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志·诸子略》“九流十家”次序考议

2016-03-22 13:57周春健
江汉论坛 2016年2期
关键词:思想史汉书

周春健

摘要:东汉班固编修《汉书·艺文志》,在刘向《别录》、刘歆《七略》的基础上,将先汉诸子划分为九流十家,并排定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的次序。这一次序与思想有关,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排定者对于诸子各派重要性的认识,亦反映出排定者所处时代的思想学术实际,而非仅仅出于一种分类学上的便利。

关键词:《汉书·艺文志》;诸子学;目录学;先秦两汉;思想史

东汉班固纂修《汉书》时,在刘歆《七略》的基础上删繁就简,设置“艺文志”,开创了目录学史上“史志目录”的新品类。《汉志》载录先汉典籍,部次甲乙,辨章考镜,是研求中国先秦两汉思想学术的必由“津逮”。

《汉志》将先汉学术分为“六略”,分别为: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数术略、方技略;其中,“诸子略”又将诸子划分为“九流十家”,名称及顺序如次: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这一座次,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排定者对于诸子各派重要性的认识,亦可反映出排定者所处时代的思想学术实际。然而,前人对待这一排序有着诸多异说,故而值得进一步梳理和辨白。

一、《汉志》“九流十家”之分是否与刘向有关?

由《汉志·总叙》可知,《汉志》文字直接来源于刘歆之《七略》,《总叙》云:远,无以详知”,但“九流十家”之名称及排序直接出自刘歆《七略》,当无疑义。

问题是,诸子“九流十家”之分与刘歆之父刘向是否有关?换句话说,刘向在其撰作《别录》过程中是否已经有了对诸子的定名与排序?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而提出这一问题的缘由在于:后人在讨论九流十家的次序时,曾经指出刘向刘歆因学术旨趣相异而对诸子有不同态度,所以有必要首先理析清楚。

一种观点认为,“《别录》既不分类,且非有组织之书”,其内容仅是将为各书所作“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的解题汇编起来,故而“刘向校书之功,终身未毕,虽有分工合作之界域,而分类编目之书,殆未及写”。如此说来,刘向之《别录》连六艺、诸子之六大部类尚未分出,遑论“九流十家”之细目。

另一种观点认为,“《别录》《七略》大类成于刘向,小类出于刘歆”。其理由在于:

会向卒,哀帝复使向子侍中奉车都尉歆卒父业。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兵书略》,有《术数略》,有《方技略》。今删其要,以备篇籍。

所谓“今删其要,以备篇籍”,意即谓“删去浮冗,取其指要也”。虽然颜师古称“其每略所条家及篇数,有与总凡不同者,转写脱误,年代久

刘向领校图书之时,已依据学术范围分工,可知校书之初,甚至在校书之前,已对图书分类进行了研究,似胸有成竹。故校理竣工之后,刘歆等收罗各书叙录,编撰《别录》,组织《七略》,其部类无出分工大类之外者。但刘向领校图书之初,只分大类即可,尚不必详究细目,待刘歆汇编成书,必须认真斟酌,孰先孰后,不容半点含糊。细目的设立或出歆手,故云:“歆乃集六艺群书,种别为《七略》。”

照这一说法,刘向《别录》中仅有“六艺”、“诸子”之六大部类,诸子之“九流十家”等细目分类当完成于刘歆。

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别录》不仅已经分了类,而且还有总序一类的文章,《别录》原是一部有严密组织之书”。吕绍虞先生从刘氏父子校理群书的实际出发,考证云:

刘向等的校书工作,直到刘歆完成其《七略》才告结束,可见刘向等开始校书的时候或在校书的过程中决定要编成像《七略》这样的一部有简明提要的分类目录。六个大类的名目,已见于汉成帝的校书诏令,这个校书诏令的底稿可能出自刘向,也很可能事先征得刘向的同意。至于各个大类应如何加以合理地细分,各个小类的先后应如何合理地安排,以及各个小类的图书,又应如何合理地编次,都是刘向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刘向自成帝河平3年54岁受诏校书,到成帝绥和元年72岁去世,校书工作已达19年之久,是已经到了接近完成的时候了,所以,接着刘歆用不到二年的时间就完成了他父亲未竟的工作。如谓刘向生前19年工作中,除了校雠、叙录以外,关于部次条别的问题,从未加以考虑,当“别集众录”的时候,也只应漫无次序、杂乱地汇集在一起,这也是无论如何很难使人理解的。

照此说,则在刘向之手,即已完成了诸子略“九流十家”之定名与排列。

我们认为,刘向校理群籍19年,对于先汉图书之六略38种如何细致区分或因文献不足有不可考处,但若谓刘向所做工作与分类无关,或谓仅一粗略轮廓而未及小类分类,确有不可通之处,理由如次:

