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敦
(苏州大学文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诗经》婚恋成语探析
温敦
(苏州大学文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诗经》语言精练形象,风格高雅,且多为四言诗句,经历代广泛传播,许多习用的语句已转化为成语。《诗经》中的成语蕴含着极为丰富的文化信息,其中有不少属于婚恋成语。透过这些成语,我们可以了解先秦时期人们的婚恋观念、社会的婚恋习俗以及婚庆礼仪。
《诗经》;婚恋成语;婚恋观;婚俗
《诗经》的语言优美朴实,音律和谐自然,这些特点也体现在源自《诗经》的成语中。现在人们常用的“信誓旦旦”“天作之合”“人言可畏”“辗转反侧”等成语都源自《诗经》。这些成语有的直接取自《诗经》中的原句,有的则是对《诗经》中的语句进行提炼、加工后形成的。文章拟通过《诗经》中的婚恋成语来探讨蕴含其中的婚恋观念、婚恋习俗和婚庆礼仪。
我们以程俊英《诗经译注》和刘洁修《汉语成语源流大辞典》为依据,找出《诗经》中与婚恋相关的成语约44条。根据不同的主题,这些成语大致可归为以下5类。
(一)恋爱类
此类成语多描写男女青年之间的爱情,有17条。我们从爱情中相思主角的角度将其细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男恋女,即成语描写或反映的是男子对女子的思恋、爱慕或追求。此类成语有“参差之采”(《周南·关雎》)、“反侧河洲”(《周南·关雎》)、“辗转反侧”(《周南·关雎》)、“梦寐以求”(《周南·关雎》)、“求之不得”(《周南·关雎》)、“蒹葭伊人”(《秦风·蒹葭》)、“一日三秋”(《王风·采葛》)、“抱布贸丝”(《卫风·氓》)、“信誓旦旦”(《卫风·氓》)、“人言可畏”(《郑风·将仲子》)。
三是男女互悦,即男子与女子互相倾慕、爱恋,难分彼此。此类成语有“采兰赠芍”(《郑风·溱洧》)、“桑中之约”(《鄘风·桑中》)、“邂逅相遇”(《郑风·野有蔓草》)、“投瓜报玉”(《卫风·木瓜》)。
(二)嫁娶类
此类成语描写女嫁男娶,有8条。其中描写女子渴望出嫁的有“迨吉之期”(《召南·摽有梅》)、“年逾摽梅”(《召南·摽有梅》)、“摽梅之叹”(《召南·摽有梅》),描写出嫁时间、场面等的有“三星在天”(《唐风·绸缪》)、“百两烂盈”(《大雅·韩奕》)、“桃李嫁东风”(《周南·桃夭》)、“鹊巢鸠夺”(《召南·鹊巢》),与媒人相关的有“执柯作伐”(《豳风·伐柯》)。
(三)婚庆类
此类成语多是婚嫁时人们对新人的祝颂和赞美之辞,有8条,即“凤凰于飞”(《大雅·卷阿》)、“天作之合”(《大雅·大明》)、“新婚燕尔”(《邶风·谷风》)、“夭桃秾李”(《周南·桃夭》《召南·何彼秾矣》)、“宜室宜家”(《周南·桃夭》)、“琴瑟静好”(《周南·关雎》)、“刑于之化”(《大雅·思齐》)、“于飞之乐”(《周南·葛覃》)。
(四)节操类
此类成语多反映女子坚守贞操,恪守妇道,有7条,即“柏舟之誓”(《鄘风·柏舟·序》)、“之死靡他”(《鄘风·柏舟》)、“匪石之心”(《邶风·柏舟》)、“惊尨感帨”(《召南·野有死麇》)、“苹蘩之托”(《召南·采苹·序》)、“多露之嫌”(《召南·行露》)、“中冓之言”(《鄘风·墙有茨》)。
(五)婚变类
此类成语反映的是女子被薄情男子抛弃的遭遇,有4条,即“咥然其笑”(《卫风·氓》)、“二三其德”(《卫风·氓》)、“弃之如遗”(《小雅·谷风》)、“遇人不淑”(《王风·中谷有蓷》)。
《诗经》婚恋成语多源自《诗经》中的婚恋诗,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来源集中。《诗经》中的婚恋成语多来自民歌板块《国风》,且源自《周南》和《召南》的最多,共有17条。《周南·关雎》的贡献最大,产出的成语有5条,即“参差之采”“反侧河洲”“辗转反侧”“梦寐以求”“求之不得”。究其原因,与民歌酷爱反映情爱的倾向密不可分。《国风》既然多以反映当时的婚恋生活为主题,那么多产婚恋成语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二,意象倾偏。《诗经》多用比兴的表现手法,而比兴则需要借助各种意象,所以全书遍布各种意象。婚恋成语自然也不例外,其中呈现最多的意象是植物和瓜果,如兰、芍药、蒹葭、桑、苹、蘩、瓜、梅子、桃、李等。其次则是自然界中的物象,如日、星、露、河、洲,以及周边环境中的一些动物,如尨、鹊、鸠、凤凰等。另外,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器物,如玉、琴、瑟、舟、柯,也可成为意象。
第三,方式多元。《诗经》中的婚恋成语在表达上有的比较直白,有的比较含蓄。表达直白的多数是婚庆类成语,如“凤凰于飞”“天作之合”“宜室宜家”“琴瑟静好”等,因为是祝贺新人结婚之辞,自然要直接表达贺婚者的祝颂之情。恋爱类成语有些在情感表达上十分直接,如“一日三秋”“信誓旦旦”“有如皦日”等;有些则较委婉、含蓄,如“辗转反侧”“梦寐以求”“参差之采”“人言可畏”等。
