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经济与理性小农视角下的土地改革

2017-04-19 15:48王懿凡
新西部·中旬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土地改革

【摘 要】 本文从道义经济与理性小农的视角探讨了在新中国建国初期土地改革期间农民们对当前形势的判断与行为选择,并分别在村庄共同体的意义上、以及生存伦理与理性计算的基础上分析了土地改革时期出现的生存小农与理性小农的选择差异。指出不论是出于生存伦理还是风险投资,农民们的行为选择都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只不过前者是生存理性而后者则是经济理性。

【关键词】 道义经济;理性小农;土地改革

道义经济理论的代表人物是前苏联学者恰亚诺夫与美国学者詹姆斯·C·斯科特,该理论认为小农进行生产仅仅是为了其家庭的需要,也就是为了满足生存需求而生产,而非追求最大利润,小农所有的行为都根源于对风险的规避。理性小农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舒尔茨与波普金,该理论认为农民具有分配资源的理性,会为了最大利益而做出合理的抉择,因而可以将农民当作是企业家,将小农农场描述成为一个公司,农民所有的行为选择都是出于一种理性的投资。

土地改革是一场在建国初期对土地资源进行再分配的过程,因此,在我们通常的理解中,土地改革是指土地所有权由人数相对较少的富有者、大量土地的所有者(如:地主等)向耕作者(如:贫农、雇农等)的转让。

一、土地改革时期发生的具有道义经济特点的事件

在土地改革时期,由于传统乡村精英的土地与财产需要被没收,被划分为地主与富农的乡村精英自然而然产生了抵触的情绪,他们之间的个别地主会采取藏匿或转移财产的方法。但因为村落地域性的限制,地主与贫苦农民长期处在一个不流动、封闭的空间范围内,彼此虽然存在等级之间的差异,却也相互孰知拥有的土地与财产数量。另外,如果地主不服从或是不配合政府私藏土地,政府便会组织农民们开展“斗地主”、“算剥削账”,迫使地主向农民低头,这些原因使农民打破地主在长期封建社会下所形成的优越心理。因此,地主为了避免这种群体性运动因群情激愤而对自身生命安全造成的威胁、出于对生存需要的考虑而向政府低头交出自己的土地与财产。

作为千百年来一直深受压迫与剥削的广大农民而言,政府将长期剥削他们的地主的土地与财产进行无偿分配,这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但因乡村精英影响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政府组织他们对地主进行批斗,农民们在心理上也会产生一些消极的抵抗情绪。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出于差序格局下所产生的道德观念使农民对地主进行批斗的这一行为感到纠结,既不想当面讨伐地主,又想得到地主的土地与财物;二是最为主要的原因,虽然新中国已经成立,但农民对共产党政权的稳固程度仍然持怀疑态度,所以对于接受地主的土地抱有消极情绪,担心若是地主阶级在未来重掌政权会报复他们分土地的行为。为了规避未来未知的风险以及自身的生存,有些农民便不敢接受政府分配的土地。以上两种选择是农民们通过对生存现状的分析,为规避威胁自身风险而做出的具有鲜明的道义经济特点的行为选择。

二、土地改革时期发生的具有理性小农特点的事件

在土地改革过程中,政府在分配土地与财产时,作为被分配者的农民虽然会产生回避的态度,但出于人所固有的逐利心理,在斗争地主时地主阶级与小农阶级的固化矛盾被充分激化,并于土地改革运动中表现出来。地主作为封建社会的统治阶层,其数量相对于受压迫的农民而言较少,所占有的资源相对有限;与此同时,农民阶级在政府的引导下已形成平均主义的价值取向,很难容忍在生活水平上高于普遍农民的富农中农。因此,农民不仅在分地主财产时为自己尽量多占,甚至个别激愤者还妄图瓜分中农的财产,在之后“查漏补缺”过程中,对于补偿错划成分与斗错的人时,农民的表现出乎意料的一致,用尽各种理由来保住自己到手的财物,绝不退还。他们出于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理性的寻找理由与方法为自己辩护,从而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在理性小农理论中,农民对集体行为的参与程度是出于理性投资的考虑,若参与集体的收益小于代价,则放弃参与或降低参与程度;反之,则参与集体行为,为自己尽可能争取利益与保障。在土地改革时期,贫下中农尤其是贫穷农民对于这种阶级结构的巨变最为欢迎,政府主导的土地改革运动不仅在经济地位上将之前长期形成的局面进行了“洗牌”,弱化了财产分层的标准,更是形成了“党员、积极分子—贫下中农—地主反坏右”的政治等级层次,贫穷农民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极大提升,而所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几乎渺茫的来自传统乡村精英的报复,因而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他们的收益远远大于代价,出于理性的投资考虑,农民们自然乐于参与运动。