其一,从学理上讲,校雠之学并非与思想无关,反而是体现及窥测思想学术嬗变的一个很好窗口。正如章学诚所言:“古人著录,不徒为甲乙部次计。如徒为甲乙部次计,则一掌故令史足矣。何用父子世业,阅年二纪,仅乃卒业乎?盖部次流别,申明大道,叙列九流百氏之学,使之绳贯珠联,无少缺逸;欲人即类求书,因书究学。”因此,自刘向开始,“部次流别,申明大道,叙列九流百氏之学”应当是汉代皇室图书校理活动的题中应有之意。刘向“校书之功,终身未毕”,不能成为没有为群书划分大小部类的理由。

其二,从文本证据上讲,据前世文献中所保留的《别录》佚文看,刘向确已对诸子之学作出“九流十家”之定名排序及描述,惟文字与《七略》、《汉志》略有出入。清人姚振宗所辑《别录》佚文中,《辑略》部分关于诸子之佚文为:

昔周之末,孔子既没,后世诸子各著篇章,欲崇广道艺,成一家之说。旨趣不同,故分为九家:有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此九家者,各引一端,高尚其事。其言虽殊,譬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舍所短取所长,足以通万方之略矣。又有小说家者流,盖出于街谈巷议所造。及赋颂、兵书、术数、方技,皆典籍苑囿,有采于异同者也。

由此可知,班固《汉志》“九流十家”之定名排序当直接来源于刘歆《七略》,而刘歆《七略》又是在刘向《别录》基础上“总括群篇,撮其指要”而成。《汉书·叙传下》所谓“六学既登,遭世罔弘,群言纷乱,诸子相腾。秦人是灭,汉修其缺,刘向司籍,九流以别”,说的正是刘氏父子划分诸子派别这一过程。

二、《汉志》“九流十家”的层级结构

《汉志·诸子略》之“九流十家”,十类间不是一个平列关系,而是一个有层级的结构。这一层级结构的形成,既与对诸子派别分类的历史相关,又与十家之学术性质相关。九流十家的层级结构,有二层、三层之不同划分。

二层之说,起于《汉志·诸子略》大序原文,云:

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巳。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

这里,《诸子略》将先秦两汉诸子分为二层,一层是“可观者九家”,一层便是不可观的“小说家”。前九家之所以“可观”,原因在于九家之说与汉人所推崇的《六经》有密切关联,《诸子略》序文云:

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使其人遭明王圣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仲尼有言:‘礼失而求诸野。方今去圣久远,道术缺废,无所更索,彼九家者,不犹愈于野乎?若能修六艺之术。而观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长,则可以通万方之略矣。

其中所谓“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点出的正是汉人观念中的诸子“九家”之学的性质及地位。而何以体现九家与《六经》之密切关联,近人姚明辉释曰:

九家虽殊途,而同归于六经,虽百虑而一致于六经,故其会归皆合于六经。儒无论已,道合于尧之克攘,《易》之嗛嗛,是六经之支与流裔也。阴阳出于羲和,法同《易·噬嗑》之象辞。名,孔子亦欲正名,是皆六经之支与流裔也。墨之六长,悉本于六经。孔子叹“使乎使乎”,为从横家所长;杂能一贯王治;农知所重民食,又皆六经之支与流裔之证也。

可见,九家之学皆自《六经》出,皆为《六经》之支脉。“小说家”却不具备这种地位。在汉人看来,“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当然,小说家言也并非真的“不可观”,《小说家类》序下文即言:“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只是相对于《六经》以及诸子九家所体现出的“礼乐大道”来讲,小说家言仅是“小能小善”,故而“君子弗为”,君子当志其大者。

这种二层划分,主要从“六艺”观念出发,据诸子各家与《六经》关联之疏密而分。而《别录》、《七略》、《汉志》将“六艺略”置于首位,并视诸子之学为“《六经》之支与流裔”,则无疑受到汉武以来“表彰《六经》,抑黜百家”文化政策的直接影响。

另外一种二层划分与此不同,乃将九流十家分为“前六、后四”两层。梁启超在《(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考释》中说:

庄、荀论列诸子,皆就各家施以评骘,而家数不附专名。至司马谈论六家要指,始立阴阳、儒、墨、名、法、道之目,刘《略》因之,加以补苴,析为九流,日儒,曰道,曰阴阳,曰法,曰名,曰墨,曰纵横,曰杂,曰农,末附小说,都为十家。……司马谈所分六家,颇能代表战国末年思想界之数大潮流,从分类学上观察,应认为有相当之价值,刘《略》踵之以置九流之前六,盖亦觉其无以易矣。然以其不足以赅群籍也,乃益以纵横、杂、农、小说。

如此,则前六之“儒、道、阴阳、法、名、墨”为一层,后四之“纵横、杂、农、小说”为一层。这一划分,不是基于诸子与《六经》关联之疏密,而是从分类学的角度,按照前人对于诸子学派划分之历史先后分层。司马谈六家之分在先,纵横、杂、农、小说四家之补在后,故成“前六后四”之结构。当然,《诸子略》虽保留司马谈所定名之诸子六家,排列次序却与《论六家要指》并不相同,这一差异,能够体现出司马氏观念与刘班观念的不同。、

