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力恒·木拉提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这一重要举措即是要求“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宗教信仰对少数民族区域在社会治理方面产生着制约作用。本研究分析探讨了宗教信仰在少数民族社会治理中的正向功能,并将其纳入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体系之中,建立起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如何快速高效地达到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善治的要求,就需要加强社会道德氛围培养。
关键词:宗教信仰;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功能机制
中图分类号:B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4 — 0058 — 03
当代中国社会转型遇到的新社会问题就是政治稳定,如果不及时引起高度重视,就会影响当代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宗教信仰作为一种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并没有得到较好作用,有时甚至被视为封建迷信、落后和排斥。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有其特殊性,必须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尤其是宗教机构,一方面是深度和广度,受到执政党和政府决策部门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宗教的社会形象和社会效果。在少数民族地区在社会治理中,要充分考虑到宗教信徒特殊利益需求,满足需求的合法利益,对民族地区社会秩序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宗教信仰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机制的作用不仅使人们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和宗教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想要得到众多宗教信徒的拥戴,并且把宗教信仰发展到合理、合法化,就需要在少数民族地区利用宗教信仰,使宗教信仰渗透到少数民族社会管理体系当中;法治化的宗教信仰使社会道德氛围更加和谐,同时也更加有利于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善治要求早日实现。
一、宗教信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特征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西部和边疆,有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多元文化交织在一起的,有许多不同的宗教和信仰,宗教氛围等。宗教影响着少数民族宗教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但在部分外界干扰下的邪教组织,他们的存在扰乱了宗教正常的宗教伦理和社会道德行为,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宗教有其独特的功能,通过教学伦理管理信徒的道德规范,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这是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的重要因素。
(一)与少数民族文化相互影响、融为一体
宗教信仰是某一个特定群体长期在意识方面对于一些超出自然正常力量的一种信任和崇拜,是这部分人社会生活的有机组成,其形式与经济发展状况及民族文化特征浑然一体,对这一族群的语言、文字、诗歌、小说、音乐、美术、天文等都产生了极大的作用,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宗教文化。不同的宗教信仰,影响着民族的文化方向,并逐渐等发展成为这一民族特有的文化,另外,该民族的衣着服饰、风俗习惯、名族节日等方面的传统也和该民族崇拜的宗教文化息息相关。
(二)少数民族群众信教比重大、传播速度快
我国55个少数民族基本上信仰某一种宗教或者几种宗教,其中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撒拉族、东乡族、塔吉克族等信仰伊斯兰教;蒙古族、裕固族、藏族、土族等对藏传佛教基本达到了全民信仰的程度;还有些民族信仰道教、佛教、东正教等①。此外,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入,人才人口的不断流动,各类宗教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速度也逐渐加快,信教群体也不断扩张。
(三)与民族问题相互交织
宗教信仰是许多少数民族的精神支柱,也是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影响着他们的社会生活②。然而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问题往往和民族问题重合,这也可能影响了民族间的团结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再加上西部大开发对资源的过度开发以及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少数民族群众的不满,也有不法分子故意曲解宗教教义,蛊惑少数民族群众发生暴乱,这些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与民族问题及社会各领域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
(四)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与破坏
少数民族地区对宗教有很大的包容性,很容易使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政治渗透,通过歪曲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来攻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宗教政策,甚至煽动宗教狂热分子宣传西方文化和宗教思想,包庇和支持极端势力在我国制造暴乱,对人民正常生活和社会安全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二、宗教信仰的正向功能
宗教信仰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关乎百姓对整个国家政策、社会制度的认识,同时也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意识。恩格斯认为“宗教”在相关社会中作为其“向心力”和“凝聚力”对之会起到社会整合即“内部统一”的作用。合法的宗教信仰对其信众有教育、教化作用,宗教信仰中有一些与社会规范相适应的内容,可以通过影响宗教信徒来转化为社会规范而有益于社会。为了维持社会稳定和发展,就需要发挥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之间的积极文化因素,将各民族融合在一起,为了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责任和使命而共同努力,有效维持社会稳定和统一,对形成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有著积极作用。
(一)维系社会秩序
宗教之所以能够如此地吸引信教民族,是因为它会直接作用于人类的精神层面。宗教文化实际也是对于世界观、人生观的一种总结,是教众在宇宙、社会、人生等方面的理解和教化,这也是宗教对于人们世界观的影响。在社会的长期发展中,宗教逐渐发展成了相对固定的组织结构、经典教义、典章制度、活动方式,以及专业的神职人员③。宗教在传播其主要思想的时候,以特有的形式、超越现实的方式使信仰者理解人的生与死、贫穷与富裕等问题,沟通了彼此之间的理解,缓解了人民内心的失落感,平静地接受一些不公现象,构建和谐的精神家园从而为社会稳定消除了隐患。
(二)提高社交能力
