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远+王云圣
摘要:消耗性生物资产市场日益活跃,但由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具的特殊属性,使得会计信息披露困难,导致农业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内部控制存在种种缺陷,损害投资者利益。本文从对“獐子岛事件”的分析出发,揭示农业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风险评估防范、企业信息披露、内部人员管理等多个角度完善农业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关键词:农业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内部控制獐子岛
一、引言
相比工业、现代服务业,农业更加悠久的历史奠定了其国民经济基础地位,但其存在的一些传统习惯也为企业内部控制带来阻碍。虽然现代农业技术在不断进步,农业企业的内部控制却依旧面临来自内部人员管理和生物资产“靠天吃饭”的特殊属性的双重挑战。
近年来,市场经济体系日趋成熟,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也更加活跃。然而由于消耗性生物资产自然增值性、未来经济利益不确定性、生长周期性、地域差异性、多样性等特性,加之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评估专业壁垒较高、缺乏固定标准,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价值無法准确计量,农业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内部控制面临的风险远大于其他行业。
同时,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有生命的资产,单位面积的水域或者土地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产值是有限的,并不能像工业产品一样因为技术的革新而产值达到质的飞跃。但公司资产增长速度又是投资者选择投资对象时极为重要的标准之一。因此,农业企业或为了达到上市要求,或为了应对市场监管,有时会利用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财务造假。近年来的“银广厦事件”和“蓝田股份事件”就是最为典型的案例。
农业上市公司更是拥有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如何利用现代技术和理念,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使农业企业稳健经营、消耗性生物资产市场规范发展就成为目前越来越多人关注的重点。
本文将以“獐子岛事件”作为切入点,分析探究农业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农业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内部控制,让市场更加健康发展。
二、消耗性生物资产会计准则与农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一)消耗性生物资产会计准则
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定义,我国与国际准则并无太大不同。2006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1](以下简称CAS5)将消耗性生物资产定义为“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在计量属性上,我国与国际则略有不同[2]。我国CAS5中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必须使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2000年12月颁布的IAS41[3]采用了以公允价值为主的计量方式,在初始计量上,只要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其一可获得即可;澳大利亚、欧盟、新西兰等国家颁布的农业准则都选择使用国际准则中的方法;美国将消耗性生物资产比同存货,偏向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加拿大对生物资产不作特殊规定,计量也以历史成本为主。同时在信息披露上,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也更为简略。
这些不同归因于国家经济环境的差异。我国市场机制尚未完全成熟,公允价值的取得具有相当的主观性,容易被人为操纵,历史成本则取得更为准确,有据可依,所以公允价值尚不能成为我国会计准则的主要计量属性。但历史成本提供的会计信息较为滞后,由于生物资产的生产周期较长、自然环境的复杂变动等使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产生偏差,无法充分反映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为财务造假提供了机会。
随着我国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的生物资产会计准则必将呈现出与国际准则趋同的特性。在2006年的会计准则后,我国资产的计量属性从只有历史成本一种向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元属性演变。虽然历史成本为主的计量模式短时间改变较为困难,但可以逐步完善会计计量方法,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更多可靠的会计信息[4]。
(二)农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49年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企业为了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检查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以及促进企业贯彻既定的经营方针,所设计的总体规划及所采用的与总体规划相适应的一切方法和措施”。
