:‘春秋行祀,以共禋祀。又汉铜器灯鼎之类题名,‘供府皆作‘共府,‘供工皆作‘共工,与本文相同。” [3 ]此处取“供”以与文意相合,便于理解。

(5)卷五“至”字条:《窦婴传》:“婴与夫人益市牛酒,洒扫张具至旦。平明,令门下候伺(司)。” [1 ]

“司”为“伺”的通假字。《说文新附·人部》:“伺,候望也。”《玉篇·司部》:“司,主也。”《尚书·高宗肜日》:“王司敬民。”即主持,掌管之意。今“司”也多代表行政组织名或官名。此为等候之意,应取“伺”而非“司”。

(6)卷六“自”字条:《董仲舒传》:“自非大无(亡)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安全之” [1 ]。

此处“亡”为“无”的通假字。《玉篇·亡部》:“无,虚无也。”《广韵·虞韵》:“无,虚无之道。”《易·乾》:“夕惕若厉,无咎。”陆德明《释文》引《说文》云:“无,奇字無也。通于无者,虚無道也。”《说文·亾部》:“亡,逃也。”《说文·亾部》段玉裁注:“亡,亦假为有无之无,双声相借也。”可见此处当作“无”,“亡”为假借字。

(7)卷七“以”字条:《隽不疑传》:“天子与大将军霍光闻而嘉之曰:‘公卿大臣当用经术明于大谊。由(繇)是名声重于朝廷,在位者皆自以不及也” [1 ]。

张文将今本《汉书》中“经术”的“术”作“述”,今正。此处“繇”为“由”的通假字。《易·豫》:“由豫大有得。”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由,自从也。”《文选·张衡〈思玄赋〉》:“不识蹊之所由。”旧注:“由,自也。”《集韵·尤韵》:“由,因也。”《说文·系部》:“繇,随从也。”《玉篇·系部》:“繇,随也。”《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第四十一》:“由是以列侯为散骑光禄勋。”可见,此处本字为“由”,“繇”为假借字。

(8)卷九“于”字條:《翟义传》:“大告(诰)道诸侯王三公列侯于汝卿大夫元士御事” [1 ]。

“诰”、“告”为通假字。《广韵·号韵》:“告,报也。”《说文·言部》:“诰,告也。”古代“诰”“告”两字意义相同,区别在于使用场合不同。《列子·杨朱》:“不告而娶。”殷敬顺《列子·释文》:“告上曰告,发下曰诰。”《说文》段玉裁注“诰”字曰:“按以言告人,古用此字,今则用‘告字。”秦废“诰”不用,称“制”、“诏”。汉武帝元守六年“初作诰”,恢复用“诰”作为任命和训诫勉励诸侯王的文书,亦仅偶一用之而不为常式。《词诠》引用此句时用“告”而不取“诰”,取通用写法,更便于理解。

(9)卷九“用”字条:《张禹传》:“永始元延之间……乃车驾至禹第(弟),辟左右,亲问禹以天变,因用吏民所言王氏事示禹” [1 ]。

王先谦《汉书补注》云:“官本作‘第。” [4 ]同书《张禹传》:“禹性习知音声,内奢淫,身居大第,后堂理丝竹莞弦。”《慧琳音义》卷二十七“第”注:“第,居也。”《资治通鉴·汉纪二十八》:“第为摄宫”,胡三省注:“第,所居也。”《说文·弟部》:“弟,韦束之次弟也。”可见此处应为“第”,“弟”为假借。张元济《百衲本二十四史校勘记·汉书校勘记》中列出殿本《汉书》中“弟”都写作“第”,并备注曰:“殿胜宋” [5 ]。言殿本胜于宋本也。

2. 异体字换作正体字的

《词诠》引《汉书》时,将一些异体字直接换作了正体,这样做也便于读者理解,不能看作是讹误。张文把异体字换成正体字看作错误的有:

(1)卷五“乍”字条:《江都易王传》:“天大风,建使郎二人乘小船(舩)入波中。船(舩)覆,两郎溺,攀船(舩),乍见乍没。建临观,大笑,令皆死” [1 ]。

“舩”是“船”的异体字。《方言》卷九:“舟,自关而西谓船(舩)。”钱绎笺疏:“舩即船之异文。”陈直《汉书新证》按语云:“汉人书船字,往往作舩,……船之为舩,犹汉人铅字作鈆,沿字作■也。” [3 ]

