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劳资群体性事件中工会职能的发挥

2017-04-14 10:30
山东工会论坛 2017年6期
关键词:劳资沃尔玛群体性

孙 晋

(江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江西 南昌 330103)

浅析劳资群体性事件中工会职能的发挥

孙 晋

(江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江西 南昌 330103)

当前新形势下,劳资群体性事件呈现频发态势,并且表现出组织化、多元化、网络化和国际化的新特点。探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职工对劳动报酬现状不满,职工维权意识增强,职工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渠道不畅以及互联网的普及。工会组织要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作用,一方面要积极推动职工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渠道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的参与职能;另一方面,要加快工会自身改革创新,切实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

劳资群体性事件;劳动关系;集体劳动争议;工会职能

劳资群体性事件,也称职工群体性事件、群体性劳资冲突,一般是指在集体争议中,劳动者不经过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而直接采取罢工、上访、游行、示威、静坐、请愿等群体行动,以期达到维护自己切身利益的目标[1]。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劳资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据统计,2016年全国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77.1万件,同比上升 2.9%;涉案金额471.8亿元,同比上升29%[2],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且呈逐年递增态势。在各种劳资争议中,集体劳动争议近年来不断增加,其中一部分集体劳动争议没有经过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而是由工人直接诉诸于某种集体行动来进行解决,由此导致近年来劳资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群体性事件数据库数据表明,2008年以前发生的劳资群体性事件相对较少,全部加起来仅占群体性事件总量的7.8%,而 2008年之后,劳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率有一个跳跃性增长,之后一直保持较高的发生频率[3]。

一、当前劳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的新特点

(一)组织化

很多学者研究认为,中国的劳资群体性事件表现为无组织化,没有统一的组织者和组织机构,没有明确的组织目标,没有具体的组织路径,往往表现为“乌合之众”“一哄而起”等行动状态。但是近期一些劳资群体性事件却表现出工人集体行动的组织化程度在增强。无论是2010年的广东南海本田罢工事件,还是去年的沃尔玛多地门店基层员工罢工事件,工人都是自发组织起来的,有动员、有发起、有策划、有目标。以沃尔玛事件为例,2016年由于不满沃尔玛在中国推行的“综合工时制”改革,沃尔玛多地门店基层员工发起罢工,南昌沃尔玛八一广场分店参与罢工的员工统一穿着工装,工装背后贴着A4纸,上面印有统一口号“沃尔玛员工站起来!抵制综合工时制度,反对欺骗,坚决维权”,其他一些地区的沃尔玛门店还开展了穿着统一文化衫的抗议活动。在整个事件中,沃尔玛员工自发组建了沃尔玛中国员工联谊会来组织、指导和交流具体的维权行动。一些企业职工因劳资矛盾群体上访、广场静坐,上访职工均穿着统一服装,有口号,有标语。统一的服装和口号不仅仅是醒目、引人注意,而且体现了这些劳资群体性事件是有具体的组织策划的,不是简单的“一哄而起”。

(二)多元化

在以往的劳资群体性事件中,劳资矛盾主要表现为资方侵犯劳方合法权益,如欠薪。欠薪不仅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性质恶劣,而且极易从个人讨薪演变成集体讨薪,引发劳资群体性事件。除了欠薪,克扣工资、强迫加班、超时劳动等企业违法行为都会引发劳资冲突,造成群体性事件。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各级政府的重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这些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违法行为近年来有所减少和遏制。但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水平的攀升、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长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成长,职工的诉求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不仅仅是安安稳稳拿到每个月的工资,他们还希望工资能够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物价水平的提高而合理增长;希望能够改善恶劣的生产作业环境,安全健康地工作;希望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障,让企业依法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希望企业人性化管理,尊重职工,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制度。这些多元化的诉求如果长期得不到满足,并且一味地受到压制,很可能就会引发劳资群体性事件。除此之外,还有国企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解雇裁员时的经济补偿问题、企业撤资关闭、搬迁引发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问题等等,都有可能成为劳资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三)网络化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信息传播的速度更快、广度更大,人们所获的信息量更大,沟通更便捷,互联网真正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在近期的一些劳资群体性事件中,职工一方就充分运用了网络手段,加速了事件的发酵。如2014 年东莞裕元鞋厂罢工事件中,工人们利用网络社交媒体作为罢工的重要工具,在网上组建了专门的QQ群,不断吸引更多工人加入,还利用网络平台发布罢工有关信息,引起社会关注。在当下的网络时代,网络平台已经成为职工自我维权的重要阵地,维权网络化是当前劳资群体性事件最为突出的一个特点。