第四,色彩鲜明。大部分婚恋成语的感情色彩与其源句的感情色彩基本保持一致,少部分则呈现出相反的感情色彩。例如,“鹊巢鸠夺”出自《召南·鹊巢》:“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原句比喻女子出嫁,以夫家为家,后比喻夺取、占据别人的房产、土地、位置等。又如,“采兰赠芍”出自《郑风·溱洧》:“士与女,方秉蕳兮……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原诗是指青年男女互赠定情信物的行为,现在多用于指不正当的男女交往。
源自《诗经》的婚恋成语除了“桃李嫁东风”是五字格,其余都是四字格。其生成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直接搬用
直接引用诗篇中的原句,不作任何改动,使其成为成语。例如:
“抱布贸丝”出自《卫风·氓》:“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辗转反侧”出自《周南·关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邂逅相遇”出自《郑风·野有蔓草》:“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天作之合”出自《大雅·大明》:“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
此类成语还有“中冓之言”“二三其德”“求之不得”“忧心忡忡”“信誓旦旦”“有如皦日”“三星在天”“凤凰于飞”等。
(二)压缩整合
将原诗中的一个或几个语句精简压缩,保留其中的关键词语,使之成为一个四字格成语。例如:
“蒹葭伊人”出自《秦风·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一日三秋”出自《王风·采葛》:“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投瓜报玉”出自《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此类成语还有“参差之采”“反侧河洲”“室迩人远”“人言可畏”“遇人不淑”“惊尨感帨”“鹊巢鸠夺”等。
(三)字面增删
以诗篇中的某一句为基本框架,增删、改换个别字词,基本维持原句的结构和意义。例如:
“宜室宜家”出自《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弃之如遗”出自《小雅·谷风》:“将恐将惧,置予于怀。将安将乐,弃予如遗。”
“之死靡他”出自《鄘风·柏舟》:“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
“咥然其笑”出自《卫风·氓》:“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
此类成语还有“新婚燕尔”“匪石之心”等。
(四)概括创新
保留或选取诗句中的关键词语,并根据诗歌反映的思想或内容增添词语,使之成为意义完整的成语。例如:
“桑中之约”出自《鄘风·桑中》:“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多露之嫌”出自《召南·行露》:“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于飞之乐”出自《周南·葛覃》:“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此类成语还有“执柯作伐”“梦寐以求”“年逾摽梅”“桃李嫁东风”“夭桃秾李”“琴瑟静好”“摽梅之叹”“迨吉之期”“刑于之化”“柏舟之誓”“苹蘩之托”等。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婚恋成语在《诗经》时代还不能算是成语。相关的诗句文辞优美,含意隽永,一直为当时及后世人们传唱不已,直至中古才逐渐演变为成语。这些成语在表达情感的同时,也传递出先民的价值观念。透过这些婚恋成语,我们可以窥见其中所蕴含的具有时代特色的婚恋观念、婚恋习俗以及婚庆礼仪。
(一)婚恋观念
婚恋观是人们对待恋爱、婚姻和家庭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人的价值观的一部分。婚恋观念则是人们对恋爱、婚姻和家庭的一些具体的观点、看法。《诗经》婚恋成语所反映的婚恋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
1.恋爱自由观
先秦时期,社会生产力低下,物质生活匮乏,人们的思想观念相对开放,两性关系方面也是如此。尤其是民间的青年男女,两性关系比较自由,相互之间的交往较少受礼制的限制,青年男女可以自由地相恋、相会。《诗经》中恋爱类的成语如“抱布贸丝”“桑中之约”“邂逅相遇”写青年男女约会环境自由,集市上、桑林中、野地里都不会有人妨碍。“参差之采”“辗转反侧”“梦寐以求”“蒹葭伊人”“室迩人远”则反映男女青年互相爱慕、思恋,也有大声呼喊爱情口号的,如“信誓旦旦”“有如皦日”,无不反映出当时人们对恋爱自由的推崇。
2.适龄婚嫁观
