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晓钦+钱玉波+程恩富
摘要:近年来,我国富人移民现象愈演愈烈,给经济社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短期来看,富人移民潮冲击外汇体制,危及经济安全;中期来看,富人移民潮转移国民财富,拉大贫富差距;长期来看,富人移民潮阻碍全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因此,应在厘清富人移民潮本质、分析富人转移资产渠道以及测算富人转移资产规模的基础上,从监管机制、征税体制等多角度着手应对该现象带来的不利影響。
关键词:税制改革;退出税;富人移民;共同富裕;政治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27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7)03-0021-09
大规模的富人移民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从短期看,一方面富人人士移民潮将带走大量资本,令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另一方面资本外流将对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产生持续冲击压力,这就触及我国经济安全的关键。从中期看,持续的资本外流将对我国的人均国民收入这一更重要的与国民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的衡量指标产生影响,所导致的结果就是贫富差距在国际和国内两端都被拉大。从长期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所释放的巨大红利将随着富人阶层的移出国门而离开中国。先富的带着巨大红利离开,留下来的失去先富的帮助将无益于后富起来。如果任由其自行发展下去,在此类富人移民潮的影响下,势必影响共同富裕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目标的圆满实现。
一、我国富人移民潮的本质及现状
移民问题的本质其实是一国资本和智力的流失问题。富人移民由于其相较于其他移民方式的特殊性,对一国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资本的流失,智力流失问题在富人移民这个层级上表现得不是很突出。因为大部分富人在移民之后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由于他(她)们在母国一般拥有较高的地位,且其大多数产业只有在母国这样一个熟悉的情况下才能很好地运转,对异国的市场、文化、习俗、法律等各方面的陌生感往往使其不敢轻易地将所有产业都转移至异国,尤其是在移民的最开始几年里,甚至很大一部分人只是为得到一个异国身份便利,为以后做所谓的打算,根本就没有动过要改变原有生活和事业的念头。比如像很多演艺界明星,虽然头上的国籍变化了,但是依然工作生活在母国,与原来没有两样。再比如,很多的企业主为所拥有公司上市融资的便利将自己改换国籍后,到美国或我国香港地区上市,但是公司所有的业务都还是在我国开展。这样一来,人还是原来的人,业务还是原来的业务,智力还是原来的智力,同样置身于我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贡献。但是,站在国际层面,从一国的角度看,资本的流失是相当严重的。
诚然,移民潮的产生与我国金融改革的背景和后果有一定的相关性。受新自由主义的影响,我国金融业为了向变革了的公有制企业输血、为了保增长而满足政府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以及在对外开放后外币大量涌入而不断恶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移民潮产生了助推作用。然而,伴随着这次富人移民潮,是我国私人资本的全球流动。近年来我国个人境外资产增长迅速,那么到底有多少资本已经流出我国呢?以下笔者就从富人群体拥有海外资产总额、投资移民项目流出总额和海外置业三个角度估算一下资产外流的情况。
(一)我国富人海外资产总额估算
根据兴业银行与波士顿咨询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私人银行全面发展报告,2015年中国私人财富将达到人民币110万亿元,数量达到201万户的高净值家庭拥有约45万亿元,占全国总私人财富的41%,约占2014年度我国GDP的三分之二。
根据胡润研究院与汇加顾问集团今日联合发布《2014汇加顾问·胡润中国投资移民白皮书》显示,我国高净值人士实际海外资产占其总资产的比重为16%左右。由此可见,截至2014年我国高净值人士投资海外资产已经高达7.2万亿元。而就在2012年,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和建行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中国富裕阶层已经向海外转移约2.8万亿元资产。也就是说短短三年内,我国富人人士向海外转移4.4万亿元的资产。
