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亚男
摘 要:我国博士生教育规模持续扩张,但是博士生培养模式存在诸多弊端,人才质量令人有所担忧。美国、欧洲的博士生培养模式已经演化发展了上百年,在制度安排上有其合理性和先进性,文章在比较中、美、欧博士生教育培养模式的基础上,思考并提出我国博士生培养模式应该如何升级的建议。
关键词:博士生教育;培养模式;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7)20-0014-03
Abstract: The scale of doctoral education in our country is expanding, but the doctoral training model has many drawbacks and talent quality is worrying. Doctoral training in America and Europe has developed for hundreds of years, so it is reasonable and advanced in th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Based on the comparison among China, America and Europ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strategies for upgrading the domestic doctor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mode.
Keywords: doctoral education; training model; education reform
博士生教育是现代最高层次的学历教育,着重于培养创新型人才,最能够体现高校的教育质量、研究水平,进而体现一个国家的发展潜力。与美国、欧洲这些有着超过百年历史的博士生教育发达国家、地区相比,自1981年恢复研究生招生算起,我国的博士生教育历史还不到40年,在搭建、改进、优化博士生教育培养模式的过程中,学习、研究、借鉴美国和欧洲的经验显得十分重要。
一、中美欧博士生教育历史概述
1981年以来,我国博士生招生人数逐年增长,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博士生招生7.44万人,毕业博士生5.38万人。[1]在读博士生人数由2000年的6.73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32.67万人,15年间增长了4.85倍,年均增长1.73万人。但是目前以学徒式、专业式为主导的“小作坊型”博士生培养模式显得越来越捉襟见肘。[2]
美国于19世纪中后期开始有博士生教育,受欧洲学徒制模式影響较大,后在研究生院制的基础上发展了协作式培养模式,融合成特有的专业、协作有机结合的培养模式。2015年,美国授予博士生学位人数55006人,近60年来年均复合增长率3.2%[3]。美国博士生培养体系日趋完善,成为包括欧洲各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仿效典范。
欧洲的现代博士生教育起源于1810年德国新大学运动[4],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以传统学徒制模式为主,20实际80年代开始向美国模式学习,以研究生院制为方向进行结构化培养模式改革。1999年欧洲29个国家的教育部长签署了《博洛尼亚宣言》,随后又签署了《欧洲教育部长柏林會议公告》,细化学位体系,形成“本科(3年)+硕士(2年)+博士(3年)”培养模式,并进一步完善欧洲学分互认系统。[5]目前结构化培养模式下的博士生占比还不超过20%。
二、培养模式关键要素比较分析
博士生培养模式是为实现博士生培养目标而采用的一系列培养程序的总和,包括招生方式、指导方式、课程设置、淘汰机制、学位授予等诸多方面。
(一)招生方式
目前我国大部分院校采用单一的“考试入学制”,只有部分重点院校还可以采用“申请入学制”。[6]其中,要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需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并且要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才有资格。另外,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也是招生方式的有力补充。
在美国,本科或硕士毕业后都可以直接申请注册博士生,但基础课程要求有差异。[7]招考方式普遍采用推荐加面试的模式,在选拔过程中,核心是考察申请者的学术科研能力,入学考试成绩只是其中的一项衡量标准,招生要求的弹性比较大。
在欧洲,以德国为例,主要采取“申请-考核”制度,与申请一个工作岗位相类似。当导师需要博士生协助研究课题时,会发布招生公告,申请者可按照公告向导师直接提出申请,导师审核后,会面试申请者,进一步了解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由于导师要对博士生就该课题提供资助,导师对招生具有完全决定权。[8]
对比来看,美国和欧洲在博士生招生时,更加注重学生的学术科研能力,而我国更加强调考试成绩,学术科研能力也作为重要参考。
(二)指导方式