(2)卷五“者”字条:《翟义传》:“太(大)夫人可归,为弃去宣家者以避害” [1 ]。

“大”是“太”的异体字。《骈雅训纂·释名称》:“古人太字多不加点,如大极、大初、大素、大室、大玄、大庙、大学之类。后人加点,以别小大之大,遂分为二矣。”根据汉制,列侯之母称为太夫人。后来凡官僚豪绅之母,不论存亡,均称为太夫人,实是一种敬词。此处表示对上辈的尊称,因此应用“太”而非小大之“大”,作“大”则会产生误解。

(3)卷五“适”字条:《贾谊传》:“陛下之臣虽有悍如冯敬者,适启其口,匕首已陷其胸(匈)矣” [1 ]。

“匈”是“胸”的异体字。在古代,匈、胸都是膺的异体字。《玉篇·肉部》:“胸,膺也。”《说文·勹部》:“匈,声也。”《楚辞章句·哀时命》:“惟烦懑而盈匈。”朱熹《楚辞集注》即作“惟烦懑而盈胸。”《史记·赵世家》:“黑龙面而鸟噣鬓,麋髭,大膺大胷。”胷即胸,则亦作匈。

(4)卷六“则”字条:《袁(爰)盎传》:“丞相曰:使君所言公事,之曹与长史掾议之;吾且奏之。则私,吾不受私语” [1 ]。

古代“爰”是“袁”的异体字。《广韵》:“袁或作爰。出濮阳舜裔胡公之后。”周寿昌《汉书注校补》按:“爰,《史记》作袁,史游《急就章》云,爰展世。师古注:陈申公后世孙爰诸,生爰涛涂。因而命氏其后或为辕,又作袁。《左传》作辕涂公,谷作袁,此书则做爰盎,古字通也。” [6 ]

3. 古字换作今字的

文章开头所举的“褏”与“袖”就是古今字的第1例。张文所认为的讹字中,还有几例,也是杨先生为了易于识读将《汉书》中的古字直接换作今字的:

(1)卷一“甫”字条:《匈奴传》:“今歌吟(唫)之声未绝,伤夷者甫起,而哙欲动摇天下,妄言以十万众横行,是面谩也” [1 ]。

“唫”是“吟”的古字。《汉书》颜师古注:“唫,古吟字”。又《楚辞·九章·悲回风》:“孤子唫而抆泪兮,放子出而不还”。洪兴祖《楚辞补注》:“唫,古吟字,叹也”。北京大学王力也是古汉语权威专家,他所著《楚辞韵读》中此字也不作“唫”而作“吟”。

(2)卷二“突”字条:《陈遵传》:“尝有部刺史奏事过遵,值其方饮,刺史大穷。候遵沾醉时,突入见遵母。叩头自白当对尚书有期会状。母乃令从后阁(合)出去” [1 ]。

“合”为“阁”的古字。《汉书》颜师古注:“以其前门关闭,故从后合出之也。”合,《说文解字注》:“门旁户也。小闺谓之合。”“后合”也写作“后阁”。《汉书·原渉传》:“乃大治起冢舍,周合重门”,王先谦《汉书补注》曰:“官本‘阁作‘合” [4 ]。又《汉书·王莽传下》:“壬午,列风毁王路西厢及后阁更衣中室”。则“合”为“阁”古字,然今作“合”则一般人难以理解。

(3)卷三“横”字条:《萧望之传》:“令羌虏一隅小夷,跳梁于山谷间,汉但令罪人出财减罪(辠)以诛之,其名贤于烦扰良民横与赋敛也” [1 ]。

张文将今本《汉书》“减罪”之“减”作“灭”,今正。“辠”是“罪”的古字。《说文解字》:“辠,徂贿切,犯法也。从辛从自,言辠人蹙鼻苦辛之忧。秦以辠似皇字,改为罪”。则秦以后“罪”即为此字之正体。虽后世所存文献有用“辠”者,毕竟罕见,一般人不识。

