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种业巨头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启示

2017-05-03 09:18王振忠卢兵友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编辑柴帆
中国农村科技 2017年4期
关键词:种子公司龙头企业种业

文|王振忠 卢兵友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编辑|柴帆

国际种业巨头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启示

文|王振忠 卢兵友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编辑|柴帆

国际种业龙头企业以其持续扩大的科技领先优势和不断稳固的垄断性产业地位,推动着现代种业走向全产业链发展时代。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种业巨头纷纷进驻我国,其强大的研发能力和品种优势给我国种业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新产品和新技术带给我国种业的不仅仅是市场的冲击,更是思想的革新。正如当年我国在初开国门之际一样,不论何时,不论何事,魏源在《海国图志》一书中提出的“师夷长技以制夷”思想,我们应时刻铭记。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

鉴于此,面对国际种业巨头如浪潮般涌入我国的势头,本文分析了国际种业巨头发展的成功经验,提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育、繁、推”一体化大型种业龙头企业、完善种业发展政策法规、实施种子企业“走出去”战略等政策建议,以期提高我国种子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国种业快速发展。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优良的种子品种对于农作物增加产量和改善品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是世界上第一大农业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用种量第一大国,年种子总用量约为125亿公斤左右。根据国际种子联盟(International Seed Federation,ISF)的统计数据,2012年我国种子市场价值为99.5亿美元,仅次于美国120亿美元,居世界第二位,市场潜力巨大。

国内外发展经验表明,企业强则种业强,种业强则农业强。自2000年《种子法》实施以来,国内种子企业快速发展。2010年,我国种子企业数量已达8700家,之后通过兼并重组、优化整合等,截至2015年底,我国持有效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数量为4660家。

虽然我国种子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普遍偏小,育种资源和人才不足,育种方法、技术和模式落后,研发能力较弱、创新能力不强、竞争能力不足,尚未建立育繁推一体化的商业化育种体系。特别是孟山都、先正达、杜邦先锋、利马格兰等国际种业巨头纷纷进驻我国,凭借其丰富的育种资源,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先进的育种技术,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体系,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等,迅速取得市场优势,给我国种子企业带来“潜在”风险,同时也对我国种业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国际种业巨头发展的成功经验

经过多年研究和观察之后,我们发现国际种业龙头企业成功的核心便是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实施全球资源整合战略,拥有领先的育种技术和生物技术产业转化平台,借助于高水平的人才、设备与管理,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已逐步培育形成了集研发、生产、推广、销售、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核心竞争能力。国际种业龙头企业以其持续扩大的科技领先优势和不断稳固的垄断性产业地位,推动着现代种业走向全产业链发展时代。

种业龙头企业是发达国家种业战略的核心载体。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是国家种业强大的必由之路。美国的农业全球化战略,通过立法保障、政策扶持、政府资助、资源整合、设立各类基金会进行投资等多种方式,扶持大型企业承担国家重要项目,进行育种技术研究,并鼓励其进行产业兼并和产品输出,着力培养大型种业龙头企业。目前孟山都等企业已经取代公立科研机构成为美国作物育种的主导者和全球农业生物技术的领先者,成为美国农业产业化体系和全球粮食战略的重要实施载体。

大额资金投入、长期材料积累及全球资源配置,是发达国家牢牢把握全球种业研发育种制高点的重要手段。上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种业科研主要以公立研究机构为主,但是随着种子产业化和集中度的不断提升,种子公司逐步成为作物育种功能的主体。1960-1996年间,企业等非国家科研机构在作物育种的投入增长了13倍,而国家科研机构的研发投入则变化甚微,逐渐形成了国家科研机构专注于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大型种子公司则在国家和社会各类基金的支持下,专注于品种开发、技术改良、产业化、技术输出等应用型研究的社会分工,促使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同时,美欧大型种子公司长期在全球范围内搜集种质资源,分离克隆有效基因并申请专利,还通过购买专利、独家授权等方式努力获取其他国家的前沿科技成果,逐渐掌握了大量育种资源和最新育种技术,逐步确立了其生物技术育种领域的优势地位,培育了大量高产、优质、抗性强、专用性高的优良品种,成为全球育种研发的领导者。