何为社会整合?④“所谓整合作用,指的是相同的目标高于自身的目标,一个群体(或一个社会)务必要有一致的价值观,宗教为一致的价值做出了一种非理性的诠释,而且常常以不断重复的仪式来加强个体之间的相同感情,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宗教通过各种宗教活动使各民族之间、人与人之间联系起来,从而起到调试民族关系、维系友好、搞好团结的作用。同时,宗教界内部范围进行一些学术讨论、教务活动等,也可以促进教派之间、教派内部的交流与合作,可以更好的使各宗教之间联系更加密切、和谐友好的相处。
(三)提升公共道德
信徒对宗教信仰的推崇往往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会无条件地接受宗教信仰的各种道德指令,从而形成生活习性,成为自律性的行为规范。宗教信仰有着强大的控制力,对信徒有着强有力的约束力,为了维护有宗教信仰地区的整体社会稳定,就需要通过对宗教信仰者在行动上加以控制,在思想上加以教育,从而使他们自觉恪守社会道德。
三、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
为实现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如何使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稳定成为当务之急,这就需要少数民族地区在实行行政命令的时候,把尊重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活习惯、建立与少数民族地区的良好关系等放在首位。另外,宗教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所宣传的文化必须与国家文化和利益相一致,不能违背国家法律和道德,只有这样,才能将宗教文化慢慢渗透在少数民族人民的日常生活当中,让宗教所倡导的文化和习俗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只有这样,宗教信仰才能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中发挥其正确的功能价值。
(一)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引导和谐宗教思想
在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体系中,社会要进步,宗教的发展也要随之发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人们放弃宗教信仰,而是在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不断迈出新的步伐。如何建立和谐的民族关系,是治理少数民族的重中之重。华裔美籍学者杨庆壁认为“我国传统宗教是一种分散性的宗教并与世俗社会生活和制度混为一体。印证了我国的民族宗教信仰在世俗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它不仅对下层民众精神生活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影响着他们的言行举止,而且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中也是不可替代的力量。使各民族、各类型、各层次的少数民族宗教信仰都能够均衡发展,达到宗教与社会、宗教与宗教之间的和谐,是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中不可或缺的内容①。”因此,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活动,给宗教宽松的环境,继续开展宣传教育加以引导,创造和谐而又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实现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治理奠定坚实的基础,形成融洽的民族关系,从而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的和谐治理。
(二)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党员的示范作用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当前,在宗教信仰比较集中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往往需要把共产党员参加民族风俗活动和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加以区别看待。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地处偏远,如何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使少数民族地区更快进步,就需要少数民族党员具有更加强烈的历史责任感,能够很好的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积极又准确的传达党的路线方针。同时,少数民族干部也能够深入了解民情,准确的向党和政府汇报少数民族的基本情况,使党和政府能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从而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更快速高效地发展。因此,对于少数民族党员的宗教行为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他们与顽固宗教分子区别开来,从促进民族团结的愿望出发,同时提高少数民族党员的党性,让他们在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
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事务工作对促进地区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工作,成为发展地区经济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更加完善,而宗教人士在宣传方面需要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可从如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对待宗教人士要坚持以人为本,给予他们充分的尊重,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逐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②。二是在宗教院校的建设过程中,不仅要做到政策方面的倾斜,更需要从思想政治方面入手,对其教材进行严格把关,深入挖掘宗教教义中积极的思想,反对暴恐的思想主张并加以宣传。
四、结语
社会治理是系统性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的有序参与,需要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平衡社会各方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要更加着眼于老百姓在社会治理中的有效作用,要加大力度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经济,同时也要加大文化宣传与渗透力度。同时,由于少数民族地区不同民族间的宗教信仰差异,与非少数民族地区相比,社会关系也更为复杂,这也是诱发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难题的重要因素。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还应妥善处理不同民族之间的宗教信仰差异,尊重不同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习俗,在统筹中加强对不同宗教信仰的引导和协调,从中发掘和整合出宗教信仰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的正向功能,在这些正向功能的研究基础上,将其导入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中。在制度的框架内,为各方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有效的生态环境,确保各种宗教力量有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形成各方联动的同时使社会公众广泛积极响应并参与其中,建立党委领导下、各方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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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