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湘西苗族婚姻习俗变迁表现与原因探析
——以凤凰县田冲村彭姓家庭为例

2017-05-25 00:36孙聪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湘西习俗苗族

孙聪

(吉首大学历史系,湖南 吉首 416000)

当代湘西苗族婚姻习俗变迁表现与原因探析
——以凤凰县田冲村彭姓家庭为例

孙聪

(吉首大学历史系,湖南 吉首 416000)

通过对湘西州凤凰县田家冲一彭姓家庭的考察后发现,婚姻习俗的变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婚姻制度,二婚礼礼俗。这些变化内显于核心仪礼的传承,外显与仪礼着装,聘礼的趋同化。湘西农村苗族婚姻习俗的变化主要缘于改革开放前后的横向文化因子的置入与族际之间的接触和文化交流,以及以小农经济为主的湘西州农村生产力逐渐被新的生产方式取代。村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越低,对自身文化进行重新阐释和现代整合的需求意愿就越强烈。

湘西苗族;婚姻习俗;变迁

婚姻关系是人一生中重要的关系之一,它承载了重要的社会功能。“婚礼者,将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1]p791婚姻是在两个不同姓氏的家庭中建立一种亲属关系并且婚姻具有祭祀祖先、繁衍后代独特的社会功能。婚姻关系的缔结是重要的人生礼仪,婚姻关系的承续是人生的必修功课。当然,苗族亦不例外,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产生了独特婚姻习俗。对于湘西苗族婚姻习俗的关注早在清朝乾嘉时期就有相关记载,严如煜在《苗防备览》第八卷中就有苗族“同姓不婚”的社会思想,媒人的作用,彩礼等相关记载。民国二十九年(1940)凌纯声、芮逸夫在《湘西苗族调查报告》第五章中完整的记载了民国时期婚姻观念和婚礼礼俗的全过程。石启贵先生以本土人的视野在《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第五章中说明了苗族内部婚姻中姓氏的限制、“请媒人订婚”、嫁妆和聘礼的实物、婚礼时间和程序。从清朝至新中国成立前对于苗族的婚姻记载丰富,新中国成立后,以伍新福为代表的学者对其也做了具体的研究。

在改革开放、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潮流中,中国由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不仅是城市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社会转型和社会结构变迁的宏观背景下,湘西苗族农村传统婚姻也遭受着猛烈的冲击带来了婚姻观念和婚姻习俗的变迁。

本文在2015年7月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第三届暑期学校参加田野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关注的是湘西农村苗族婚姻习俗在1975年至2015年所发生的变迁。以湘西州凤凰县千工坪乡田冲村的一彭姓家庭为例,了解父母辈(出生于20世纪50年代)和子女辈(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婚姻变迁。田冲村是一个苗族聚居的村落,民族传统习俗保存相对完整。笔者选取的彭姓家庭是村中纯苗族家庭,该家庭共有成员7名,是典型的苗寨纯农户,子女都已经完婚有完整的家庭结构。从历时角度了解在当代社会文化转型大背景下苗族婚姻习俗变迁情况。

1 田野点介绍

田冲村是湘西州凤凰县境内千工坪乡治下的一个苗族村落,地处湘西靠西,与凤凰县城约21.5公里,靠近贵州湖南边界,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属卡斯特地貌,山高大雄伟,天然溶洞众多,风景秀丽,旅游尚待开发。田冲村是保存相对完整、民族文化气息浓郁的古朴苗族村寨,喜酸食辣,通用语言为苗语(兼通苗汉两语的是少数人),传统服饰为苗服(每家每户都有收藏苗服,部分老人的日常穿着为简易苗服,大多数妇女只在节庆喜事之时穿戴),房屋建筑是下部山石上部土砖尖顶设计的结构,布局密集,采光条件差,但现今有少数新盖的小洋楼拔地而起。在田冲村的背面是一个人工水库,称为长潭岗,是凤凰县内沱江水的来源。据介绍田冲村的前身是一个乡公所所在地,经济繁荣,文化底蕴深厚。现被长潭岗水库淹没的区域前身是集市。