根据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2015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已经完成移民或已经决定移民的高净值人士占所有受访者的44%,相比两年前有15个百分点的显著增长。通过这个数据我们可以假设,全国富人阶层中,完成移民或已经决定移民的人数占总人数44%,未移民的人数占比56%。
如果假设移民或准备移民和未移民的高净值群体海外投资资产占其总资产的比例相同,为16%,则现阶段高净值人士移民或准备移民所带来的实际财富的转移大约在3.2万亿元,而未移民高净值人士对海外的投资也高达4万亿元。
另外,基于以上假设可以肯定的是,在不久的将来,将近20万亿元的财富,即我国2014年GDP总量的三分之一,将随着这44%的高净值人士移民而至少名义上转变为外国人的财富。
(二)我国富人投资移民项目流出资金总额估算
我国高净值人士海外移民和资产转移目的地主要有中国香港、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分别占比为22%、21%和16%和5%。
投资移民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资金的向外转移和投资。通过每年我国向各国和地区投资移民的总人数和平均花费,就可以估算出每年由于投资移民而产生的资金外向转移总量的大体情况。以下我们以2004—2013年这十年为时间基数,对中国香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这四个我国高净值人士传统投资移民目的国和地区进行转移和投资资金进行估算。为方便计算和公平起见,假设投资移民人均投资额为200万美元。①
如图1所示,中国富人申请到美国EB-5投资移民签证人数从2004年的区区16人增加到2013年的6 895人。十年间增长几百倍。实际上,前四年的增长还是相当缓慢的,且与之后的总量相比可以忽略不计。但是自2008年西方金融危机开始,每年获得美国EB-5投资移民签证的中国人数呈直线上升。如图2所示,具体的人数从2008年的360人上升至2013年的6 895人次,这六年总共美国投资移民中国人数为18 538。以每人投资额为200万美元作估算基础,则这六年由于投资移民美国而产生的资本外流总额约为370亿美元。那么大概估计2005—2013年的大概总量在400亿美元左右。而且2014财年度,美国发放的投资移民签证名额为10 692份,来自中国的移民占9 128份,比2013年度增加2 878份,增长46%,说明富人和资本外流速度还在增加。②
如表1所示,我国每年对加拿大经济类移民数量都保持在35 000名以上,其中企业家移民和投资移民的总额在2002—2005年之间增长迅速,4年时间内投资移民人数就翻一番还多。且近几年来,由于名额的移民配额的限制,人数在高位保持一定的稳定,自2008—2013年常年保持在6 000名左右。2004—2013年的这十年间,投资移民总人数为49 776人,企业家移民项目总人数为2 793人,合计总人数为52 569人。则这十年间我国由于投资移民对加拿大的资本外流总额为1 050亿元美元。
中国是澳大利亚最大投资移民来源国④、第二大技术移民来源国和旅游签证的第二大来源国。2008—2012年五年间,共计21 562名中国人获得澳大利亚投资移民签证,年均4 312人,占外国人获得澳大利亚投资移民签证总数35 749的60.3%。也就是每5个获得澳大利亚投资移民签证外国人中就有3个是中国人,中国成为澳大利亚投资移民的最大来源国。由于2003年和2006年澳大利亚投资移民配额数据的缺失,我们只好假设2004—2013年的年均投资移民数量在4 312人。据此,大约得出这十年来投资移民澳大利亚的中国公民数量为43 120人,大约由于该种投资移民造成总额为860亿美元的资本外流
香港政府于2003年效仿西方国家推出投资移民计划,其对投资巨额资金要求和其他条件相当苛刻,但是即使这样,香港仍然是内地富人的首选目的地。截至2013年,投资移民计划十周年时,该项目总共约为香港吸引1 673亿港元,人均投资额为810万港元,为香港增加18 000多名高净值居民,当中87.5%是大陆富豪。也就是说,这十年间由于香港投资移民项目,我国对港资本流出为1 464亿港元,约为190亿美元。
由上可得,2004—2013年,我国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地区的基于投资移民而产生的投资额分别是370亿美元、1 050亿美元、860亿美元、190亿美元,总共2 470亿美元。
(三)我国富人海外置业花费估算
海外置业在高净值人群海外投资项目中占最大比重,超过四成;其次是固定收益和股票。根据《2014汇加顾问·胡润中国投资移民白皮书》,地产绝对是最为热衷的海外投资标的,占43%。如果假设已移民或准备移民和未移民的海外置业占其海外投资比重相等,则根据2014年我国高净值人士投资海外资产已经高达7.2万亿元,可得2014年我国高净值群体海外置业投资总量应为3.1万亿元,其中已移民或准备移民高净值群体海外置业投资量为1.36万亿元,未移民高净值群体海外置业投资量为1.74万亿元。
总体来说,我国富人移民潮将导致财富大规模外流。尽管目前的资本外流的数额还不是很大,但是有两个方面需要我们注意。
