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借鉴历史经验和总结新鲜经验,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总结内蒙古自治区70年发展的经验,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自治区党委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符合内蒙古实际的具体方针政策和措施办法,使内蒙古的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前进,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正确认识和把握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基本要求
一切从实际出发,首先要从内蒙古的民族、地区等特点出发。自治区成立之初,中共内蒙古工委注重分析研究内蒙古民族问题的特点以及与国内其他少数民族问题的区别,分析研究内蒙古地区蒙汉民族关系问题,分析研究内蒙古农业、牧业、半农半牧不同经济形态的特点,并根据这些特点制定具体的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乌兰夫同志深刻指出:“自治区的主要特点是,这是蒙古民族的聚居区,在这个地区又住着大量的汉族人民和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回、满、朝鲜等其他少数民族人民;这里既是民族地区,又是边境地区。在自然条件上,地区辽阔,资源丰富,但是人口较少,交通比较不便;有工、农、牧、林、猎、渔等多种经济,潜力很大,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这就是当前各种工作中应注意的民族特点与地区特点。”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自治区党委也始终注重从内蒙古的民族、地区等特点出发,针对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机遇新挑战,提出一系列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一切从实际出发,要从基本国情和内蒙古基本区情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发展很不平衡,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实际。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区经济社会有了巨大发展,但欠发达仍是自治区的基本区情。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内蒙古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区情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自治区党委推进改革发展,制定方针政策,始终立足于基本国情和区情,既对落后于客观实际和时代发展,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观念和做法坚决反对,又对超越现实、超越阶段,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倾向和行为及时纠正。
一切从实际出发,要从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出发。自治区党委注重深入实际了解事物的本来面貌,透过现象看本质,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例如,在牧业经济中,牲畜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牧业经济比农业经济更为分散脆弱。根据牧业经济规律,自治区对牧区的民主改革和改革发展,制定了不同于农村、城镇的具体政策。在“大跃进”中,自治区也曾一度提出过一些高指标,搞过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仓促上马了许多厂矿企业。但当发现这些违背客观规律的危害后,顶住压力及时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以及决策中的失误和工作中的缺点,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从实际出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一切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自治区党委把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服务,作为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紧密结合和统一起来,为了人民利益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近些年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强化富民优先的导向,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位,密集出台惠及民生的政策举措,连续实施民生工程,使各族人民的生活更红火更幸福。
科学制定和实施符合内蒙古实际的具体方针政策
自治区成立初期,中共内蒙古工委根据《中国土地法大纲》和党的土地改革总路线、总政策,从实际出发,对解放区农村实行土地改革,牧区、半农半牧区以及城镇、庙仓实行民主改革,制定了不同政策。特别是对牧区民主改革创造性地提出“三不两利”(不斗牧主、不分牲畜、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政策,对半农半牧区民主改革提出了“以牧为主,照顾农业,保护牧场,禁止开荒”的政策,既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又保护和发展了生产力。
新中国成立后,自治区党委在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过程中,总结完善解放战争时期内蒙古解放区的成功经验,对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制定了不同的政策。对牧区社会主义改造提出“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典型示范,慎重稳进”的方针和“稳长宽”(政策要稳,办法要宽,时间要长)原则,同时提出“人畜两旺”的方针,实现了蒙古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和畜牧业都兴旺发展。全区社會主义改造在1956年基本完成,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基本完成,顺利实现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在改革开放初期,自治区党委立足实际,较早地在农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率先实行牧区“草畜双承包”责任制,率先落实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到户“双权一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牧区生产力,并早于全国3年取消牧业税,早于全国1年取消农业税,实现了对农牧民由“取”到“予”的历史性转变。
进入新世纪以来,自治区党委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等机遇,提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和思想观念两个转变,强化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互动和生态、基础设施两项建设,提高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两个水平”等发展思路,推动经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从2002年到2009年,全区经济增速连续8年全国第一,经济总量由后列进入中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进入前列。2009年8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内蒙古的变化是巨大的,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是显著的,可以用“快、大、好、和”四个字来概括。快,就是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大,就是经济总量不断增大;好,就是经济运行效益比较好;和,就是形成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内蒙古各方面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正确决策和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内蒙古党委一班人结合内蒙古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结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符合内蒙古发展实际的战略思路。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内蒙古考察工作,对内蒙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创造性开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殷切希望内蒙古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自治区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努力建设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生态文明、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亮丽风景线。2016年11月召开的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进一步提出,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新征程、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的总目标,切实抓好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坚决守住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强力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协同发展,着力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当前,全区各族人民正在奋力谱写决胜全面小康的崭新篇章。
切实加强和深化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教育
内蒙古地域辽阔,少数民族众多,各地区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不相同。自治区党委坚持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切实加强和深化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教育,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觉坚定实事求是的信念,增强实事求是的本领,时时处处把实事求是牢记于心,付诸于行。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乌兰夫同志多次指出,全体干部都要努力学习党的各项政策,特别是民族政策,切实研究并掌握自治区各项建设的特点,使中央的方针政策更能适合内蒙古的实际,使一切工作不走或少走弯路,使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并强调在理论学习中,必须执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把这些原理变成工作方法,变成行动的指南,具体运用来解决内蒙古工作的实际问题。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自治区党委要求,贯彻执行正确的方针政策,必须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审时度势,把握时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把政策的因素、人的因素、精神的因素同客觀实际科学地结合起来,把实事求是同解放思想有机统一起来,积极稳妥地推进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各项事业。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进一步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完善党内教育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增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党员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由于自治区党委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教育,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时,普遍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既在“求真”上下功夫,更在“务实”上做文章,做到讲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共同推进了内蒙古的发展,共同把内蒙古这道祖国北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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