先秦时期男女的结婚年龄,有两种说法。第一种说法认为男子三十,女子二十。《周礼·地官·媒氏》记载:“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第二种说法见《墨子·节用上》:“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圣王之法也。”综合起来看,当时对结婚年龄的规定大概是《墨子》所说的男子二十、女子十五,而《周礼》所说的男子三十、女子二十,则是其上限①。从现实生活这一角度来看,“三十而娶,二十而嫁”作为法定的婚嫁年龄,在普通百姓家庭是不切实际的。至于具体的婚嫁年龄,人们是灵活对待的,一般会略加提前:男子在二十至三十岁之间,女子在十五至二十岁之间。
成语“迨吉之期”指男女正当结婚的最好年龄。“年逾摽梅”指女子超过了适时出嫁的年龄。“摽梅之叹”是指适龄女子不能如期出嫁的慨叹。三条成语均出自《召南·摽有梅》,该诗描写了一个大龄女子渴望出嫁的急迫心情。诗中女子观梅子黄熟纷纷坠地,敏锐地感觉到“时光容易把人抛”,联想到自己青春流逝,却嫁娶无期,不禁以梅子兴比,热切地唱出了这首求爱之歌。这从侧面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女子出嫁年龄的高度重视。
3.忠贞不二观
先秦时期人们的婚恋环境与封建社会相比更为自由,但不代表人们对爱情和婚姻的态度是随便、自由的。春秋时期女性就已经有贞节观念,春秋具有贞节意识的女性几乎都出自对自我情感的维护和尊重,是为了追求幸福的婚姻和家庭的稳定②。成语“柏舟之誓”指夫死自誓守节不嫁;“匪石之心”指坚贞不渝的意志;“惊尨感帨”表示女子坚守贞操,拒绝非礼挑逗;“之死靡他”形容意念专一,至死不变。这些成语都表现了女子对爱情或婚姻的坚守,从这种坚守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对爱情婚姻专一已是一种通行的道德观念。
“多露之嫌”比喻行为不检点所造成的嫌疑,一般针对男女私情而言。“中冓之言”指有伤风化、涉及性行为的丑话。这两个成语所反映的是男女之间不正当的关系。这些行为在当时是为人们所不齿和唾弃的,恰从侧面说明了妇女对爱情婚姻的专一和对家庭的重视。
4.男尊女卑观
重男轻女、男尊女卑思想的出现从根本上来说,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母权制被父权制所取代,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下降。特别是周代制定六礼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法制度形成,家庭经济操纵在男方家族手里,女子完全居于附属地位,男尊女卑思想逐渐形成③。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男子抛弃自己妻子的现象变得十分常见。成语“咥然其笑”“二三其德”“弃之如遗”“遇人不淑”都是说女子遇到了不专一的男人而被冷落、抛弃。先秦社会的男尊女卑观由此得到了充分体现。
(二)婚恋习俗
婚恋习俗可以简称为“婚俗”。婚俗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形成的,包括恋爱、嫁娶、生育、婚后生活等与婚姻有关的习俗。它以规律性的活动约束人们的婚姻行为与婚姻意识,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诗经》婚恋成语所反映的婚恋习俗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仲春集会
“采兰赠芍”指男女之间互赠礼物以表示爱情,“投瓜报玉”比喻受人微薄之物而以极厚的礼物答谢。二者描述的是青年男女之间通过互送礼物的方式表达爱情,确立恋爱关系。互赠礼物可以在两人私下相会时,也可以在大批男女青年仲春集会之时。周代有专门的节日供青年男女谈情说爱、谈婚论嫁。《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可见,每到仲春之月,青年男女便可相聚在一起游玩,嬉戏。歌舞过后,彼此中意的男女就可以到野外或林间等地幽会过夜。在现代人看来,这种仅限于仲春之月举行的野合似乎有放荡之嫌,其实不然。这种现象具有其时代的特殊性,是符合历史发展需要的,与当时的生产水平和社会形态十分吻合,不宜武断地认为有伤风化。
2.非媒不娶
上文提到,先秦时期青年男女的恋爱是比较自由的。自周代确立礼制后,这种自由就消失了,尤其是贵族阶层,更注重礼制规范。“媒”在男女谈婚论嫁中是必不可少的,其职能是“职婚姻,通行媒”,是两性婚姻的中介。周王室甚至还专门设置了媒官。《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玄注:“达,通也。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媒氏下通其言。”二书都强调了媒人在婚姻中的作用。
成语“执柯作伐”比喻给人介绍婚姻或作媒,源自《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这话的意思是:“要砍斧柄怎么办?没有斧头不成功。要娶妻子怎么办?没有媒人行不通。”④这里以伐柯作比,告诉世人:娶妻必须通过媒人,如同砍伐必须用斧头一样。这说明周代的婚姻非常重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在婚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类似的例子还有《齐风·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卫风·氓》亦云:“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可见,媒妁之言在婚姻中是不可或缺的。
