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角度探讨大学生网络消费性贷款的困境与出路

2017-05-30 01:42徐佳燕茆林向兰兰杨晓梅
中国商论 2017年15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大学生

徐佳燕 茆林 向兰兰 杨晓梅

摘 要:近年来,由大学生网络消费贷款引发的大学生信息泄露以及其导致的自杀事件频出,给整个电商信贷市场抹上了一层阴影,许多专业人士也对这个新兴产业持消极态度。但大学生消费需求是客观存在的,也为大学生消费贷款得以立足提供了客观前提,并随着大学生消费观念的更新和转变,校园消费贷款势必有着更大的发展态势,所以应当对此加以深入地探索,推动其在发展中不断完善。

关键词:消费贷款 互联网金融 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5(c)-036-03

2013年,以分期乐为代表的校园消费贷款平台走入大学生的生活,校园消费贷款是校园贷款产品类别之一,也是发展最为迅猛的,主要针对的是大学生超前消费。2016年3月,河南大学生郑某用自己及冒用的同学的身份证和学生证从不同的校园贷款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60多万元。在无力偿还时,选择跳楼自杀。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2016年6月,“裸贷事件”曝出,又一次将消费贷款平台推至风口浪尖。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两会,针对乱象丛生的校园贷,全国政协委员蔡建国在《关于规范校园借贷的建议》提案中指出,校园借贷平台存在欺骗性,而学生金融法律知识欠缺,需加快校园贷款的代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纵观以上的时间轴,不难发现校园贷款的突出问题已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广泛关注,但目前并没有针对这个问题作出系统深入的分析,以及从多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1 数据资料收集

基于实际的易操作性,本文主要采用电子问卷调查以及访谈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本次的问卷调查面向南京的各大高校,至截止日期,一共收到了500份有效作答。

1.1 问卷分析

(1)性别差异

由图1可知,在抽查的500份样本里,男生贷款意愿(17.14%)明显高于女生(5.26%)。

(2)生活费差异

如图2所示,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1000~1500元是月生活费的普遍水平,男生月生活费1000元的占男生总人数的37.14%,女生占其总人数的39.33%。月生活费1500元的男生占37.14%,女生略高,占抽查样本女生总人数的42.7%。此外,从图2可以看出,月生活费2000元及以上的比例,男生要远高于女生,可是尽管如此,结合上一个问题的调查结果:即男生的贷款比例要高于女生,可知男生的月花费是高于女生的,生活费不足以支付,甚至需要贷款,这些贷款主要用在哪,我们针对这个疑问也设计了问题。

(3)贷款用途

图3表明了贷款去向,用于购买电子产品的高达52.94%,电子产品里最受热捧的莫过于苹果系列产品,各类贷款平台及分期付平台针对苹果的优惠活动令人眼花缭乱。可能由于设置的选项太少,选择其他选项的同学也高达41.18%。此外,有5.88%的同学选择校园消费性贷款的原因是购买名牌服饰或者鞋包。

(4)贷款理性程度

如图4,高达70%左右的同学对校园性贷款仅了解一点甚至丝毫不了解,30%左右的同学对消费性贷款有所了解,其中仅有2%的同学对此非常了解。基于此又对同学们的校园消费性贷款的意愿做出了调查,并将其与上一个问题进行比较分析。

由图5可知,对校园消费性贷款了解程度一般的同学里,有20.51%的同学有贷款意愿,仅仅了解一点的同学里也有约10%的同学不排斥校园消费性贷款,一点都不了解的同学里面也有3.17%的同学有借贷的可能,而就目前各大贷款平台层出不穷的手段,这部分同学很有可能在不能理智分析的情况下进行非理性贷款。

1.2 访谈

基于多角度探究大学生网络消费性贷款的现状和困境,本次访谈分別从学生、学生家长、校园代理人、专业人士、其他人士角度进行,并得出公众对校园贷有两种主流的看法。

一种对这类消费性贷款产品持积极的态度,表示这种产品为自己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性,只要把握好适当的尺度,能培养自己的理财观念且知道钱的来之不易,对这个市场持比较乐观的态度。但这种乐观伴随着一些盲目,对大学生消费性贷款中一些暗藏的陷阱知之甚少,并不会在贷款前仔细去研究贷款条款,也不知道其中的利息、手续费等是如何计算、收取的。