如果富人群体始终保持如此之高的移民意愿,即大约有占比44%的富人群体将要移民。乐观来看,假设这些已经移民或者准备移民的高净值人士都只是拿他国的绿卡,而没有获取他国国籍,也就是说其还拥有中国国籍。名义上转移资产,但其所有财产并没有实质性的转移至国外。此时,一方面,从税收得失角度看,一旦这些巨额财富流入西方发达国家,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基本都拥有完备的所得税体系和财产税体系,这些财富势必会被征收高额税收。换而言之,也就是说,这是用我国的财富去向他国缴纳税款;另一方面,从子女后代角度看,虽然名义上这些财富并没有转移出去,但当其子女后代成为外国人时,这些财富注定有一天终将变成他国的财富,这个过程就是真正财富大规模流出的过程,且将会持续很长时间,甚至一代人以上,之后就将于我国毫无关系。长久看,这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和打击是巨大的。
二、我国富人移民潮冲击外汇体制,危及经济安全
由于特殊基本国情,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我国仍然对外汇的进出实行限制性措施,即外汇管理。外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进行限制的一种限制进口的国际贸易政策。外汇管制分为数量管制和成本管制。1993年,汇率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起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目前,我国对个人结售汇有年度限额是2007年我国实行新的外汇管理细则,其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总额为每人每年5万美元。
近年来,投资移民、海外置业、海外投资等项目规模庞大,金额体量惊人。鉴于境内人民币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巨额资金流动受到严格监控和管制。
理论上讲,我国高净值人士动辄就把上百万或上千万美元的资金迅速而又高效地投资海外,这在现在的外汇管理体系下是非常困难。但为什么他们能把这些巨额资金轻松转移至海外而逃脱我国外管局正常的外匯监管呢?
总结起来,除去通过正常渠道离开中国的资金,很大一部分是通过非正常渠道转移资金的,甚至包括非法渠道。⑤
(一)我国富人利用外汇管理制度漏洞转移资产
非正常渠道其实是钻空子。利用目前外汇管理制度的漏洞来达到超额资金转移的目的,主要方法如下。
第一,个人分拆购汇。即蚂蚁搬家,指利用家人及亲属的外汇额度,将资产一点一点地转移至海外账户。但是由于2015年9月外汇局下发“加强蚂蚁搬家式购汇管理”的文件后该种形式的资金转移受到一定遏制。
第二,信用卡套现。这个方法是利用境外商家退货方便这个漏洞。在境外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购买”昂贵商品,前提是这家商家允许退货。那么退货时,就可以以要求商家将所购商品的资金以现金返还的方式从境外套出外汇。
第三,过境香港。通过香港自由金融港的优势曲线转移资产。主要指通过理财公司在香港设立离岸账户,先将资金转移至香港,再另行打算。其中在港购买保险是一个愈加流行且值得我国监管部门注意的途径。近年来随着有关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对资产转移的监管,使本来比较宽松的资产转移渠道变得越来越少,但是赴港购买保单却变得热门起来,巨额保单在港频繁上演,愈演愈烈。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基于我国的两条法律。一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规定如下:“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另一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3条的规定,规定如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根据上述两条法律规定,赴港购买保险既能绕过外汇管制又能避债避税。
第四,国内抵押,国外贷款。大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购买内地银行理财产品抵押,银行再通过海外分行贷款给当事人。一种是通过在内地银行进行实体或实业抵押,再通过银行海外分行贷款。这种方式需要银行的合作,而银行业对这种方式的资产运作也没有过多限制,甚至还迎合这样的需求,中国建设银行就曾经推出过一款产品,私人银行客户可以通过使用人民币计价的储蓄和其他资产作为抵押物,从而在香港贷出巨额港币或美元资产。这样一来,我国高净值人士在海外置业投资就更方便。
(二)我国富人非法渠道转移资产逃避外汇管制
除非正常渠道外,还有很多非法渠道帮助富人转移资产,而且这些渠道对我国的资金转移监管体系来说是一个空白。通过这些渠道不但能达到巨额资金顺利转移的目的,而且还能够洗白这部分资金,主要方式如下。
