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泉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福建福州 350001)
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
王少泉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福建福州 350001)
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经历四个周期的变迁,西方国家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则经历三个周期的变迁,这两者的变迁历程存在一些共同点和不同点,而且两者在某些时期明显相互影响。根据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过程中呈现的某些规律及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现状,可以推导出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迁趋向,并发现一些对当前中国及西方国家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极具价值的启示。
西方;政府与市场;干预力度
19世纪60年代,中西方出现的一系列重要变化使这一时期成为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简称“政府与市场关系”,下同)变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极少数学者介绍了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迁历程,[1]某些学者在其著述中简述了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迁历程,[2]但未展开深入研究。极少数研究者分析了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迁特征及启示,[3]但未结合“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迁”展开研究。目前,世界各国均在深入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对“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迁”“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迁”及两者的异同点、相关性及趋向等展开研究,能够发现很多极具价值的启示。
(一)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历程
第一周期(1860-1902年)。洋务运动(1861-1895年)开始之后,清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逐渐增强;《马关条约》(1895年)签订后,外商可以开始在中国投资设厂,[4]出于抵制外商、增加税收等考虑,清政府开始降低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具体举措如取消民间设厂的限制)。中国政府在这一时期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小于国民政府后期及改革开放之前的一段时期。
第二周期(1902-1928年)。1902年,清政府将电报总局收归官办标志着其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再次开始增强;1908年,清政府将招商局完全改为商办标志着其再次开始降低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这一态势在清政府于1911年5月宣布铁路干线收归国有之时险些被中断,[5]但“保路运动”、辛亥革命的成功及民国初年的乱局助推了这一态势,使其直到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才被终止。政府在这一时期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小于其它三个时期。
第三周期(1928-1953年)。南京国民政府于1928年成立中央银行标志着中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再次增强;[6]新中国建立初期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远低于国民政府后期,从1928年延续至1949年的政府强化对市场干预力度的态势被终止。政府在这一时期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大于前两个时期。
第四周期(1953年至今)。新中国政府于1953年开始全面实行“过渡时期总路线”标志着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再次开始增强;改革开放之前的一段时期,中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达到19世纪60年代以来的最高点。改革开放战略于1978年底开始推进,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再次开始下降,这一态势一直持续至今。
(二)19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历程
第一周期(1860-1933年)。古典经济学于1776年创立之后在较长时期内一直主导西方国家的政府与市场关系,但19世纪中后期,随着西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发展,这些国家的政府逐渐开始提高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一战期间,西方主要国家(如英美法德等国)为了满足战争需求,政府开始急剧提升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这一态势在一战结束之后迅速终止,这些国家再次进入政府对市场采取放任态度的时期。政府在这一周期前期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远小于后面两个阶段,政府在一战期间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也小于二战及之后的一段时期。
第二周期(1933-2008年)。1933年上台的罗斯福政府及希特勒政府均采取了强化政府对市场干预力度的举措,其它一些西方国家为了应对经济危机及二战也采取了类似举措,主张政府强力干预市场的凯恩斯主义得以取代古典经济学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20世纪70年代初,凯恩斯主义对西方国家的影响达到巅峰,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也达到最高点;20世纪80年代,民营化运动逐渐扩展到西方各国,这一运动的出现标志着西方国家逐渐降低了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这一态势一直持续到2008年。政府在这一时期对市场的放任程度小于19世纪中后期以及20世纪20年代。
