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成明
新课程标准指出:改变教学中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合作的能力。而小组合作学习正是符合这种课程理念的重要学习方式之一,在教学中被教师广泛地应用和实践。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流于形式、表面热闹无效果等现象。作为教师,要注意处理好合作学习中的四种关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握合作的最佳时机,组织引导学生开展小组合作学习,让小组合作学习真正从形式走向实质,从粗放走向精细。
一、小组合作与独立思考的关系
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独立思考,是有效进行合作学习的重要前提,它关系到合作学习的效果。在合作前,教师一定要留有让学生独立思考的时间,否则就容易出现“人云亦云”“不知所云”“盲从”“无话可说”等情形。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知识基础和认知水平,对问题有着自己的理解,所以,学生在学习中所获取的知识思考方法等有所差异。所以,学生只有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先形成对问题初步的或成熟的、浅显的或深刻的想法,在合作时才能有话要说。交流讨论时应包含两种形式:一种是说,发表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另一种是听,听他人的思路方法。学生将自己的方法或想法与同伴交流,认识到自己原来想法的局限性和对方想法的合理性,使自己的见解更加完善和全面,进而培养学生乐于合作的精神和交流能力,这才是合作学习的本质。只说不听或只听不说,就失去了合作的本意。在交流讨论时,教师可采用轮流说的方式,让学生有条理地表达自己的思维过程。一个学生在说,其他学生必须认真倾听。为了避免讨论成为优秀学生的一言堂,讨论前,小组成员可先把独立思考的想法简要列出来,讨论时,再分别说出自己的想法。人人发言后,形成一种争论、顿悟、统一意见的次序,或者争论、寻求帮助、统一意见的次序。这样的讨论,小组合作学习才更具实效性,学生才印象深刻,意犹未尽,才能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实现学生之间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合作学习与集体教学的关系
集体教学是小组合作学习的基础,小组合作是集体教学的深化,两者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合作学习只是学习方式的一种,是集体教学的重要一环,接受学习仍是学生学习的主要方式。教学中,要注意合作学习与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相结合。教师必须把握好合作的时机,明确能自学学会的不合作,能听讲学会的不合作。比如,一些简单的数学基本概念、计算方法等,可以不必采用合作学习的方式,完全可以通过自主学习或集体教学来完成;而一些复杂的个人不易完成,需要配合完成的或教师讲解后仍不理解的或学生因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有异议的,再运用合作学习方法。
三、合作學习与个别辅导的关系
由于受兴趣爱好、生活经验、知识基础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每个学生接受新知识的能力是各不相同的。基于学生这种必然存在的个体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教师必须尊重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这种差异性。因此,在实施小组合作活动时,教师必须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给予学困生适当的点拨和指引,因材施教,从而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原有知识水平上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与提高。
四、合作学习与教师主导的关系
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参与者。教学中强调学生间的合作学习,并不是忽视教师的主导作用。相反,小组合作学习中,教师的主导地位变得更加重要。
首先,教师主导,精讲点拨,给学生提供活动的知识背景,使学生明确交流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合作学习是学生思维的碰撞、各抒己见的过程,问题若过于简单则失去合作的意义,若难度过大则会使合作无果而终。因此,教师必须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生活学习经验入手,创设问题情境,设计有价值的、有梯度的问题串,步步深入,层层递进,使合作学习顺利进行。
其次,教师主导,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课堂上的合作学习是有时间限制的,当出示的问题不能使人人充分发言时,就会出现优生主导发言权的情况,久而久之,势必影响大多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教师要时刻关注每个小组的合作学习动态,指导学生用好合作这把利剑,让他们都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其中。
最后,教师主导,掌握合作的进度,及时调控,保证小组合作学习有序、有效进行,特别是小组中争论不休、局面混乱时要及时参与其中,给予有效的指导。
孔子曰:“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新课程标准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小组合作学习要处理好以上四种关系,发挥它在数学教学中应有的作用。因此,我们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研究,让合作学习之花越开越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