大规模的全球并购和资源整合,是发达国家建立现代种业体系的重要途径。美国种业市场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仍然是以数量众多的小规模个体民营企业为主,资金匮乏,无力进行自主育种技术研究,而完全依赖国家的科研院所。在二十世纪后半段的数十年间,在国家战略支持下,具备强大农化背景的工业资本进入种业,从而使种业按照现代化大工业模式和现代经营管理机制运营成为现实,美国种业发生了规模巨大而持续的产业并购重组,其标志性事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孟山都斥资80亿美元收购种子公司、1999年杜邦公司斥资77亿美元收购先锋良种、2000年通过重组合并成立了营业额达68亿美元的先正达公司。在欧洲,法国最大的种子公司-利玛格兰在并购重组了蔬菜、花卉、甜菜等数家种子公司后成为欧洲最大的种子公司之一。

大规模的产业并购直接导致种业集中度快速提升,产业结构出现根本变化。同时,欧美种业巨头又进一步利用其在国内的优势地位发起国际并购,在全球收购各国企业,从而巩固了国际范围内的种子市场领先地位。

将工业化、工厂化的成熟经验引入种业制种的生产加工环节,确保种子高质量高标准。综合全球种业前十强生产加工环节的经验,一是普遍采取欧美大农场在播种、去雄和收获等环节的全程机械化;二是全球建立生产基地,选择最适宜区域生产亲本以及安排制种;三是与机械研究单位及生产单位合作,专业化定制适用于种业的加工烘干设施设备。我国当前在西北逐渐引入并广泛采用的鲜果穗烘干加工线的核心设备,即由美国先锋自国外引入;四是持续改进田间生产技术及耕作方式,先正达等公司不断推进杂交水稻制种的全程机械化,并且在印度等国家进行推广;五是质量控制自成体系,独立于田间和工厂,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控;六是注重加工、包衣、包装等环节的技术和工艺流程的研发,统一外包。

促进我国种子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发达国家种业龙头企业的成功可用以上四点来总结,那么相对应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国的种子企业该如何来发展呢?

首先,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发达国家大型种子企业的发展历程表明,企业在种业科技创新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我国应该明确企业和教学科研单位在我国种业科技创新链条中的分工与相互关系。鼓励种子企业和教学科研单位进行育种联合攻关,教学科研单位主要从事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为种子企业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鼓励种子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其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企紧密结合的育种体系。

其次,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种业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优势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许可经营等多种方式迅速做强做大,引导各类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向大型企业集聚,提高产业聚集度和企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打造大型现代种子企业。同时,要进一步明晰企业各部门在良种选育、繁育、推广和销售等种业产业链条的利益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建立规模化、高通量、分段式、流水线式的商业化育种技术体系,着力提升市场竞争力,逐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种子龙头企业。

再者,完善政策法规,提高企业育种研发积极性。加大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和查处力度,尤其是对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种子生产经营等市场行为的检查和管理,严厉打击私繁滥制。尽快修改《种子法》中不适应现代种业发展的内容,逐步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相关法规,优化种业发展环境,为企业投资育种研发提供制度保障。

最后,实施种子企业“走出去”战略。以“一带一路”为契机,引导和推动国内种子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同时瞄准国际前沿,通过资本运作等方式开展跨国投资并购,实现品牌、技术、市场和营销网络等的全球整合,迅速发展壮大。通过互利双赢、和谐发展,更好地在全球范围内合理地配置资源,快速增强企业竞争力和产品国际影响力。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近年来,我国种子产业快速发展,为实现粮食连年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种业巨头纷纷进入我国市场,给我国民族种业带来巨大的挑战。

面对“洋种子”的激烈竞争,我们应加强与国际种业巨头的交流与合作,深入学习其发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种业科技含量,促进我国种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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