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
乌桕树是相思树,一棵乌桕站在那里,站着站着就把自己站到秋风中,站成一树雨打霜侵无悔无怨的守望,站成相思的模样。乌桕是秋冬两季的旗帜,是经过白露经过霜冻而成熟起来的爱情表白,是坦露于阳光下的潋滟,激情,火把。“日暮伯劳飞,风吹乌桕树。”那是怎样的一种鸟,它一飞就把爱情的目光拖得很远;那是怎样的一棵树,风一吹,她的心就开始摇曳,就开始晃动,就不安起来,开始张望,望尽天涯路。
我们家在山区,家乡山山岭岭,门前屋后都是那种树,但小时候不知道它叫乌桕树,小时候叫它白籽树,大概是它结出白色腊质的果子。小时候特别喜欢爬那些白籽树,春夏时捉蝉,秋冬时摘白籽。有时与小伙伴玩捉迷藏也会爬到它的枝桠上去,挪几片树叶过来遮掩自己。即使后来读过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对他引用的《西洲曲》充满向往,并从校图书馆找到整首诗抄写下来。读到其中写乌桕树的那两句,有一种莫名的心荡。但那时我好读书却不求甚解,没有把乌桕与家乡的白籽树对上号,以为它是江南才有的树。中年以后才渐渐明白,这棵诗意的树其实也长在我的童年、少年和青春里,只是有眼不识。
师范毕业分配时,听说有学生可以分到江南去教书,我的心里就涌现出那些写江南的诗和诗句里的美好,就想到“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那红那绿就在心底掀起波澜,就想到“风吹乌桕树”的那阵摇曳,就看见一位女子站在一团火红的秋树下,站在门前的秋色里向我招手,她头戴翠钿身着红衫,胸前飘着淡红的纱巾,袅袅婷婷,顾盼生辉,目光里飘着一种燃烧的东西,飘着一团不肯熄灭的火。为了那火热眼神,为了诗意江南,为了心中梦想,我不顾年迈孤单的老父的反对,不顾同学的劝阻,找到老师,要求把我分配过去。我因此结缘江南,结缘贵池,结缘秋浦河。岁月流逝,我心无悔,愈到中年愈怀念那时敢于追求,敢于选择,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执着。
乌桕,以乌喜食而得名,俗名木梓树,五月开细黄白花。深秋,叶子由绿变紫、变红。叶落籽出,露出串串珠玉,圆溜溜比米粒稍大。那籽也就是我小时候经常摘下来交给父母可以到镇上供销社卖钱的白籽。后来才知道乌桕的籽粒通过压榨可以出工业所需的皮油和梓油,是紧俏物资。乌桕的根皮、树皮、叶皆可入药。乌桕树材质坚韧,不翘不裂,可打家具,或做雕刻原料。乌桕树一身是宝。也许伯劳就是看中了这样的宝树歇翅栖息,像我们儿时一样躲在树枝叶片后面,盯着远方,村头道口有个人影有个牛影,有个风吹草动,它就从树里飞出来,飞过去看看是不是自己在外头归来的伙伴或者伴侣。
回过头来体味那首诗,我的心底里就有了与江南相通的气息,就有了不一样的情怀和体验。是呀,那些年多少日月,我不也曾站在秋浦河畔的秋天里,站在一棵树下,思念家乡思念远方的亲人。那些年多少个晨升暮落,我站于现实与梦想之间,对写作苦苦求索,对钟爱之人苦苦思念,一棵树也经不住我们情感的浓烈,经不住我们每天的纠缠守望,它从春到夏到秋到冬,终于披上我的感情色彩,与我同欢乐同悲喜。伯劳是一种什么样的鸟?它是不是我们常见的喜鹊、灰雀或者八哥、乌鸦,资料里写道:伯劳,鸟名,仲夏始鸣,喜欢单栖。原是日暮单飞的鸟,和那个头戴翠钿出门采莲的江南女子一样孤单。在暮色里在晚风中因为相同的孤独,他们的心跳到一起去了,同频共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伯劳是什么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它孤单着,它渴望找到同伴。就像乌桕是木梓还是我小时候叫的白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披一身火红站在秋天里翘首盼望。