虽然目前我国有不少院校开始探索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但是大部分高校仍然采用单一导师制。
美国实行导师制和博士生指导委员会制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博士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导师,导师也可以根据博士生的优势来作选择,双方都有选择权。[2]
欧洲的博士生培养由于其招生方式的特殊,基本以单一导师制为主,但是目前许多高校都希望向联合导师制转型,实行双导师制、多导师制或导师小组制度。多导师制包括2-3位导师,其中1位是主导师。这些导师中,有些负责管理训练,有些负责指导研究,后者可来自企业等非学术部门。[9]
对比来看,美国和欧洲部分实行导师组制,并在向全面导师组制转型,而我国仍以单一导师制为主,不利于博士生的多学科融合和全面发展。
(三)课程设置
我国的博士生一般为3-4年学制。其中,政治和外语是必修课,而业务课主要由导师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与课题研究的需要而开设。
美国博士课程一般为4年,只需修满学分,即可毕业。其中,博士生入学第一年需修读授课课程,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还需要学习一些跨学科的课程。此外,还设立专题课程,主要学习本学科领域的一些前沿研究成果。一般采用讨论班的教学形式。[2]
欧洲的博士生一般在入学后直接开展研究和论文写作,无需另修专业课程。博士生在研究期间,可根据自己的兴趣或需要,选听课程或参加研讨班,但不需要通过考试。此外,导师也会在必要时要求学生选修课程和参加研讨班。[10]
对比来看,美国和欧洲的博士生课程设置更加灵活,对博士生的研究方向更加有针对性。
(四)淘汰机制
我国现在没有形成有效的淘汰机制,较少直接公布各校博士生教育淘汰率,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09年之前發布的“高等教育学生数变动情况”(2010年后不再发布)显示,以“结业数+休学数+退学数+开除数+死亡数+转出数+其他未能毕业人数”的口径统计,我国淘汰率基本在11%左右,若不考虑死亡、转出等非正常情况,淘汰率基本在6%以内。
在美国,博士生考核十分严格,形成了多层次的质量保障体系。据最近的调查数据,美国的博士学业完成率大概在33%~76%之间。换言之,美国博士淘汰率24%~67%,平均淘汰率高达38%。[11]
在欧洲,德国的博士生淘汰机制主要体现在授予博士学位的过程中,博士学位申请人一般要经过4-5年的努力完成学位论文后才能提出申请,而论文审核过程中经过层层淘汰,淘汰率高达27%。[12]
对比来看,美国和欧洲在博士生培养的各个阶段均设置了合理的淘汰机制,淘汰率高的同时保证了博士生的质量。
(五)学位授予
我国博士生学位授予流程大致为:博士生首先需通过课程学习,并在规定级别的期刊上发表数篇论文后,才可以参加毕业答辩,答辩成功后可授予博士生学位。
美国博士生学位授予一般来说要经过新生课程考试、博士资格考试、博士综合考试及论文答辩四个阶段。新生分别需要通过考试委员会主持的新生课程考试、博士资格考试后才能进入课题研究阶段。在论文答辩之前,博士生还需参加一次综合考试,通过后才能成为博士候选人。对于最终的论文答辩,美国著名大学都制定了严格的论文评审步骤。[12]
在欧洲,以德国为例,博士生经过几年培养并完成博士论文后,可以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考试的申请。经过院系批准后,由系主任委任两名评审人对论文作出评审,通过评审后,博士生通常必须在论文答辩前参加一次口试。博士生通过口试和答辩后,必须将论文采用适当的方式公开发表,最后由院系向申请人颁发授予博士学位。
对比来看,美国和欧洲在授予博士生学位时,程序上更为复杂和严格,对博士生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的要求更高。
三、博士生培养模式升级建议
中国、美国、欧洲的博士生培养模式与自身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阶段息息相关,对于美国、欧洲博士生培养模式的优越之处,我们应该认真分析和借鉴,提出我国博士生培养模式升级建议,以便不断提高我国博士生质量。
其一,完善博士生招生方式。目前我国博士生招生过程中,考试成绩占据考核比例过高,应更加关注学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在实际考核过程中,我们应借鉴美国、欧洲的经验,降低招生初试成绩的考核比重,提高初试通过率;加大复试的难度和比重,大幅提高复试的淘汰率;还可通过学生参与的科研项目或撰写的论文来综合评估其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此外,可适当放开“申请入学制”的限制,拓宽对有针对性科研优势学生的录取通道。
其二,大力推广导师小组制。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已实行导师小组制,例如某高校为学生设置了类似欧洲模式的“校内导师+校外导师”组合,但是事实上这种简单的导师小组制还不够成熟,对博士生拓宽视野、增强研究能力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不足。建议由教育部或由几所国内顶级高校联合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导师小组指导制度,优化师资配置,提高不同专长和不同学术观点的冲撞对博士生创新的启发作用。