另一种是由于现在频发的裸贷和自杀事件,对大学生消费性贷款比较抗拒,持消极的态度。认为这种提前消费会养成学生过度消费的习惯,并且这种贷款基本上不可能培养学生的理财观念,最后要承担还款的还是家庭。他们认为针对大学生的消费性贷款正是利用大学生的懵懂无知设置很多“陷阱”,而正是这些“陷阱”酿成了新闻所报道的那些悲剧。

2 数据资料分析

根据调查问卷以及访谈可以看出大学生消费性贷款的矛盾点突出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对这个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规范这个市场的行为不够有力,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性。自2015年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布以来,2016年陆续出台了五个规定(含征求意见稿):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7月31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8月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8月12号《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和《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相关部门今后对P2P业务的监管方向。但可以见得,这些规定都较笼统,鉴于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并未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

(2)各校园消费性贷款平台对平台用户的信用资质审查的不够严谨,各个平台之间的用户信用数据没有得到共享,数据的最有效利用没有得到实现,也没有建立完善的还款机制,由此带来了收账难、坏账率高的问题。

(3)某些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太薄弱,在当前中国式教育下,对学生理财观念的培养并没有得到重视。在大学学习期间,学生主要学习的是本专业的课程,除了本专业是与经济相关的学生,其他专业的学生接触金融和法律的机会较少,加上与此相关的书籍资料枯燥乏味,很少有同学会去主动翻阅,并且目前国内大学的基础课一般包括英语、高数、思想政治,并没有学校特别为所有学生设置一门金融和法律常识的必修课,学生缺乏相应的判断能力,这种情况下,鱼龙混杂的学生贷款市场对学生来说风险太大。

(4)借贷双方之间的信任缺失又互相需要,导致了消极的结果:某些借款方给贷款方设置贷款“陷阱”,酿成悲剧;贷款方逾期不还款,给借款方带来巨大损失。

3 对大学生消费性贷款行业现存问题的建议

虽然有很多P2P贷款平台退出了大学生市场,但也有的转型成功。比如分期乐,截至2016年4月,分期乐已拥有超过800万注册用户, 2015年,分期乐全年销售额突破100亿元,单月销售额突破20亿元。结合成功的案例,对于大学生消费性贷款市场,提出以下的建议,其中以贷款平台的自我管理方面的建议为主。

3.1 贷款平台自身管理方面

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关于引导校园信贷合理、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中指出,对待校园信贷不应“妖魔化”,应注重规范和引导。需求来自于市场,只要有需求,就肯定会有供给方生存的空间,而“好坏一棒子打死”的做法引发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违背了监管初衷。但完全依靠于监管的行为是被动的,整个领域的良性发展最主要依靠的是行业内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以及行业间的相互合作。

如何自我约束?校园贷行业的相关从业者应具有基本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以及行业所要求的其他操守。无论何时,一家公司所追求的都是在市场中攫取利润,但这是基于不违背法律道德的基础之上的。而由于缺乏良好的约束机制和法律法规条例,很多校园贷平台为了攫取利益不择手段,名曰校园贷,实则高利贷,导致社会对校园贷款平台的印象大打折扣。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更多的是事后的处罚,并不能从根源解决问题;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提高对维护校园贷行业的良好声誉起到积极的作用,无形中促进该行业的发展。然而职业道德的高低是一个抽象概念,并不能通过简单的测验评估出来,只能寄希望于入岗前所受的教育以及成长的环境,这些是塑造正确价值观的直接推手。岗前教育的提供者可以是行业协会或者是公司自身,公司自身提供的岗前教育可以使员工入职后更好地创造自我价值,这也是企业人性化的一个表现,然而前提是企业有一个积极向上的文化。那如何保证进入该行业的公司属于“阳光”企业呢?无疑这需要提高公司的进入门槛,除了应符合《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外,行业内协会应该根据现阶段发展的状况、暴露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行业准入准则,供入行者参考,必要时强制执行。