(四)国际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来到中国投资建厂,越来越多的外国品牌在中国连锁经营。早些年,外企由于有着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较高的工资收入,劳资矛盾较少显露。但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凸显、中国本土企业发展壮大、网络电商异军突起,市场竞争加剧,部分外企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冲击,有些外企就会采取诸如降薪、裁员、改革工资制度等措施来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企业运转效率,劳资矛盾必然随之产生。而近年来,中国劳动者的素质在不断提升,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科技的进步、网络的发达也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许多便利条件,因此,在这些跨国连锁经营的企业里,一旦发生劳资群体性事件,很容易出现国内外劳动者跨国联合维权的现象。在2016年反对综合工时制度的沃尔玛罢工事件中,沃尔玛中国员工联谊会主动与美国的沃尔玛员工组织“我们的沃尔玛(Our Walmart)”联络,双方使用Skype举行了一小时的网上视讯,讨论与资方谈判的策略,以及如何组织好罢工等一系列问题[4]。国内罢工的同时,沃尔玛成都玉林店基层员工还发起了声援支持美国沃尔玛员工争取小时工资15美金的抗争活动。不同国家的员工维权组织互相联系、互相声援、互相支持,共同对他们的同一雇主施加压力,体现出当前劳资群体性事件的国际化趋势,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此外,在中国的一些劳资群体性事件中,境外劳工维权组织也时有参与,不管是出于政治势力的渗透,还是出于国际化的维权行动,都非常值得我们警惕。

二、当前劳资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一)职工对劳动报酬现状不满

从近年来的劳资群体性事件性质来看,大部分是工资案件,其他的还有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公积金、福利等相关案件。长期以来,我国靠大量廉价劳动力完成了初步的财富原始积累,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职工对劳动报酬现状的不满也越来越多。一是工资低,虽然普通职工工资水平近年来一直在增长,但相比物价水平的增长,尤其是房价的增长,显得较为缓慢。二是收入差距大,并且还在不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5,仍然超出国际警戒线,属于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5》显示,前1%富裕人群占有全国约三分之一的财产,而后25%贫穷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为1%左右。三是侵犯劳动报酬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如欠薪、超时劳动等,企业有法不依、政府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等现象都会造成职工对劳动报酬现状的不满,进而激化劳资矛盾,产生劳资纠纷。

(二)职工素质提升,维权意识增强

随着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的大力发展,国民的文化素质有了显著的提升,职工队伍中高学历人员越来越多,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之其父辈明显提高。同时,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尤其是劳动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近几年一直在陆续出台和修订,如江西省今年就陆续出台了《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健全为职工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依据,法制宣传教育的大力开展让更多的职工知法、懂法、用法。当前,职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时,他们就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个人维权难以实现时,他们就会集结成群体,采取集体行动。

(三)职工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渠道不畅

在我国,劳动争议产生后如果按照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如果按照劳动监察程序举报投诉,可以免去出庭应诉之累,成本低,但劳动保障监察处理难、执行难的现象却十分突出。近年来,我国在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尤其是建立工资共决机制,但收效甚微,很多企业流于形式,难以真正落实。工会是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工会还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但现实中工会在劳动争议以及劳资群体性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却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常常处于缺位的状态。如2014年东莞裕元鞋厂罢工事件和2016年沃尔玛罢工事件中,职工维权纷纷绕开企业工会。现行的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渠道不畅,职工只好另辟蹊径,直接采取集体行动,如罢工、上访、游行等,以实现维权目标。

(四)互联网的普及,新媒体时代的到来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4.3%。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得人人面前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人人都有话语权,人人都是新闻记者。以前发生一个事件是一传十,十传百,现在的传播速度却是10n,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令人惊叹。职工要维权,原有的诸多渠道又不畅,互联网为职工维权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平台,不仅可以第一时间发布维权信息,引起媒体和社会关注,进而引发政府关注,推动事态发展,还可以在短时间内集结大量的职工,策划集体行动。在网络平台上,职工之间还可以互相交流、互相支持、信息共享,职工与政府、行业组织、媒体、社会组织甚至是境外媒体、劳工维权等相关组织都会扩大交集,劳资群体性事件必然会加速发酵和升级。

三、充分发挥工会职能,积极营造和谐劳资关系

(一)大力推动职工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渠道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的参与职能