今人李零也说:“此略分九流十家。前六家是一类,后四家是一类。前六家,是以儒、道为显学,排在最前面;阴阳近儒,法近道,次之;名、墨排在最后。后四家,纵横、农,偏于技术,放在前面;杂、小说,无法归类,排在最后。”只是李零之二层划分,不完全出于梁启超那样“分类学的角度”,还包含每家学术性质相关性的因素。

至于三层之说,其实是在二层基础上再行细分,今人李若晖称:“《诸子略》所载诸子九流十家可以分为三组,前面三家,儒、道、阴阳是一组,法、名、墨是一组,后面的几家,纵横、杂、农、小说是一组。”而如此分组的理由,主要基于每组之学术性质及其重要性,云:“第三组为杂拌。第二组相关于刑名。……最主要的是第一组,即前面三家。……依《诸子略》所叙,儒、道、阴阳三家溯其源俱出于羲和之职。”

讨论“九流十家”的层级结构,可以使我们更好地探寻“九流十家”排列次序的学术缘由与思想观念。

三、《汉志》“后四家”次序背后的思想观念

《七略》、《汉志》之分类,虽然“分类之法,并不精密”,却可以明显看出采取了一定的分类标准。就诸子略“九流十家”的排列次序而言,有学者认为这一分类及排序与思想无关,而只是一种分类学上的便利,梁启超在《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书后》一文中即曾言:

刘歆《七略》踵谈(按:指司马谈)之绪,以此六家置九流之前六,然以通行诸书未能尽摄也,则更立纵横、杂、农、小说四家以广之。彼为目录学上著录方便计,原未始不可,若绳以学术上分类之轨则,则殊觉不伦。纵横为对人谈说之资,绝无哲理上根据以为之盾,云何可以厕诸道术之林?农为专技,与兵、医等。农入九流,则兵、医何为见外?若以许行倡并耕论而指为农,然则墨家“以跂[乔]为服”,亦可指为“织屦家”耶?至如杂与小说,既不名一家,即不得复以家数论,此又其易见者矣。故《七略》增多家数,虽似细密,实乖别裁,其不逮谈也审矣。

这里,梁启超认为《七略》、《汉志》采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之六家排列于前,采纵横、杂、农、小说四家附列于后,分类不尽恰当,次序排列亦仅是目录学上的著录方便,未包含什么学术思考。此处尚有三点值得注意:

其一,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中六家的排列次序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家,而《七略》、《汉志》中前六家的排列次序则为:儒、道、阴阳、法、名、墨,与司马氏之排序并不相同,任公对此并未作出解释,而这一差异背后是学术立场的不同。

其二,梁启超在《(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考释》中进一步阐明《汉志》“九流十家”分类乃出于“目录学一种便利”,同时又指出对待如此分类的两种极端皆不可取,云:“后之学者,推挹太过,或以为中垒洞悉学术渊源,其所分类,悉含妙谛而衷于伦脊,此目论也。反动者又或讥其卤莽灭裂,全不识流别,则又未免太苛。”

其三,至于九流十家如此排列之缘由,梁氏以为:“司马谈所分六家,颇能代表战国末年思想界之数大潮流,从分类学上观察,应认为有相当之价值,刘《略》踵之以置九流之前六,盖亦觉其无以易矣。”而纵横、杂、农、小说四家所以居后且以此序排列,梁氏云:

纵横家次于六家后者,盖以苏、张一派,传书不少,既于六家一无所合,故不得不广六以为七。然九流皆以明道术为主,换言之,则思想界之渊丛也,苏、张一派,能在思想界占一位置与前六家并乎?决不然矣。杂家次在八,凡书之不能隶前七家者入焉,为编录方便起见,殆非得已。然既谓之杂,则已不复能成家。“杂家者流”一语,既病其不词矣。既以无可归类者入杂家,则农家亦当在杂家前,今反置其后,颇不可解。农为一种职业的学术,其性质与医、兵略同,窃疑刘氏之意,本不认此种书籍为与儒、道、墨、法……等同类,特以“兵书”、“方伎”卷帙浩繁,各别为录,农仅寥寥九家,既不能独立,而又他无所丽,姑列为一“流”以附于诸子;又恐其与专明理论之书相混,故次于杂家以示别也。小说之所以异于前九家者,不在其涵义之内容,而在其所用文体之形式。桓子《新论》云:“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篇。”(《文选注》三十七引)故小说中《宋子》十八篇,其所述盖即宋钎一家之学,优足与尹文、慎到……诸书抗衡,特以文体不同而归类斯异。道家有《伊尹》、《鬻子》,小说家复有《伊尹说》、《鬻子说》,亦以文体示别而已。

可见,梁启超始终将《汉志》之分类及排序当作现代意义上的目录分类理解。职是之故,梁氏才倡导“读《汉志》者但以中国最古之图书馆目录视之,信之不太过,而责之不太严,庶能得其真价值也”。

然而正如前述,古典目录之学其实包含丰富的学术思想。近人余嘉锡亦曾提出“目录者学术之史也”的著名论断。故而对待《汉志》“九流十家”之分类及次序,亦有必要分析其所以如此排序的学术缘由及背后的思想观念,才有可能真正把握《汉志》的学术价值。这一分析,仍要从“九流十家”的层级结构说起。