如何自我完善与相互合作?从河南某大学生无力偿还贷款而选择跳楼自杀再到借贷宝10G裸贷事件,校园贷才真正走进了人们的视线。并不是因为它完美的运作机制,而是因为它所暴露出的各种问题。一方面借贷平台的实际贷款利率过高,另一方面借贷者的还贷能力远达不到所借金额应满足的对应要求,这两方面的矛盾导致了众多悲剧的发生。在借贷平台有自我约束能力的基础上,即不考虑第一方面的问题,来讨论平台如何自我完善,即考虑如何正确考察借贷者的还贷能力。借贷者还不起借款的原因大多是拆东墙去补西墙,还不起甲平台的钱,就去向乙平台借,循环借贷,负债金额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最后超出自己的掌控范围。平台之间应该建立起用户信用评级数据共享的机制,若某借贷者拖欠某平台的贷款,这很明显的信用缺失,而该条信用缺失的记录被其他的平台共享,该用户再去其他平台借款就不再那么容易。这样既能降低平台的坏账率,也能有效遏制用户负债的激增,对双方都有益。

目前国内个人征信行业共有“两大阵营”,即央行征信系统和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前者以商业银行报送的信贷信息为核心,后者主要基于个人交易和社交行为轨迹。对于任何一个借贷平台而言,信用数据都取之不易,都希望能够共享他人信息,独享自身掌握的信息以获得更多利益,显然这种做法并不利于行业的良性竞争与发展。但值得欣慰的是,用户信用记录数据的共享已是大势所趋,是各大平台提高风控能力的需求,也是行业共赢的愿景所需,期待有大批的先行者涌出,早日达成此目标。由于大学生不论是在分期购物平台,还是P2P贷款平台,亦或者电商平台,大部分都是为了满足日常消费,真正的创业者还在少数,所以在大额贷款方面,各平台需要提高贷款门槛,严格贷款审查,而就现今的技术而言,在审查环节可能还存在着瓶颈,未来需要在这方面增加投入。

3.2 学生防范意识方面

从我们调查问卷的数据和访问来看,现在大学生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是金融法律常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的缺乏。在这一点上,不仅靠学生自身去学习,还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育和引导。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热潮依旧和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金融陷阱会越来越多样化,不可能仅仅局限于大学生消费性贷款。一定的金融知識的储备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基础课程的改变势在必行,而学校可以推动这项改变。掌握一定的金融和法律知识对于学生来说是长久受益的,不仅是作为学生,等将来走出校园,进入社会,这部分知识能让他们更加从容正确地应对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帮助他们生活得更好更顺利。

3.3 法律规范方面

为了解决校 园消费性贷款的乱象,相关部门可以出台一些具有针对性的试行条例,比如对于大学生这一特殊还款人的还款利率做出不同于其他还款人的规定,和对P2P平台关于大学生借款资格审查方面做出相关规定。

3.4 学校管理方面

提高学生防诈骗的意识。许多同学对校园消费性贷款的相关知识比较陌生且也懒得去了解。即使有所接触,多半是充斥在传单上颇具诱惑的宣传语。学校应该做好关于校园贷相观知识普及工作,给同学们最基本的信息储备,在贷款时能仔细、理性的思考。

控制不良贷款平台在学校的宣传。大学校园是特殊的存在,会有很多不良商家进出教学楼,甚至宿舍楼,他们会在桌子上贴广告贴,或者不厌其烦的在道路上发放传单。这些广告多多少少会吸引学生前去下载平台APP或点进网站一探究竟,然后逐步沦陷。学校应该加强筛选工作,以免出现不良资质平台对学生进行诈骗的现象。

参考文献

[1]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个人消费贷款审判与风险防范[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

[2] 李翔.刑事法治视域下社会信用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3] 杜晓山.小额信贷发展概况国际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

[4] 吴雨欣,汪建君.校园贷代理正在失业:国务院各部委严控 但裸条贷仍然猖獗[N].IT时报,2016-10-24.

[5] 校园借贷应加快立法 平台之间数据共享[EB/OL].腾讯新闻,2017-03-05.

[6] 香江集团总裁:校园信贷不应“妖魔化” 重在规范及引导[EB/OL].21经济网,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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