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栋
摘 要:本文从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方面对宁夏债券融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并计算全国31个省区的债券发展指数,对宁夏三类债券融资的发展程度进行评价。结果显示,宁夏地方政府债发展良好,地方金融债发债保持领先,地方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较为滞后。针对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落后现状,提出采取深化对债券市场的认识、完善债券融资政策支持体系、积极培育债券市场中介机构、培育发展壮大发债主体等措施,加快债券融资发展。
关键词:债券;省际比较;宁夏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12)-0020-05
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和债券发展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研究宁夏债券融资发展,对宁夏更好地利用“十三五”期间我国债券市场政策机遇,补齐以往形成的社会融资短板,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宁夏债券融资发展现状
我国债券按照发行主体分为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四大类,其中央行票据随着我国宏观调控形势的变化,规模已显著缩小,目前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分别占债券市场总量的30%、36%和33%。2015年末,宁夏处于存续期的各类债券总量为842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余额423亿元,地方金融债余额142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277亿元。
(一)地方政府债券发展情况
地方政府债包括由中央财政代理发行、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债券。2015年开始,地方政府发行了大量的置换债券和专项债券。截至2015年末,宁夏地方政府债余额423亿元,期限在3年至10年之间。
2009年开始,国务院同意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额度内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债券,并代办还本付息。财政部分别于2009年6月、2010年9月、2011年10月、2012年7月和2013年10月代理发行宁夏地方政府债券30亿元、26亿元、26亿元、33亿元和49亿元,合计164亿元,全部纳入区级预算收入。财政部代理发行宁夏地方政府债券以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和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为主,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科文卫事业发展。
2014年5月19日,国务院批准了宁夏等10个省区(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2014年宁夏发行地方政府债55亿元,其中5年期22亿元、7年期16.5亿元、10年16.5亿元。宁夏地方政府的评级为AAA。2015年宁夏通过三批公开发行和两批定向发行,共发行债券289亿元,其中3年期59亿元、5年期77亿元、7年期79亿元、10年期73亿元。
(二)宁夏金融债券发展情况
我国金融债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券、特种金融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金融债券由法人机构发行,而宁夏金融体系主要由全国性法人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组成,全国性银行宁夏(银川)分行虽然没有发行债券,但大量使用了其总部发债的资金。宁夏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积极开拓债券市场,2015年末地方金融债余额31亿元,与西北经济体量相对较大的陕西和甘肃相当,高于青海和新疆。
从全国性银行来看,全国性银行是金融债的主要发行者,其分支机构是资金的具体使用者。2015年末,宁夏有12家全国性银行分行,其中有6家银行的贷款规模大于存款规模,这意味着这6家银行从其总行借入了资金,这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主要依赖债券融资发放贷款,目前国开行和农发行贷款余额约占全国贷款总额的13%,但宁夏这一比例高达22%,这两家银行宁夏分行的贷款余额占其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为0.92%,显著高于宁夏信贷总量占全国0.55%的比重,显示宁夏使用了更多的政策性金融债。另外,宁夏的1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存贷比为95%,显示其整体上仍然借用了总行的资金。
从地方性银行来看,宁夏31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只有1家机构发行过金融债。2013年,石嘴山银行获准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商业银行普通债5亿元,之后又在2015年分别发行普通债20亿元、二级资本债6亿元,2015年末债券余额合计31亿元,约占全国地方性法人银行同类债券总额的0.29%。另外,同业存单也统计在金融债中,2014年10月地方性银行开始发行同业存单以来,到2015年末宁夏地方性银行共发行同业存单245.8亿元,2015年末处于存续期的同业存单余额为111.3亿元。
(三)宁夏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情况
公司信用类债券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根据主管部门的不同,我国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分为三大品种,人民银行下属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改委审批的企业债、证监会批准发行的公司债(含中小企业私募债)。2005年以来,宁夏先后有49家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78.6亿元。截至2015年末,宁夏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277亿元,占全国同类债券余额的0.19%。
一是企业债发展情况。企业债券由发改委管理,宁夏企业债券发行始于2005年,到2015年末已成功发行16支企业债券,债券规模合计162.4亿元,债券期限最短的为6年,最长的为20年,发债企业主要涉及能源、交通、工业、农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2015年末,宁夏共有10家企业的15只企业债券仍处于存续期,企业债余额为156.4亿元。
二是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005年,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市場推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初期的产品主要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经过近十年发展,形成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债等债券品种。2005年,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发行了西北首支短期融资券,宁夏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展起步较早,2005年以来宁夏共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7支,融资金额206.8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期限普遍较短,中期票据期限为3年或5年,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年。2015年末宁夏共有7家企业发行的15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处于存续期,债券余额为117.8亿元,占全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总量的0.14%,居全国31个省区中第30位。