从《汉志-诸子略》序文看,刘班将先汉诸子分为“九流十家”两个层级,并以小说家“君子弗为”而不入流,表明刘班并非仅仅如梁启超所言“小说之所以异于前九家者,不在其涵义之内容,而在其所用文体之形式”,而是在于是否能够当得上“《六经》之支与流裔”之学术地位,是否能够弘扬礼乐“大道”。因此“小说家”位于最末,理所当然。

而“前六后四”的二层结构,源自刘班之《别录》、《七略》、《汉志》,乃是借鉴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之六家区分而来,故而将儒、道、阴阳、法、名、墨之六家置于前,而将后来理析增补的纵横、杂、农、小说四家殿于后。从重要性上讲,前六家无疑要优于后四家。当然,既然能够将这四家与前六家相提并论,表明在思想学术上也有一定的关联。

先说“纵横家”,清人刘光黄称:“从横家,即圣人言语科,权事制宜,受命不受辞,惟权制宜,故止能受命,不受辞。不能受辞,辞为自制,故为颛对。”表明纵横家与儒学之关联。姚明辉释《汉志》序文“纵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则称:“《周礼》秋官之属有大行人、小行人,盖掌使之官。”表明纵横家与周礼之密切关联。张舜徽先生亦以为,春秋用《诗》之道,与纵横之学有着相通之处,云:“孔子尝日‘不学《诗》,无以言也。其教弟子诵《诗》,贵能奉使专对。苟能深于《诗》教,则出语委婉而不激直,即今之所谓外交辞令也。受命出使,辞必己出。重在因事制宜,与物变化,析疑辨难,应对无方,所谓折冲樽俎者,于是乎在。故其道又与纵横之术有相通者矣。”因此并非如梁启超所言纵横之学丝毫“不明道术”。加之汉代亦有蒯彻、邹阳、主父偃、徐乐、严安、聊苍等著名纵横家,可成一家之言,故而次于六家之下。

再说“杂家”,其特点在于“兼儒、墨,合名、法”,而“治国之体,亦当有此杂家之说。……王者之治,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贯综百家之道,不意味着杂乱无章,而是由于“百家之说,各有短长:舍短取长,皆足资治。是以古之善为国者,率能博观约取,相互为用”,故而可以作为一家成立,因具“兼合”的性质,故而次于“纵横家”之下。

至于“农家”,讲的是“重农主义”,是一种劝农耕桑的政治主张,与《尚书·洪范》之“八政”主张密切相关,故可作为诸子之一家。或许因其毕竟具有明显的“技艺”的“术”的特点,故而次于“杂家”之后。

赵吉惠先生认为:“《诸子略》提出的‘十家九流说,其比‘六家说多出的那四家(纵横、杂、农、小说诸家),如果从学术思想方面看,是很难确认、很难成家的,因为它们缺乏稳定、明确、主导的学术思想与主张。从分析、划分学术思想、学术流派而论,我认为《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较之《史记·论六家之要指》是退步了。”作为目录书,《七略》、《汉志》的首要任务当然是部次群书,而不是作学术思想的分析,但给群书作怎样的分类及排序,背后却体现出编修者对待学术思想变迁的考量:一方面,纵横、杂、农、小说四家并非缺乏稳定明确的思想主张,并且各自均有代表性人物;另一方面,刘班面临的两汉之交的学术情势与西汉早期的司马谈有所不同,增多后四家体现出新形势下的学术要求,不可以“退步”与否作为衡量诸子分类高下的标准。

这种因学术情势不同而导致的学术排序有别,在《诸子略》“前六家”中体现得更为明显。

四、《汉志》“前六家”排序与《论六家要指》之差异及缘由

如前所述,《汉志·诸子略》“儒、道、阴阳、法、名、墨”前六家之定名,源自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之“阴阳、儒、墨、名、法、道”,而排序有所不同。司马谈之排序以及对各家思想主张之论说,体现出司马氏个人学术渊源及汉初学术情势的特点。

《论六家要指》中,“阴阳家”居首,从学理上讲,乃因“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清人刘光黄更以阴阳家为中国大道之所先出,云:“道之大原出于天,故法天为政,必在有形之迹。《尧典》首言历象,命舜以位,亦日‘天之历数在尔躬。阴阳者,天之迹也。……道家之说易遁于虚,则进而征诸实,乃以民为天,孔孟之说是也。阴阳家最先,道家次之,儒家又次,此中国大道从出之先后也。”故而将阴阳家排在第一位。从汉初学术情势来讲,则由于“邹衍、邹奭之徒,盖甚博辩,其说在当时学界盖甚有力。观西汉时董仲舒、刘向诸大师所论述,似蒙此派之影响不鲜,则其为有力之一派可推知”。

“儒、墨”其次,主要盖缘于此二家之学在战国时期即为“显学”,且曾经有“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韩非子·显学》)之分化。虽然学术分化表明后来诸家可能会逐渐偏离原初学说,却也同时表明两派学说的强大生机。司马氏总结诸子之学,沿用韩非之划分,自在情理之中。

