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孟醇
(湖南人民出版社, 湖南 长沙 410000)
《书古微》简论
(湖南人民出版社, 湖南 长沙 410000)
《书古微》是魏源生前未出版的作品。魏源倡导今文经学,他在《书古微》中的其中一项工作,是从版本学的角度考察《尚书》的版本源流,去伪存真。另一项工作是“补亡”,但其在“补亡”的过程中,颇有不严谨之处,这些可视为魏源《书古微》尚未定稿的证据。魏源《书古微》旨在发明微言大义,而《甫刑篇发微》阐发的是整部书的思想精华。
魏源; 《书古微》; 版本学
一
我国的第一部史籍《尚书》,其文佶屈聱牙,虽被儒家列为五经之一,但较之其他四经,历来读者少,研究者亦少;且所载唐尧、虞舜、夏禹等人事迹,来自传说,文献无征,在魏源所处的清中叶,亦少出土文物可为佐证,人云亦云,多难定谳。魏源鼓吹今文经学,而今文《尚书》早已亡佚。所有这些,都是研究《尚书》的拦路虎。而魏源却明知山中有虎,偏向虎山行。
魏源著《书古微》,始于他青年时期的道光初年。他写道:“予据《大传》残篇,加以《史记》、《汉书》诸子所征引,共成《书古微》。”[1](P136-138)这话见于道光十年(1830)他写的《两汉经师今古文家法考叙》中。过了25年,到咸丰五年(1855),即逝世前两年,他才作《书古微序》。近30年中,他对此书常有增补修订,可见他很重视。他的大部分著作在生前即已付梓,唯独此书未出版。他死后21年,即光绪四年(1878)八月,始有淮南书局刻本。也许,《书古微》是魏源自己并不满意、尚未最后定稿的作品。
魏源倡导今文经学,因此,他在《书古微》中所做的某一项工作,便是从版本学的角度考察《尚书》的版本源流,去伪存真,肯定今文《尚书》的价值。
在版本史上,《尚书》有四种著名的版本:
一是西汉初伏胜所传授的二十九篇。伏胜为秦代的博士,至汉文帝时已九十余岁,以《尚书》“教于齐鲁之间”,他的弟子为“济南张生及欧阳生”(《史记·儒林传》)。欧阳高,字和伯,山东千乘人。伏胜传授的《尚书》,是用当时通行的隶书写的,故称今文《尚书》。
二是汉景帝时,鲁恭王刘余从孔子旧宅的夹壁中取得的一册《尚书》,因是用秦代古文字写的,故称古文《尚书》。*一说,鲁恭王坏孔子宅,在景帝时期。“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孔安国者,孔子后也*孔安国,原孔子第十一世孙。,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刘向校《尚书》在汉成帝河平三年(前26)。按“脱字数十”,据统计,为六、七十字。可见,今古文《尚书》的差异,除多十六篇外,其余只在七百字之间。故魏源说,两汉今、古文“初非判然二家”[2](P1),是有一定道理的。
景帝时,孔安国已是书经博士,至少已有二三十岁,而巫蛊案发生在他担任博士后的三十五、三十六年,即武帝征和元年和二年,他的学生司马迁作《史记》,说他早衰,如此推算,巫蛊案起,他应已六十多岁,或早已不在人世,焉得去献古文《尚书》?*上述论证见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故古文《尚书》的来源,一向为研究者的一个难以确定的问题。
然而,不管怎样,古文《尚书》面世后,便立即在民间传习。西汉末,经刘歆等力争,它被立于学官;东汉光武帝时被取消,但经杜林、贾逵、马融、郑玄等人的提倡,仍在士子中广泛流传;魏文帝曹丕时又重新立于学官。西晋永嘉之乱时,今文《尚书》失传。从此,古文《尚书》一度一统讲坛。