多愁善感的宋朝诗人对乌桕树好像特别钟情,特别喜欢,也许他们与乌桕树最心息相通。“醉里挑灯看剑”的辛弃疾“手种门前乌桕树,而今千尺苍苍”,梅妻鹤子的林和靖“巾子峰头乌桕树,微霜未落已先红”,写过“红酥手、黄縢酒”对爱情坚贞的陆游也极喜这沾染着爱情色素的乌桕,他写得最多,一会儿:“乌桕微丹菊渐开,天高风送雁声哀”,一会儿:“乌桕禁愁得,来朝数叶红”,他们的喜怒哀乐都要一棵树来表情达意了。而杨万里的一首《秋》:“乌桕生平老染工,错将铁皂作猩红。小枫一夜偷天酒,却倩孤松掩醉容。”却写出乌桕对秋色的贡献,它像老染工一样任劳任怨。如果深入这些诗人的内心探索,你就很容易抵达一棵乌桕的火焰,就能抵达那个江南女子怀人的真诚与灼热,就能抵达江南深处的思念和这种思念的强大,绵绵不绝,漫延过万水千山。
我喜欢在秋日里背着相机,走进山里,走近乌桕树,看风吹它摇晃的样子。我总要用镜头抓住那一树画面语言也不能全部表达的玄妙之处,那团火,那支歌,那首诗。我不停用咔嚓咔嚓声音表达我的敬意和热爱。那时的乌桕在秋阳下是最幸福的时刻,最安静的时刻,我能用镜头抓住它们内心的闪电,抓住它们燃烧的光芒幸福的光芒爱的光芒。抓住它们最后一程里的风采,抓住它们绚烂无比成熟深沉的色泽,抓住火和比火更闪亮的敢于迎风而立,即使凋落也要红火的坚定与豪迈。生命凋落的辉煌不也是走在一种阳光路上。
乌桕点燃的火焰红得丰富,橘红、桃红、紫红、土红、酡红,层次分明,多彩多姿。面对无情的秋风,面对即将到来的严寒,萧瑟,它要点燃内心的火,它要举一片自己的色彩和光亮。它不仅把自己这一片叶子燃烧起来,它还要唤醒所有的叶片燃起来。与丹枫、柿叶一道在山野在秋风中在炊烟里在秋光下,静穆地燃烧,温暖远近,温暖思乡人,温暖归鸟,温暖思念。
山蚂蝗
我的眼前是一个可爱的小家伙,它挺直身子,昂着头,将身体弹簧一样压缩出力度,只要目标物出现,它就把自己弹射出去,像一只弹丸。它一旦附着到目标,就会一动不动,用它的嘴咬住皮肤,用牙齿在皮肤上咬出一块小口,然后吮着血像吮着奶水一样。而一旦吮饱,它就又悄悄地滚落到路边草丛里,然后躺在乱草中、树叶下乘凉睡大觉。这时再看它填饱的肚皮,周身被撑得圆滚滚的,像一只晶莹剔透的紫色葡萄。
这个可爱的家伙就是山蚂蝗。
我認识这小家伙还充满了情趣和笑谈。
那是我们桐城的文友与潜山的文友两地交流,潜山文友安排我们到板仓自然保护区采风。因为天气预报第二天有大雨,山区遇大雨一般有泥石流或石头松动滚落砸人的危险,所以我们就将第二天进板仓的时间移到第一天下午。这一移就移出我们与山蚂蝗的缘分。
从官庄进到板仓,天气由晴转阴。到达板仓的宾馆,我们稍微休息了一下就迫不及待地上山。板仓在潜山县的北面、桐城的西南两地交界处,由于交通闭塞,人为干扰少,森林植被保存完好,天然次生林仍处于“原始状态”,境内山峦叠嶂,涧谷幽深。传说这里有一扇仓门关得紧紧的,守护着仓门里无尽的宝藏。我想这些宝藏应该就是这里原汁原味没有被破坏的大自然优美的风光和生长在这里的珍稀物种、奇珍异兽吧。
山蚂蝗就是其中一宝,从字面看,蚂蝗是虫中的马是虫中的皇。它在山中自由奔走,无拘无束,像在草原上飞驰的野马,奔跑腾跃速度之快无虫可比。
我们从仓门进去,一边听着文友的介绍,讲着故事传说,一边沿着溪谷往山里走,初夏时节,草木茂盛,溪水清泠。抬头看高山深谷白云幽渺,低头看山谷流泉飞珠溅玉,感觉如在诗中如在画里,感觉一双眼睛都不够用。进山走不多时就远远听到山顶之上有隐隐的雷声,似有雨水敛着身子在林木中躲闪潜行。知道要下雨了,但大家都被眼前的风景诱惑,没有一个人因山雨欲来而要回去。
山蚂蝗也是闻到雨的腥味而睡不着觉的。资料显示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土壤干燥时,它们极少活动,多躲藏于草丛中或枯枝落叶下,只在雨天最为活跃,反应非常灵敏。它们蹑足潜行,埋伏在路边,身体吸附于植物叶片、石块或泥土表面,身体伸长,几乎垂直于地面,前端尖细,不停地向四周摆动,在一阵风里辨别着人畜的气味,为那其中一缕血的气息四处探望,竖直耳朵,兴奋不已。在我们并不知情中,它已在那里深情地等着我了。
