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生成困境解析

2017-06-19 23:35邝良锋程同顺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新乡贤

邝良锋+程同顺

摘 要:新乡贤的生成困境应该着眼于农业发展理论的宏观层面来研究。目前存在的乡村人才外流、都市人才不愿意回乡和不敢回乡的新乡贤生成困境是与农业生产理论直接关联的。解决新乡贤生成困境的主要途径就是要改变农业发展阶段,由以生产为主的阶段发展到后生产阶段,以改变本土人才外流、都市人才不愿移居乡村的不利局面。由于我国既要保证粮食安全,又要考虑农业后生产主义内容的合理性,发展到农业后生产阶段以解决新乡贤生成困境还需要坚持长期性、阶梯性和区别性的农业政策。

关键词:新乡贤;农业后生产论;长期性;区别性;阶梯性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7)03-0056-07

2014年,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刘奇葆提出:“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正日益成为‘新乡贤的主体。”①自此,新乡贤研究成为学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学者们围绕新乡贤存在的原因、价值与作用,以及如何壮大新乡贤进行了较多阐述②。但对于新乡贤发展的困境研究较少,主要研究成果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精神文化遗产的流失造成乡贤不愿意回去;二是环境状况造成乡贤不能回归;三是各种制度不健全造成乡贤不敢回去③。这些对新乡贤发展困境的分析只是发现了问题的表面,而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质在于乡村缺乏吸引力。实际上,西方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也存在乡村人口外流、发展日益困难的局面,但随着农业制度由生产时期進入后生产时期,乡村变得宜居,大量城市中产阶层回流入乡定居,彻底改变了农村破败、空心化的现象。对此,西方学者总结为,人们迁居乡村的行为系农业后生产论(Post-productivism)发展的结果[1](p.9)。

因此,对于新乡贤生成的困境我们应该着眼于农村发展理论来研究,而不是只囿于视野极限,看不到这些问题的产生实际上与农业的发展制度息息相关。对此,我们将以农业发展理论来解析新乡贤的生成困境。

一、农业生产论是造成新乡贤生成困境的根本原因

按照“农业生产论”(Productivism)的观点,由于工业化及都市化的结果,乡村被赋予的任务就是生产粮食、追求产量最大化[2]。

同样,在中国,农业长期以来是税收的主要来源,虽然当前农业税已经被取消,但农业的生产为主的功能没有发生根本改变[3]。

这种生产功能为主的农业虽然在满足我国粮食生产需要、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但也对乡村社会、经济及环境等方面造成了冲击。这些冲击导致了新乡贤的生成困境。

(一) 乡村人口外流,新乡贤后继无人

一般来说,机械化程度越高,农业生产能力越强。自《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农业机械行业迎来发展的黄金 10 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2004年的35.7% 增长到 2015 年的 62%[4]。而机械化程度越高农业所需要的生产劳动力数量就越少。根据王福林等人的研究,“种植业机械化程度为100%时每个劳动力所承担耕地面积平均值为8.00 hm2,种植业机械化程度为0时为1.38 hm2”[5]。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后,农村所需要的劳动力越来越少,农村劳动力的人口外流也会逐年增加。

在这些外流人口中,绝大多数属于农村知识文化程度较高、有一技之长的精英农民。有调查反映,“目前,农村正经历着资源、资本、精英大流失”,“较难吸引流出的优势人员回流,农村成为无竞争力人员的驻留地”,“乡村精英的大量流出使村庄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面临后继无人的危机”[6]。一方面,能代表乡村伦理关系的族长后代多半能接受较好的教育,他们大多愿意待在城市发展,不愿意回乡接替父辈职业而造成该阶层伦理关系继替的中断;另一方面,普通村民的后辈因视野和学识的限制也难以担任乡村伦理关系的继替者。