其一,地下钱庄。内地和香港都存在大量的地下钱庄,他们互相串通,以达到非法转移资金的目的。香港有超过1 200家的货币兑换商,这些货币兑换商除正常兑换业务之外,还和内地钱庄串通,以内地存香港取的方式帮助富人转移资产,且手续费低廉。
其二,地下影子银行。富人还可携带来自地下银行开具的支票出境。该种支票是以美元形式从一个香港银行开设的。当客人过境后,他就可以支取这张支票。这种地下银行是我国影子银行的一部分。客人只需将等值的人民币从其国内的账户转到这家银行以此来获得支票。
其三,携带巨额现金出境。当然,铤而走险携带巨额现金出境也大有人在。比如通过香港免检私家车携带大量现金。⑥
这样,通过以上一系列所谓非常规甚至非法手段与途径,大量的资本都游离于我国的外汇监管体系之外,使之形同虚设,这对我国的经济安全、金融战略乃至于对整个国家发展战略都会产生不可预测的消极影响。
三、我国富人移民潮转移国民财富,拉大贫富差距
(一)国民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不匹配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增长率要快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虽然最近几年增速有所放缓,但这已经足够使我国的总产出追上并超过英、德、日,且我们与美国的差距也越来越小。然而与经济产出增长相比,一个更重要的与国民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的衡量标准更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这就是国民收入。
为使衡量更为准确,本文将采用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人均国民收入来分析富人移民潮转移国民财富的行为。2011年,著名经济学家米拉诺维奇在其著作《富与贫》中这样写道:“如果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印度将需要增长17%,这一增长率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中国需要增长8.6%才能防止绝对收入差距加大。因此,虽然中国和印度取得引人注目的成功,但富国与穷国之间的绝对收入差距扩大,这点不足为奇。”之后几年的实际情况也确实如其所说,如表2所示,基于人均GNI的绝对值的比较,我们与美国的差距在GDP差距缩小的同时反而扩大。我国的人均GNP由2006年的5 830元增加到2014年的13 170元,增加了7 340元;而美国的人均GNP增加值为8 470元。图表更能直观地反映出这种差距的趋势。如图3所示,在我国这么多年的高速发展的人均产出(GDP)的情况下,我国按购买力平价(PPP)衡量的人均国民总收入(GNI)与美国相比并没有显著增加,反而看上去追赶是遥遥无期。
(二)我国国民收入增长放缓原因与资产转移规模测算方式
下面笔者从产出的去向来看人均国民收入放缓的原因。
1. 人均国民收入计算
人均国民收入=国民收入/总人数
国民收入=国内生产总值-生产所用的资本折旧+国外净收入。
国外净收入=国内对国外投资收入-国外对国内投资收入
通过公式我们知道,产出的去向大体可以看作两个地方,一个是生产所用资本的折旧,另一个是国外对国内投资收入。如果一国公司或者其他资本资产由外国人所有,那么也许国内产出会很高,但是一旦从总产出中去掉流向境外的利润和租金,则其真实的国内总收入就会相对要低一些。
我们的主要目的不是要去深究中美两国人均国民收入差距的原因,更不是试图去分析导致国际间收入不平等的各种潜在的经济谜团,而是想通过比较和分析我国现阶段的如此大规模的富人移民和财富的国家属性的转移所带来的我国国民总收入和人均国民收入的变化,进而从中获得如此移民潮对我国在国际间收入分配地位的影响及影响程度。
2. 基本假设与指标估计
当富人移民时,其所持资本的国家属性发生变化,但其對产出影响不大。通过上面的公式我们知道,整件事情在短期来看,对公式里的“国外对国内投资收入”影响颇大。因为随着资本的所属国家发生转变,其所产生的收益,如租金、利息、利润等将由原来的我国所属转变为外国所属,也就是转变为国外对国内的投资收入。这样就会对我国的国外净收入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到我国国民总收入和人均国民总收入。
接下来我们假定国外对我国所投入资本的收益不变,唯有富人移民将会对此产生影响,必须做出如此假设,这样我们才能集中精力对富人移民所引起资本的国家属性变化而引起的变动资本的收入的变化进行估算。否则,假如还有其他因素导致国外对我国所投入资本收益的变化,富人移民对其所带来的变化程度将无法厘清。
另外假定资本和财富的含义是相同的。这个假定也是说的通的。之所以有的人认为其是不准确的,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财富中直接用于生产过程的那部分才能称作资本。但是,所有形式的资本都具有双重角色,既有储存价值,又有生产价值。比如黄金,其理所当然被看成财富,但是其也是生产过程中的一种原料,所以说黄金是资本也无可厚非。
