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汝强
摘 要:“去产能”是供给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经济工作首要任务。近期,作者对陕西省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增强信用保证;强化信息共享等建议。
关键词:陕西;经济结构调整
中图分类号:F83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12)-0004-02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规划要求,2016年,陕西省钢铁行业计划压减生铁产能160万吨,粗钢70万吨,目前4座炼钢、炼铁炉已全部停产,封存待拆,3家钢铁企业年内去产能目标基本完成,钢铁行业去产能压力较小。而煤炭行业作为陕西省的重要支柱产业,去产能面临较大压力,2016-2020年,陕西省煤炭行业计划退出煤矿76个,年压减产能4706万吨,2016年以来,陕西已暂停了5个新建和扩大矿区的煤炭审批。
2016年以来,陕西银监局按照银监会的部署,稳步推进去产能相关工作,及时组织辖内银行业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全省煤炭、钢铁、水泥等五大去产能行业444户企业组建了债权人委员会,涉及贷款金额9635.87亿元,其中有61个煤炭企业组建债委会,29个煤企涉及去产能,贷款余额190.58亿元。在此基础上,陕西银监局督促指导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多方面着手,在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去产能。一是压降过剩产能行业贷款。截至6月末,全省银行业机构钢铁、煤炭行业贷款余额1374.79亿元,较年初减少18.51亿元;授信客户298户,较年初减少34户。二是积极发放债务重组贷款。上半年全省银行业机构累计发放煤炭企业债务重组贷款19.97亿元。同时,通过承销债券,分散产能过剩行业信贷风险,上半年全省银行业机构累计承销债券412.5亿元。三是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上半年全省银行业机构累计发放支持煤炭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升级贷款151.8亿元。
二、存在问题
2015年以来,随着去产能工作的推进,部分企业关停,相关行业产业信贷风险加速暴露。截至6月末,全省煤炭行业钢铁行业不良贷款有所增加,银行业在支持去产能过程中还面临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一是银政信息不对称。去产能工作由地方政府牵头负责,在政策制定上,银行难以提前介入,降低了风险管控的前瞻性。政府部门对当地煤炭行业调整和优惠政策,关停并转企业名单,以及涉及去产能企业改制、重组、清理、撤并以及转型升级等方面信息,对于银行业支持企业去产能至关重要,但多数银行机构反映获取这些信息的途径较少。此外,政府认定的僵尸企业名单也难获得,银行业机构只能按照自定标准进行判断。二是银企信息不对称。企业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备,银行业机构在取得企业涉诉、环保等信息时存在一定困难,尤其是对于部分关联企业的授信、担保和异地贷款情况,难以准确获取,不利于对企业风险的准确判断和提前应对。
(二)互保影响较大。调研发现,经济上行期企业间互相担保较為普遍,随着去产能工作的推进,部分被担保企业被纳入去产能范围,对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产生了不利影响。如某企业前期为一煤炭企业贷款提供了担保,随着去产能工作的推进,被担保企业贷款进入关注类贷款,使得担保企业或有债务质量下降,影响到发债评级,提高了发债成本。
(三)人员分流压力大。去产能过程中,人员分流安置事关社会稳定,因此,分流安置的前提是不能推向社会,必须自我消化。与周边晋蒙相比,陕西省煤炭行业去产能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面临着较大的人员分流压力。以辖内某大型煤化集团为例,去产能涉及近5万人,虽然采取了替换外委施工队伍、承包运营外部煤矿、向非煤产业转移、提前退休等措施,但仍有大量人员需要安置,且越往后内部安置的空间越小。
(四)准入政策过严。根据国家政策,去产能工作是按照地方切块和企业名单来推进,和目前银行业普遍采用统一的行业信贷政策之间存在一定矛盾。一是“一刀切”式退出。如某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根据其总行相关要求,执行从严信贷政策,对煤化工等行业存量授信逐步压缩退出,即使对于不在淘汰落后产能范围的企业客户,也逐步退出,不再新增授信。二是支持标准过高。如某股份制银行总行将煤炭行业列为谨慎进入类行业,要求各分支机构只向全国排名前30的煤炭企业提供支持,其余全部退出,退出范围远大于国务院确定的去产能标准。
(五)缓释措施有限。一是部分存量煤炭贷款采矿权质押仍存在困难。目前,陕西省国土资源部门虽已开始受理并办理采矿权质押,但仅受理2014年8月以后签订贷款和质押合同的业务,而存量煤炭贷款中大部分为2014年8月以前办理,这部分贷款目前仍无法办理正式的采矿权质押手续。二是目前市场上以商业性担保公司为主,政策性担保公司较少,前期煤炭企业办理贷款时以商业性担保为主,近两年商业性担保公司出现倒闭潮,使得银行前期办理的担保贷款的担保有效性不足。
三、工作建议
(一)加快转型升级。一是利用陕西煤炭“三高三低”尤其是含硫量较低的显著特点,转型升级打造“优质化工煤”品牌,促进产品畅销。二是拉长产业链,形成以煤为主,煤炭生产销售、洗选加工和煤化工等多种经营发展的产业格局,实现综合发展。三是尽快争取前期已经投资近200亿元的小庄等四个优质产能、先进产能煤炭项目获得核准,既能优化产能结构,又有利于扩大转移安置职工的增量空间。
(二)增强信用保证。一是建议相关部门拓宽采矿权办理质押的时间范围,解决2014年前煤炭企业贷款的增信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通过实施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担保代偿损失补助、保险费补助等,健全政府、担保机构、银行业机构风险共担机制。三是建议地方政府发行去产能专项债,设立产能过剩行业转型升级扶持基金,通过分担风险,撬动银行信贷资金。
(三)强化信息共享。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健全行业信息共享机制,考虑到“僵尸企业”名单等信息的敏感性,适当扩大知情范围,确保监管机构和债权人委员会牵头行能够获得相关信息,以便银行业机构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匹配合理的授信资金,有效支持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
(四)创新融资方式。一是加快产品和模式创新。对于正在进行转型升级的企业,考虑其原有资产价值贬值的实际,银行业机构应积极探索应收账款抵押、收益权质押、排污权抵押、碳排放抵押等业务,积极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二是支持和鼓励银行业机构积极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流转业务,多措并举盘活存量信贷。三是支持企业发展直接融资业务,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五)细化信贷政策。当前,去产能重点在钢铁和煤炭行业,其中钢铁行业普遍产能低端、产品粗糙,从长期看必须淘汰落后产能。而煤炭行业则不同,是在当前世界经济低迷、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的形势下出现的相对产能过剩。当前世界能源消耗仍以化石能源为主,煤炭行业走出困境仍有很大希望,如陕北地区,煤质优、开采成本低,煤价已由低谷时的每吨160-170元涨至每吨300元左右,部分企业正在逐渐脱离困境。因此,银行业要着眼于长远,辩证对待去产能,一是建议各总行将审批权限下放至分行,由各分行根据地方去产能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授信政策。二是对于产能过剩行业,银行业机构要按照有保有压、有扶有控的思路,一企一策研究制定风险化解和支持措施,合理确定准入标准,避免“一刀切”式退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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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Overcapacity Reduction” in Shaanxi Province
HU Ruqiang
(Shaanxi Office of CBRC, Xian Shaanxi 710075)
Abstracts:“Overcapacity reduction”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supply-side reforms, and is also the primary task brought out in this years central economic work conference. Recently, the author has investigated the overcapacity reduction of steel and coal industry. And then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such as speeding up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strengthening the credit guarantee and enhancing the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so on.
Keywords: Shaanxi; economic structure adjustment
责任编辑、校对:王红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