(二) 乡村环境恶化,新乡贤不愿回去

为了达成经济增长目的,农业生产阶段的主要做法是引进工业、改善乡村土地结构和使用农业新技术。然而,其结果是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变甚至破坏,这是因为工业企业会带来工业污染,土地结构改变会带来农村生态平衡破坏,化肥、除草剂等新技术也会造成土壤和水的污染。因此,伍兹(Woods)提到,这些现象造成了对农村景观、环境、水土以及栖息地的破坏[7]。根据有关学者分析,我国农村“过去10年中有环境恶化的比例为43.6%。就不同环境类别而言,空气环境、饮用水环境、湖河水环境和土壤环境恶化比例均在20%左右”,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农业(化肥、农药)和生活垃圾(含人畜粪便),而其中工业污染和农业污染是最主要的[8]。同时,为了增产,农业走工业化的道路,还引发了水、土、森林等重要资源的严重短缺,以至于农村在工业化的副作用下日渐失去了秀美的环境[9]。

缺乏了秀美的环境,农村在城市中上阶层眼中也将失去吸引力。有学者指出,“随着农村经济盲目无序的开发,乡村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也恶化,这些都不同程度导致了乡村的日益空心化”[10]。按照西方学者的研究结论,都市中上阶层之所以愿意选择移居乡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出于对乡村宁适价值的追求,因为乡村可以满足个人对较好的生活自然环境(如新鲜的空气、优美的景观)的需求,以及方便从事特殊的休闲娱乐(如骑马、乡村旅游)[11]。可见,部分新乡贤也将由于乡村环境的恶化而不愿意返乡。

(三) 土地政策所限,新乡贤不敢回去

按照传统的农业生产论观点,农村土地的主要功能是人们的物质消费价值[2],也就是说,土地的功能主要是生产,而不是其他。为了保证农业的生产功能,我国2007年的物权法规定,农民“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同时,按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这样,农村对于土地的使用基本上只能按照以提供农业生产为目的的使用途径,基本上排除了其他的用途。

由于农村土地只能从事农业生产,尽管现在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也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的低收入结构。根据农业部的数据,2012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是10991元,而来自农业的人均收入是2106.8元,只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19.2%[12](p.138)。生活在都市的中上阶层人士因农业低收入也不敢回乡定居。长期把农业定位于生产功能角色,也导致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改造,因为这里的根源就在于偏重于农业生产功能引起的“根深蒂固的二元结构”[13]。此外,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新乡贤如果要回乡定居也因无法获得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而面临不能获得长久居所的困境。

综上所述,目前许多农村面临着本土精英流失和外面精英回不去的局面。这将使得新乡贤的形成成为“无源之水”,因为对于大多数乡村而言,如果“仅仅靠留在农村的‘386199 部队,是根本无法实现乡村复兴的”[14]。对此,有人提出通过部分退休官员或其他退休人员回乡定居也可以改善农村的新乡贤生成困境。但我们认为远远不够,一方面因为每个村庄出去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少部分,人数实在有限,另一方面因为其年岁较大没有精力从事太多的乡村治理工作。此外,很多退休政府工作人员返乡参与乡村治理更多地是以不在当地的形式承担这部分工作,用于农村公共治理的时间有限,多数时间是遥控指挥。可见,如果不改变农业以生产为主要功能的发展趋势,新乡贤的生成将面临重大障碍。

二、农业后生产论与新乡贤的生成

对农业非生产价值追求的需要(如宁适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改变——对环境保育的重视等,都促使了兼顾农业生产与非农业生产使用的“农业后生产论”的形成[2](pp.66-67)。对于农业后生产论的标准,西方学术界进行了不同的阐述,但大体都有以下标准[15]。一是注重生产和非生产功能的结合,且非生产功能要多于生产功能。如以前认为乡村的主要角色是生产粮食的地方,而在农业经营多元化和农村强调保护生态多样性的条件下,也具有新的功能——消费性(如高尔夫球课程、步道或农场观光)。二是有机化耕作。从以前注重量的要求转变为注重质的要求,农业生产需要高品质、零污染。如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欧洲农业政策鼓励集约农场经营减少农业投入,使生产粗放化,以减少环境污染及复原自然栖息地。 三是政府政策改变。后生产论的政策除了偏向乡村的环境、粗放化及多功能外,更注重整体的乡村发展策略。这些政策包括土地政策、基础设施投资政策等,能从整体上改善乡村与城市的差距。