继而排定“名、法”二家,原因盖在于:“‘名学为整理思想之方法,各家各皆有其名学,不能以“名”专立一家。此论胡适倡之,颇含真理。然惠施、公孙龙一派,不仅以辩论名实为治学之手段,而实以为彼宗最终之目的,此其所以异于他家也。故此派不能隶属或合并于任何一派,只能别指目之日‘名家,有固然矣。法家晚出,其于儒、墨、道、名,皆有所受。然单提直指,摆落群言,况有韩非之徒大张其军,景从实众,故析为一家,亦云至当。”

至于“道家”,虽在六家中位列最末,却不意味着在司马谈的观念中最不重要,置于最后,反而表明最为司马氏所推重,这算是《论六家要指》在六家排序上的一个特例。从《论六家要指》的本文看,司马谈对于道家以外五家主张之论说,均先指其弊端继而扬其长处,而惟于道家只阐长处,未及弊端。并且对于道家长处的阐扬,是在与儒家弊端的对比中展开的: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则不然。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此则主劳而臣逸。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羡,绌聪明,释此而任术。夫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骚动,欲与天地长久,非所闻也。

可见,司马谈观念中,“道家”之学明显高于“儒家”。这与司马谈的学术渊源密切相关,《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刘宋裴骃《史记集解》引徐广曰:“《儒林传》日黄生,好黄老之术。”加之汉代最初70年里,朝廷重视的是黄老之学的无为而治,故而司马谈有着明显的道家倾向。

《太史公自序》又云:“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愍学者之不达其意而师悖,乃论六家之要指。”建元(前140-135)与元封(前110-前105)为汉武帝之二年号,不过需要注意,司马谈作《论六家要指》虽大致处于其间,武帝朝“表章六经,抑黜百家”的政策也大致在此一时期开始推行,但司马氏个人“重道轻儒”的学术立场却在此之前已经形成,而且“表章六经,抑黜百家”政策的推行有一过程,不会立竿见影地反映到《论六家要指》的文字中。然而大约一百余年后刘向刘歆父子奉命校理群书而成《别录》、《七略》,后又有班固继而修成《汉志》时,无论学术情势的嬗变还是编修者个人思想倾向,都与司马谈在汉初有了很大差别,体现在诸子“九流十家”的论说及排序上也正因此不同。

第一,关于“儒、道”次序。

在《汉书·艺文志》中,儒居首位,道家次之。相较于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指》,道家退居次席,儒家后来居上。这与汉武之后思想界的变化有关,其中有几件事尤为重要:一是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年)春,设立《诗》、《书》、《礼》、《易》、《春秋》之五经博士;二是元光元年(前134年),诏举贤良对策,大儒董仲舒上著名的《天人三策》,为“表章六艺,抑黜百家”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三是元朔五年(前124年),丞相公孙弘提出为博士官设立弟子员,于是一套为研究经典、培养儒生的完整制度开始形成,经学进入其“昌明时代”(皮锡瑞《经学历史》)。“经过汉武帝即位后几十年的努力,儒家学说终于被抬上统治思想的位置,完成了统治思想的转折。这对巩固西汉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局面,削弱和打击地方势力的分裂活动,包括反击外族入侵等,都起了一定的作用。”道家在这一过程中也逐渐退居思想界的次席。这一情势反映到刘班著作中,便是置“儒家”于诸子之首。并且在《汉志》中论说儒家学说之主张云:“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对于这一表述方式,清人周寿昌《汉书注校补》云:“本《志》自此以下道家至农家,凡八家,俱用‘此其所长也五字称之,下便作抑辞。独于此,以‘于道为最高五字极力推重,所以别儒于诸家也。”可见《七略》、《汉志》体系中“儒家”之尊崇。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用置于“九流”首位以及用“于道最为高”对儒家进行描述,非但不足以证明儒家之尊贵,反而有点自贬身价。在他们看来,其余八家皆不过儒家之一端,儒家之尊,不当与诸子并列。宋人王应麟即云:

“于道最为高”。唐氏曰:“此自谓尊儒,不知与九流并列已不是。八家皆儒家之一偏一曲耳。”淇水李氏曰:“儒者之术,教化仁义而已也。使儒者在人主左右,得以仁义教化为天下之治,则所谓道家者,不过为岩野居士;名、法家者,不过为贱有司;阴阳者,食于太史局:而从横、杂、墨之流,或驰一传,或效一官:农家者流,耕王田,奉国赋以乐天下之无事。彼得与儒者相抗而为流哉!”