第三周期(2008年至今)。西方国家于2008年再次爆发经济危机,为了应对危机,这些国家开始采纳新凯恩斯主义的很多举措,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再次增强,这一时期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已经明显低于凯恩斯主义鼎盛时期。
(一)政府对市场干预力度的变化具有长期性且周期长短存在显著差异
19世纪60年代至今,中西方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一直在变化;从中西方政府对市场干预力度的现状及发展趋向来看,中西方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会随着现实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这一情况的存在意味着:中西方政府对市场干预力度变化所具有的长期性依然存在于未来时期。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四个周期的时长排序是:第四周期(1953-2016年)的63年;第一周期(1860-1902年)共42年;第二周期(1902—1928年)共26年;第三周期(1928-1953年)共25年。19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三个周期的时长排序是:第二周期(1933-2008年)共75年;第一周期(1860-1933年)共73年;第三周期(2008年至今)已耗时8年。
(二)变迁过程中政府对市场干预力度的变化具有现实性
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西方政府对市场干预力度的每一次变化都与现实中的某些情况直接相关,如1872年,清政府开始实施“官督商办”政策时逐步减少对市场的干预;1902年,电报总局收归官办标志着清政府重新增加对市场的干预;1908年,招商局完全改为商办标志着清政府再次减少对市场的干预;1914年,西方国家的政府为应对一战而增加对市场的干预;1918年,一战结束使西方国家政府开始减少对市场的干预;1928年,国民政府为增强自身实力而开始增加对市场的干预;1933年,西方国家政府为应对经济危机开始再次增加对市场的干预;1949年,国民政府的垮台使中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明显减少;1953年,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使中国政府增加对市场的干预;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战略的实施标志着中国政府开始减少对市场的干预,民营化运动的推进标志着西方国家政府减少对市场的干预;2008年,西方国家为应对再次出现的经济危机而增加对市场的干预。
(三)不同周期中同一情况的变迁速度存在明显差异
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强化干预时期的时长排序是:第四周期前期(1953-1978年)共25年;第三周期前期(1928-1949年)共21年;第一周期前期(1860-1872年)共12年;第二周期前期(1902-1908年)共6年。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弱化市场干预的时长排序是:第四周期后期(1978-2016年)共38年;第一周期后期(1872-1902年)共30年;第二周期后期(1908-1928年)共20年;第三周期后期(1949-1953年)共4年。19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政府强化干预时期的时长排序是:第一周期前期(1860-1918年)共58年;第二周期前期(1933-1979年)共46年;第三周期前期(2008年至今)共8年。19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政府弱化市场干预的时长排序是:第二周期后期(1979-2008年)共29年;第一周期后期(1918-1933年)共15年。
(四)不同时期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大小明显差异
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对市场干预力度最强点的排序是:第四周期中1978年之前的一段时间;第三周期中的1949年;第一周期中的1872年;第二周期中的1908年。从干预力度强弱的对比来看: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极强:1977年,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已经所剩无几,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达到近代以来的最高峰;清政府末期,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有所增强,但这一干预力度远小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19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政府对市场干预力度最强点的排序是:第二周期中的20世纪60年代;第一周期中的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年)期间;第三周期中的近年。从干预力度强弱的对比来看: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政府强力干预市场,国有企业大量存在;当前,尽管西方国家政府再次提升了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但这一干预力度无法与20世纪60年代相比。
(五)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节点的出现常与执政者/执政集团的更替直接相关
中国的例子如:1902年,袁世凯掌权后开始采取措施(如将电报总局收归官办)提升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1908年,盛宣怀替代袁世凯之后,清政府开始降低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如将招商局完全改为商办)。1928年,国民政府取代北洋政府并开始强化对市场的干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国民政府后期极度干预市场的状态随之在短期内消失。邓小平同志于1977年7月恢复党政军领导职务,1978年底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战略,中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随之下降。西方国家的例子如:1933年,罗斯福与希特勒分别在美国和德国上台,他们均采取措施提升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以应对经济危机。1979年和1981年,撒切尔和里根分别在英国和美国上台,他们均采取措施推进民营化运动,随着这一运动在西方国家的扩展,西方国家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随之下降。2008年,奥巴马在美国上台并采取措施再次提升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以应对经济危机。