按照以上农业后生产论的标准,农业后生产阶段在我国许多地区(特别是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出现[14]。例如,有学者指出浙江赤松镇的以种桂佛手而著名的山口村、义乌市以纸品收集加工而著称的佛堂镇鲁雅村以及磐安县尖山镇以发展农家乐休闲度假产业为特色的管头村基本上属于农业后生产阶段[16]。我们经过调查也发现,以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为特色的成都市幸福村和艺术新村基本上也有农业后生产阶段的趋势。结合学界的研究成果和对成都两个乡村的调研发现,这些农村在农业后生产阶段来临时发生了以下变化。

(一)人口外流减少

人口外流的减少主要在于土地功能由单一生产功能转变为多样化功能后可以满足不同人群的生活需要所致。以前土地被简单定义为商品价值,靠生产功能完成,如农产品、木制品、矿产品以及加工后的产品;现在土地价值还包括了非生产性的宁适价值,涵盖有休闲使用价值、风景欣赏价值、文化、历史及健康价值[15]。随着土地价值功能的多元化,乡村社会所能提供的工作机会增多了,农村人口外流的现象將会发生改变。如浙江金华青岩刘村农户通过出租部分房屋,一年约有20万元收入;管头村村民在未经营农家乐之前大都外出务工,现在很多村民家都开了农家乐,收入好的人家一年有十多万收入[16]。因此,这部分村民利用土地的休闲价值就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还有部分村民则混合利用土地生产价值和宁适价值来满足生活需要,如浙江金华佛手园村村民用其中1/5土地种植佛手,4/5土地开展户外拓展和乡村旅游[16]。即使是以土地生产价值为生活需求的村民,也将生产价值多元化。如鲁雅村成为纸制品加工专业村,绝大部分村民都选择在本村就业[17]。

总之,在土地功能转变后,农村大部分人口将因为能够在农村讨得较好的生活而不必外出务工,从而改变了农业生产阶段的“外出打工潮”。例如,在浙江金华佛堂镇,据政府社会事业办介绍,佛堂镇户籍人口8.2万,外来人口近12万,常住人口近20万[17]。按照这个数据来看,本地人口8.2万基本上没有出现外流现象。

(二)生态环境复归天然

生态环境的天然复归主要归功于有机耕作的推广。通过有机耕作,首先是提供品质优良的农产品。如成都周边农村推行的“化肥零增长”行动,有力地改善了粮食、蔬菜和果树等农产品的品质。其次是环境优美。如成都周边农村先后打造了幸福村、艺术新村和桃花山村等各具特色、环境优美的生态农村。以幸福村为例,全村耕地面积2527亩,打造了1500余亩梅林种植园区,超过总面积的50%以上,有221个梅花品种,各种梅花22万余株,是全国四大梅花基地之一[18]。最后是人文与自然的和谐。有机耕作不单单指农作物方面,还需要提供文化价值的需求,将自然与人文统一。幸福村作为全国四大梅花基地之一,体现的是植梅、育梅、赏梅、品梅过程中的一种集高洁、秀雅、坚毅于一身,色、香、韵、姿俱佳的梅文化[18]。

由于土地的宁适价值可以为都市市民提供消费机会,很多市民选择来乡村观光,也有些人选择移居乡村,尤其是都市的中上阶层人士[15]。如成都龙泉的艺术新村就因为当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怡人的风景,加之当地政府修建的完好配套设施吸引了大批艺术家来此地购房定居,现在已成为一个典型的都市移民新村;佛堂镇吸引的外来人口既有来自临近的县市的,也有来自外省的[17]。

(三)移居成本降低

土地政策的改革等“反都市化”行为减弱了传统的城乡二元观念,将为都市市民移居乡村提供生活便利,并降低他们的生活成本。首先,土地经营性质改变可以为他们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如成都实施的生态搬迁模式将落后山区和交通便利村庄捆绑发展,整合两村土地,山上土地发展生态、现代农业和休闲旅游,山下土地发展二、三产业[19]。这样,之前土地仅限于农业生产功能,改革后农业功能扩展至旅游、商贸、服务等领域。因此,返乡人口获得的工作机会大大多于传统的农业生产时期。如管头村67%的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2014年管头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5000元[16]。再如成都幸福村旅游业非常发达,外地投资者蜂拥而至[18],村民也可以从事餐饮、商贸等多种经营获得谋生机会。其次,随着土地流转政策的改革,移居乡村的都市村民还可以享受远比城市居民低得多的房产价格。就成都而言,截至2017年2月,幸福新村附近新开房地产的价格是7200元/平方米元,而市区均价至少在14000元/平方米元左右。正如台湾学者指出的中产阶级移居乡村的制度原因,“也可能因为土地管制制度的改变,诸如农业用地取得的松绑,乡村土地开发的限制的缩减甚或解除”[15]。此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也很重要。如成都“坚持把农村土地整治与城镇建设、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相结合,并颁布实施《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等,“有关办法和措施使已征地和新征地的农民都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待遇”[19],这样可以使村民与城市居民共享城市化的成果[20],也为新乡贤移居乡村解决了后顾之忧。