下面考虑几个估计值。据统计和测算,在我国的高净值人士中,44%已经完成移民或已经决定移民;17%的高净值人群表示“自己不考虑移民,但子女正在考虑或已经完成移民”。⑧如果我们需要从短期和长期来探讨国民收入的问题的话,一种合适的假设就是将“已经移民或已经决定移民”的富人看成是对短期有影响的研究对象,而将“自己不考虑移民,但子女正在考虑或已经完成移民”当成长期来看对我国有影响。当然,在这里我们不能忽视对实际移民及移民倾向所占整个富人阶层的比例的认真探究。但很不幸的是,这个数值是每年都在变化的,而且根据以往的数据,这个占比是越来越高。为给出一个大概完整的分析轮廓,我们暂且将其假设为不变,也就是这个占比就是现在的数值,即44%和17%。
(三)我国富人资产转移规模分析
综合上文多份报告可得,2015年我国私人财富将达到110万亿元人民币,数量达到201万户的高净值家庭拥有约45万亿元,占全国总私人财富的41%。⑨所以短期来看,将有19.8万亿(45万亿元×44%)的财富由内资变成外资。长期来看,将有27.45万亿元(45万亿元×(44%+17%))财富的国别属性发生转移。
要想得到富人移民所导致的国外对我国投资收入的变化,现在只需要解决一个核心问题,即资本收益率。为简化问题,我们就引用白重恩所测算出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资本回报率。⑩由图4、5可知,我国的资本回报率,不管是税前还是税后,长期看其趋势都是一样的,即缓慢下降。但是近年来下降的幅度更大一些。
我们取2010—2013年的资本回报率均值来估算现阶段我国资本收益率。由表3得出的结果是:税前资本回报率(考虑存货)为14.73%,税后资本回报率(考虑存货)为6.14%。通过比较笔者决定选择最悲观的数据,也就是考虑存货,即6.14%。再根据上面提到的财富国别转移的总量,我们即可得出以下结果:短期来看,将有19.8万亿元的财富由内资变成外资,我国的国民收入将减少1.22万亿元(19.8万亿元×6.14%);长期来看,将有27.45万亿元财富的国别属性发生转移,我国的国民收入将减少1.69万亿元(27.45万亿元×6.14%)。而且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的国民收入的减少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每年都会减少这么多,虽然财富的国别属性转移是一次性的。
由于我国的富人阶层本身占我国总人数的比例就很低,只占约0.5%,所以其实际移民的数量对我国总人口的影响并不大,所以我们在计算时就将其视为不变。根据公式:人均国民收入=国民收入/总人数,按购买力平价(PPP)衡量的人均国民总收入(GNI)(现价国际元兑人民币汇率约为1∶4),得出结果:短期看,我国人均国民收入每年将因此减少234.6个国际元;长期看,我国人均国民收入每年将减少325个国际元。如果以2014年的人均GNI为基础,减少的比例短期为1.8%,长期为2.5%。
不要小看这大约2%的减少,其意义是巨大的。第一,现阶段来说,尽管我国GDP增速比欧美发达国家,尤其比美国要快,但是在人均GNI方面,我国在相对速度上比美国快不了多少,在绝对速度上反而还不如美国。这2%的减少将会使我国的人均GNI与美国的差距继续拉大。第二,以上假设我们都基于美国的人均GNI不会受到中国富人移民潮的影响而变化,实际情况是,我国移民的富人中很大一部分去美国,也就是说我国富人的资本很大一部分转变为美国的资本,所以其对美国的人均GNI是有增加的作用。这样,在中国人均GNI由于富人移民的原因而减少时,美国人均GNI反而增加,差距从一开始就被拉开。第三,从国内贫富差距角度看,人均GNI的稍微减少对生活在底层的老百姓影响是很大的,因为其本来的基数就小,收入的稍微变化就会影响到其很高的百分比,反而对富人群体影响不大,因为其基数巨大。这无疑会拉大本就非常明显的贫富差距。第四,从国际贫富差距的角度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我国的人均收入与发达国家,不是缩小,而是拉大,这不利于国际间贫富差距问题的解决。第五,从实现共同富裕这个伟大目标看,共同富裕的实现一个很重要的路径就是要做大蛋糕。然而,富人移民潮正削减这块蛋糕,这对我国实现共同富裕起到很大的消极作用。
四、我国富人移民潮阻碍全民共同富裕
(一)社会主义奋斗目标及其衡量标准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奋斗目标,经济发展带来的财富增长属于社会财富,应当由全社会共享。共享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是要消除贫富悬殊、避免两极分化,其方向和目标是共同富裕。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执政是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为一部分人、少数人的利益。