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讯
第四届增值税全球论坛大会于4月12—14日在位于法国巴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总部举行。来自不同国家、地区的税务部门和国际机构的100余个代表团成员,以及企业界和学术界人士,共约300名代表齐聚一堂。应邀出席大会的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代表中国税务部门作大会惟一主旨发言,介绍中国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做法与经验。OECD主办的增值税全球论坛是国际上参与国家最多、合作范围最广的税收专题论坛,是各国税务官员、国际组织相关领域代表以及专业人士就增值税问题加强交流、分享经验、促成共识的重要平台。
OECD近日发布《国际增值税/货物劳务税指南》(The International VAT/GST Guidelines)。该指南包括得到国际认可的一系列标准和建议的使用方法,以解决在国际贸易背景下,因各国VAT制度缺乏协调而出现的问题,重点是服务和无形资产方面的贸易。该指南还包括建议运用的若干基本原则和机制,以应对BEPS项目所确定的跨境销售数字产品过程中,VAT征收方面存在的挑战。
为了执行OECD/G20 BEPS项目第13项行动计划制定的国别报告要求,OECD近期发布了国别报告补充指引。该补充指引主要涉及以下问题:收入的定义;用于确定集团存在及其成员资格的会计原则;集团合并收入的界定;大股东持股的处理;对填报国别报告表1中“关联方”的定义。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秦丰与葡萄牙财政部税收事务国务秘书费尔南多·罗查·安德拉德近日分别代表两国签署了关于中葡税收协定利息条款的税务主管当局间协议。该协议进一步明确了中葡税收协定利息免税待遇有关事宜,将有效降低两国跨境纳税人税收负担及融资成本,提高税收确定性,促进中葡双边投资和经贸往来。
印度4项货物劳务税(GST)法案经印度总统批准成为法律,具体包括《2017年中央GST法案》、《2017年综合GST法案》、《2017年联邦区GST法案》和《2017年GST(给各邦级政府补偿)法案》。
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法案,逐步加大小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追溯至2016年7月1日起,小企业适用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从28.5%降至27.5%,2016/2017年度,适用优惠税率的小企业年最高营业标准从200万澳元(约150万美元)提高至1 000万澳元,2017/2018年度提高至2 500万澳元,2018/2019年度再提高至5 000万澳元。
捷克议会近日修订税法,其中涉及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及税收征管等多项政策变化,规定2017年提高个人所得税子女抵免标准,即第二个子女的抵免标准从17 004克朗提高至19 404克朗,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抵免标准从20 604克朗提高至24 204克朗。
根据《2017年金融服务税法》,百慕大自2017年4月1日起对金融企业按季度征收金融税(financial services tax)。银行和其他融资企业按照期末资产的0.005%缴税,国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费的2.5%缴税,货币服务企业按照交易额的1%缴税。
加纳政府近期公布4项税法修订,其中规定除特定石油产品、化肥、机器设备以外,其他所有货物的进口需按到岸价的2%征收特别进口税。
高仲芳 整理
责任编辑:王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