田冲村分为两个自然寨,包括上田冲和下田冲,上田冲是一、二、三生产组的聚居地,山的背面下田冲是四、五组的聚居地。田冲村人口合计724人,设有一个村级行政组织村民自治委员会,暂时没有村级组织活动中心,村级小学已经被合并(上学的孩子需要步行至相隔半小时脚程的豹子洞村),属于“老一代”的移民村。在河谷和山坡上的一些平坦地方,种植粮食作物除了水稻还有玉米、红薯等旱作物,经济作物有辣椒、烟叶和瓜果等。生计方式由“刀耕火种”转为“精耕细作”,在有限的土地上充分发挥其价值。村中绝大多数的青年都已外出务工,有的在凤凰县从事和旅游相关的工作,有的前往杭州打工,是“新生代”农民工。虽然田冲村经济不发达、收入来源单薄、教育事业发展缓慢,但是相对于20世纪70年代而言有了巨大的变化。

在改革开放大发展的经济潮流和全球化趋势的时代背景下,文化的传播、交流、碰撞也时刻发生变化,田冲村的婚姻习俗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从19世纪70年代至21世纪初的40年间,婚姻制度和婚礼礼俗的变迁处于一个缓慢的动态的发展变化。

2 婚姻习俗变迁的表现

2.1 婚姻制度的变迁

2.1.1 对于同姓不婚的认识

“苗人无同姓不婚之嫌,然属亲族,亦不相配。”

[2]苗族没有同姓不婚的禁忌,实属近亲家族则禁止结婚。根据当地苗族妇女回忆,20世纪70和80年代,同姓不婚的思想在田冲村没有传播。年轻男女的婚恋意识中,同姓不婚的思想没有影响到他们的交往和恋爱。20世纪90年代,同姓不婚的思想在苗寨犹如一股潮流蔓延开来。当时的湘西苗族将同姓不婚思想当做是恋爱的基本原则。如果某一家出现同姓联姻则认为是一件非常羞耻的事情,也是一桩不被看好的婚姻。直到21世纪初,随着大规模的年轻人外出务工,绝大多数的苗族青年接触到发达地区关于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与姓氏无关的新思想,将这种思想观念带入苗族农村地区并传播开来,因此同姓不婚的思想慢慢的被淹没和摒弃。现今苗族地区同姓不婚的思想已经退出了恋爱的舞台。

2.1.2 通婚圈的扩大化

通婚圈是指选择配偶的地域范围。从表1我们可以看到五姐妹中,小弟的配偶是外省,大姐配偶是本村,其他都是本县外乡。该家庭的母亲是从本县邻乡嫁过来,通过比较,五姐弟的通婚平均距离远远大于母亲的通婚距离。

表1 上田冲彭家子女婚配简表

表1:凤凰县千工坪乡田冲村是典型的苗族聚居地,所选取的彭革金家为兄妹在最近几年都举办婚礼,提供了很好的连续研究的范例。此调查时间为2015年8月9日至8月14日,上田冲主要为张姓人,另外少数为彭姓和刘姓人。

据调查发现上田冲苗寨父母辈与子女辈通婚圈对比有扩大趋势(如表2)。在父母辈的婚姻无论是婚入还是婚出都仅仅局限于本县,没有一例跨县结合。在子女辈中,跨县结合的婚姻出现,尤其是女性远嫁至宁波、安徽。我们可以看出子女辈的通婚范围明显扩大。

表2 凤凰县千工坪乡上田冲村通婚圈地域范围的代际对比

2.1.3 婚姻缔结方式的多元化

湘西苗族传统的婚姻缔结方式比较单一,主要是两种形式。其一为苗族青年男女通过赶集、田间劳作或是节庆、仪式活动结对队歌,以歌传情,如“赶边边场”、“赶秋”、“挑葱会”;其二为通过“牙郎“介绍,据《永绥厅志》云:“牙郎者,即苗中媒人”也。20世纪70年代青年男女的认识方式基本上是赶边边场,极少数是媒人介绍。现如今,随着大规模的打工潮流,经济的发展及网络的使用,青年男女的认识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在传统认识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络通讯工具(如QQ、微信、微博)、老乡会、朋友聚会、相亲节目、婚姻介绍所等交友平台。表1彭家五姐弟中有4个是在打工通过交友平台认识,只有大姐是赶边边场结识。随着交友方式的便利化,苗族年轻男女之间的认识范围也更加的广泛,婚姻的缔结方式显得多元化的特征。

2.1.4 媒人角色的缺失

在传统的苗寨中,媒人是存在,他们在年轻男女的家庭中游走,撮合婚姻,起了一定的媒介作用。表3的数据表明20世纪70年代通过媒人介绍的婚姻占14%,而在子女辈中没有通过媒人介绍的婚姻,都是通过自由恋爱的方式缔结的。现苗寨中的年轻男女基本上全年不在家,偶尔在春节期间回家探亲,因此媒人没有机会去介入到到年轻男女的交往中。同时媒人的介绍费要价很高,一桩婚姻所需的金钱为3000-4000元。在当今的苗寨中,媒人原来越少,这份职业正处于慢慢地消失的境况。