对于上述两种《尚书》版本中共有的二十九篇,除文字上大同小异外,魏源从师徒授受关系上论述说:“[孔]安国从欧阳生[高]受业,尝以今文读古文,又以古文考今文。司马迁亦尝从安国问故。”故他做出这样的结论:“西汉今、古文本即一家,大同小异,[异者]不过什一,初非判然二家。其称伏生所授,但谓之欧阳、夏侯《尚书》,从无称为今文者也。”[2](P106)这个结论是符合事实的。查《汉书·艺文志》,著录《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又著录《欧阳章句》三十一卷,《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并不称欧阳与大、小夏的章句为今文。
《尚书》的第三种版本,为东汉杜林在西州所得的漆书《古文尚书》。杜林得此书后“常宝爱之,虽遭艰困,握持不离身。出以示[卫]宏等曰:‘林流离兵乱,常恐斯经将绝,何意东海卫子[卫宏]、济南徐生[徐巡]复能传之,是道竟不坠于地也。古文虽不合时务,然愿诸生无悔所学。’宏、巡益重之,于是古文逐行”(《后汉书·杜林传》)。后来,贾逵为此书作《训》,马融为此书作《传》,郑玄为此书作“注解”。
魏源认为,杜林传授的这部“漆书”《古文尚书》,是部伪书。他提出五个“不可信”来证明自己的论断:第一,从载体上看,四十五篇漆于竹简,竹简又将盈车,而杜林“乃谓仅止一卷,遭乱挟持不离,不足欺三尺童子”;第二,从师说上看,东汉古文“力排今文之说,而自有其师说”,何以漆书中的佚书十六篇都无师说:“十六篇即无师说,则其二十九篇之师说,既不出于今文,又出自何人?岂其阴袭其膏,阳改其面,又反攻其背乎?”第三,从师传上看,史迁所载《尧典》多[西汉]孔安国古文之说,而[东汉]马[融]、郑[玄]的《尧典》诸篇,“无一说不与史迁相反”,“岂史迁所传安国壁中之古文,反不如马、郑杜撰臆造之古文乎?后儒动以史迁之异于马、郑者挤之为今文学,岂孔安国亦今文非古文乎?”他们是“既无师传,且皆反背师传”;第四,从家法上看,西汉伏生所言者,欧阳与大、小夏侯必同之,“若东汉古文则不然,马融不同于贾逵,贾逵不同于刘歆,刘歆又不同于马融”,郑玄又不同于马融,无家法可言;第五,从《书》的来源上看,伏生本得自复壁,孔安国本得鲁恭王废宅,“河内女子得自老屋”,“何以杜林本不言得自何所?其师说亦不言授自何人,既无师传,何有家法?”[2](P106-107)
魏源的上述一段话,既指出杜林漆书本为伪本,又顺带批评了东汉古文家派,一箭双雕。
《尚书》的第四种版本,是东晋豫章内史梅赜所献的所谓“孔传”古文《尚书》,共五十八篇。后来唐孔颖达奉太宗之命为它作《疏》,称为《尚书正义》,内中附有孔安国所作《传》。此书自唐、宋以来,即为官方定本,一直流传至今,中华书局影印的《十三经注疏》,既是采用这种本子。
《书古微》也作了极少量的版本辨伪工作。例如,辩《五子之歌》说:“《书》止有典、谟、誓、诰、训、命六体,从无歌体。伪古文之可笑,未有甚于是篇者。”但,他又引段玉裁等三人的见解,认为“歌”乃“过”之假借,当作“五子之过”,指夏帝太康丧失君德时,他的五个兄弟“两次逃难住过地”。然而,“过”地在什么方位,魏源并无交代。这且不说。魏源既然认定《五子之歌》是梅赜的伪作,为何又为伪作考证篇题为“五子之过”呢?如果篇题确为“五子之过”,那么这篇的内容也当不伪了。这是起码的逻辑常识。其实,《五子之歌》是歌颂夏禹等人的祖德,历数祖先的明训,题文相符。魏源于整体上认定它为伪作便可以了,何以于无疑处证其“疑”,岂非多事!这样的“之过”的考证,更紊乱了经文,使人无所适从。
但,魏源之前,毛奇龄著《古文尚书冤词》,则认为梅赜本并非伪作,只其中的孔《传》为伪作。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折衷说:“古文《尚书》虽梅赜所依托,然去古未远,训诂皆有所受。”
从以上粗略所述,可见《尚书》的版本状况,历来复杂,且聚讼纷纭。
魏源研究《尚书》版本的目的是:“和东晋梅赜之伪,以返于马[融]、郑[玄]古文本,此齐一变至鲁也;知马、郑古文说之臆造无师授,以返于伏生[胜]、欧阳[高]、夏侯[夏侯胜与夏侯健],此鲁一变至道也。”他的结论是:“欲立学官,舍汉今文家专门之学,其将谁归?”
