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构建

2017-04-29 12:31庄会虎耿国阶
经营管理者·下旬刊 2017年7期
关键词: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构建策略

庄会虎 耿国阶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单位制正逐渐消解、改变,这在客观上形成了不利于政府对社会市场调控和引导的局面。为此,强化新时期社会体制改革便成为了当前政府社会工作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实践过程中仍旧暴露出一些问题,构建完善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基于辽宁省政府的实践,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逻辑起点出发,对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构建进行探究。

关键词:政府购买 社会服务 第三方评估机制 辽宁省实践 构建策略

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十八大中强调,要努力改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强化和创新社会管理。现阶段,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已经成为了政府创新社会服务理念、建全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新一届国务院结合我国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调整和转变了政府职能,将构建服务型政府作为了新时期政府的核心工作目标。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的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其集中体现为市场化体制改革、经济全球化蔓延、信息化社会来临等。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即是政府社会服务工作及公共服务工作创新实践,其旨在推进“政社合作”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

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逻辑起点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全面施行,传统计划经济时代政企职能混淆、政府过多干预企业活动等问题得到了解决。然而随着传统的“国家——单位——个人”单位制的消解,单位向家庭或个人提供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机制逐渐弱化,形成了一种“国家——个人”组织结构,权力机构(政府)需要直接全面对个人提供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这不仅增加了权力机构的工作压力,而且也不利于社会整体的团结化(部分弱势群体缺乏应有的支持网络,社会服务的不平等效应被进一步拉大)。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适应于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或解决的相关事项应交由社会社会组织处理。由此看来,随着我国社会体制的进一步改革,社会组织将有更多机会和权利参与到社会管理工作中,实现政社分工、政社协同管理社会的格局。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是实现政社分工、政社协同管理社会的有效途径。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组织从政府手中过渡了相关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履行社会组织的职责;同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业标志着政府将某些实现社会服务的任务交与相关的社会组织,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分工合作、相互依赖的关系(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负责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二、辽宁省政府实践

1.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社会服务与公共服务效率,辽宁省政府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文件指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是将部分政府所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或与政府职能相关的服务事项,按照标准的方式和流程,将其过渡给具有条件和能力的社会组织,同时根据政府与社会组织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相关事宜。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应当遵循下述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有序推进。政府在购买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同时推动该过程有序进行。(2)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坚持购买全程透明,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3)强化预算,强化考核。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应施行预算管理,购买过程所需资金均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2.第三方评价机制构建。辽宁省政府将第三方评价机制构建列入到绩效管理工作中,其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建立起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纳入到评价指标中,对项目资金、项目数量以及项目质量等进行综合性评价。在具体的过程中,建立起以服务对象、购买主体和第三方专业机构或全权委派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机制。社会学界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的概念做出了定义:独立于被评价社会组织、政府以及其他项目利益相关方的第三方机构,通过科学的评估方法和全面的评价体系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过程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英国学者罗杰斯和欧文区分了六种典型的评估方式:前瞻性评估、互动性评估、监测性评估以及澄清性评估和影响性评估。如下图所示:

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起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

(1)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应当纳入到第三方评估机制中,绩效考核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数量、项目成本等)的选定应当在政府与社会组织所签订的合同中予以确认;绩效考核指标的选定应当遵循简便有效、定量优先原则。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引导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绩效考核成果进行评价。

(2)建立健全第三方評估的法律制度。就第三方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进行评价的过程来说,可以将其看做是一种行政行为,为此,有必要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法律制度,保障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行为的合法性,同时规范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行为。具体可发动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的力量,制定各个领域的第三方评估行为法律条例,强化社会组织立法,推动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评估流程管理制度。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强调评估过程的连续性和规范性,为此,需要在第三方评估机构中建立健全评估流程管理制度。具体而言,需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构遴选制度。在市场评估机构中选择业务能力强、评估信誉良好的评估机构;二是建立健全评估流程,包括评估信息公开制度、信息保真制度以及评估结果运用制度;三是建立评估申诉制度。政府或社会组织对于评估结果有质疑的,可以根据评估申诉制度进行沟通、交流或申诉,以保障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李卫东.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分析[J]. 经济研究导刊, 2014(13):183-185.

[2]赵环, 严骏夫, 徐选国.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逻辑起点与第三方评估机制创新[J].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29(3):1-6.

[3]徐选国, 黄颖. 政社分开与团结: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的风险及其治理——基于S市的评估实践[J].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17, 17(2):70-77.

作者简介:庄会虎(1989.12—)男。籍贯:山东。工作单位: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职务:助教。学位:管理学硕士。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耿国阶(1976.09—)男。籍贯:山东。工作单位: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职务:副教授。学位:管理学博士。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国家治理转型;地方政府治理。

猜你喜欢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构建策略
科研、教学与社会服务协同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
政府购买环境服务的现实困境及对策研究
浅析社会工作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我国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突破
中外政府向非政府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经验比较
新课程背景下小学音乐高效课堂的构建策略
从眼动实验看中原服饰文化传播与社会服务
浅议如何构建小学英语高效课堂
浅谈高职院校经济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论公共服务政府购买范围之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