表3 凤凰县千工坪乡上田冲村婚入方式的代际对比

2.1.5 父母权力的弱化

其嫁娶亦由父母主婚。传统婚姻中父母的意见很重要,父母可以阻止男女双方的结合。据彭家母亲回忆,当时她的家人曾三次阻止她嫁到田冲并接回家中。现今父母在子女选择对象上只会给予参考意见,并不能阻止男女双方的交往。父母的权力越来越弱,真正的决定权在子女的手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文化已经被迫淡出舞台,父母在子女婚姻缔结中的决定权弱化。

2.2 婚礼礼俗的变迁

苗族婚礼的在近50年的时间里处于不断的变迁中。婚礼礼俗变化表现于婚礼时间、消费水平等各方面。

2.2.1 苗族婚礼时间的变化

苗族的婚礼时间是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状态。20世纪70年代在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下结婚的时间只有一天,整场婚礼操办得特别简单。进入21世纪后经济迅速发展,今天苗寨举办婚礼的时间至少有两天。在经济化大潮流的影响下,物质意识更加强烈,盛行的观念是谁家的婚礼越隆重、时间越长,既表现该家财力雄厚也显示了对新娘的满意度。

2.2.2 苗族婚礼消费水平的变化

婚礼消费包括食物消费和物品消费。在20世纪70年代一场婚礼的消费只有一百来块钱。当时彭家父亲将妻子取回来时只给了80元彩礼钱和少量糖、酒、肉。在请客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婚礼的消费水平即是水涨船高。如今,男方需送到女方家的礼金以十万元底线,即使家里的积蓄不够,借钱都要筹集。婚礼的消费包括在做客的酒席上消费两三道转为8至10道菜和为了增加婚礼的热闹度,大肆购买礼炮高达一万多。据初步统计,一场婚礼所花费的金额大约在15万至20万。所选取的彭姓家庭父母1975年结婚的花费是100多块,而大儿子2014年结婚的花费是15万元。因此,与20世纪70年代相比,现今湘西苗族婚礼的消费水平大幅度提高。

2.2.3 习俗的变化

苗族的婚礼习俗与汉族最大的差别就是带有强烈的民族色彩,比如苗歌是贯穿男女婚礼的全过程。组织对苗歌是重要的习俗,虽然对歌择偶的形式不复存在,但是在婚礼中苗歌依然是一种重要的情感表达方式和娱乐方式。新郎与新娘家被人为的分开而坐进行对歌。对歌的主要内容包括感谢词、祝福语、叮嘱等等。苗歌的编排紧密联系生活实际、生产实际,通俗易懂、朗朗上口。20世纪70年代,苗歌是由双方的亲戚自由对唱,如今都是男女双方请专门唱苗歌的师傅。

20世纪70年代,新娘是在新郎和伴娘的陪伴下凌晨步行去新郎家。现是新郎家租用装扮喜庆的婚车接娶新娘和新娘亲属。送聘礼的礼品中实物礼品慢慢的在减少,礼金的数量在慢慢增加;新娘出嫁的嫁妆物品数量在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红包”;新娘新郎亲属给予的贺礼由谷、水壶、布等一律转化为礼金。这些由“礼”转变为“金”变化集中体现了婚礼习俗由繁到简。

3 湘西当代苗族婚姻习俗变迁的原因

婚姻习俗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发展的产物,其产生、发展形成一个有机的文化整体。但“尽管稳定是许多文化的显著特征,但文化的变迁也确实在发生。”[3]当地苗族已基本形成吸收交流异质文化的打制,主要表现在苗族先民在历史上已经有过婚姻习俗的变迁和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横向文化因子的置入,苗族同胞获得较多的族际之间的接触、文化交流机会并有自己的体验。这种吸收异质文化的机制使得苗族同胞的文化生态适应性和价值观正在发生着巨变。