总之,随着农村逐渐步入农业后生产阶段后,农村人才外流趋势得到缓解,以前制约都市中上阶层不愿意回乡、不敢回乡的困境也将逐步得到解决,这主要是农村生产、生活、生态面貌得到改善的结果。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总结出一个规律:“但凡建设得好的地方,正是因为有了人才——或是本地的人回来了,或是外面的人引入了,他们在这里成为新乡贤,回得来、留得住、干得好、有尊严,也给这些地方注入了长久的生命力。”[21]

三、基于农业后生产论逻辑下的新乡贤生成政策反思

西方农村的复兴经验表明,“当年如果没有逆城市化带来的城市资本及城市精英下乡,也根本不会有西方国家后来的乡村复兴,亦不会有我们在欧美见到的美丽、富裕、文明的乡村”[16]。然而,上面的分析也表明,新乡贤的生成又与农业后生产理论密切相关。在农业生产阶段,农村缺乏吸引力导致乡贤留不住、回不去,只有发展到农业后生产阶段,让乡村成为人们向往的地方,才有新乡贤生成的充分条件。

正如台湾地区在2010年提出的农村再生政策所要求的那样,希望“建立农村整体再生活化,并强调农村产业、自然生态与生活环境之共同规划及建设,注重农村文化之保护与维护及农村景观之绿美化”的生产、生活、生态一体的美丽农村[22]。

对于这样的乡村,我们虽然也有过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但还没有彻底改变农业生产论的思维定式。我们必须“力图超越国内近些年来简单的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活动,超越一般意义上的乡村转型,提出全面的‘乡村复兴概念”[14]。因此,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业供给侧改革,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可见,我们的农业发展政策已经开始有了转向农业后生产阶段的趋势。然而,根据《2014年中国农业发展报告》的分析,我国的农业农村发展基本上还处于解决粮食安全、村庄空心化和城乡二元分割的阶段[12](p.152)。可见,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还处于农业生产阶段。要从整体上解决新乡贤生产的困境还需要从转变农业生产阶段入手。

(一) 坚持新乡贤生成的长期性

对于西方什么时候开始为农业后生产阶段做准备,学术界还没有一個明确的结论,因为农业发展阶段的转向是自然的,是逐渐认识到农业后生产的重要性后慢慢形成的。一般而言,西方先进国家是在20世纪80年代出现农业后生产理论的,也是直到那时才开始出现都市上层阶层移居乡村的潮流[23]。可见,西方国家在进入农业后生产阶段前也经过了一个很长的时期。

就我国的台湾地区而言,台湾有关学者提出20世纪80年代是“一个由生产主义过渡到后生产主义的结构变迁模式”的时期,至20世纪90年代末期,后生产主义的发展模式已取代生产主义发展模式[24]。换言之,台湾地区从生产主义过渡到后生产主义也用了将近20年的时间。可以预见,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要从生产阶段过渡到后生产阶段也会经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我们农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更加艰巨[12](p.152)。由此可见,我们要通过发展到农业后生产阶段来解决新乡贤生成的困境同样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二) 坚持新乡贤生成的阶梯性

由于我国“既要保证粮食安全,又要考虑农业后生产主义内容的合理性”[25],因而不切实际地在全国农村地区全面推行后生产主义也不符合我国目前的国家现实,但如果不重视农业环境也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应通过政策观念的变革创造条件,在重视产量的同时,把农业功能的多重性置于更加重要的地位”[25]。可见,农业政策理论的转变需要区分为“以量为主兼顾质”的阶段和时机成熟后的“完全的农业后生产”阶段来执行;相应地,新乡贤的生成政策也要按照农业的阶梯性政策来分阶段确立。