(4)卷四“几”字条:《师丹传》:“朕疾夫比周之徒虚伪坏化,浸(寖)以成俗……几君省过求己” [1 ]。

“寖”为“浸”的古字。《汉书·礼乐志》:“恩爱寖薄。”颜师古注:“寖,古浸字。浸,渐也。”《汉书·沟洫志》:“泉流灌寖,所以育五谷也。”颜师古注:“寖,古浸字。”

(5)卷四“几”字条:《叙传》:“距逐鹿之瞽说,审神器之有授;毋食不可几,为二母之所笑(咲)” [1 ]。

“咲”是“笑”的古字。《集韵·笑韵》:“笑,古作咲。”《漢书·史丹传》:“于是上嘿然而咲。”颜师古注:“咲,古笑字。”

(6)卷四“其”字条:《龚胜传》:“有老父来吊,哭甚哀。继而曰:‘嗟乎(虖)!……莫知其谁者” [1 ]。

“虖”是“乎”的古字。《说文·兮部》:“乎,语之余也。”《春秋左传异文释》卷一:“《汉书》凡乎字皆作虖。”《说文·虍部》:“虖,哮虖也。”《三家诗异文疏证·还》:“遭我虖山农之间。”冯登府疏证:“虖,古乎字。”《说文·虍部》段玉裁注:“《汉书》多假虖为乎字”。

(7)卷五“率”字条:《贾谊传》:“陛下何忍以帝皇之号为戎人诸侯?势既卑辱而祸(旤)不息,长此安穷?进谋者率以为是,固不可解也” [1 ]。

张文将今本《汉书》中“帝皇之号”作“皇帝之号”,今正。“旤”为“祸”的古字。《玉篇·旡部》:“旤,神不福也,今作祸。”《汉书·贾谊传》:“殃旤之变。”《汉书·五行志上》:“数其旤福。”颜师古注:“旤,古祸字。”

以上共21条,究竟是如杨先生那样改字录之好,还是照原文写法录之好,一看便知。如果是供专家阅读、研究之书,自然要选择好的底本,照原文写法排印,他本有异文也只能加校记列出,或虽改正文,但必须讲清改的理由与版本依据;研究论文引证典籍也同样如此;如是面对广大一般读者之书,凡古字、假借字、异体字还是改为今字、本字、正体为好;如是普及性读物,还应改为规范的简体字,以利阅读。

二、版本不同而导致的差异

据我们考察,张文所指的一些讹字、引文次序颠倒问题不是杨树达引书时的讹误,而是与他所参照的《汉书》版本有一定关系。如:

(1)卷五“长”字条:《诸葛丰传》:“又迫年岁衰暮,常恐卒填沟渠,无以报德厚(厚德),使论议士,讥臣无补,长获素餐之名” [1 ]。

张文以为此例为引文次序颠倒。王先谦《汉书补注》云:“钱大昭:无以报厚德。南监本不误。先谦按:官本不误。” [4 ]杨树达《汉书窥管》引钱、王之说,按云:景佑本不误” [7 ]。则此数句中本有异文。

(2)卷二“屡·娄”条:《宣帝纪》:“娄蒙嘉瑞,获兹衹福(获蒙嘉瑞,赐兹祉福)” [1 ]。

《四库全书·前汉书》、《四库全书·西汉文纪》中此句均作“娄蒙嘉瑞,获兹衹福”。

(3)卷四“及”字条:《贾谊传》:“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然(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 [1 ]

王先谦《汉书补注》:宋祁曰:“浙本‘燃作‘然。‘然已从火,旁又加火,非是” [4 ]。在今天自然“燃”为正体,但至少在宋代以前“燃”为俗字,学者以为“火”旁为浅人所增,故不取。杨先生从古文字的规范方面出发用“然”而不用“燃”。

(4)卷五“谁”字条:《贾谊传》:“一动而五美(业)附,陛下谁惮而久不为此?” [1 ]