美国准则委员会(ASB)1972年在所做的《审计准则公告》[5]中则对内部控制提出了如下定义:“内部控制是在一定的环境下,单位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充分有效地获得和使用各种资源,达到既定管理目标,而在单位内部实施的各种制约和调节的组织、计划、程序和方法”。
以上定义不难看出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点立足于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只有在满足这一条件之下,企业才能有效经营并促进企业贯彻既定的经营目标。
而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有生命的动植物,与一般的工业存货相比属性特殊,在数量和价值的计量上有一定的难度,以水产品为例,其生长环境不易观察统计,品种多样,生命周期有的较长,因此容易在计量方面产生较大的误差。对于农业企业应当如何建立与完善内部控制,章琳[6]、梁珣[7]、张贵祥[8]等多位作者都进行了一定研究,但尚未得出可行性强的一致观点。
三、“獐子岛事件”概述
2014年10月,“獐子岛”突然宣布停牌。2014年10月30日晚,该公司的存货核销和计提减值公告称北黄海遭遇反常冷水团影响,在2011年和2012年播种的部分即将进入收获期的约百万亩海域的虾夷扇贝几乎绝收,亏损金额高达约7.63亿元,“獐子岛”业绩由盈利变为巨亏,全年预计大幅亏损,投资者损失严重[9]。
而前不久的7月20日长海县政府官网发文,称小长山乡小长山乡: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小长山乡位于黄海北部海域,长山群岛中部,南与獐子岛镇相对。虾夷扇贝的养殖进入收获期,预计本年产量将比往年增加三到四成。当时长海县长海县:隶属于辽宁省大连市辽东半岛东侧的黄海北部海域。当地的水产批发商和养殖户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也表示未曾获悉有养殖户因冷水团受灾的信息。
11月10日至11月27日,专项核查组对獐子岛进行了现场核查。12月7日,结果出炉,显示核查未发现问题。
2016年1月初,獐子岛居民提供了一份2000多人签字的实名举报信,称“冷水团造成收获期的虾夷扇贝绝收事件”并不属实。实情是2011、2012年投苗的区域根本没有投放苗种,以前投苗的扇贝也被提前采捕,当时没有产品可以捕捞,只能制造“冷水团”掩盖事实。
1月1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已启动核查程序,对媒体报道獐子岛绝收事件进行核查。
事件发生后,“獐子岛”决定开放底播虾夷扇贝抽测过程,增加底播虾夷扇贝存量的外部调研。同时成立海洋牧场研究中心,每年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研究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北黄海冷水团水舌波动对扇贝生理生态的影响、海洋牧场建设的风险评估与适用性管理、适养海区的甄别与筛选、北黄海生态容量评估等。
这一系列弥补性措施恰恰可以看出“獐子岛”在消耗性生物资产内部控制和计量上尚且存在的缺陷。而这种缺陷,定然不是獐子岛一家企业所存在的,而是反映了此类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所以本文之后将利用“獐子岛”披露的财务报表以及事件相关报道分析为起点,结合现有理论基础与相关政策法规,比照现实进行深入剖析,探究问题出现的原因,尝试找出相应对策。
四、从“獐子岛事件”看消耗性生物资产内部控制问题
虽然“獐子岛事件”已经过去两年,当时在经过证监所调查和审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表明獐子岛公司的“清白”后,事件看似告一段落,但通过对相关资料的研究笔者依旧不难发现以“獐子岛”为代表的水产养殖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评估存疑
本文结合历年来农业上市公司特别是水产养殖业上市公司的情况可以分析出“獐子岛”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企业自身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评估不准确。企业本身采用底播的粗放养殖方式,加上海上养殖极高的专业性,价值评估难以准确。种苗数量实际难以清点,一般直接按照采购清单的数量入账,而底播后数量的监盘变得更加难以控制。事件发生前“獐子岛”采取的盘点方法为拖网式,采捕检测的密度也比较统一,检测次数为春秋两次,导致存货账面数据与实际情况由于时间的推移造成的误差变大,账面数据存在滞后。用抽样样本来推测整体样本的盘点也很难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准确。
其次,外部审计工作的盘点结果存疑。根据公告,大华会计所监盘日期为2014年10月18日、20日和25日。非水产养殖专业人员的外部审计工作者仅仅盘点了3天,以拖网船下网的方式完成了近200倍于“獐子岛”近一个月时间的盘点工作。同时,在审计过程中如果证据不足,会计所可以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是大华会计所却选择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两点让此次审计的准确性无法得到保障。
最后,企业存在虚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能。据了解“獐子岛”自上市后,虾夷扇贝等苗种的价格上涨了约10%—20%,在养殖密度不变的情况下单位面积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应当增加10%—20%。而2006年6月末企业年报显示“獐子岛”底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2.17亿元,到了2011年末底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却上升至17.98亿元。即使“獐子岛”的底播海域面积从2006年的65.63 万亩上升至283.87亩,单位面积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也依旧增加了近一倍。这意味着每亩播种密度至少上升了70%,这已经超越了海产品播种的极限。