他的态度非常坚决而偏颇:“伪古文之臆造《经》、《传》,上诬三代,下欺千载……便当黜之学校,不许以晚出十六篇出题考试,不许文章称引,且毁伪《孔传》(指孔安国之《传》)、伪《孔疏》(指孔颖达之《疏》),别颁新传、新疏,而后不至于惑世诬民。”
然而,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在西晋时已亡佚,即孔安国所传古文《尚书》亦已残缺不全,正如魏源自己所说,“坠绪芘芘”,而他却欲于一千五百年后“返于伏生、欧阳、夏侯”,使“鲁一变至道”,岂不是痴人说梦?乾隆年间,用行政手段,动用全国的力量找书、集书,成《四库全书》,共收图书3457种,其中也没有毛生今文,甚至也没有毛生的弟子的《欧阳章句》和再传弟子的《大、小夏侯章句》。魏源却欲以个人之力,“阐西汉伏、孔、欧阳、夏侯之幽,使绝学复光大于世”,“鲁一变至道”[4](P111)。志则大矣!他“旁搜远绐”,勤则勤矣!最后却如篮子打水,徒有高调空谈而已。
再者,在魏源所处道咸年间,唐孔颖达的《尚书正义》和宋蔡沈的《书集传》,已风行于世,成了士子们读《尚书》的基本读本,而此两种版本都有四十五篇,今古文混杂,真伪混杂。而魏源要求“黜之学校,不许以晚出十六篇出题考试,不许文章称引”,能行得通吗?谁会听从?实属不合时宜之甚!魏源还要求“毁伪《孔传》、伪《孔疏》,别颁新传新疏”,既然今文《尚书》已佚,又凭什么去“颁新传新疏”呢?真是异想天开!归根结底,魏源关于学官传授《尚书》的建议,终不过长空孤雁叫一声而已。
二
除上述真伪识别之外,魏源在《尚书》版本学上所做的第二项工作,是“补亡”。
他自我概述道:“补《舜典》、补‘九共’而并补《汤诰》,又补《泰誓》三篇、《武成》二篇、《牧誓》下篇以及《度邑》、《作雒》为《周诰》之佚篇。”
今文《尚书》已全部亡佚,无从补起,故魏源所补,当是古文《尚书》。魏源本人,讳言此点,实有隐衷。
先考察《舜典》,在今古文《尚书》中,《舜典》并未亡佚,舜的事迹,伏生本、郑玄本、王肃本都合在《尧典》中,即使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亦无《舜典》之名。今魏源要另之《舜典》,不是从《尧典》中分出记舜事迹的部分,而是从其他古籍中“旁搜远绍”,另起炉灶。
舜的品德,继位前的政绩,即位后任用百官、分别三苗的举措,以及他躬亲勤劳的事迹,在《尧典》已有记载。而魏源增加舜的出身、与父亲瞽瞍的关系、与弟象的关系,以及即位后封山、兆州、贡乐、巡守、勤民事等情况,以充实《舜典》的内容。材料从哪里来呢?他说:“《舜典》佚篇未尝亡也,其见《史记》、《孟子》、《书大传》征引者,全经具存。”于是,他把这三本书中的有关文字(魏源都有增删)抄来,充当《舜典补亡》。
魏源多方搜集有关舜的资料,对研究虞舜,是有作用的。将它取个《虞舜资料辑》之类的名称,则名实相符。可是,将它标曰《舜典补亡》,人们将问:(一)舜本是传说中人物,何以知道《孟子》所言、《史记》所记,就一定来自《尚书》,而不是来自其他的传说渠道?(二)退一步说,即使来自《尚书》,何以知道孟子、史迁等没有对《尚书》原文改过、增过、删过?如经过改、增、删,便不能是《尚书》今文的原文了。现在《书古微》中引用的《孟子》《史记》,便经过魏源改、增、删了,如在文前增添“粤若稽古”之类。这样经过多重改、增、删的文字,竟然拿来充当《舜典》的经文!岂不是上诬虞舜、下欺读者?