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是要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使全体人民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而实现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同志强调:“面对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和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11}共享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但也应认识到,从共享走向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过程,任重而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天,我们促进共享发展,既要明确方向和目标,也要把握好阶段性特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走向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主要的衡量指标有两个,富裕指标和共同指标。其中,富裕指标顾名思义就是指一国的国民收入水平是否达到一定的相对富余的高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做大蛋糕”。富裕指标又可分为总量富裕和平均富裕。一国的国民收入水平不能仅仅注重其总体水平,还要测试其平均水平。总量富裕包含人口数量和平均富裕水平,如果一国的总量富裕仅仅是因为人口数量所做的贡献较大的话,则并不能将之评定为富裕指标良好。共同指标实际上就是分配指标,主要指收入分配指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分蛋糕”。收入分配指标指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差距的测试,是否在合适范围,是否有逐年扩大或缩小的趋势,是否有扭转的迹象等。总体来说,富裕指标和共同指标能大体检测出一国离共同富裕还有多远。
(二)当前富人移民潮阻碍全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从富裕指标的角度看,先富群体出走异国他乡,一方面带走相当体量的资产。由上文可得,资本外流现象在最近几年的移民潮中愈发严重。据估算,不久的将来,约20万亿元的财富,即我国2014年GDP总量的三分之一,将随着这44%的高净值人士国籍的改变而至少名义上转变为外国人的财富。仅仅是投资移民所需资金转移,以每人200万元的投资移民花销为基准,自2004—2013年,我国仅仅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地区的基于投资移民而产生的投资额共2 470億美元。这个数据还不包括除这四个国家和地区之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另一方面,我国发展负债较多,无力偿还。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带来富裕的同时也带来发展的负债。利用充足的廉价劳动力资源,承接发达国家制造业的转移,大肆开采本就贫瘠的自然资源,以及在此过程中对环境所造成的不可逆性破坏,再加上政府对公共品的力度空前的投入,迅速使整个中国变成世界工厂,向世界提供大量廉价的商品与服务,为国内外资本创造大量财富。中国富人阶层人士的收入水平与生活质量也随之快速提高。负债必然要求发展所积累下的财富来补偿,这就要求在短暂而珍惜的发展期内进行必要的解决负债期的经济储备,积蓄力量,为即将到来的负债偿还期打好基础。也就是说,在快速发展期,人们必须考虑未来,谋划未来,如果随意任由发展所积累的财富流向他国,当我们需要解决发展负债问题时,整个社会将会陷入无能为力的尴尬境地。
从共同指标的角度看,先富群体出走异国他乡,一方面会使我国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由上文分析可知,以2014年的人均GNI为基础,短期看,我国人均国民收入每年将减少1.8%,长期看,将减少2.5%。这2%左右的减少不仅对我国国内的贫富差距产生消极影响,而且在国与国之间,其对国际间的贫富差距起到拖累的作用。另一方面侵蚀政府再分配的物质基础。常识可知,富人移民,其所缴纳的税负就会相应减少,而政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能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就是税负。
总的说来,社会富人人士带着巨大财富纷纷移民他国,无论从哪个指标看,将对我国实现共同富裕这一伟大目标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使全民共同富裕的这一伟大目标的实现变得遥遥无期。
五、应对富人移民潮不利影响的政策措施
