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婧
摘 要:当前,计算机网络经济犯罪案件发生频率逐年升高。分析网络经济犯罪的表现形式及特点,并提出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经济犯罪防控的相关措施,以期为降低经济案件的发生率,提供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网络经济犯罪;防控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15-0194-02
随着计算机逐渐和生活紧密相连,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逐渐以互联网为基础,电子商务、办公等都要依靠计算机完成,而与计算机相关的网络经济犯罪案件也逐渐呈上升趋势。网络经济犯罪主要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的软件、硬件及网络技术,为自己获得经济利益,而实施的一种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网络犯罪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并且由于采用高科技手段進行犯罪,因此,犯罪行为的侦查与侦破难度较大。
一、网络经济犯罪的表现形式
1.利用计算机及其网络进行合同诈骗。利用计算机及网络进行合同诈骗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经济犯罪类型案件,并且诈骗涉案金额相对较高,对受害人造成了十分严重的经济损失,主要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发布一些虚假的商贸信息,或者制作虚假网页进行经销商招募、股份转让或发布一些中奖信息诱骗上当。利用计算机及网络进行合同诈骗时,受害人一般与犯罪分子签订的是电子合同,受害人支付钱款之后,犯罪分子即关闭网站消失,在侦破过程中,侦破难度较大,并且很难掌握犯罪的实际证据。
2.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非法经营。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非法经营主要是利用网络进行传销、网上非法经营福利彩票、网上非法经营电信增值业务、网上非法进行基金投资、网上非法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等,危害性较大。
3.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网络传销。当前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尤其是打着“微商”“电商”“多层分销”等名义的传销活动呈现不断蔓延的趋势。今年以来,工商总局部署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传销案件967件,罚没金额2.2亿元。网络传销主要是指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一般要求创业者投资数千购买公司某产品,由此获得该公司某产品的代理权与经营权并可进行网络直销、拓展团队,以此获得公司的佣金奖励。如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开发了一个在线购物、支付、返佣功能的微信商城,参与人员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后成为会员,再继续发展其他会员购物可获得佣金。参与人员按关注微信号的先后次序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按购物不同金额获得相应层级的返佣,以团队计酬。另一种方式是以点击广告赚钱为名,通过发布点击某广告可以赚钱的信息,以此获得公司的佣金回报。由于我国网民人数众多,网络传销的危害范围极大,影响范围极广。
4.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信用卡诈骗。此类案件主要表现为:一是通过互联网采用高技术手段窃取或者是骗取他人的信用卡资料信息,并通过网络等使用;二是通过网络窃取他人信用卡资料,以虚假身份冒领、使用信用卡;三是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办卡人金融知识欠缺、急于办信用卡的心理,以交纳手续费、工本费、卡号激活费等名义骗受害人向其账户转账。
5.利用计算机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由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轻易拷贝和传播信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且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网络上侵犯知识产权涉及到著作权、域名保护、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与专有技术在网上的使用和保护等问题,由于网络取证困难,相关的保护技术相对落后,导致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时有发生,造成不良影响。
二、计算机网络经济犯罪的特点
1.利用智能技术犯罪。由于计算机网络犯罪具有智能化的特点,犯罪人员的计算机水平较高,即便各种各样的杀毒软件层出不穷,但是计算机防护能力仍然较低,不能阻止犯罪人对系统的攻击,窃取电脑中的相关信息资料或者是直接破译密码进行诈骗。犯罪分子的计算机技术越高,作案方法越先进,侦破难度越大,因此需要不断采用新技术进行计算机网络防控,降低犯罪的发生率。
2.隐蔽性比较强。由于计算机网络犯罪属于一种虚拟的犯罪行为,因此对于办案人员来说,侦查网络犯罪现场十分困难,犯罪人可以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清除犯罪痕迹。所以,计算机网络经济犯罪具有隐蔽性,办案人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网络技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手段对犯罪行为进行分析和解读,获得犯罪人的犯罪证据。
3.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较高。通常情况下,网络经济犯罪的涉案金额较大,如果发生在金融机构或者是大型的企业,一般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危害性较大,因为窃取企业或者金融机构的商业机密可能会危害到国家经济的安全发展。所以,各金融机构和企业应该加强网络安全控制,提高对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
4.具有连续性的特点。由于进行计算机网络经济犯罪不易被发现,并且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本,因此,计算机网络经济犯罪的发生频率较高,具有持续性的特点。一是网络犯罪案件不易侦破,加强了犯罪人员的犯罪心理;二是网络犯罪需要较高的计算机技术,他们自诩高能力、高智商,犯罪成功之后沾沾自喜,从而继续犯罪。