类似的传说还有《汤誓》和《牧誓》。古文《尚书》中已有此两篇,魏源又从《墨子》中抄出60字,说是《汤誓佚文》。从《尚书大传》中,抄出250多字,说是《牧誓补亡》。这些都是《尚书》原文?没有实据。如魏源引《墨子》句云:“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但《国语·周语》却作“余一人在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在余一人”。二者文字不同,谁是《尚书》原貌?只有“天”知道。
特别是《汤诰》,《说命》上、中、下,《泰誓》上、中、下,《武成》诸篇,诸家认定是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中的伪作,魏源也如此。极力为汉扞做事的人(除了家务事),自然也是汉扞。魏源为伪作《汤诰》等“补亡”,自然也是伪作!魏源固然不懂得辩证逻辑,但他应从《墨子》等书中学得了这种形式逻辑。为伪作“补亡”,目的是什么?后人真百思难得一解。魏源地下有知,也许他会起来辩驳:“这些‘补亡’的材料,都来自《史记》《汉书》等古籍,是绝对真实的。”人们于是又问:“既然是真烟真酒,为何要贴上一块假商标?”
《书古微》中的《说命篇佚文》,《太誓补亡》上、中、下,《武成补亡》上、下等,是从《史记》、《汉书》、《大传》残卷、《国语》、《孟子》、《墨子》等十数种书中(甚至包括一些古籍的注疏)东摘几句,西抄几句,拼凑而成。是些十足的百衲衣。谁会相信这些“补亡”是《尚书》的本来面目?
魏源慷慨激昂地说:“不许从晚出十六篇出题考试,不许文章称引。”那么,为“晚出十六篇”补亡的魏氏《尚书》,可以出题考试吗?可以称引吗?如果有人作文确需称引,也不会称引魏氏的《尚书》补亡,而直接称引《史记》等书便是。
今文学家皮锡瑞在其《经学通论·书经》中,指责《书古微》随意“改经说经”,有违“专宗伏生之旨”。若真有人将魏氏“补亡”都阑入《尚书》,《尚书》即会面目全非,非《尚书》矣!故魏氏“补亡”,实无意义、无价值。若要硬说它有价值,也就四个字:资料汇编。而且不是全部资料,是经过魏源筛选过了的。
1950年,齐思和撰文说:“魏氏所据之书,汉儒早已见之于前,微称伏胜不敢以之补经,即马、郑亦不敢以之补经,而魏氏于千载之后,古书残缺之余,独知此既逸书之残卷,有何据载?魏氏欲复伏胜今文,结果更紊今文之面目,殊为多事!此所谓向壁虚构者也。”又指出:“此外,如尽更《大诰》至《洛诰》诸篇之次第,以《梓材》为《鲁诰》,皆逞臆而谈。自来说经之儒,尚无如[此]诞妄者,此所谓逞臆武断者也。魏氏訾马、郑诸儒为虚造臆说,而其书逞臆武断之弊,较前儒为更甚。此则今文家之通病,固不仅魏氏为然者矣!”[5]这一评论,既尖锐,又准确。
早此之前,梁启超借章学诚的话,讽刺“专讲些什么佚文”的人说:“今之俗儒,逐于时趋,误以擘绩补苴谓足尽天地之能事,幸而生后世也,如生泰火未毁以前,典籍具存,无事补辑,彼将无所用其学矣。”(《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再,就事论事,《泰誓誓》在《尚书正义》和《书集传》中赫然存在,魏源却把它抄下来,作为他的《牧誓上补亡》。
又《汤誓》在上述版本中也赫然存在,魏源又把它抄下来,作为他们《汤誓佚文》后半部分。又,《尚书》各篇,均不著“篇”字,而《书古微》却妄加“篇”字。如《甘誓篇发微》《说命篇佚文》等。所有这些状况,足以说明魏氏治学,颇有不严谨之处,或者说,这些状况正是魏氏《书古微》尚未最后定稿的证据。
三
魏源在《书古微序》中,劈头便说:“《书古微》何为而作也?所以发明西汉《尚书》今、古文之微言大义,而辟东汉马、郑古文之凿空无师传也。”故知发明微言大义,是《书古微》的核心部分。
全书共有发微的文章20篇,可是,大部分为考证文章。例如《汤誓序发微》,考证商汤伐桀的行军路线;《盘庚篇发微上》,考证盘庚五迁的地址;《高宗肜日发微上》,考证“典祀无丰于昵”句中的“昵”字,马融训为“祢庙”之误;《高宗肜日发微中》,驳金履祥“此书为绎祭高宗之庙”之误,维护《书序》“高宗祭成汤”说;《高宗肜日发微下》,正《通典》所载贺循关于“丰祢”说之误;《微子篇发微》,考证微子所问的人,不是父师箕子,而是大师庇和少师彊(强);《太誓三篇发微》,论证伏生《尚书》二十九篇,早有《泰誓》在内;《太誓武王观兵克殷蒙文王元年共十三祀发微》,论述“文王崩后四年而武王克殷,为十一年,又逾二年为十三祀而访箕子”,所以,《书古微》中真正用以发明“微言大义”的,不过两三篇。这是与《书古微》这个书名、于“发明微言大义”的写作不相称的。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今文《尚书》早已遗轶,它内中有什么微言大义,谁知道!这叫先天不足。