3.1 小农经济逐渐被新的生产方式取代

改革开放以前,田冲村村民尚处于自成一体,比较封闭的民族社会,村民主要以务农为主,对土地的依赖性比较强,耕作方式是传统的精耕细作,日常生活仍旧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围绕土地循环往复。据当地村民述,当时村中适婚男女与外界同龄人唯一交流的机会就是赶“边边场”,要想婚姻有点自由选择的权利,就得在赶“边边场”的时候抓住机会,否则就只能听从父母的安排。还有些村民向笔者透露,为人父母的,希望自己的子女在自己身边,娶一个媳妇回来或者女儿嫁的近一点儿,在农忙的时候还可以多一个帮手哩。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凤凰文化旅游圈的建立,通往外界的道路逐渐畅通,异质文化逐渐置入,内部村民也有更多与外界联系交流的机会,一进一出,本地乡土文化与城市现代化文化的冲击,再加上人口压力增大,经济压力增大,使得当地村民既想通过外出打工来解决生活压力,又想见见外面的世界。文化的冲击,经济压力,内心的需求,使得当地青年男女不甘固守于农耕,主动要求摆脱土地的束缚。这种现象在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尤为凸显。这势必使得70、80后的青年男子在农耕技术与父辈断代的同时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交流,自由选择的权利。这一群体的青年男女在获得更多自由权利的同时,或出于多家乡的依恋,或出于对家乡人的信任,或仍与传统婚姻观念有着模糊不清的联系,当地通婚圈虽然不局限于村内或者邻村,但是仍旧以县境内为主。例如:上田冲彭家五个子女,虽然都是外出打工,大儿女的婚姻仍遵循赶“边边场,寻伴侣”的习俗,其余四人嫁娶都是在县境内,表2中的县内外村通婚率达高达80%。

总之,在当地婚姻文化诸多子系统中,最易变化也是变化最明显的变化是村民对土地的依赖度减弱。新的技术革命,社会压力增大,使得以土地耕作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小农经济无法满足当地村民的需求,或迫使或主动要求新的生产方式,这一系列的变化引起通婚圈的扩大,婚姻自主选择权的意识加强,同时又不能完全脱离几千年来由土地形成的乡土情感。

3.2 异质文化的强势置入

3.2.1 婚姻法制的强势置入

交通往往是接连外界的通道,随着当地村民逐渐与外界互通有无,苗族与汉族族际之间的接触交流加深,以父母包办,媒人为媒介,赶“边边场”,当地苗族婚姻制度受到前所未有的震动,父权制度也受到挑战。尤其是70、80后的青年男子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务工,逐渐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接受现代观念,成为新生一代的农民。据笔者调查,在当地青年村民眼里,只要不是支系五代以内的亲属,无论姓氏,只要相爱,就可以结婚,而且随着自由恋爱观念影响,他们相信男女相爱就可以结为伉俪,只要父母不强烈反对,领结婚证就是夫妻。结婚时间也不再固定,“三月成妇”,围绕“边边场”的传统结婚阶段正发生着转变。也就是说,传统婚姻制度正向婚姻法规倾斜,结婚日也随着村民对农事的依赖性降低而逐渐脱离农耕链。

3.2.2 消费观念的置入

“礼”会意。从示,从豊,本义是举行仪礼,祭神求福。婚姻之“礼”包括举行婚姻的礼仪和男家送给女家的财物,即彩礼。古有贵族、平民彩礼厚薄之分,彩礼的厚薄,什么样的彩礼,体现的不仅仅是身份地位和家境殷实与否,而且往往能从中看出经济水平和消费观念。在田冲村也是如此。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末,由于经济水平的限制,当地村民的消费水平,消费方式也受到影响。当时婚姻嫁娶的彩礼不外于猪、蓑衣、农具、缝纫机等与农事生产有关的。随着市场经济的置入,当地村民的消费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例如:在当地村民眼里,给一头猪,一些具体的礼物远不如金钱,红包实在。因为具体的聘礼,其使用是固定的,如果是金钱,主人家可以决定聘礼的样式及其使用功能与方式。总而言之,新的消费观念的置入,导致的是传统消费观念和行为方式的转变,婚姻聘礼指代功能正在消失或者被新的事物所取代。

3.3 苗胞观察自身婚姻习俗的方式的转变

一种文化的变迁往往与文化的持有者的态度有着莫大的关系,如果文化持有者唯恐丧失对抗衡异质文化的力量而丧失自我,往往会对异质文化采取逃避、隔离、甚至是反抗的态度来保存自己,反之,则更多的是开放性,甚至是主动的社会需求。据笔者调查,当地青年村民大多受过初中以上或者有外出打工,接触外来经济文化,恋爱自由等思想观念的经历。在他们眼里,外出打工宛若是挣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传统观念笼子的鸟儿,毕竟他们有了自由选择婚姻的权利。在他们看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老古董,是老封建,若是老老实实的遵循包办婚姻,是一件让同伴瞧不起的事。“父母之命”转变成“二老不反对”,“媒妁之言”转变成举办婚礼时的一个象征性的仪礼,程序。换句话说,就是自由恋爱在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后,整个择偶过程,以前者为重要基础,后者只是一个态度和一个丧失了神圣性的仪式符号罢了,传统与现代的二元对峙局面也越来越向现代一端倾斜。而婚礼中的仪礼被认为是繁文缛节,大部分青年村民都认为,只要有核心的几项仪礼就行了,多了反而是累人累己。

