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政+赵亮
摘要:“双师型”教师培养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至关重要,其关系到职业院校的长期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目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还不够健全。本文分析了“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政策内涵和实践状况,并讨论了其发展策略。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策略
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是评估院校发展优劣的重要因素,其中培养“双师型”教师是职业院校长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而现阶段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处于探索阶段,诸多因素制约着高职院校培养合格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也阻碍了高职院校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培养的障碍
1.资格认证标准不明晰
科学、严谨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是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的首要目标。许多政策文件中仅仅对“双师型”教师的数量做出了规定,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标准。虽然各省市都制订了“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但在标准的制订上各不相同,导致难以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
2.缺乏完备的培训体系
在“双师型”教师培训过程中,由于缺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管理混乱的现象屡见不鲜,既无法覆盖所有教师,培养周期也难以保证,监督机制更是无从谈起,培养效果的评价机制也存在明显缺陷,从而导致“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质量总体上难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3.欠缺过程评价和激励措施
(1)尚无独立的职称评定体系。在高等职业教育划归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领域后,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定体系和标准依然和本科教师一样,还是以授课学时、论文或课题成果进行评定,没有突出应用性和技术性。本科教育要求教师具备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而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更应具备专业素养和实际应用能力。因此,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定办法对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非常不利的。为了谋求职业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高职院校的教师一方面不得不完成大量的教学课时工作量,另一方面需要挤出有限的时间申报课题、参与项目;另外,为了保证专业水准,还必须时常下企业锻炼,保持与行业的密切联系。这样极有可能造成效率低下、疲于应付的情况,不利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2)激励手段单一。合理的薪酬和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既能满足劳动者最基本的物质需求,也能充分体现其自身价值。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亦不例外,多元化的激励手段能在物质和精神层面对他们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目前“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化程度虽然高于单职称教师,但在薪酬上两者并无区别。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方面,由于受普通高校管理模式及自身管理惯性的影响,职业院校未能突出“双师型”教师的作用和地位,导致教师失去了发展“双师型”职业能力的动力和信心。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培养制度的发展对策
1.制订“双师型”教师标准和资格认定制度
认定和评价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时,应主要从教育教学和专业实践的角度出发,科研成果的转化也应本着与行业结合的理念。教育教学,首先是对学生的言传身教,即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对职业的理解以及积累的经验,成为学生的职业引领者。在教学方面,应能独立编写课程标准、授课计划,运用信息化技术辅助教学,把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变得生动有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实训实践能力上,通过仿真场景实操、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等,给予学生专业指导。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其核心竞争力,其中既包括具体行业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也涵盖与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联系,所以要及时更新知识和技术储备。当然,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还需要具备与其职业身份和专业水准相当的学术水平和探索精神。针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特点,笔者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独立的资格认证体系,并颁发专门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这样能使各地在认定“双师型”教师资格时保持标准的一致性,改变目前“双师型”教师标准不一的状况,维护“双师型”教师认定制度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激励手段多元化
建立“双师型”教师的技术津贴制度、职称评定及晋升制度,对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将起到激励作用。从政策层面上看,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进行职称评定时,应当强调教学和专业技术并重,进行职称评审制度的革新。要充分考虑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点,加大专业实践能力和经验的比重,将评审标准与本科教师区别开。在职称晋升阶段,亦可对具备“双师型”教师职称的教师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降低教龄、发表论文篇数等门槛,充分认同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技术型的特点。
3.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绩效考核是对教师教育教学过程和效果的综合性评价。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绩效考核体系,首先必须围绕专业教学目标的要求和具体课程标准,将教师的教学表现、职业素养、实践水平作为主要的评价指标,突出专业能力在整个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其次,以教师自评为基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需要根据自身工作进度和效果客观地进行自评和自省,既要找出有待改进的地方,又要便于总结有效的教学方法。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开展教学的场地、内容、手段都需要贴近具体职业模块。外部的评价考核体系可能会对被考核人员的教学过程形成干扰和负面影响。因此,完备的自我评价体系能够弥补这一不足,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工作成果。学生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教学对象,理应成为教师绩效考评体系中的主体。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感受能够直观地反映出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如果缺失学生评价这一重要方面,教师的考评体系是不科学的。由于评价的對象是教师,因此应该特别注意采集评价信息的方式方法,如开展教学督导、学生座谈、匿名调查评分等方式,尽可能客观、公正地收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信息,这将有助于提高教师对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视程度。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和名师加入绩效考评体系,将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起到引领和促进作用。他们能够从社会需求层面审视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绩效考评会反映出教师在某个阶段的整体教学效果,它并非目的,而是要帮助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清醒地认识和分析教学中的得失,不断提升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
4.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目前,由于各高职院校教师的综合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因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体系和培养内容各不相同,缺乏科学、系统的整体规划。“双师型”教师培养旨在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能力。为了使培养计划具有可操作性,不论是职前培养,还是在职深造或培训,都应在充分考虑教师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完善培养计划,培养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另外,教师要根据自身的综合素质制订自我培养计划,在参照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规划的基础上,设计自身的职业生涯发展路径,有的放矢,最终达到培养目的。在高职院校专业课师资储备不足的情况下,教师在完成了学校规定的各种工作量后,恐怕难以专心接受教学或专业方面的培训,难以保证培训的时长和效果。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为“双师型”教师培养提供后勤保障,避免“疲劳”“被动”培训现象的出现。教育主管部门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及时了解、督促学校科学、有效地培养“双师型”教师,使教师在培养过程中有收获、有进步、有发展,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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