《甘誓》是夏王启征讨有扈氏之前的誓言,并宣布了对将士奖惩办法。魏源为此篇写的“发微”,首引《淮南子·齐俗训》说:“昔有扈氏为义而亡。”又引东汉末高诱的《注》:“有扈,夏启之庶兄也。以尧、舜举贤,禹独与其子,故伐启,启亡之。”魏源紧接着按断道:“此今文家谊。”有扈氏称赞尧、舜传贤不传子,他为维护这一举措,反对传子的家天下制,战斗身亡,故《淮南子》颂他“为义而亡”。魏源从今文经学、从道义、从儒家“天下为公”的理想等多个角度出发,也高度肯定有扈氏。但又认为有扈氏违反常规,指出“自古继统者皆有家而无官,开创者皆有征诛而无禅让”。并指责有扈氏“安得少见多怪,妄思角立”!魏源还引“上古黄帝传千三百年,子孙十四世;颛顼五百年,传九世;少昊四百年,传八世;帝喾三百五十年,传十世”的传说[6](P153),证明自古以来都是“有家而无官”,即从来都是家天下,彻底否定了“禅让”说。尧、舜禅让,是儒、墨两家宣扬了千多年的圣贤事业,而魏源竟说“无禅让”!这样的话,在魏源所处的时代,真是惊世骇俗,“胆大包天”!
然而,魏源对历史的考察是正确的。经过武力征战与和平融合,黄河中、下游两岸,逐渐被炎黄族占领,并逐步实现了氏族制下的部落联盟。这样的联盟,内部是松散的,虽有联盟的首领,却远未中央集权。联盟首领和任事百官,都有部落推选。在《尚书》的《尧典》和《舜典》中,各有一段选用百官的议事记录,相当详细,显示各部落的酋长们议事的“民主”风度。帝尧“能明训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便章百姓。百姓昭明,合和万国”。这正是部落联盟内部的九族、百姓、万国能和睦相处的描述。尧死后已经摄行“天子之政”的舜,欲将联盟酋长的位子让给尧的儿子丹朱,自己退避至“南河之南”。但“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史记·五帝本纪》)。同样,舜死后,禹欲舜之子商均继位,自己退避至阳城,但“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史记·夏本纪》)。可见,传位于子的观念自古就是很深的。只不过部落联盟内部相对独立的部落的势力很强大,他们不拥护尧子丹朱、舜子商均,而拥护舜、禹登位。这就是“禅让”的实质。也许,尧、舜确有让贤的品德,却是次要的因素。
魏源符合史实地断言“开创者皆有征诛而无禅让”,只有家天下,但,他对举贤依然高度向往。在《高宗肜日发微》中说,高宗(即殷王武丁)祭成汤时,忽有野鸡飞至鼎耳上鸣叫,“武丁恐惧,谋于忠贤,修德而正事,内举傅说,授以国政,外伐鬼方,以安诸夏,故能欀木、鸟之妖,致百年之寿”,这事证明:“不以继嗣为占,而以用人为占”。
至于魏源强调“开创者皆有征诛”,没有什么“禅让”,没有“和平过渡”,更是别有深意。这与他撰写《圣武记》,希望清廷发扬祖先的“圣武”精神,外而御侮、内而镇压的志愿有关[7]。二者一脉相通。这也正是他提倡今文经学的初衷。
如果说魏源的《甘誓篇发微》,是借史发论,曲折地表达了他对“天下为公”的向往,和对战争中出政权的肯定,那么,他的《甫刑篇发微》则是借史抒志,正面表达他的政治诉求。
《吕刑》是我国法律史上的第一部典籍,是周穆王时吕候制定的,因吕候做过甫侯,又称《甫刑》。《吕刑》详细记述了刑罚的源流、制定刑法的必要性、勤政慎刑的重要性,又讲述了墨、劓、剕、宫、大辟等五种刑法种类,以及如何掌握和使用三千刑法条目,还强调使用中等刑罚(既不轻易使用宫刑和大辟),“其刑上备,有并两刑”。吕刑实行以后,对周穆王之世由乱变治起了重要作用。