4 结语

婚姻习俗扎根于深厚的文化土壤中,在人们在生产实践中逐步形成并不断演化。笔者通过调查彭家和田冲村的婚姻状况,发现当地苗族社会在婚姻习俗方面已基本具备吸收异质文化的机制。主要表现在改革开放前后的横向文化因子的置入与族际之间的接触、文化交流,并有自己的体验。吸收异质文化的机制的形成,势必会导致婚姻仪礼的现代化变迁,使得当地的婚姻习俗内显于核心仪礼的传承,外显与仪礼着装,聘礼的趋同化。小农经济逐渐被新的生产方式取代,苗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越低,他们对自身文化进行重新阐释和现代整合的需求意愿就越强烈。

民族文化结合现实的需要不断阐释和重新整合,塑造出新的文化,不断适应着社会的发展。田冲村的婚姻习俗将继续在经济全球化和深入改革开放的潮流中不断“移风易俗”,在婚姻制度方面将朝着“同姓不婚”思想的被遗忘、婚姻圈的扩大、媒人的缺位、父母决定权丧失的方向发展,在婚礼礼俗中将朝着礼仪仪式的“由繁到简”、婚礼时间“由长到短”、消费水平的“节节攀升”、“金”代“礼”的趋同化方向发展。也许若干年后,苗族的传统婚姻习俗文化如苗歌将逐渐消失,民族文化的传承在现代化的变迁中显得“势单力薄”。

[1]凌纯声,芮逸夫.湘西苗族调查报告[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

[2]石启贵.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3][英]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

[4]凤凰县志编撰委员会编,凤凰县志[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

[5]崔榕.湘西苗族文化的百年变迁[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6).

[6]伍新福.苗族婚制考[J].民族论坛1995,(02).

[7]肖坤冰,陈信宁.农村青年外出务工与婚姻习俗的变迁[J].广西民族研究,2014,(02).

[8]陈业强.傈僳族婚姻变迁研究(1949-2011年)[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2,(03).

On theChangesand Causesof Miao’sMar riageCustoms inWesternHunan Province inContemporary——Ta k in g the P e n gs in Tian cho n g V i l la geo f F e n ghu an g C ou n ty a s an E x a mp l e

SU N C o n g
(Dep a r tme n t o f H i story an d C u l ture,J i shou U ni v ers i ty,J i shou H u nan416000)

B a sed o n the study o f the pe n gs in Tian cho n g v i l la ge o f F e n ghu an g C ou n ty in wester n H u nan pro v in ce,we f ou n d th a t the ch an ges o f m a r r ia ge customs a rem ainl ym ani f ested in two a spects: the in st i tut i o n o f m a r r ia ge an dwedd in g customs.T hese ch an ges showthe coreo f et i q uette in her i t an ce in in ter nal represe n t a t i o n s,an d the a ss i m i la t i o n o f ceremo nial dress an d b r i de pr i ce in e x ter nal o n es.T he ch an ges o f M ia o’sm a r r ia ge customs in we a ter n H u nan pro v in cem ainl y due to the em b edd in g o f la ter al cu l tur al f a ctors b e f ore an d a f ter the R e f orm an d O pe nin g P o l i cy,the co n t a ct an d cu l tur al e x ch an ges b etwee n r a ces,an d thegr a du al rep la ceme n t o f the rur al product i v i tywh i chm ainl y in c l udes the sm al l-sc al e pe a s an t eco n omy b y n ew product i o n mode.T he l ower the v i l la gers’re l ian ce o n lan d, thest ro n ger thedem an d to re in terpret i ts cu l ture an d in tegr a te i tmoder nl y.

M ia o in W ester n H u nan P ro v in ce;M a r r ia ge C ustoms;C h an ges

C95

A

1672-2094(2017)02-0078-05

责任编辑:周哲良

2016-12-15

本文系吉首大学湖南省民族学研究基地项目“苗族婚姻习俗变迁的研究——以湘西州凤凰县千工坪乡为例”(编号:16JD Z B056)研究成果。

孙 聪(1992-)女,湖南双峰人,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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