1.重视发挥劳动争议处理中调解机制的运用

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第一步,有效的调解不仅可以使劳动争议得到快速解决,降低职工维权成本,还可以预防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据统计,2016年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为65.8%[2],这说明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工会组织应当重视调解的作用,建立新时期的工会参与调解机制,一方面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充分发挥参与职能,努力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积极推动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建设,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的优势,预防劳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推动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在西方国家,集体谈判是处理劳资矛盾的最主要方法,是协调劳资关系的重要机制。在我国,集体协商制度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虽然在政府和各级工会组织的不断推动下,近年来集体协商制度有所发展,但还没有成为解决劳资矛盾的主要方法。我国政府部门应当树立现代社会治理理念,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治理格局,正确理性地对待劳资群体性事件,鼓励和引导劳资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全总及各级地方工会要不断推动集体协商的相关立法和制度设计,源头参与。基层工会要根据职工实际诉求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适时、主动地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在协商的过程中,工会要摆正位置,充分代表职工,有勇有谋,推动协商进程,实现劳资双赢。

3.明确罢工权

我国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均确认劳动者的罢工权,即公民罢工自由。现行的1982年宪法删除了这个条款,取消了罢工权。在目前的法律法规中都没有明确职工的罢工权,但也没有禁止罢工,罢工在我国还处于灰色地带。现实生活中,罢工不可能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就不产生,在频发的劳资群体性事件中,罢工已经成为职工争取自身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工会应当推动有关罢工权的立法,对罢工予以规范,明确罢工的组织机构、审批机构、组织形式、组织程序以及相关部门的介入机制等,这样既让职工有了一个合法的维权手段,也可以避免罢工事件的突发性和混乱无序的状态,使之自始至终处在可控范围。

(二)加快工会自身改革创新,切实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

1.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

一是要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回归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的本质,建设枢纽型社会组织;二是要加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六有”目标,使基层工会能够真正建起来,强起来,作用发挥起来,避免“空壳工会”“牌子工会”的存在。三是要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和职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让热衷于工会事业的人来做工会的事情、让能代表工人说话的人来做工会的事情、让专业的人来做工会的事情,提升整个工会队伍的人员力量。四是要对接职工需求,为职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工会组织应当通过自身资源以及购买服务项目的形式向职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既要广泛开展普惠性服务,让工会有“存在感”,还要为职工提供细致入微的“特惠性”服务,让工会与职工“心贴心”。

2.建立健全行业工会和区域性工会

在我国现行的工会体制里,基层工会很难摆脱对行政的依附性,即使是直选的工会主席,也要拿老板的工资,无法挺直腰杆为职工维权;不拿老板工资的职业化工会工作者,面对点多面广的中小企业,很难实现全覆盖,而且作为外来者融入企业也比较困难。我国目前基层工会组织数量不少,但质量不高,一味地追求数量没有意义,应当把重心放在建设质量上。全总及各级地方工会应当加大行业工会和区域性工会建设,建立健全行业工会,完善其职能,赋予其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按照行业类别实现工会组织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全覆盖。还要加强区域性工会建设,比如乡镇街道工会、工业园区工会、社区、村、商务楼宇工会等,通过区域性工会实现工会组织对中小企业的二次全覆盖。行业覆盖和区域覆盖各有优势,可以相互结合,灵活应用,但上级地方工会应当注重对其的工作指导、政策支持、资金补助以及工作机制的建设,避免其有名无实。

3.推进网上工会建设

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工会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又为工会工作带来了无限的机遇。工会工作要“线上”与“线下”并举,推进网上工会建设,构建“互联网+”工会服务职工体系。要建立工会工作和职工信息数据库,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及时掌握职工动态,了解职工需求,分析研判工作形势,评估工会工作效果;要利用网络平台如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为职工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通过网上工会建设,创新工会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工会更好地履行维护职能。

[1]乔健.劳动者群体性事件与危机管理创新——从近期出租车司机罢工潮说起[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9(1).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zrs/tjgb/201705/t20170531_271671.html,2017-05-31.

[3]周晓光,王美艳.中国劳资冲突的现状、特征与解决措施——基于279个群体性事件的分析[J].学术研究,2015(4).

[4]不满弹性工时中美沃尔玛员工罕见联手商维权[EB/OL].凤凰网, http://news.ifeng.com/a/20160719/49412952_0.shtml,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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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孙晋(1983-),女,安徽蚌埠人,大学学历,江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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