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靖福
【摘要】落实黨风廉政建设党政主题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纪委的重要职责,是党中央根据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企业而言,就加快企业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那么,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
【关键词】两个责任? 党风廉政
一、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了“加强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新形势下党组织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从严管党治党提出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承担着重要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各级党委和纪委应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就是失职的意识,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坚强有力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深刻认识和理解“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角度,是对各级党委和一把手的一种监督,一把手要负总责,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要让大家明白,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不落实,就要受到追究。谁不作为就对他作为。班子成员也要树立责任担当,要履行“一岗双责”,时刻警醒,不忘责任。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角度,是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一种具体体现,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既是责任,也是义务。纪检监察部门不应成为一种摆设,而应履职尽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承担的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否则,出现问题同样要被追究责任,体现了纪委勇于自我担当、自我净化提升的责任意识。中央明确指出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凝心聚力、直击积弊、扶正祛邪,党的建设要开创新局面,党风政风要呈新气象。随着国有企业内部制度的改革以及挑战力度的增大,许多国有企业都面临着如何将操作性强,且具有约束力的党组织法规制度落实到位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对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起着关键性和根本性的作用。但是,在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些问题。
二、当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国有企业中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不高。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许多国有企业领导人将大部分企业改革、规划、管理工作都集中在如何创造更多的企业经济效益上,而忽视了党内廉政建设工作。他们普遍认为企业要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变化,关键是抓好经济效益,只要经济效益好了,自然“一好百好”。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业狠抓落实经济指标,忽视党内廉政建设工作,致使企业内人心散乱,企业管理脱节,反而局限了企业的发展。二是被动应付。部分企业行政领导不能很好地履行“一岗双责”,思想上不够重视,责任主体不够清晰。有些企业依据廉政建设规定,在企业内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责任制主体落实的不够清晰,大多数企业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给党委和纪委,责任制效应因此大打折扣,如同虚构,工作推诿,习惯于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嘴上强调安排多,行动落实措施少。三是影响经营。少数领导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营工作对立起来,认为经营工作要上,反腐败监督要让。个别的甚至认为纪委的监督,影响了经营收入,妨碍了发展。一些单位领导借口抓经营、抓业务任务繁重,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不闻不问,不抓不管。针对这些现象的存在,我们必须根据新形势下对党风廉政建的新要求、新任务,努力克服各种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举措,加大落实和执行力度,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1)提高认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前提。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反腐倡廉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已经成为当下党非常重视的问题,如果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解决不好,就会降低党组织对党内成员的约束,无法形成一个团结的、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党组织。对于国有企业,应该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注度,全面加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没有清廉的领导班子,企业的发展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发展。只有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提高了,这样才能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2)明确职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职责。明确职责是前提,必须本着“结合工作,突出重点,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原则,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层层分解,逐条细化,能具体的就具体,能量化的就量化,把责任明确到主管领导、具体岗位和承办人,真正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另一方面,明确企业“一把手”的主要领导责任。作为企业“一把手”在落实责任制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各个责任主体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完善制度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构建“结构合理、程序严谨、高效顺畅、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机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证。一是要完善制度。各企业单位努力将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要对议事程序、表决情况、个人意见、会议记录等程序进行规范。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对“三重一大”认识,保证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有效落实。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有关制度,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以及反馈机制,推行党务公开、厂务公开。三是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行纵向责任落实和横向责任分解办法,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机构完善、职责明确、程序严谨。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要完善执法监察源头治理,完善关联交易制度;完善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招标程序,改进评标方法。建立信誉评价机制和充实评标专家库,力求评标过程及结果的公平公正。制定有关措施禁止领导人员以各种方法擅自非法干涉招标活动及招标结果。
(4)维护“两个责任”的严肃性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一要明确责任追究主体。纪检监察部门是责任追究的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责任追究的有关制度规定,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二要细化、量化责任追究标准。根据责任制的内容,增加责任追究的形式,如告诫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责令辞职等。这样就能根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情况和情节做出恰如其分的追究,做到合法又合理,从而更能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三要抓好党风廉政日常督导。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追究责任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应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挽救干部的角度出发,做好“关口前移”,既抓事后的处理,也抓事前、事中的监督。抓事前,就是要做好诫勉谈话,先打预防;抓事中,就是要随时监督,及时规范干部的行为;抓事后,就是要责任追究。
(5)思想上要有主体担当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职业操守。作为企业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是职业操守,也是一个党员的节操和职业道德。要有主体责任这种政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实现“力度统一论”,既要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两个轮子一起转,建设一致,力度统一,并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既管事,又管人,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抓好经经营工作、业务工作,不仅要廉洁自律,而且还要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通过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从“要我抓”到“我要抓”、“要抓好”。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形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局面。总之,为了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要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结语
只有正確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既不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以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揽纪委的监督责任。健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加强主体责任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企业经营发展和当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才能形成不想腐败、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