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构建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思考与实践

2017-04-21 03:59劳纯燕郑晓军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中国司法 2017年4期
关键词:政法普法宣传教育

劳纯燕 郑晓军(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通过构建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思考与实践

劳纯燕 郑晓军(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要求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七五”普法决议明确提出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通过构建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开设高校政法院校微信订阅号,让高校政法师生自主参加、协同创新,集合集体智慧,充分发挥政法教授和法科生在高校中的法律传播者地位,符合“七五”普法的工作要点。开展普法规划30多年来,为实现由“法制宣传教育”上升为“法治宣传教育”,响应新媒体时代宣传变革及发展趋势,需要对法治建设中处于长期基础性地位的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上进行必要的更新。

本文将当前的法律新媒体(以微信公众号为例)按照创建者身份归属分成不同的类别,基于各微信的名称设计、栏目结构、阅读和点赞数、WC I情况等视角,对微信建设情况进行实证研究,得出关于法律新媒体普法现状以及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与挑战。同时,对以政府引导、政法院校参与的新媒体联盟的构建思路作出简要分析,以期增强普法新媒体的吸引力和群体感染力,从而迎接“七五”普法带来的挑战。

一、当前法律新媒体普法现状与评价

如今,党委政法委、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微信账号蓬勃发展,形成政法新媒体矩阵,在普法宣传工作上营造出正面舆论的强势。为全面客观评价当前法律新媒体微信平台建设的质量和效果,选取在微信的栏目设计和日常维护等方面相对成熟、能够反映微信普法情况、具有较强典型性和代表性的11个微信公众号,并按创建者身份归属分成不同的类别,构建当前法律新媒体微信平台建设评价模型。此模型共有5个变量(变量1:法律微信公众号文章总阅读数;变量2:法律微信公众号文章平均阅读数;变量3:法律微信公众号文章总点赞数;变量4:法律微信公众号文章平均点赞数;变量5:法律微信公众号文章WC I情况)。

图1 法律公众号2016年10月文章总阅读数情况注:平均阅读数为总阅读数除以该账号当期发布文章数。

图2 法律公众号2016年10月文章平均阅读数情况注:平均阅读数为总阅读数除以该账号当期发布文章数。

图3 法律公众号2016年10月文章总点赞数情况注:总点赞数为该账号当期所有文章点赞数总和。

图4 法律公众号2016年10月文章平均点赞数情况注:平均点赞数为总点赞数除以该账号当期发布文章数。

图5 法律公众号2016年10月文章WCI情况注:WC I 是根据推送文章的传播度、覆盖度及公众号的成熟度、影响力来测算,反映公众号整体热度的数值。

从以上11个微信公众号2016年10月发布的14444篇文章中筛选出WC I指数前100名的文章,经考察分析,“法律读库”和“长安剑”2个自媒体账号55篇文章榜上有名;其余9个官方法律新媒体账号总计45篇上榜,明显低于自媒体账号。比较来看,“法律读库”“长安剑”等自媒体法律微信公众账号因其“接地气”和“低姿态”的绝佳优势,推出符合读者喜好的普法资讯,具有明显的核心竞争力。如“长安剑”公众号小编以“长安君”自称,相比官媒更为具象性;另外,言说方式上,对于法律资讯的解读,其使用生活俗语,采取生动形象的口吻,更具有可读性和传播性。

因此,如何在“七五”普法中用更接地气的方式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如何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掌握专业法学知识的政法院校学生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发挥集群效应,是当下普法宣传教育面临的一大问题。

二、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的正当性

(一)高校联盟的发展模式: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的前提

高校联盟是指大学之间通过资源共享与项目合作,为实现大学学术水平的提高、降低大学的管理成本、共同解决大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等战略目标,并通过各种契约而建立起来的松散型网络组织。

传统的高校联盟都是以学校为单位,在“‘双一流’建设的重心在学科”思路的指引下,目前高校联盟的重心应由学校转向学科。大学本身就是学科组织的联盟,在学科建设过程中,大学应当通过建立和优化大学学科组织机制来贡献其对于公共利益的价值。纵观国内,政法院校联盟雏形初现。2009年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发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和苏州大学等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探索形成中国高级法律职业教育的常态合作机制,拟建中国法学“常春藤联盟”;2010年5月,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等5所政法大学形成“立格联盟”,作为全国政法大学交流研讨平台;2014年,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5所浙江高校法学院成立浙江省法科院校学工联盟。以上政法院校采用战略学科联盟的模式,试图整合各校教育资源,提高抵御各种风险的总体能力,实现其在开放中合作、在竞争中双赢的目的。

(二)“七五”普法规划: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的背景

2016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整个“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从社会普法环境看。“七五”普法决议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通过构建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开设高校政法院校微信订阅号,让高校政法师生自主参加、协同创新,集合集体智慧,充分发挥政法教授和法科生在高校中的法律传播者作用。

另一方面,从普法受众对象看。首先,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其次,法治宣传教育要遵循现代传播规律,结合区域、时期、地点等多方面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在此基础上,青少年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青少年是网络时代的弄潮儿,通常被称为“网络原住民”,对网络依赖性强,对新生事物兴趣较大。若仍沿用扮演“普法信息搬运工”角色的传统“一把抓”普法宣传教育模式,会抑制普法教育活力,无法对青少年产生良好的普法教育效果。

(三)法科生的专业知识背景与能力素养: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的主体

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坚持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很显然,法学教育以培养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决定了法学教学最基本的出发点是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构建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使其成为法律专业学生锻炼实践能力的载体和教师实施法学实践教学的舞台。在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背景下,法学学生在微信平台运营过程中“边看边学”与“边学边做”,独立思考问题、判断并解决问题,在实践中学习,使得静态、被动地接受知识变成了互动实践地学习知识。