可是,魏源作《甫刑篇发微》,不是就甫刑论甫刑,作专论;也不是就甫刑论立法与执法,作泛论;而是别辟门径,认为“是篇著谊一,微谊二”。所谓“著谊”,是“知圣人用世,肉刑必当变”。所谓“微谊”,一是“王变而霸,道德变而功利,此运会所趋,即祖宗亦不能所其不自变”;二是“夫子删《书》,始自唐、虞,以人治,不复以天治,虽天地亦不能不听其不自变”。一句话,“著谊”和“微谊”,都是阐述一个“变”字。不仅如此,魏源在“著”中进而说:“《春秋》讥世卿,恶其以贵族妨贤路,则知选举必当复;《春秋》合伯、子、男为一等,使国无过大过小,以杜兼并,则知封建必当变;录《费誓》《泰誓》于篇末,示费将代鲁,秦当代周。田、韩、赵、魏以陪臣代诸侯,秦起戎翟,以并天下,则知天下大势所趋,圣人即不变之,封建必当自变。”[8](P352-355)这是一段与甫刑毫无关系的话,牵扯到了《春秋》,牵扯到了孔子删《书》的目的,牵扯到了《吕刑》与《费誓》《秦誓》这些篇目的排列,尤其是牵扯到了选举和封建这样大的社会制度。如此枝蔓连理,是魏不知文章剪裁、文法吗?当然不是。而是魏源有意如此,借鸡生蛋,由甫刑当变开始,论述“变”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论述他自己的“势则日变而不可复”的观点。从理论上讲,这种“变”的哲学,是他信仰的今文公羊学关于“三经”“三世”说的继承和发挥;从实践上讲,是他参与江淮地区的漕政与鹾政改革,提倡“师夷长技”,促使清朝由小变至大变的理论基础。变,是魏源所处的道、咸时代的脉搏,是人民的普遍愿望。作为思想家的魏源,在他的著作中,切中了时代脉搏,体现了人民期待。[9]所以,《甫刑篇发微》阐发的是整部《书古微》的思想精华。
[1]魏源.两汉经师今古文家法考叙[M]//魏源全集(第12册).长沙:岳麓书社,2004.
[2]魏源.书古微序[M]//魏源全集(第12册).长沙:岳麓书社,2004.
[3]魏源.两汉经师今古文家法考叙[M]//魏源全集(第12册).长沙:岳麓书社,2004.
[4]魏源.书古微例言上[M]//魏源全集(第12册).长沙:岳麓书社,2004.
[5]齐思和.魏源与晚清学风[J].燕京学报,1950,(39).
[6]魏源.甘誓篇发微[M]//魏源全集.长沙:岳麓书社,2004.
[7]吴光明.魏源的东方文明观及当代意义[J].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1-6.
[8]魏源.甫刑篇发微[M]//魏源全集.长沙:岳麓书社,2004.
[9]李姣玲.论魏源的赠答诗[J].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6):5-10.
Brief Comments onShuGuWei
YI Mengchun
(Hunan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Changsha 410000, China)
ShuGuWeiis an unpublished work by Wei Yuan. Wei Yuan advocated Confucian Classics in modern script and one of his purposes of writingShuGuWeiwas to study the versions of Shang so as to eliminate the false and retain the tru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dition Science. Another task was to amend the lost, which was not so rigid so as to leaveShuGuWeiunfinished before his death. There’re profound connotations inShuGuWeiby Wei Yuan andPuXingPianFaWeispells out the ideological essence in it.
Wei Yuan;ShuGuWei; Edition Science
2017-03-10
易孟醇(1932—),男,湖南湘乡人,湖南人民出版社副编审,湖南人民出版社编辑室原主任。
B252
A
1672—1012(2017)02—0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