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角度审视医院管理

2017-06-13 10:44编辑整理本刊编辑唐超
中国医院院长 2017年8期
关键词:实务医患医学

编辑整理/本刊编辑 唐超

以法律角度审视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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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樊荣出 版 社: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年1月

在中国的历史上,医生以“视病如亲”的心态悬壶济世,而患者也常以“华陀再世”“仁心仁术”的感恩之心回报,医患关系极为融洽。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的进步,医患关系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的因素,医患双方的心中筑起了厚厚的墙。猜忌的眼神、无休止的怨言等逐步代替了过去的互信、感激、公益和协作。究竟是什么导致了今天这个局面?医务工作者应该如何去应对和使其改善?

《医院法律实务札记》一书则从医院法律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解析,本书作者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兼质量控制办公室主任樊荣,曾在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攻读公共卫生管理硕士学位。有多年处理临床医患纠纷的经验。针对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和预防办法,作者进行了一些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思考,并提出了有用的建议。本书内容包括临床法律实务探讨、医疗纠纷案例浅析、医政管理实践反思、医疗面对“互联网+”四个方面,汇集了作者两年来所有的学习笔记和反思。

樊荣认为,医务人员仅仅做到“仁”是不够的,必须对医院管理进行改善,必须将经验式的管理转化为科学式的管理,将人为的管理转化为制度,由人治转变为法治,才能使医疗机构的管理适宜、稳定及可控。用临床的思维思考管理,这样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落地执行;用管理的思维思考临床,这样的临床工作才能更加规范、安全。好的管理能够使医疗服务优质高效,好的规范能够使诊疗行为合理安全。以患者为中心,保障患者安全,应始终是加强医院管理、改善医患关系的出发点和着眼点。

同时,樊荣所思考的问题并不仅局限于医事法律,还涉及临床实务、医院管理、医学发展和医学人文等多个方面。法律只能处理医疗纠纷,但无法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要想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发生和改善医患关系,就必须深入做好临床实务和医院管理;而要想做好临床实务和医院管理,就必须把“以患者为中心”的医学人文理念作为前提,同时需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由此就形成了一个闭环,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可偏废。

也许有人会说,导致医患关系恶化的原因是国家对医药卫生投入不足、卫生体制不完善、卫生法制不健全、社会转型期矛盾的转嫁以及部分媒体报道偏颇等,但这些都是外部环境因素。外部因素的改变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但在外部环境发生改变之前,我们不能只是等待。医患关系的恶化并不全是由外部因素导致的,必须承认,我们的医疗体系也出了问题。我们无法直接改变环境,只能去适应环境。但我们可以通过改变自身去促进环境的改变,用“内因”去影响“外因”。这就是促进作者不断反思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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