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松,杨溶海
(佛山市第六人民医院/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广东 佛山 528100)
临床上目前通过冠脉溶栓疗法治疗早期急性心肌梗死早期患者,使闭塞血管再通,重获灌注缺血心肌,取得令人满意成效[1]。而经皮穿刺冠脉再通由于受到设备限制,难以在基层医院推广应用。通过经静脉冠脉再通疗法治疗非ST段抬高的心肌梗死患者已得到满意的疗效,该疗法对医疗设备的要求较低,操作方法简单,在临床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为了探讨和分析尿激酶溶栓治疗非ST段抬高急性心肌梗死的临床疗效,本次研究选择我院于2014-01—2016-01间收治的30例非ST段抬高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作为研究主体,效果令人满意,现将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现报告如下。
本次研究选择我院于2014-01—2016-01间收治的30例非ST段抬高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作为研究主体,依据患者入院顺序分为甲组和乙组,每组各15例患者。甲组患者中男性为8例,女性为7例;年龄在50~70岁之间,平均年龄(60.18±1.36)岁。乙组患者中男性为7例,女性为8例;年龄在51~70岁之间,平均年龄(60.28±1.46)岁。甲乙两组患者上述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患者持续性胸闷或者心前区疼痛,症状存在时间超过24 h;经心电图提示,患者普遍(3个导联以上)、显著ST段下移超过1 mm,伴有T波倒置以及先负后正的双向改变,此持续改变存在时间超过24 h;行心肌酶学和心肌坏死的标记物检查后显示,患者的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工酶为正常水平的2倍及以上,和/或机体肌钙蛋白成阳性(定量测定后确认)。与此同时对下列患者行溶栓治疗:没有胸闷或者心前区疼痛的患者,在服用硝酸甘油后不能缓解的患者,没有溶栓和抗凝治疗禁忌证的患者。
乙组患者通过常规药物进行治疗:在患者入院之后,采集病史、体检、心电图检查和心肌酶学检查;建立静脉通路,给予患者镇痛、吸氧等治疗,并持续监测生命体。通过阿司匹林肠溶片和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对患者行抗血小板治疗;通过他汀类药物对患者行调脂治疗;通过硝酸酯类药物对患者行扩冠治疗;通过β受体阻滞剂对患者行拮抗交感治疗;低分子肝素钠经皮下注射对患者行抗凝治疗,以1周为1个疗程,持续治疗2个疗程。甲组患者通过尿激酶溶栓治疗:在乙组基础上静脉滴注尿激酶(150万U)溶于100mL的生理盐水(0.9%)中,在半小时内完成滴注。以1周为1个疗程,持续治疗2个疗程。
观察并记录两组患者溶栓成功时间、胸痛消失情况、ST段回至等电位线情况、并发症情况、再通率和死亡。
再通:溶栓后3h患者临床症状消失;患者持续下降ST段快速回复到等电位线,或者较治疗前上升超过50%,T波低平或者直立;再灌注心律失常或者房室传导阻滞完全消失;上述指标中存在2项及以上(2、3项中必备1项),就可认为冠脉再通[4]。
甲组患者的再通率、胸痛消失情况、ST段回至等电位线情况以及并发症情况均优于乙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甲组患者死亡率为0%,乙组患者死亡率为13.33%,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甲组患者溶栓成功时间在2.5~9.5 h之间,平均时间(5.87±1.24)h;乙组患者溶栓成功时间在7.5~13.5 h之间,平均时间(10.87±1.03)h;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2.013,P=0.000)。
表1 甲乙两组患者治疗情况
目前,尿激酶溶栓疗法在治疗早期急性脑梗死中已普遍应用,大量的临床试验和动物实验均表明,再通的成功率在52%~96%之间[5]。梗死性症状识别和心电图超急性期的改变是选择静脉冠脉再通病例的关键,非ST段抬高心梗诊断必须超过24h[6]。所以,非ST段抬高心肌梗死确诊后,应及早行尿激酶溶栓治疗[7]。本次研究结果为甲组患者的溶栓成功时间、再通率、胸痛消失情况、ST段回至等电位线情况以及并发症情况均优于乙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甲乙两组患者死亡率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尿激酶溶栓治疗非ST段抬高急性心肌梗死的临床效果很好,提高了患者血管再通率,明显改善患者胸痛症状,促进患者ST段回至等电位线,并降低了并发症发生的风险,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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