三是公司债发展情况。公司债由中国证监会管理,主要品种有上市公司债以及可转债、可分离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截至2015年末,宁夏有12家上市公司,但均未发行过公司债。2013年、2014年共有4家小企业发行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5只债券余额为3.4亿元,占同期全国公司债余额的0.04%,排全国末位。2015年末余额为3.0亿元。
(四)宁夏债券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情况
一是债券支持政策。2013年宁夏出台了《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3〕7号),根据该意见,对成功发行债券的非公有制企业,按其发行额度给予每年2%的贴息; 2014年宁夏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4〕59号),明确对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参照《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按其发行额度给予每年2%的贴息。
二是发债推动情况。近年来,宁夏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等部门在推动债券融资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广泛宣传债券融资知识,提高全社会直接融资意识;制定了扩大债券融资的一系列政策意见,为促进债券业务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多方协调,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债信用增进公司等签订协议,定期进行政策解读和摸底调查,积极推动管辖品种债券融资。
三是发债服务机构。债券发行需要主承销商辅导并承销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不能获得评级的企业還需要担保机构或增信机构进行担保增信,另外还需要会计事务处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意见书。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承销商。宁夏辖内除农发行、邮储银行外的所有全国性银行,以及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南京证券等均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商资格,证券公司均具有交易所市场债券主承销商资格,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无一家获得主承销商资格,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只是获得了宁夏政府债券承销团一般成员资格。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债券融资发展快的地区,具有债券主承销商资格的机构相对更多,债券主承销商的积极性普遍较高。
二、基于省际比较的宁夏债券融资发展评价
为便于比较,本文通过以下方法构造了地方政府债券发展指数、金融债发展指数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指数。具体为:
地方政府债券发展指数=地方政府债券余额/本省区当年地方公共预算支出*100,其涵义是,地方政府债券越发达,则其更加倾向于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保障预算支出。
金融债券发展指数=在本省区注册的法人金融机构债券余额/本省区人民币存款余额*100,其涵义是,地方性金融机构更多选择债券融资,则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中债券融资与人民币存款的比例更高,意味着当地的金融债券融资更加发达。
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指数=本省区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本省区人民币贷款余额*100。其涵义是,债券和人民币贷款作为企业最重要的两类融资工具,企业更多选择债券融资,则本地区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与人民币贷款余额的比例更高,意味着当地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更加发达。
按照以上方法,本文分别计算了2015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地方政府债券发展指数、金融债券发展指数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指数。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以及交易商协会管理的所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地方金融债包括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行的普通金融债(含小微企业债和“三农”债)、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同业存单,以及地方性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
从表1中可以看出:一是宁夏政府债券发展良好。宁夏地方政府债发展指数为37.16,排全国第9位。宁夏是全国首批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10家试点省份之一,也是西部地区唯一一家试点省份。据统计,2014年发行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的10个省区中,宁夏与山东、浙江、北京4个省区的发债利率低于发行当日同期限的国债利率,显示了投资者对宁夏地方政府债的认可。2015年末宁夏地方政府债余额423亿元,占全国地方政府债余额的1.1%,是经济总量占比的2倍以上。根据审计署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审计,2013年6月末宁夏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在46%以下,总债务率在55%以下,在全国所有省区中属于比较低的,未来宁夏地方政府债券仍有较好发展前景,有望在培育地方债券市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宁夏地方金融债发展保持领先。宁夏金融债券发展指数为2.96,位居全国第8位,位居西部第1位,显示宁夏金融债券发展相对良好。宁夏没有法人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地方金融债全部由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发行,以同业存单发行为主。三是宁夏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滞后。宁夏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为5.4,在全国仅高于西藏。西北五省区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势头总体良好,青海为16.1,位居全国第5,新疆为13.7、陕西为13.4,分别位居全国第8和第9位,甘肃为9.2,位居第25位,反映在近年来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加快发展中,西北整体抓住了机遇,实现了突破。
公司信用类债券作为直接融资的一部分,统计在社会融资规模中。宁夏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滞后,形成社会融资规模偏小和直接融资占比低的现状。2015年,宁夏社会融资规模为503亿元,为全国最低,仅为西藏的63%、青海的45%,其中直接融资仅为32亿元。2013-2015年,宁夏社会融资规模中直接融资占比为7.7%,为全国第30位,青海、陕西、新疆均保持在15%以上。
三、扩大宁夏债券融资的政策建议
2015年以来我国债券市场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中国证监会发布新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的发行主体由之前的上市公司扩大到了所有公司制法人,取消了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建立了非公开发行制度,全国公司债发行规模显著扩大。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项目收益债管理办法》,项目收益债对发行主体的净资产、往年盈利情况等几乎不做要求,主要对项目未来收益有要求,为重大项目建设融资提供了新的平台。交易商协会管理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超短期融资券等品种,发债条件进一步放松。随着债券市场改革措施的推进,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将进一步扩容,宁夏应抢抓政策机遇,抓紧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全力推进债券融资发展。