《四库全书·新书》、卢文弨校《新书》[8 ]中,此处取“美”而非“业”。

《汉书》古本已不常见,且临时成此文,未能索各种版本加以核对,但根据以上例子,我们不难推测出不同的版本在个别地方的取字、次序方面略有不同。《词诠》于1928年出版,因此杨先生引书时所据的《汉书》定为1928年以前的版本,必定与我们现在较常见的参考版本有些许差异。

三、《词诠》中的引文无错而被张文当成讹误的

张文中还有几例把《词诠》中与《汉书》原文一致的书证也当成了讹误,比如:

(1)卷一“反”字条(张文误为“页”字条):《高帝纪》:“审食其从太公吕后闲(间)行,反遇楚军” [1 ]。

张文以“閒”为“闲”,而以《词诠》误。按古代“閒”音jiān,义同今之“间”。《说文》:“閒,隟也,从门,从月。”徐锴《系传》:“大门当夜闭,闭而见月光,是有间隙也。”因其后引申出“空闲”之义,故又造“间”字承其初义。上世纪五十年代异体字整理中与“闲”字(防闲之义)并,作为“闲”的异体字作废,但古籍中仍用其本义。孙诒让《墨子閒诂》,应据作者本义,作《墨子间诂》。有人错读“閒”字为“闲”,还有人将书名用简化字写作《墨子闲诂》。《墨子·经说上》:“閒谓夹者也。”孙诒让《閒诂》引张惠言云:“就其夹之者而言则谓有閒,就其夹者而言则谓之閒。”此义今字正作“间”。《词诠》一书成于上世纪二十年代,用“閒”字本义并不误。

(2)卷四“几”字条:《师丹传》:“朕疾夫比周之徒虚伪坏化,浸以成俗,故屡以书饬(饧)君,几君省过求己” [1 ]。

张文标为“饧”之处,《汉书》原文本作“饬”。颜师古注:“饬与敕同。”《词诠》无误而张文误。

四、《词诠》新版本已经做出修正的

张文参照的《词诠》为中华书局1965年出版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出版的版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重新出版了《杨树达文集》,对旧版有修订和增補,其中就包括《词诠》(以下用新本代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词诠》)。张颖或是未查阅到《词诠》的近期版本,仍将已改正的几处列为讹误。

(1)卷二“临”字条:《杜邺传》:“上以皇后父孔乡侯傅晏为大司马卫将军,而帝舅安阳(阳安)侯丁明为大司马骠骑将军。临拜,日食” [1 ]。

(2)卷五“迟”字条:《吕后传》:“太后伺其独居,使人持鸩饮之。迟明(帝)还,赵王死” [1 ]。

这两条书证在新本中都已做出了校正。

(3)卷九“与”字条:《高帝纪》:“问豨将,皆故贾人。上曰:吾知(所以)与之矣” [1 ]。

张颖认为此句是杨先生衍“所以”二字,《汉书》原为“吾知与之矣”。但是《史记》中的记载却为“上曰:吾知所以与之矣”。此处应是杨先生将《史记》与《汉书》文字相混。新本中已将“所以”二字删去。

(4)卷一“某”字条:《项籍传》:“某时某丧,使公主某事,不能办,以此(故)不任用公” [1 ]。

《汉书》原文写作“以故”,《史记》中则记为“以此”,其余皆同。

(5)卷一“凡”字条:《吴王濞传》:“寡人节衣食之用,积金钱修兵革,聚谷(粮)食,夜以继日” [1 ]。

汉书中作“粮”,《史记》中作“谷”。新本中已将4、5两例的出处改为《史记》。

以上讨论的四类情况共33处,我们不能看作是杨先生的讹误。

五、《词诠》所引《汉书》确与原文不合的

根据以上分析,张文所举的41处讹字有31处不能成立,余10处确实与《汉书》原文不符,但其中又有一例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当成讹误。

(1)卷二“痛”字条:《田蚡传》:“……蚡以肺腑(附)为相,非痛折节以礼屈之,天下不肃” [1 ]。

《汉书》写为“肺附”,《史记》作“肺腑”。《汉书》中出现“肺附”7次,“肺腑”2次。《史记》中出现“肺腑”7次,均为关系亲近之意,且《汉书》田蚡、卫青二传中带“肺附”的语句与《史记》相同,因此二者必有一误。《史记》首次出现“肺腑”是在《惠景间侯者年表》“诸侯子弟若肺腑”,《索隐》解肺腑曰:

杮府二音。杮,木札也;府,木皮也。以喻人主疏末之亲,如木札出于木,树皮附于树也。诗云“如涂涂附”,注云“附,木皮”也。 [9 ]

“杮府”本是用来标注“肺腑”的读音,但紧接着对杮府进行了解释而全然忘了原文中的肺腑。《史记》第二次出现“肺腑”即“蚡以肺腑为京师相”,《索隐》解肺腑为如肝肺之相附,其后又附肺附之意。肝肺相附与皮附于木虽有相近的意思,却是两种不同的表达形式,不能混而为一。《正义》言:

颜师古曰:“旧解云肺附,如肝肺至相附着也一说杮,斫木札也,喻其轻薄附着大材料。”按:颜此说并是疏谬。又改“腑”为“附”就其义,重谬矣。《八十一难》云:“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动脉也。”吕广云:“太阴者,肺之脉也。肺为诸藏之主,通阴阳,故十二经脉皆会乎太阴,所以决吉凶者。十二经有病皆寸口,知其何经之动浮沈濇滑,春秋逆顺,知其死生。”顾野王云:“肺腑,腹心也。”案:说田蚡为相,若人之肺,知阴阳逆顺,又为帝之腹心亲戚也。 [9 ]

至此,两说皆备。虽《汉书》诸本仍取“肺附”,认为《宣元六王传》《王莽传上》的“肺腑”是误,但在前人已有辩驳的情况下,杨先生作“肺腑”就不能简单地看作是讹误,而是反映了他对此词的理解。

其余张文所列9处讹字,确实是《词诠》引时失误,应当勘正。罗列如下:

(1)卷一“凡”字条:《尹赏传》:“赏所置皆其魁宿,欲(皆)贳其罪,诡令立功以自赎” [1 ]。

(2)卷二“当”字条:《薛广德传》:“其秋,上酧(酎)祭宗庙,出便门,欲御楼船,广德当乘舆车,免冠顿首曰:“宜从桥”(“便门”之“便”,张文作“使”,“舆车”作“与车”,或是误植失校) [1 ]。

(3)卷二“乃”字条:《翟义传》:“今欲发之乃能(肯)从我乎?” [1 ]

(4)卷三“顾”字条:《张耳传》:“高曰:人情宁(岂)不各爱其父母妻子乎(哉)?” [1 ]

(5)卷四“间”字条:《宣帝纪》:“间岁或不登(间者岁比不登)” [1 ]。

(6)卷五“纯”字条:《元帝纪》:“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用(任)德教,用周政乎?” [1 ]

(7)卷六“将”字条:《京房传》:“知其巧奸(佞)而用之邪,将以为贤也?” [1 ]

(8)卷七“宜”字条:《丙吉传》:“愿将军详大义(议),……先使入侍,今天下昭然知之” [1 ]。

(9)卷八“妄”字条:《金日禅传》:“陛下妄得一胡儿,即(反)贵重之” [1 ]。

张文所列的衍文有5处,新本已校正1处,见前文。其余4处如下:

(1)卷一“凡”字条:《吴王濞传》:“寡人节衣食(之)用,积金钱修兵革,聚谷食,夜以继日,三十余年矣。” [1 ]

(2)卷三“顾”字条:《汲黯传》:“上曰:君薄淮阳也?……吾徒得君(之)重卧而治之” [1 ]。

(3)卷四“其”字条:《龚胜传》:“有老父来吊,哭甚哀。继而曰:‘嗟乎(虖)!薰以香自烧,膏以明自销。” [1 ]

(4)卷七“意”字条:《文三王传》:“梁王怨爰盎及议臣,乃与羊胜公孙诡之属谋,阴使人刺杀爰盎及(其)他议臣十余人。贼未得也。于是天子意梁,逐贼,果梁使之” [1 ]。

脱文8处属实,括号内为所脱内容:

(1)卷二“但”字条:《原涉传》:“家无所有,涉曰:‘但洁扫除沐浴待(涉)!” [1 ]