三、在村庄共同体的意义上,土地改革时期出现的生存小农与理性小农的选择差异

在村庄共同体的意义上,两种理论分别倾向于从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角度出发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在道义经济理论研究中,村庄是一个具有高度集体认同感的内聚性的共同体,在村庄中全体的利益高于村民的个人利益,在面临危机时,可以通过互惠行为与庇护关系提供非正式的社会保障。村庄中的村民长期生活在村落之中,以熟人关系联结相互之间的交往行为,尊重乡村之中的大户与村落长者,这种长期形成的生存伦理至今都未消失殆尽。当村庄中有声望且与农民關系较好的地主受到土改工作组的调查时,村民出于这种传统的生存伦理,看在以往其对村庄的贡献,报着可怜、同情的态度为地主求情,尽可能给予庇护,使地主的生存条件得到最基本的维持。这种做法既不阻碍土改工作组的工作,又保护了这个大家庭中的一份子,使村民对村庄的认同感进一步加强。

在理性小农看来,村庄则是一个开放松散的集体,村户之间是相互竞争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冲突与摩擦带来了彼此之间的不信任。土改中分配地主的土地时,村民与村民之间也会时常出现对于土地分配的争执。因为地主的土地与财产是以农民的家庭情况为依据进行分配的,这就会导致村民们少报自家的财物,试图分得更多的财产,相互之间就会出现争夺地主东西的情况,从而导致了摩擦与冲突的产生。农民们为了个人对经济利益的诉求,导致了村民之间的不信任,这充分反映了“理性农民”的特征。

四、在生存伦理与理性计算的基础上,土地改革时期出现的生存小农与理性小农的选择差异

在该基础上,农民在道义经济与理性小农下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维持稳定现状或进行风险投资的选择。作为道义经济的小农,他们会选择较为稳定的策略来缓慢的提升生活水平,增加平均收益而并非那些高收入高风险的方式。只要是生存伦理小农,不论是在技术、社会道德或其他方面考虑都从规避风险的角度出发,更愿意维持现有生活状态而不是冒险。理性小农则更多的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对比,在自己可控的范围内进行风险投资。也有学者认为农民的风险投资是出于一种尝试的心态,即“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将这种投资看作是一种博弈或是赌博,以此期许获取更多的利益。

在这两种理论之下,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做出了截然不同的行为选择。有些贫农、雇农认为虽然自己生活穷苦,但并没有向工作组索取更多土地或财产,在占有土地时只要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开支即可,出于伦理道德观念不为自己争取更多,以防村里的民众因此而产生闲言碎语。还有一些农民在村民们都对自己分配的土地将信将疑时,主动提出自己应得到更多的土地,向工作组进行索取。此种行为虽然有可能招致政府工作组的不满,但分到更多土地财产的诱惑性显然更大,这就反映了理性小农在土改时的风险投资。

五、结语

从上述对于道义经济与理性小农在土地改革运动中的分析来看,不论是出于生存伦理还是风险投资,农民们的行为选择都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只不过前者是生存理性而后者则是经济理性。道义经济与理性小农实质上是一种对农民行为选择的分析,任何一种研究都不能与现实脱轨,因此这种分析必须放在其所对应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才会有意义。当农民深陷生存危机时,自然无暇顾及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其行为仅仅是为了避免最坏情况的出现;当农民的生存危机得到解决,经济理性就转变为其行为选择的首要特征。本文回顾了土地改革期间农民对形势的判断与行为选择,并尝试用农村社会学研究的经典论题来进行解释分析,以史为鉴,这对于研究当今农民的行为选择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郭于华.重读农民学经典论题——“道义经济”还是“理性小农”[EB/OL].天益网,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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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马良灿.理性小农抑或生存小农——实体小农学派对形式小农学派的批判与反思.社会科学战线,2014.04.

【作者简介】

王懿凡(1998.9-),陕西蓝田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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