(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足
“獐子岛”在披露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评价指引多次变化。2012年为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配套指引,2013年为《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2014年改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5年又改回《内控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由此可以看出獐子岛并没有配套的专门指引进行指导,显得非常随意。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方面,在“獐子岛事件”发生之前,“獐子岛”在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都没有提及公司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獐子岛事件”发生后,证监会成立20余人的专项核查组,并于2014年12月5日将该事件的核查及处理情况对外发布,指出“獐子岛”存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以及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因此獐子岛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令人怀疑。
(三)自然风险评估机制失灵
“獐子岛”自上市之后,底播的海域面积从2006年6月底上市之前的仅有养殖海域 65.63 万亩,到截至2014年养殖海域已达约360万亩,八年之间增加了五倍。在快速扩产之下,“獐子岛”又在2010年底播面积大扩张的一年开始尝试在45米以上的深海进行底播,这一行为在很多方面都埋下了隐患。“獐子岛”2014年年度报告中提到虾夷扇贝适宜在水深20—30米,显然45米以上的深海遠远超过了这一标准;同时较低的水温也会影响贝类饵料生物的生长,特别是对深水区域的饵料生物负面影响更大。“獐子岛”在未进行充分勘探论证的情况下,就对未知领域进行了大面积的投产,结果自然不尽人意。
同时早在“獐子岛”2013年年度报告中表明公司已构建了北黄海冷水团检测潜标网,能对底层海水变化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测,一旦扇贝养殖区域的海水温度发生变化,“獐子岛”本该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信息并及时做出危机反应措施。结果却是企业毫不知情,未能及时发现北黄海冷水团,造成极大损失。
这两点可以看出,“獐子岛”虾夷扇贝生长阶段风险未能得到准确评估,公司无法对产生的自然风险进行及时应对。
(四)投产阶段风险防范不足
通过2016年初2000人联名举报事件,我们可以发现“獐子岛”航海记录通过出海船长个人记录,容易被人为篡改或者消除,这使得底播、采捕信息模糊化,容易被个人或某个利益集团操纵。
同时早在2012年,曾有媒体报道过獐子岛公司前高管的爆料,称“獐子岛”存在“公司治理混乱,业务员违规操作”和贝苗播种不足等情况,甚至存在业务员与个体苗户串通,在贝苗里面掺杂砖头的现象,并且指出“内部人贪污苗种才是罪魁”,导致亩产下降。虽然“獐子岛”董事长秘书孙福君否认了贝苗播种不足的情况,但2014年损失的这一批扇贝恰恰就是2011年和2012年当时投产阶段存在问题的扇贝,这点也让人生疑。
这类情况在农业企业显然不少见,由于消耗性生物资产计量困难的特殊属性,让舞弊变得较为容易;同时消耗性生物资产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却缺乏相应的制度政策来规范监督,脱节的管理体系也为内部控制增加了难度。
在这样的环境下,能否科学纪录底播、采捕数据成了十分关键的环节。“獐子岛”风险防范意识存在缺陷,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系列数据出现问题,而这类信息不真实恰恰容易导致相关会计信息出现偏差,不仅无法客观真实企业状况,也将给投资者和企业决策者带来误导。
(五)信息沟通渠道不完善
“獐子岛事件”发生之后,由于信息沟通的不及时,造成了很多对企业不利的舆论。事件起因到底如何,“獐子岛”无法提供有力证据;企业受灾情况如何,第一时间公布的数据也极为有限;事后如何挽回损失,如何预防此类事件,“獐子岛”的处理也相当滞后。事发至今已经两年,“獐子岛”仍然没有走出当初事件带来的影响,2014、2015两年连续报亏,2016年年初再爆2000人联名举报,“獐子岛”在投资者面前的信誉一路下滑,一度面临停牌风险。
正是信息的不够公开使得“獐子岛”未将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不利于内部控制系统的合理化、规范化,增加了舞弊的风险,降低了企业内部运作效率,使得内部信息传达滞后监督不足。同时也是当初信息沟通的不完整不及时,导致事件发生后一年多的时间内一直舆论纷纷,让“獐子岛”陷入被动、不利的局面,也让“獐子岛”失去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五、农业企业生物资产内部控制改善方法
(一)健全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评估
未来农业企业可以综合利用各种方法,以准确评估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
企业可以采取因地制宜的实地检测方法,将定期盘点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同时采用盘点时利益相互制衡的多方参与、关注资产减值趋势、年末清查出现账实不符根据原因职责落实到部门、存货处置必须经过多个部门审批等多种手段来减少舞弊,并将生物资产理论合理密度与实际相对比分析相结合,达到准确评估存货数量的目的。
同时农业企业在较准确评估消耗性生物资产数量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建立一个较为统一的价值评估体系。范文娟[10]所采用的生物经济模型法就建立了一个较完整的体系来对生物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如此一来可以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价值以较为统一的方式进行评估,方便企业之间进行比对,也有助于推进使用公允价值计价,完善市场体系。