(六)政府与市场关系变化与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密切相关
从中国的情况来看:1928年之后,国民政府逐渐提升了对中国大部分区域的控制力,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也随之上升;国民政府后期,中央政府对全国的控制力迅速下降,其对市场的控制力度也迅速下降;20世纪50年代后期、60年代初期,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力日益增强,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逐渐走向近代以来的最高峰。从美国的情况来看:1933-1981年,联邦政府的权力急剧扩张,州和地方政府的权力相对缩小,与这一过程相伴的是政府对市场干预力度的急剧上升;1981年上台的里根政府倡导实施“新联邦主义”,将联邦政府的很多权力下放给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与这一过程相伴的是政府对市场干预力度的明显下降。
(一)变迁周期数量及时长明显不同
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四个周期时长分别是:第四周期(1953-2016年)的63年;第一周期(1860-1902年)共42年;第二周期(1902-1928年)共26年;第三周期(1928-1953年)共25年。19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三个周期时长分别是:第二周期(1933-2008年)共75年;第一周期(1860-1933年)共73年;第三周期(2008年至今)已耗时8年。从这两类情况的对比来看:西方的前两个周期时长均长于中国时长最长的第四周期,西方的第三周期的时长则比中国任何一个周期都短。
(二)变迁过程中采取同一种举措的时长明显不同
从中国政府的情况来看:19世纪60年代以来,增强对市场干预力度时期最长的是第四周期前期(1953-1978年,共25年),最短的是第二周期前期(1902-1908年,共6年);降低对市场干预力度时期最长的是第四周期后期(1978-2016年,共38年),最短的是第三周期后期(1949-1953年,共4年)。从西方国家政府的情况来看,19世纪60年代以来,增强对市场干预力度时期最长的是第一周期前期(1860-1918年,共58年),最短的是第三周期前期(2008年至今,共8年);降低对市场干预力度时期最长的是第二周期后期(1979-2008年,共29年),最短的是第一周期后期(1918-1933年,共15年)。
(三)中西方政府在同一时期对市场的干预力度甚至变迁方向明显不同
20世纪40年代及70年代中期,中西方政府均对市场采取强力干预措施,但中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明显强于西方国家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20世纪20年代、80年代及90年代,中西方政府均降低了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但中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依然强于西方国家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19世纪末期、一战期间、20世纪50年代初、2008年至今这四个时期,中国政府在逐步降低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但这四个时期西方国家政府则在逐步增强对市场的干预力度;1928年,中国政府开始提高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但这一时期的西方国家政府依然对市场采取放任态度。
(四)中国是非规律变迁,西方国家则属于规律变迁
20世纪60年代至今,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过程中,整体干预力度最强、耗时最长的是第四周期(1953-2016年,已耗时63年),整体干预力度最低的是第二周期(1902-1928年,共26年),而且这一周期时长仅比时长最短的第三周期(1928-1953年,共25年)多一年。与中国的情况相比,西方国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迁则比较规律:第一周期(1860-1933年,共73年)与第二周期(1933-2008年,共75年)的时长相近,第三周期刚开始,所以其时长无法与前两个周期相比,从政府在对市场采取放任政策时期的对比来看,西方国家政府对市场的放任程度越来越低;从政府在对市场采取干预政策时期的对比来看,20世纪30年代至今,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程度越来越低。这两种情况的存在表明:中国是非规律变迁,西方国家则属于规律变迁。
(五)中国的执政者曾为了追求统治集团利益最大化而置国家利益于不顾,西方国家的政府通常同时追求统治集团利益最大化和国家利益最大化。
新中国建立之前,中国的执政者曾三次为了实现统治集团利益最大化而采取政策调整对市场的干预力度,时间区间是:1908年之前数年;1911年;1949年之前十余年。与新中国建立之前的情况有所不同:西方国家的民主体制较为成熟,通过选举上台的执政党受到反对党及民众的监督,通常不敢为了追求统治集团利益最大化而置国家利益于不顾。
(六)中国曾因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出现“政权生存危机”,西方国家则极少出现这一问题
在中国,曾有三次“政权生存危机”与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相关,分别出现于1911年、1949年和1978年,前两个时间点是清政府覆亡及国民政府退据台湾地区的年份——这两个政府未能解决“政权生存危机”,第三个时间点则是中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战略的年份,这一战略的实施使新中国政府有效地解决了“政权生存危机”。与中国情况明显不同的是:西方国家则极少因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出现“政权生存危机”。尽管政府过度干预市场曾在20世纪70年代引致经济“滞胀”等问题,但并未导致“政权生存危机”的出现,仅引起执政党的更替。
(一)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的相关性分析