甚至有学者以为儒家既然传述六艺,则与六艺实为一体,故而“儒家不能与经部并立”。近人江瑔云:

儒家之学既云出于司徒之官,必渊源于保氏。保氏以六艺教民,儒家传六艺之学,故以儒称。是以班氏论儒家,亦谓:“游文于《六经》之中。”《庄子·外物篇》亦云:“儒以诗礼发塚。”是则儒家之得名,虽出于保氏,而实由于六艺。无六艺,则儒家之名无由成:舍六艺而称儒家,非真儒家也。然传六艺之学者首推孔子,则孔子当为儒家之首,孔子之六经尤当为儒家著述之首。今儒家无孔子名,只云“宗师仲尼”,而经又别隶于六艺类。一似经自经,儒自儒;似孔子非儒家,似儒家非传六艺之学,是真未可解也。

照此说法,“儒家”似应当并于“六艺略”,然而这却混淆了“六艺”作为“王官学”,而“儒家”仅属“百家言”的根本区别。至于孔子,述而不作,传述六经,地位特殊,需要将其与一般儒家人物区别开来,缘由在于:“孔子之书始终列在经部,不入儒家,因为孔子是经学家、是儒家创始人,其弟子才是儒家学派成员。另列‘儒家于诸子类之首,列入‘儒家类的都是孔门后学及其信徒论述儒家内圣外王理论的专著……。换句话说,中国传世文献的分类法,自汉代以来变化不断,但无论哪一家目录,亦的都是子、史、集之间的分合,经部区别于、高于子部的地位始终都是不变的。”

至于“道家”,在汉初曾经风光一时,但汉武之后尊儒抑道,它便黯淡下去了,居于儒家之后,这也是自然之情势。然而有学者却认为这一“儒先道后”的排列出了大问题,甚至怀疑刘歆、班固改动了刘向《别录》的原本。在他们看来,“道家”当居于“儒家”之前。清人刘光黄云:

孔子承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统,而为道宗,则孔子之道,君道也。今儒家出于师徒之官,则得君道之一端,而非孔子为儒家也。九流十家,如圣门四科。德行即道家也,言语、政事、文学皆儒家也。盖以道问学入者为儒家,而以尊德性入者为道家。其他皆为道之一体。即儒、道两家而论,道为人君南面之术,儒乃司徒之官,则道宜于儒家之前,子政与太史公所见同也。今列儒家于道家之前,当时汉末学术晦于词章训诂,刘歆变乱父书,孟坚不察而从之也。……子政以孔子所订之六经叙于前,《论语》、《孝经》、《家语》继之,而以九流附于后。是以孔子侪于黄帝、尧、舜、禹、汤、文、武之间,即汉儒素王之说也。六经如君,九流如百官。六经大体,儒、道两家为近。其为政,道家正君德,儒家尽君道。其为学,道家重性,儒家重学。其在孔门,道家如德行科,儒家即政事、言语、文学。子政叙九流全仿史公。此处必以道家为先,儒次之。太史公论六家要指之道家、儒家,不以孔子为儒也。班氏以孔子为儒,此处必改子政原本,进儒家于道家之前。何以知之?以其叙儒家为出于司徒,而道家为人君南面之术。知子政原本道家列前也。知九流皆吾道之支流,则不争儒、道两家之先后。

这段话里,刘氏乃以“道宜于儒家之前”,其基本观点有二:一,刘向所见儒道关系,与司马谈迁父子相同,《别录》之排列诸子当仿《论六家要指》,道家当列于前;二,刘歆、班固因汉末学术晦于训诘不能通达诸子精义,乃变乱向书而致“儒先道后”。认识这一问题,需要考虑如下因素:

其一,司马谈之《论六家要指》的确有“尊道抑儒”的倾向,但这“仅能代表司马谈前期的思想态度,它的写作是以建元二年《鲁诗》学者赵绾、王臧倡导改制而触怒好黄老的窦太后这一儒道大交锋作为直接背景。……当时司马谈刚从黄子处学道归来,确实站在黄老思想立场之上。但是后来随着汉家统治思想由道而儒的转变,特别是通过亲身参加春秋公羊学派所倡导的受命改制,司马谈加深了对公羊家所阐释的孔子学说价值的认识,思想立场从黄老转变到儒家方面来”。据《太史公自序》,司马谈在临终前勉励其子史迁时,也正是以孔子学说、六经大义来激励史迁修史以上继孔子《春秋》。这一方面再次证明司马谈思想之儒学转向,另一方面也表明史迁乃以六艺经术,以孔子之《春秋》学,作为整部《史记》写作的基本理论基础。换句话说,司马氏父子最终是倾向于儒学的。

其二,司马谈所生活的汉代初年,黄老之学占据优势,司马谈受其影响,论列诸子时方有推崇道家之说。然而刘向所生活的时代,黄老道家已经逐渐淡出,经学建立,儒学推尊,儒家影响超越道家已成时代之趋势。虽然刘向本人亦受到道家、阴阳家、法家的不小影响,但其基本思想主导仍归儒家。他所编撰的《新序》、《说苑》、《列女传》诸书,指导思想便是儒家的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观念。因此,刘向仿照《论六家要指》而作出“道先儒后”排列的可能性不大。

其三,如前所述,从刘向《别录》之佚文看,《汉志》所本“儒先道后”的诸子排序格局在《别录》中已然形成,并且这一排序包含了刘向对于汉代学术思想的判别与思考。

近人顾实则指出“儒先道后”排序之“乖戾处”有二,并认为这仅是汉代政策使然,若从学术发展来讲则应当是“道先儒后”,云:

道家诚出于史官,伊尹、太公非史官也,则其权首,非自黄帝而谁与?黄帝立史官以来,史氏世守其绪,下至周末。老子为柱下史,爰播黄帝之书于民间。不然,则黄老道德之术,曷为而来哉?司马谈家世为史,犹知此义,故先黄老而后《六经》,其明验也。自武帝崇儒,而《刘略》、《班志》咸体此旨,不独先《六经》而后黄老也,抑且黄、老而老、黄之,先老而后黄也矣。然试问合于历史自然之序否,其乖戾一也。儒家助人君明教化,道家人君南面之术,先儒而后道,是未有人君而已有助人君者也,其乖戾二也。故于此而谓之汉氏之政策则可,谓之学术当然,则无是处。

汉氏之儒学政策,前已述及,此不多言。顾氏这里所谓“历史自然之序”及“学术当然”,可以理解成以“道家之学”为诸子学之所从出,故理当居于儒家之前。此一问题,涉及诸子之学的渊源。

有学者主张“道家为百家所从出”,近人江瑔云:“百家之学俱源于史,上已详述之矣。然则春秋战国以前,学在官而不在民,自史官失守,而百家之学即联镳而齐起、并辔而交驰乎?非也。其起也有先后焉,有程序焉,有递嬗相生之道焉。盖言其末流,虽并辔联镳,各不相谋,而溯其初起之源,则实统于一。一者何?即道家是也。道家者,上所以接史官之传,下所以开百家之学者也。”

也有学者主张诸子百家“其源皆出于六艺”,清人章学诚云:“周衰文弊,六艺道息,而诸子争鸣。盖至战国而文章之变尽,至战国而著述之事专,至战国而后世之文体备;故论文于战国,而升降盛衰之故可知也。战国之文,奇邪错出,而裂于道,人知之;其源皆出于六艺,人不知也。”陈钟凡先生云:“《六经》皆古之典礼,百家者,礼教之支与流裔也。”亦以百家出于“六艺”。

可见,诸子渊源之说本不定于一,“学术之当然”亦未有定说,且有学者批判“诸子出于道家”云:“近人有谓诸子之学,皆原本于黄帝者。姑无论黄帝之书,多出后人依托,若溯渊源所自,则中国万事万物,皆可推本于万能之轩辕黄帝,岂独十家九流之学乎!”何况,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之“先黄老而后《六经》”,恰恰不是出自“历史自然之序”或“学术之当然”,因为司马谈所推崇的黄老之学属于秦汉以来的“新道家”,其特点是“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而不是以“无为无不为”为特点的老子为代表的“原始道家”。司马谈之排序,恰恰出于“汉氏之政策”,因为若从产生顺序上讲,黄老道家无论如何是在“六经”之后的。

综言之,《七略》、《汉志》“儒先道后”的排序次序,反映了西汉后期至于东汉学术思想发展的实际状况。

第二,关于“阴阳家”次序。

在《论六家要指》中,“阴阳家”居于首位,在《汉志》中则位列第三。出现这种次序上的变化,并非完全意味着阴阳学说的渐趋没落,而是目录学上的分类排序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学术上的真相。

顾颉刚云:“汉代人的思想的骨干,是阴阳五行。无论在宗教上,在政治上,在学术上,没有不用这套方式的。”可见阴阳学说在汉代的重要。然而“阴阳家”不等于“阴阳学”,因为作为九流之一的阴阳家,是须有人物有著述的:而作为一种思想学问,阴阳学的形迹就会是隐遁一些的了。有学者认为:“阴阳五行学说在西汉并非只是单纯地遭到削弱,而是被道家、儒家等学说吸收、转化,甚至影响到兵法、数术、方技等领域,在武帝‘独尊儒术的治国方略推行后,在国家政治生活领域更产生了更持久而深刻的作用。”

不过,阴阳学毕竟是发生了衍化,朝廷意识形态领域里占主导的毕竟是儒学,故而在汉代,“阴阳以儒术见重于世,是附儒术而传,地位仅次于儒、道两家”,故而在《七略》、《汉志》中,阴阳家排在第三位。

第三,关于“法、名”次序。

名家与法家的关系十分密切,不易区分,究其因,乃在于:“名家古多合言刑名,刑即法也。盖法与名关系最切,故《淮南子·要略篇》曰:‘申子者,……刑名之书生焉。此论法家,而与名连言之。《尹文子·仁义篇》曰:‘以名法治国,万物所不能乱。此名家言也,而与法合言之。……故古名、法家常相乱而不易别。”

在《汉志》中,“儒、道”下即排“法、名”。照李零的说法,在汉代,“阴阳家是儒家的附庸,地位仅次于道家”;而“法家是道家之附庸,文、景后消亡。晁错是文、景之际人,乃最后的法家。目中书,几乎全是战国古书。比战国早,一本没有;比战国晚,只有《晁错》”。排在九流前两位的是“儒、道”,作为二者附庸韵“阴阳、法家”分列三、四位,这大概是《汉志》如此排列的缘由,亦是基于汉代子学发展的实际。