3.贺婚闹婚
成语“凤凰于飞”比喻夫妻协调和睦,“天作之合”指天意撮合成的配偶,“新婚燕尔”形容新婚快乐,“夭桃秾李”用以赞颂新人年轻俊美,“宜室宜家”指夫妇和睦,全家安乐,“琴瑟静好”形容妇女与丈夫的关系非常和谐,“刑于之化”指丈夫对妻子以礼相待,夫妻关系和谐,“于飞之乐”比喻夫妇合欢相爱。这些成语都表达了人们对新婚夫妇的祝福,是典型的祝颂新婚之辞。
既然是贺婚之辞,那么这些词句必定是在大婚当日对新郎和新娘所说的,或是赞扬婚姻、婚礼本身,或是祝福新郎新娘。《诗经》中的一些诗篇反映了当时闹婚贺婚的风俗。如《唐风·绸缪》:“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一幅闹洞房的欢乐画面呈现在读者的面前。这一习俗一直流传至今。民间一些俗语“不闹不发,越闹越发”“新婚三日无大小”便是明证。古人认为,闹洞房不仅能增添新婚的喜庆气氛,还能驱邪辟恶,保佑新郎、新娘婚后生活兴旺发达⑤。
(三)婚庆礼仪
成语“百两烂盈”形容婚娶的礼仪极其隆重盛大。出自《大雅·韩奕》:“百两彭彭,八鸾锵锵……韩侯顾之,烂其盈门。”这里说的是韩侯娶妻亲迎时场面之盛。亲迎,顾名思义,是指新郎在约定的日期,乘墨车亲自前往女家迎接新娘。
周代有一整套的婚礼仪式。《礼记·昏义》云:“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六礼,即婚姻必须遵循的六种礼节、程式。在六礼当中,亲迎之礼可以说是最繁琐也是最关键的,婚期一到,男子必须前往女家亲自迎娶女子,要求很严格。《仪礼·士昏礼》记载男子赴女家亲迎的情况:亲迎之前,父亲为儿子设筵,儿子秉承父命前往女家迎娶,执雁拜见岳父。新妇登车后,新郎驾车先导,至家,新妇到了,新郎“揖妇以入”⑥。今天的人们结婚,遵循“从简”的原则,很多礼俗都舍弃了,唯独亲迎之礼依然保留,为人们认同、重视,足见亲迎之礼的重要。
《诗经》作为一部上古最为重要的诗歌经典,是滋生汉语成语的巨大宝库。虽然婚恋成语只是《诗经》成语中的一小部分,但我们依然可以从中捕捉到与先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丰富的文化信息。可以说,婚恋成语是婚恋民歌的产物。婚恋民歌的通俗性、口头性、流传广等特点为婚恋诗中的诗句演化为成语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由诗句转变为成语,须经过人们代代传诵。只有传诵得广泛而持久,相关的诗句才有可能变为成语。当然,《诗经》中的婚恋成语只是我们窥探先秦文化生活的一扇窗户。要全面了解《诗经》成语所反映的先秦文化生活,就需要对《诗经》成语作全面而深入的探索。
注释:
①徐杰令:《先秦社会生活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14页。
②陈筱芳:《春秋婚姻礼俗与社会伦理》,巴蜀书社,2000年,第112页。
③汪玢玲:《中国婚姻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7页。
④程俊英:《诗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80页。
⑤高丙中:《中国民俗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72-273页。
⑥战学成:《五礼制度与〈诗经〉时代社会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59-60页。
[1]程俊英.诗经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2]陈筱芳.春秋婚姻礼俗与社会伦理[M].成都:巴蜀书社,2000.
[3]高丙中.中国民俗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4]刘洁修.汉语成语源流大辞典[M].北京:开明出版社,2009.
[5]汪玢玲.中国婚姻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6]徐杰令.先秦社会生活史[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
[7]赵锋.《国风》所反映的婚俗与婚制[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7.
[8]战学成.五礼制度与《诗经》时代社会生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赵 青
10.3969/j.issn.1673-0887.2017.03.013
2017-01-03
温敦(1990— ),男,硕士研究生。
H136.31
A
1673-0887(2017)03-00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