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会相互影响。从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影响来看,当世界主要国家普遍采用某一类政策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之时,中国政府如果尚未采取相似政策,会对是否采取类似政策加以考虑;中国如果已经采取相似政策,其继续采取这一政策的信心会明显增强。从中国对西方国家的影响来看,19世纪和20世纪,中国的综合国力较弱,西方国家不可能仿效中国政府对市场所采取的政策,这种情况在进入21世纪之后出现改变——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迅速提升,中国政府对市场所采取的政策日益受到西方国家的关注,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被西方国家借鉴。
从具体情况来看,20世纪20年代之后,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的相互影响才逐渐明显:1924年,列宁逝世、斯大林上台,新经济政策被慢慢废除,斯大林于1929年公开宣布停止实施新经济政策并逐渐形成政府强力干预市场的斯大林模式;[7]20世纪30年代初,为了应对经济危机,美国、德国等西方国家开始明显提高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这一情况的出现强化了中国政府始于1928年的提高对市场干预力度的态势;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逐渐提升了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这一情况的出现明显受到“苏联模式”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战略,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程度开始下降,这一情况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西方国家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及西方发达国家均继续降低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这一情况对苏东国家产生了明显影响;2008年,西方国家应对经济危机的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吸纳了中国政府一直对市场进行合理干预的经验。
(二)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趋向
从中国的情况来看:第一,目前,中国正处于19世纪60年代以来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过程中的第四个周期,根据中央政府当前的政策来看,政府对市场的整体干预力度会继续缓慢下降,当持续降低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引致诸多问题且难以有效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之后,中国政府会再次提高对市场的干预力度。第二,近年,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发展完善,而且当代中国政府积极吸取历史教训,其再次极力干预市场或明显放任市场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因此从干预力度的变化范围来看,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不会低至1928年前后和1953年前后的干预力度。第三,政府对市场的整体干预力度降低并不意味着在所有经济领域之中的干预力度都会降低,与此相反,中国政府会根据现实需求适度增强对某些经济领域(如房地产领域)的干预力度。
从西方国家的情况来看:第一,目前,西方国家正处于(刚进入)19世纪60年代以来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过程中的第三个周期,根据美英等主要西方国家当前的政策来看,政府对市场的整体干预力度会进一步上升,当持续提高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引致诸多问题且难以有效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之后,西方国家政府会再次降低对市场的干预力度。第二,与中国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历程相比,西方国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迁历程相对规律,从西方国家当前的情况来看,其再次极力干预市场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因此从干预力度的变化范围来看,未来一段时期内,西方国家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不会高于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期间。第三,与中国的情况相似:政府对市场的整体干预力度提高并不意味着在所有经济领域之中的干预力度都会提高,与此相反,西方国家政府会根据现实需求适度降低对某些经济领域的干预力度。
(三)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历程的启示
1.政府内部及学界的争论焦点不应该是“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多少”,而应该是“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在哪些领域应该增加或减少对市场的干预”。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历程表明:干预力度的变化是一种常态;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过强或过弱均会引致某些问题,但比较而言,前者的危害更大且会在短期内显现出来。因此,中国及西方国家的政府应该视某些领域的具体情况确定应该增加还是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在整体干预力度上升的情况下降低对某些领域的干预力度,也可在整体干预力度下降的情况下强化某些领域的干预力度。如,目前,中国政府对市场的整体干预力度在下降,但对房地产市场的干预力度在提升。
2.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是一种常态,而且干预力度不可过强或过弱。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及西方国家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一直存在,差异在于:同一国家不同时期的干预力度不同,不同国家在同一时期的干预力度也不同。这表明: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是一种常态,不应该因为政府对市场的强力干预曾在历史上引致某些问题就全盘否定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据史实来看,政府在某些情况下适度增强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能够取得良好效果,如20世纪30年代,中国及西方国家的政府均增强对市场的干预力度,有效地推进了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过弱也会引致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区域不平衡等问题。