5.具有跨跃性的特点。由于计算机网络将全世界联系在一起,因此计算机网络犯罪具有跨越式的特点,危害的地区可能是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区域或者是不同的国家,因此还涉及到刑事管辖问题,不能直接收集到相关的证据,而且国际上电子证据跨国刑事调查的相关条例尚不完善,我国在这一方面还很欠缺。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跨国计算机犯罪形式越来越严峻,因此国际上亟待形成统一的国际条约或相关合作协定。
6.网络经济犯罪资金查控难。随着经济发展,支付方式日益增多(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等),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犯罪嫌疑人资金的流转提供了便捷,资金流转具有了操作方便、流转速度快、流向相对分散等特点,这给案件的取证、追赃工作加大了难度。
三、计算机技术在经济犯罪防控中的应用
1.利用计算机网络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境外信息,做好防控。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世界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经济犯罪也出现了跨国特征。因此,公安机关的侦破网络经济案件时,一定要利用互联网收集被举报的经济犯罪嫌疑人等在境外的涉案情况,查询其在国外的资金活动、投资经营等,防止犯罪嫌疑人外逃或者是转移赃款等,做好防控。
2.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防控经济犯罪侦查信息与指挥系统。相关政府公安部门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防控经济犯罪侦查信息与指挥系统,利用该系统可以提高防控经济犯罪的反应速度,并且物化防控經济犯罪手段。第一,在公安侦查部门构建经济犯罪侦查信息资料库和指挥中心;第二,建立的资料库要和全国的经济犯罪防控分支机构信息资料库相连,实现信息共享,但是对外要严格保密相关信息;第三,指挥中心全天运转,随时处于备战状态,及时执行相关的经济犯罪侦查指令,只有及时,才能掌握网络犯罪分子的相关证据,提高侦破效率。
3.建立计算机网络防控经济犯罪的法律专家系统。建立防控经济犯罪的法律专家系统就是将我国的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等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整合,形成高效的人工法律智能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快速检索经济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典型案件比较,能够实现辅助定性、定罪、量刑、数罪并罚等推理判断功能,使用该系统可以稳、准、狠、地惩治经济犯罪。
4.加强电子证据的应用。随着互联网及其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网络知识产权侵犯、纠纷等相关的经济犯罪问题日益增多,面对此类侵权,受害人通常有举证难、证据被法庭采信难的困境。于是,电子数据保全作为有效的固化电子证据措施,被写入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中,为还原数字行为事实真相、预防和解决网上纠纷,认定网络犯罪事实提供了有力武器。但是,这类电子网络证据又因为间接性、复合性、易被擦写篡改的特征,而导致证明力不足,保全公证难。因此,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需要构建行之有效的证据保全技术。如“互联网+司法鉴定”服务新应用——电子数据存证云,主要为用户提供电子数据取证、存证及出证服务。通过使用存证云提供的知识产权举报客户端,可以实现线上、线下及原创保护拍摄等功能,并且不受地理位置、空间等影响,及时保存各类原创作用,上传到云端,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可以及时从云端下载相关资料进行维权。公安、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大研发力度,实现电子取证,降低网络侵权现象的发生。
5.提高安全技术防控。通过提高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可增强网络使用单位和个人防病毒侵袭黑客攻击。要加大对网络安全技术研究的资金投入力度,研究开发网络证据搜集技术,建立专门的预防网络犯罪网络系统,建立群众性预防犯罪网站和网内外相结合的预防犯罪系统。怎样才能使计算机和网络信息系统的“防御系统”强健起来,正是网络犯罪的技术防控所要解决的问题。有学者指出,网络犯罪行为人往往都精通电脑及网络技术,只有抢占技术制高点,才能对已经实施的网络犯罪加以有效打击。
6.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建立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公、检、法机关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库,围绕互联网经济犯罪发展的新动向,从公开和秘密两个信息层面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作,掌握应对互联网经济犯罪的主动权。将各种经济违法犯罪的数据汇集到统一的数据库。针对经济犯罪的跨地域性、跨技术性等特点,各个部门加强协作,通过多种途径获取犯罪线索。加强与其他省市县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资源的共享,做到主动发现,互通信息,及时排除隐患。加强经侦部门侦查人员的计算机互联网操作技能和专门知识的学习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通晓互联网知识、精通互联网侦查的专业队伍,从根本上提高侦办互联网经济犯罪案件的能力。
四、结语
应该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从严从实从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采用计算机技术强化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确保不遗不漏、不留盲区,提高安全防控,打击网络经济犯罪案件,降低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率,为民众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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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春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