其三,创建多元课程体系。目前我国博士生课程十分重视本专业课程传授,对于其他相关专业或交叉专业的涉猎较少,全凭博士生自身兴趣,没有合理的专业化引导。建议借鉴美国、欧洲重视跨学科课程、发起研讨班的做法,建立跨学科研究中心和一整套交叉专业制度,根据学生的研究要求和研究专题设立相应的多元课程体系。
其四,建立激励淘汰机制。目前我国博士生培养过程中没有形成明确的激励淘汰机制,淘汰率偏低,在持续扩招的背景下博士生培养质量越来越难以保证。建议主要借鉴美国的做法,在招生、课程学习、定期考核、论文写作以及答辩阶段均设置合理的考核淘汰方案,层层把关,并有意培养博士生们的竞争意识。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为激励博士研究生专注于高水平、创新性科学研究,进一步提高博士學位论文质量,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项。并从2018年起实施博士生教育“致远荣誉计划”,推动博士生创新培养体系建设。其中,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为鼓励并培育优秀博士毕业生,与企业合作开展“UAES-上海交大校企合作优秀博士论文培育计划”资助优秀博士论文的相关课题研究。同时,学院每年对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进行博士生资格考试,该考试是若干门课程的综合,是决定一个学生能否正式进入博士阶段研究的资格考试,只有通过资格考试,才能获得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其五,学位授予更加严格。为保证我国博士生教育质量同国际水准的“对接”,可以考虑在博士生毕业论文盲审、抽检以及博士点的质量评估等方面,尝试吸纳国外专家参与评审。对经评估后认为质量不达标的学科和单位,应本着从严的原则予以撤销。
最后,多方面提高博士生毕业率,保障博士在正常学制内毕业。我国博士生由于各种原因毕业率偏低,延期、结业、休学的情况比比皆是,然而就业市场上入职年龄、晋升年龄等各方面均有限制。如何在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基础上缩短学业优秀的博士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年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上海交通大学在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试点,在博士生学位论文送审的盲审环节中,对满足一定条件的高质量的博士学位论文,可以由博士生本人申请免送“双盲”评审。
目前我国博士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在很多方面与美国、欧洲的趋势是相一致的,这些改革在某些方面就体现了欧美博士教育改革对我国的影响。尽管如此,我们在很多方面仍然落后于欧美的步伐。为此,我们需要根据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建立在国际上领先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博士生培养制度。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教育部发布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moe.edu.cn/srcsite/A03/s180/moe_633/201607/t20160706_27097
6.tml.
[2]汪洋.中美日博士生培养模式的国际比较[J].中国电力教育,2011,34.
[3]Doctorate recipients from U.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1957-2015[EB/OL].https://www.nsf.gov/statistics/2017/nsf17306/data.cfm.
[4]廖晓玲,董维春.美、日、德研究生院制度及其对我们的启示[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3(10).
[5]包水梅.我国学术型博士生教育面临的挑战及其变革趋势[J].学术论坛,2015(1).
[6]郑若玲,万圆.我国博士生招生制度的改革与完善[J].中国高等教育,2014(18).
[7]徐希元.当代中国博士生教育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8]周善宝,马广富,季景涛.跨学科博士学科认同的危机与重构[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5(1).
[9]沈文钦,王东芳.从欧洲模式到美国模式:欧洲博士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趋势[J].外国教育研究,2010(8).
[10]孔锴,姜俊和.德国博士生培养模式探析[J].沈阳教育学院学报,2011(4).
[11]陈金圣,李献斌.我国博士生培养条件与机制分析:基于中美比较的视角[J].现代教育管理,2011(1).
[12]马静,刘小勇,唐旺.研究生培养淘汰机制的必要性[J].新西部,20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