3.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不可短期内大幅度变化。从中国的情况来看,20世纪初及40年代末,中国政府短期内大幅提高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曾导致政权覆败,从西方国家的情况来看,20世纪20年代,西方国家短期内大幅降低对市场的干预力度是出现经济危机的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须根据现实需求加以调整,不可在短期内大幅度变化。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扩大了中国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的范围,西方国家的政府则适度提升了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但中国及西方国家的政府绝不能在短期内大幅度调整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而应该继续采用渐进改革方法对政府与市场关系加以调整。
4.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出现变化之时,相应的制度安排应该随之加以完善。19世纪60年代以来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历程中曾出现一些问题,如腐败现象增加(如19世纪后期的美国、中国清末和改革开放初期),这一情况的出现部分归因于制度的完善速度低于现代化速度。由此可见,制度的完善必须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相伴,且制度完善速度应该等同于甚至超过国家的现代化速度,否则,无论政府增加还是减少对市场的干预,都会引致某些问题(如腐败)的出现。
5.执政者的理念和执政举措都必须正确,才能保证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不会引发严峻问题。如果执政者在政府与市场关系调整过程中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政府与市场关系加以调整,由此引发政权生存危机的可能性会变大。如果执政者以国家利益最大化为追求目标但执政理念不正确(如中国政府在“文革”期间极端强化对市场的干预力度),同样会引发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速较慢等问题。因此,执政者在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过程中必须拥有正确的执政理念和正确的执政举措,才能推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6.中国及西方国家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之时可以相互借鉴,但不可盲从对方。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历程的某些举措明显是相互影响,而且,相对而言,西方国家的举措对中国的影响较多,不过,据近年的情况来看,中国政府在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之时并未盲从西方国家。西方国家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借鉴中国的做法,如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政府提升了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中国的成功经验但并未盲从中国。由此可见:受具体国情不同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及西方国家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之时可以相互借鉴,但不可盲从对方。
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变迁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历史经验证明:政府对市场过度干预或过度放任都会引致严重问题。目前,中国及西方国家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过程中的关注点不该是“提升还是降低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而应该是“在整体上降低干预力度的同时在哪些领域降低干预力度?”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中国政府会在整体上降低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但在某些领域适度提高干预力度;西方国家的政府则会在整体上提高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但在某些领域适度降低干预力度。学界有必要对这些情况展开研究,为中西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长期调整提供理论基础。
[1]张赛群.中国近现代“国进民退”现象分析[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1(9):96-100.
[2]竺乾威.经济新常态下的政府行为调整[J].中国行政管理,2015(3):32-37.
[3]曹冬英.西方国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钟摆运动及其启示[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5(2):1-6.
[4]章立凡.三次“国进民退”的历史教训[J].文史参考,2010(3):34-39.
[5]田国强,陈旭东.近现代中国的四次社会经济大变革:国企改革的镜鉴与反思[J].探索与争鸣,2014(6):62-66.
[6]易继苍.买办与上海金融近代化[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193.
[7]高继文.斯大林与新经济政策[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5(1):132-136.
责任编辑:林善炜
F123.9
A
1674-1072(2017)03-029-06
2017-02-27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2016年校院科研与决策咨询课题“中国共产党政府与市场关系政策变迁研究”的研究成果。
王少泉(1983-),男,云南玉溪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国家治理、比较政治与比较行政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