有学者认为这一排序不妥,章学诚基于二家学说主张之“事理”,以为:“名家之书,当叙于法家之前,而今列于后,失事理之伦叙矣。盖名家论其理,而法家又详于事也。虽日二家各有所本,其中亦有相通之原委也。”刘光黄亦从学术自然之序出发,论定“法家宜在名家之后”,他说:“法出于刑名,出于礼也。礼失而后入于刑,有名而后法生焉。法不能先名,自然之序也。”

第四,关于“墨家”次序。

墨家曾在先秦与儒家并为“世之显学”,《吕氏春秋·当染篇》有云:“孔、墨之后学显荣于天下者众矣,不可胜数。”可见墨学之传承一度亦相当昌盛。然而,秦汉以来,墨家作为思想体系和学派逐渐消失无闻,并且此后再也没有出现过相类似的独立学说、思潮或派别。这大概是由于,尽管作为小生产劳动者的手工匠作和农民仍大量地长期地存在,但已经没有像氏族结构彻底瓦解的春秋战国时代那种自由的社会环境和自由的意识气氛。特别在独尊儒术以及后来佛教东来之后,小生产劳动者文化落后,见闻闭塞,经年累月束缚在自己的狭小天地内,一般便受着社会统治意识的控制和支配,很难从自身中再产生像墨子这样的思想家或思潮、学派。

不过,墨家作为一个学派不复存在,不意味着墨学思想已经断绝,小生产劳动者长期存在这一社会基础,使得墨家的某些观念、行为以至组织形态,还会在汉代社会中以各种形态表现出来。“墨家的好些思想如功利、重力等,已经以不同方式渗入或溶合在法家和儒家思想中。特别由于儒墨两家原都以古代氏族传统为背景,他们对氏族制度这一社会体制和秩序都是基本肯定的,对人生世事、政治经济也都采取积极作为的态度,都讲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都讲任贤使能。……既然有上述这些共同基础和特征,儒家也用不着花多大气力,便不留痕迹地吸收了所可以容纳的墨子中的许多思想和观念。”因此,在汉代有一种“视墨同儒”的观念,而这造成了“墨学中绝”的假相。

正缘于此,汉初司马谈在论列诸子时,称:“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要日强本节用,则人给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长,虽百家弗能废也。”张舜徽先生认为:“司马特为拈出强本节用四字,可谓能识其大。”只是,司马氏在《论六家要指》中,置“墨家”于“儒家”后,盖取自《韩非子·显学》“世之显学,儒墨也”而来。至于《七略》、《汉志》,墨家作为一门学派之消亡较诸汉初更甚,故而置于“前六家”之末。

五、简短的结语

《七略》、《汉志》将先汉诸子划分为“九流十家”,并且有一个次序的排定。这一次序,与编修者的学术倾向有关,与所处时代的思想观念有关。古典目录著作,皆具有较强的“学术史特性”,对待它们,当然不可“推挹太过”,但更不可“讥其卤莽灭裂”。这一传统,来自于《庄子·天下篇》,章学诚曾云:“六艺之书与儒家之言,同当参观于《儒林列传》;道家、名家、墨家之书,则列传而外,又当参观于庄周《天下》之篇也。……古人著书,苟欲推明大道,未有不辨诸家学术源流;著录始于刘、班,而义法实本于前古也。”

当然,无论《七略》还是《汉志》,“九流十家”排列次序背后的观念,因文献不足,大多由后人推定。学术代变,与时消息,至于清代,《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所列十四家,无论名目还是次序都与《七略》、《汉志》有大不同,而编修者对于所以定名排序之因由也皆有明确论说:

儒家之外,有兵家,有法家,有农家,有医家,有天文算法,有术数,有艺术,有谱录,有杂家,有类书,有小说家。其别教则有释家,有道家。叙而次之,凡十四类。儒家尚矣。有文事者有武备,故次之以兵家。兵,刑类也。唐虞无皋陶,则寇贼奸宄无所禁,必不能风动时雍,故次以法家。民,国之本也;谷,民之本也,故次以农家。本草、经方,技术之事也,而生死系焉;神农、黄帝,以圣人为天子,尚亲治之,故次以医家。重民事者先授时,授时本测候,测候本积数,故次之以天文算法。以上六家,皆治世者所有事也。百家方技,或有益,或无益,而其说久行,理难竟废,故次以术数。游艺亦学问之余事,一技入神,器或寓道,故次以艺术。以上二家,皆小道之可观者也。《诗》取多识,《易》称制器,博闻有取,利用攸资,故次以谱录。群言歧出,不名一类,总为荟萃,皆可采摭菁英,故次以杂家。隶事分类,亦杂言也,旧附于子部,今从其例,故次以类书。稗官所述,其事末矣,用广见闻,愈于博弈,故次以小说家。以上四家,皆旁资参考者也。二氏,外学也,故次以释家、道家终焉。

由此,既可进一步明晓古典目录书之学术品格,亦可证明本文之不为妄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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