(2)卷四“亟”字条:《贾谊传》:“秦(世)之所以亟绝者,其辙迹可见也” [1 ]。

(3)卷四“见”字条:《丙吉传》:“诏召丞相、御史,问(以)虏所入郡吏,吉具对” [1 ]。

(4)卷四“讵”字条:《高祖纪》:“沛公不先破关中(兵),公巨能入乎?” [1 ](出处录为《汉书·高祖纪》,应改为《汉书·高帝纪》)

(5)卷五“至”字条:《窦婴传》:“婴与夫人益市牛酒,(夜)洒扫张具至旦” [1 ]。

(6)卷六“即”字条:《文帝纪》:“(皇帝)即日夕,入未央宫” [1 ]。

(7)卷六“将”字条:《张禹传》:“禹将崇入后堂(饮食)” [1 ]。

(8)卷八“于”字条:《高祖纪》:“吾于天下贤士(功臣),可谓亡负矣” [1 ]。

引文次序颠倒3处,其中1处为版本不同,1处为新本已校,见前文。剩余1处可成立:

(1)卷五“长”字条:《诸葛丰传》:“又迫年衰岁(岁衰)暮,常恐卒填沟渠,无以报德厚,使论议士,讥臣无补,长获素餐之名” [1 ]。

六、结 语

《词诠》是一部由一人所成,具有开拓性、奠基性的虚词词典,杨树达通过引文证明某一虚词在古代的用法及语法意义,并加深对虚词辞气的体会,所以尽可能在忠实典籍原文文意、不改变虚词语境的情况下,改变了某些字的写法,使读者便于理解。在《词诠·序例》中,杨先生也曾谈到:“本书例句多为著者读书时随手采辑,亦间有展转迻录者。因出版仓促。未获一一檢核原著。” [1 ]所以例句中出现一些错误是可以理解的。张颖严谨的学术态度值得我们肯定,确为讹误的地方应当改正。但《词诠》是治虚词的工具书,我们不能将辞书的引文作为校书的根据和参考。

综合以上分析,张文提出的《词诠》引《汉书》54处讹误(原文列为57处,3处重复)中32处不能成立,22处确为引文不当。具体情况为:41处讹字去除重复共38处,有29处不能成立。原因为有8处是将通假字换为本字,4处将异体字换为正体字,8处将古体字换为今体字,3处采用其他版本的原文,1处是张文错解而《词诠》无误,3处《词诠》新本已经订正,1处为杨先生依据文义理解而改,还有1处涉及两个字:浸、饬,今体字浸替换了古体字寖,饬字无误而张文错解;8处脱文可以成立;5处衍文中1处新本已改;3处次序颠倒只可成立1处,其余一为新本已改,一为版本不同。

参考文献:

[1]杨树达.词诠[M].北京:中华书局,1965:18,12,60,99,102,188,270,349,434,455,193,196,228,279,37,65,119,129, 129,159,245,215,86,134,455,246,32,129,83,190,427,24,31,67,30,51,69,102,145, 219,299,347,426,31,102,159,362,48,137,143,155,188,288,298,428,215,6.

[2]班固.汉书[M].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3734,2136.

[3]陈直.汉书新证[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40,311.

[4]王先谦.汉书补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5110,5569,4995,3652.

[5]张元济.百衲本二十四史校勘记:汉书校勘记[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205.

[6]周寿昌.汉书注校补[M].上海:光绪壬寅上海文澜书局石印本,1899:卷三十六.

[7]杨树达.汉书窥管[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604.

[8]贾谊.新书[M].卢文弨,校.北京:中华书局,1985:18.

[9]司马迁.史记[M].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59:978,2844.

猜你喜欢
汉书
千年石质“汉书” 留存汉风遗韵
悬梁刺股
被皇帝逼出来的“学霸”
浅析《史记·平准书》与《汉书·食货志》异同
汉武帝立乐府之辨
传统循吏观构建与实施
《汉志·诸子略》“九流十家”次序考议
《史记》《汉书》中的项羽形象刻画的差别
从《汉书·艺文志》看班固对儒学的崇拜
苏东坡抄《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