大规模的携带着大量财富的富人移民潮,且发展颇有愈演愈烈的态势,给我们的经济无论从短期、中期还是长期来看都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先富的带着巨大红利离开,留下来的失去先富的帮助将很难后富起来。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在此类富人移民潮的影响下,共同富裕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目标在我国都将很难实现。怎样延缓或控制我国现阶段的富人移民潮,进而从根本上解决富豪移民潮问题,使其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法治等的影响降到最小,就成为当今政府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短期内必须找到有效缓解富豪移民潮,以为后来制定政策提供足够空间缓冲和时间保障。具体来看,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加强对资产转移的监管。与主要海外资产转移目的地政府、监管机构(如中国香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以及国际主要金融机构建立通畅的沟通和信息透明机制,从而有效了解中国富人海外资产情况并核查其合法性、完税程度。这需要相关政府、机构大力配合。配合的程度与中国综合国力、经济发展程度等有密切的联系。目前我国在国际沟通和落实方面的话语权还有待增强,短期内采取激进措施的条件还不成熟。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紧紧围绕“依法治国”这一战略目标,积极推进宪法中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相关内容的落实。与此同时,需要通过舆论宣传,向社会传递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尽快消除当前人们尤其是富人阶层对资产安全性的担忧,防止出现非理性的私人资产大规模海外转移现象。
第三,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积极推动金融市场建设和完善。一方面,尽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解决企业上市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努力推动资产管理机构的多元化发展,如证券、基金、保险和综合性的私人银行业务等,拓宽我国境内的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尽可能满足富裕阶层资产保值、增值需求。
第四,完善社会保障领域的建设与发展。一方面,加强国家统筹的全覆盖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同时,也要大力鼓励商业保险和民间资本进入具有国际水准的中高端养老和医疗服务;另一方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尤其是高等教育体制。通过努力,切实减缓甚至消除高净值人士在养老、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疑虑,从而有效应对为寻求更好生活环境而移民海外的高净值人士的诉求。
第五,推进税制改革。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坚持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本制度;二是确立以民生建设为导向的发展模式。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很显然,在目前来看,“先富”的任务已经完成,甚至可以说超额完成,但“带动后富”呢?持续多年的富裕人士移民潮显示先富起来的一群人不愿意带动其他人后富起来。为实现共同富裕这一伟大目标,我们不光要在第一个路径上下功夫,还要在民生建设上下功夫,而推进和完善国民收入再分配体系的建立,改革和完善我国税收体系尤其是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的完善恰恰是民生建设的关键所在。{12}
第六,设立和开征退出税。基于自由迁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延缓或控制富人移民潮,不是遏制和限制人口的流动,短期内试图通过行政命令来解决这一问题也是不现实且不可能成功的。我们要做的是使其发展处于可控范围内,使其对我国的影响控制于可接受范围内,不但如此最好能够积极引导这股富人移民潮,使其为我国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
在我国内地开征退出税的方法可以缓解富人移民潮对我国产生的消极影响。本质上退出税属于所得税的一种,是对个人因提前结束该国纳税身份产生应税对象转移而导致该国应税所得流失的一种预征收。通过设立和征收退出税不但可以控制由富人移民潮所引起的资本外流速度,防止现阶段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过快下行,而且可以实现对享受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红利所创造出来的财产因其拥有人结束我国纳税人身份时没有处置而可能造成我国税收损失的提前征收。通过退出税的形式留下部分发展红利来用于弥补发展所遗留下来的债务和经济再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尽早使全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注释:
①宋全成:《理性看待中国民营企业家投资移民》,载《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年第5期,第69-71页。
②⑥蔡敬亮、赵仰远:《我国投资移民发展较快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载《区域金融研究》,2012年第1期,第86-88页。
③智慧签证,2013:《中国每年移民加拿大人数最新官方统计》,http://www.smartvisa.ca/latest-facts-and-figures-canada-china-immigrants/。
④⑤王輝耀、刘国福:《国际人才蓝皮书: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⑦数据来源:世界银行,国际比较项目数据库。基于购买力平价(PPP)的人均国民总收入(GNI)PPP GNI是指用购买力平价汇率转换为按国际元计算的国民总收入(GNI)。对于GNI而言,国际元的购买力与美元在美国的购买力相当。国民总收入(GNI)是指所有居民生产者创造的增加值的总和,加上未统计在估计产值中的任何产品税(减去补贴),再加上境外原始收入的净收益(雇员薪酬和财产收入)。数据以现价国际元计。
⑧根据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2015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报告。
⑨根据兴业银行与波士顿咨询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私人银行报告2015》报告。
⑩白重恩、张琼:《中国的资本回报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载《世界经济》,2014年第10期,第3-30页。
{11}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2/26/c_
118723453_3.htm。
{12}程恩富、劉伟:《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理论解读与实践剖析》,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6期,第41-47页。
参考文献:
[1]李影.中国投资移民动机与现状[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60-63.
责任编辑:许永兵
The Economic Impact of China′s Wealthy Immigrant Tide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Ding Xiaoqin1, Qian Yubo1, Cheng Enfu2
(1.Marxism College,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
2. Academy of Marxism,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s wealthy immigrants phenomenon intensifies increasingly, which has brought quite a few negative impacts to our economy and society. In the short term, the wealthy immigrant tide impacts the foreign exchange system and threatens the security of economy; in the medium term, it transfers national wealth and widens gap between rich and poor; in the long term, it hinders the achievements of common prosperity of the whole people. Therefore, we should deal with the negative impacts of the phenomen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upervision mechanism, taxation system and so on, on the basis of clarifying the essence of the wealthy immigrant tide, analyzing the channels of assets transferring and measuring the size of the assets.
Key words: Tax Reform; Exit Tax; Wealthy Immigrant; Common Prosperity; Politic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