爬山是很需要些耐力和體力的,开始一种新鲜感,让我一直冲在前面第一方阵,将一群慢慢悠悠一路拍花摄草的男男女女抛在后面,享受着在前面寻路开道的乐趣。从孝子洞往上到三叠泉,再从三叠泉爬到山腰上是一段僻陡的路,天梯一样从山脚绕到半山顶,我没有细数,大约有几千级台阶。爬到半山顶一处可以停下来休息处,我已汗如雨下,累得气喘吁吁。再也走不动了,我自甘落到后面。我坐在路边的专供行人休息的座椅上一边休息,一边等着还在后面拍着照片发着微信的女士们,可能就是在那时候,山蚂蝗盯上了我,它在我神不知鬼不觉间亲近了我的小腿肚,像婴儿一样趴在我的腿肚上吮吸着它需要的奶汁,吮饱了后又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走。或许是从休息处爬到山顶的途中,或许是下到香果树瀑布、再下到红河谷的途中。总之是我落在后面的时候才被山蚂蝗盯上的。回到山下听山民说:山蚂蝗不咬走在前面的人,只咬走在后面的人。看来山蚂蝗这山中鬼精灵也是要促人奋力争先呢。
而这以后,我的腿脚断断续续的滴着血,而我一点感觉没有,更没有流血的痛。直到回到住处,坐在听溪亭里休息,听跟在后面回来的一位女诗人大叫说被山蚂蝗咬了,我才检查自己的脚,发现脚腕子上正在流血,原来我也被山蚂蝗咬了。那一刻我确实有些害怕。害怕缘于小时候对蚂蝗的记忆。我们家在农村,小时候农村的水田里有许多水蚂蝗,它在水里四处游荡,像小水蛇一样,行走的途中拖动着一行水花,初始不知道它的可怕,它吸到我们的小腿上,不痛,但有时走出水田就看到腿上流着血,就看到一只怪物在小腿肚上趴着不肯离去,妈妈看到了,就把我的腿脚抱到怀里,也不拽那蚂蝗,而是用力拍打,只到把那小东西拍打脱落。妈妈说:不能拽,越拽越往肉里钻,拽断了一节,前面的一节仍然往肉里钻,会顺着血管一直钻到心脏里去,所以小时候对蚂蝗特别害怕。许多年没有下田下地,但没法忘记蚂蝗钻进肉里的恐惧。所以虽然潜山的文友说蚂蝗咬了没关系,蚂蝗只要喝饱了血就变成一个圆滚滚的球,躲到草丛里睡大觉做美梦去了;但我还是不放心,上网百度。一百度才知道蚂蝗确实没那么可怕。
蚂蝗又名蛭,是一种吸血环节动物。在野外遇到蚂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蚂蝗分旱蚂蝗、水蚂蝗、寄生蚂蝗三种。前两者是常遇到的。旱蚂蝗也就是山蚂蝗,“老巢”多在溪边杂草丛中,尤其是在堆积有腐败的枯木烂叶和潮湿隐蔽地方的为多。它们平时潜伏在落叶、草丛或石头下,伺机吸食人畜血。水蚂蝗则潜伏在水草丛中,一旦有人下水,便飞快地游出附在人畜的身体上,饱餐一顿之后离去。
它们仅仅是肚子饿了,要饱餐一顿而已。无钻进肉里之忧,我们找来创口贴贴上,止住血,很快回复了平静。这时我们就诗思飞扬,开起玩笑来。被咬的两人正好都是诗人,且一男一女,于是大家便开玩笑:要是那个吮吸了男诗人血的蚂蝗与那位吮吸了女诗人血的蚂蝗在这山中谈起恋爱,如果它们恋爱成功,生儿育女,它们儿女的身上不就流淌着你们男诗人女诗人的血。有人就说那明年再来的时候这满山遍野可能都跑着小诗人蚂蝗,这满山遍野的蚂蝗都是诗人了。
我们这时在玩笑中感觉那顺腿子淌的血都像诗行。
玩笑之后,我还真对这山蚂蝗有了一些敬意,蚂蝗一旦盯住了一物身上的血,不吸饱是绝不肯走的,宁肯被扯断,宁肯死,绝不松口。蚂蝗在吸血时这种性格,这种执着和拼命,有钉子精神,有一种锲而不舍、水滴石穿的韧劲。而对于我们这些爱好写作者是不是也要有山蚂蝗的精神,只要嗅到血的气息,就奋不顾身的跃过去。
这些吮吸了我的鲜血的小家伙鬼精灵,在我内心里渐渐变得可爱起来。
责任编辑 何冰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