(二)提升风险评估与防范能力
消耗性资产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农业企业面临较其他企业更多的自然风险,提升风险评估与防范能力对于农业企业尤为重要。企业应当建立一个更为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与风险应对机制,才能更好地防范风险。
风险评估方面,企业可以采用完善自然风险监测系统,对环境变化做出有效预警与记录;在扩大规模前增加合理的评估,尽量规避风险;利用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准备;信息公开,外部调研,设立科研中心监控生物资产生长情况;优化债务结构,并且调整业务和资金匹配度等举措,提前对可能风险与风险发生的几率大小有所了解,从而将風险纳入可控范畴。
而对风险的有效应对处理也是消耗性生物资产内部控制的重中之重。企业应当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准备,建立一套防范风险以及在风险发生后处理的措施流程,并根据企业情况时刻更新,以便在意外发生时能做好及时、合理的应对,将意外带来的损失降到最小。
(三)完善会计信息披露情况
在合理准确评估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完善对于企业会计数据的披露有助于管理者决策,也有助于投资者了解企业,监督企业。信息沟通更加及时,更加公开,这是广大消耗性生物资产企业将采取的一个大趋势。对于计量不易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将其置于公共的监督之下,或许将为其计量的更加合理化提供颇多助益。
例如水产养殖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将投苗、采捕数据直接记录存档,不经手他人;利用GPS定位船只,准确记录出海情况和航行路线;对每次采捕和检测都利用现代化设备记录。同时规定数据一旦记录除了不能轻易单方修改,防止人为舞弊。其他农业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科学措施增加对消耗性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披露,从而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
通过2015年“獐子岛”的公告,存货检测数据已经变为一年四次,调整了检测手段,采取视频技术和采捕器测量大小并记录相结合,增加了监测数据的可靠性。这可以说是一个进步。
(四)将“学习”作为导向融入组织
农业企业由于其特殊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之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计量困难,难以用统一标准进行严格管理。随着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要在市场上面临的竞争也愈发激烈,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如果员工只知道遵循程序,一些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定下的条条框框反而变得不恰当,出现了问题也无人察觉。以“学习”作为导向建立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更好地强化员工自主创新能力,员工不再是死板地盲从机制,而是形成自我增强机制,同时内部控制要对由于创新可能产生的新风险加以控制,使创新成为消除风险的创新[11],从而为企业人才发展、储备提供知识摇篮。
六、结语
本文结合国内外会计准则与企业实际情况,探究了农业企业尤其是水产养殖企业可能存在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内部控制问题。并结合报表数据与相关学者的一些观点,进行考证和进一步深化,对问题的成因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分析,从而提出了完善农业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
但由于对于农业企业实际会计处理方式和企业内部控制具体情况的了解不够充分,所以结论对于企业实际操作上的建议尚不完善,有待未来继续进行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陈金珍.生物资产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探讨[J].中国农业会计,2008.
[3]王潇潇,马骁.獐子岛事件——关于生物资产会计准则的新建议[J].财经界,2015(14).
[4]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M].2002—6—24.
[5]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审计准则公告[A].美国,1972.
[6]章琳.水产养殖业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内部控制研究——以“獐子岛”为例[J].财会学习,2014(12).
[7]梁珣,陈亚男,单怡宁.“獐子岛”内部控制失效的原因及改进建议[J].经济师,2015(1).
[8]张贵祥.獐子岛内部控制失效案例分析[J].中国市场,2015(22).
[9]陈志鹏,吴涛.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监管的思考——以“獐子岛事件”为例[J].商业会计,2015(23).
[10]范文娟.我国生物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D].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
[11]杨雄胜.内部控制理论面临的困境及其出路[J].会计研究,2006.
(沈思远,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王云圣,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