首先,在“以量为主兼顾质”的阶段,新乡贤的生成要以本土资源为主。由于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阶段,外来的城市中上阶层进入乡村将面临环境、生活成本等暂时困难,因此,这个时候要以培养本土新乡贤为主,“培养有见识、有担当、有威望又自愿扎根乡土的新乡贤”[26]。一方面,需要最大限度地弘扬传统文化道德的引领作用。传统的乡绅主要由德高望重的社会贤达组成,他们“在垂范乡里、化育乡邻、维护乡村秩序、促进基层社会平稳发展等方面曾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27]。在这些地方,虽然传统的族长之类已经很少存在了,但仍然存在部分愿意为乡村的修路、架桥、调解纠纷等无偿奉献的乡村贤达。另一方面,这部分人一般年纪比较大,且宗族意识较浓厚。因此,在对他们进行积极引导、激励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道德的同时,也要促使他们减少宗族意识的色彩,塑造其成为“既汲取传统乡贤文化中的价值精华,又践行和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乡贤[26]。

其次,在“完全的农业后生产”阶段,新乡贤的生成要以吸收外来资源为主。随着农业后生产阶段的逐步来临,许多都市中上阶层将为农村宜居环境所吸引而选择移居乡村。这也是未来新乡贤生成的主流趋势,因为从社会发展及人的需求看,农业后生产主义观念是大势所趋[25]。在这一阶段,需要“引进‘今贤,鼓励新乡贤回乡投资、参与公共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26]。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该阶段外来资源非常丰富,但也需要对他们进行积极引导,需要为他们奉献乡村、引领风尚搭建良好平台。这是因为外来资源进入乡村也将面临一个本土化的过程,如果不积极引导,就会造成外来移民与本土原著民间的冲突现象,反而不利于新乡贤的生成。

(三)坚持新乡贤生成的区别性

由于我国存在地域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农村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如上文提到的我国东部沿海部分发达的乡村以及部分靠近都市的乡村基本上在朝着农业后生产阶段迈进,个别的乡村实际上已经属于农业后生产阶段。同时,我国绝大部分农村还处在以生产为主的阶段。根据《2014年中国农业发展报告》,我国农村的化肥使用量、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和农药使用量在逐年增加,分别从1992年的3827.92万吨、105.6万吨和114.1万吨增加到2013年的5911.9万吨、249.3万吨和180.2万吨,增长率分别为54.4%、136.1%、57.9%[12](p.158)。因此,我们在采用新乡贤的生成政策时,还要更多地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不同农村地区的农业发展阶段而采取不同的新乡贤生成政策。

对于发达的农村地区,可以主要采取依靠外来资源政策。由于这些农村地区已经进入或者正在进入农业后生产阶段,如都市地区的郊区农村和部分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这些农村已经成为外来移居者的主要地区。对于这些农村地区而言,主要是做好外来资源的充分利用工作。而对于绝大多数农村地区而言,由于为传统的生产方式所制约,新乡贤的培养资源非常有限。这些地区面临本土资源严重流失和外来资源很难引进的困境。因此,一方面需要对这些地区的农业生产阶段逐步进行改变,引导他们从纯粹农业生产阶段逐渐过渡到“以量为主兼顾质”的阶段,再过渡到完全的农业后生产阶段;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挖掘本土优秀资源,为培养新乡贤创造条件。

注释:

①参见刘奇葆:《创新发展乡贤文化》,《人民文摘》2014年第10期。

②参见李建兴:《乡村变革与乡贤治理的回归》,《浙江社会科学》2015年第7期;吴雄妹:

《乡贤文化与现代乡村治理——基于江西省乐平市乡村治理实践分析》,《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

刘淑兰:《鄉村治理中乡贤文化的时代价值及其实现路径》,《理论月刊》2016年第2期;等等。

③参见颜德如:《以新乡贤推进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理论探讨》2016年第1期;王文峰:《“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困境及对策研究》,《未来与发展》2016年第8期;张露露,任中平:《乡村治理视阈下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探讨》,《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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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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