(一)深化对债券市场的认识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债券融资将成为企业非常主要的融资渠道,债券市场将成为金融市场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宁夏社会各界都要深化对区域债券市场的认识,积极抢抓新一轮债券市场扩容发展的机遇。
对政府而言,应认识到债券市场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及各类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但地方经济主体迈向债券市场仍需要政府的推动,即使在经济发达的江苏省,在企业债券发展过程中,政府也给予了强力的政策推动,青海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更是通过实施有效的推动机制,企业债券融资走在了全国前列。对企业而言,债券融资的市场化程度非常高,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不但能达到融资的目的,而且可以借助债券融资实施资本运作迅速发展壮大。比如,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09年第一次发行债券时,发行规模仅为8亿元,信用评级为AA+,到2012年时信用评级升为债券市场最高等级AAA级,单只发债规模明显扩大,其发行的一只定向融资工具规模达到了50亿元,该企业共发行了13只债券328亿元,2015年末其债券余额为270亿元,占青海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的36%。对金融机构而言,随着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进程加快,商业银行经营压力加大,债券承销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积极发展债券承销业务,将大中型贷款客户推向债券市场,不但可以帮助企业开拓融资渠道,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产品和渠道,而且可以实现自身发展转型。
(二)完善债券融资政策支持体系
建议政府部门进一步完善债券融资政策支持体系,为企业债券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建立债券融资发展推动工作机制。当前我国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分属不同的部门监督管理,建议成立宁夏债券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宁夏债券融资發展规划和指导意见,明确各债券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商债券发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二是尽快出台债券主承销商奖励政策。鉴于债券主承销商在企业发债方面的重要推动作用,为改变商业银行承销债券收益低于贷款收益因而影响承销热情的现状,建议借鉴江苏省的经验,对主承销商实施奖励,具体可分大中小型企业,按照承销金额给予0.1%-0.2%的奖励。三是加强债券融资发展统计。建立宁夏全口径债券统计制度,定期编制报表,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对比分析,为制定债券发展政策提供支持。
(三)积极培育债券市场中介机构
大力培育和引进各类信誉好、实力强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提高债券融资服务效率和能力。一是积极引入国内外行业知名度高、经验丰富的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辅导拟发债企业,为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债方案,提高本地企业债券融资中介服务的竞争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加快设立宁夏地方性证券类法人机构,积极推动宁夏银行等机构获得债券主承销商资格,发挥地方性金融机构在企业债券发行业务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大力培育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较为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满足信用类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对担保的要求。四是不断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标准,切实加强对执业行为的监管,同时加强中介机构的业务交流和培训,提高其专业服务水平,做好企业发债服务工作。
(四)培育发展壮大发债主体
一是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宁夏的信用债发行主力,建议通过重组兼并等途径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企业,特别是要整合壮大已经迈入债券市场的企业,努力提高其发债规模;推动中小型国有企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能力,进而跨越债券市场准入门槛,达到拓宽融资渠道的目的。二是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市场化管理理念。继续加强业务宣传和培训,增强企业参与资木市场主动性,提升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帮助民营企业树立公开市场融资的意识及市场化运作理念,促进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制度,提升整体运营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三是建立债券融资企业资源库。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精心筛选,积极培育、储备一批发债条件好、偿债能力强的优质企业,设立企业库,实施动态管理,并加强对企业高管人员企业债券融资知识培训,增强企业发债融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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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Bond Financing in
Ningxia Based on the Provincial Comparison
MA XiaoDong
(Yinchuan Provincial Sub-branch PBC, Yinchuan Ningxia 750001)
Abstract:The paper reviews the development of bond financing in Ningxia from the aspects of local government bonds, financial bonds and corporate credit bonds. On this basis, the paper constructs and calculates a bond development index of 31 provinces and evaluates the development degree of three kinds of bond financing in Ningxia. The results show that Ningxias local government bonds and local financial bonds develop well, but the development of local corporate credit bonds is lagging behind. In view of the backward status quo of the development of corporate credit bonds,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such as deepening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bond market, perfecting the bond financing policy support system, actively cultivating the bond market intermediaries and fostering the development of bond issuers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bond financing.
Keywords: bond; provincial comparison; Ningxia
责任编辑、校对:张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