“七五”普法规划指出,要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对于政法院校学生来说,其在校期间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已初步具有法治思维,掌握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对于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依托政法院校的法学学科优势,整合政法院校法学教学与人才资源,形成新媒体普法宣传矩阵,到“七五”普法末期,形成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法科生为主体力量的法治宣传新媒体品牌。

(四)普法信息传播: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的焦点

《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指出,要把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灵活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发展,吸纳政法院校力量参与普法宣传教育,从而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新颖化和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传播力。以微信为主的新媒体应用,以个人人际关系为核心,通过同事、亲戚、朋友等“强人际关系”传播。政法院校新媒体普法实则是一种“双重嵌入”(见图6)的信息传播路径。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生产出普法信息后,一方面不可避免地会嵌入公众生活的高校师生关系网,融入个人的学习、工作、生活及消费圈中;另一方面普法信息自身又镶嵌在它所处的社会网络中,成为巨大社会网的一个支点。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种“双重嵌入”传播路径下,通过网络普法、手机客户端普法等形式的新型法治宣传教育边际成本几乎为零,适宜政法院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图6 政法院校新媒体普法的“双重嵌入”传播路径

三、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的建构

构建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开设政法院校微信公众号,集合高校政法学生集体智慧,通过自主参加和协同创新的方式,充分发挥政法院校法科生在社会中法律传播者地位。通过联盟组建线上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打造以新媒体平台为代表的线上线下综合阵地,促进“七五”普法工作格局形成。

首先,在组织机构上,由政府普法机关牵头,组织各大政法院校参与新媒体联盟。普法是一个具有一定社会化的活动,因此,需要政府对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加以引导。另外,各政法院校各设一位负责或联络人,负责联盟内部的普法报道策划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小组除重要节点召集会议部署之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联盟成员结合自身特点,分别研究制定具体的普法方案。“七五”普法、抑或是法治社会建设是一个持续长久的过程,各政法院校可能会有意识地控制自己在联盟中的参与度,政府出面为政法院校提供机制和平台,引导院校开展长久性普法合作,有助于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持续、健康和稳步发展。

其次,在管理机制上,要制定统一明确的总体普法部署。制度建设是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建设的基石。制度是约束或激励个体思想行为的准则,由于政法院校组建的新媒体联盟与其他法律新媒体平台存在运营主体上的不同,因此必须加强联盟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定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章程,明确联盟的组织机构、工作原则、运营机制和普法任务等内容。同时,制度的建立关键在于落实,要避免制度空转的情况发生,为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发展保驾护航。在人才队伍管理方面,需要有对基本的法律知识掌握较好的理论型人才、统筹平台发展的领导型人才和熟知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技术运作的技术型人才等综合性人才。通过重点扶持政法院校中的法学专业功底扎实的学生、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充实联盟内普法讲师团队伍和引导高校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加入联盟,不断壮大联盟法治宣传志愿者力量,实现普法人力的充足供给。

再次,在普法体系上,根据对当前传统法律媒体微信平台建设评价模型的分析,普法内容老旧是政法机关主导的法律媒体不足以对学生等群体产生吸引力的重要原因。因此,普法内容创新才是普法宣传的核心,需要明确新媒体联盟的普法建设定位、普法对象、普法特色等。政法院校联盟的主体要紧扣 “如何使普法宣传广泛传播”这一核心任务进行普法渠道、普法受众、普法内容设计,在普法内容植入法律元素的同时,提升普法受众的体验。做好以上核心,一是要坚持内容丰富化。开设固定法治宣传教育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事例及时开展权威法律解读,引导社会法治风尚;二是促进风格年轻化。对于非法学专业人士而言,法律知识是严肃刻板的,在新媒体环境下,应摒弃传统的思维,在语言表达和话语体系上下功夫,使高品质普法成为受众喜闻乐见的一种教育形式。

最后,在核心任务上要抓住大型普法活动的契机。以“12·4”国家宪法日等大型集中普法活动为契机,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要统一指挥、统一平台,有组织有策划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媒介手段多样化、传播效应最优化。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院长谢新洲在“七大联盟看青奥”活动后表态,应采取措施将作为战略资源的联盟常态化,而不应该只是流于形式的“一次性使用”。在一些大型集中普法活动上,政法院校要做到“共融协同普法”,从系统战略角度加强与其他联盟院校合作,转变“自成一体”的传统局面,形成“大普法”格局。

构建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在政府引导下要鼓励联盟成员成为普法信息有效传播者,扩大联盟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四、结语

当前,我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已经开始,对于法治建设新阶段而言,构建一种更“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极为重要。倘若普法宣传教育仍沿用过去老一套的“一手抓”模式,法治宣传教育可能会进入“官方化”和“形式化”的圈套。本文将普法宣传教育视为一个复杂的工程,在新媒体和自媒体蓬勃发展的今天,号召具有法学专业知识的政法院校学生参与到普法宣传工作中来。概言之,通过构建政法院校新媒体联盟,开创政法院校从未有过的合作机制,在打破各高校政法学院间的封闭状态实现各高校政法院校媒体联合的同时,破解当前普法工作面临的瓶颈问题,将普法效用发挥到最大,打造“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大平台。

(见习编辑 贺 堃)

猜你喜欢
政法普法宣传教育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宣教载体
常州市安全宣传教育出“新”更入“心”
政法科技创新支撑社会治理 赋能平安中国建设——国家政法智能化技术创新中心在京揭牌
选优配强用好乡镇(街道)政法委员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基础
드라마 ‘인민의 이름으로’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防宣传教育工作
普法
普法
普法
宣传教育 先行先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