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道德建设的逻辑理路
——学习十九大报告的几点体会*①

2017-04-14 05:30马永庆
关键词:道德时代建设

马永庆

( 山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250014 )

新时代道德建设的逻辑理路
——学习十九大报告的几点体会*①

马永庆

( 山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250014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赋予道德建设以新的历史使命。道德建设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思想基础和道义支撑。新时期道德建设需要建构与新时代现实相适应的道德文化体系,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集体主义教育。在实践的层面上,要把继承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发挥不同道德主体的作用,在道德建设的真抓实干上下功夫。

新时代;道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略。从伦理视角解读新的历史方位的伟大使命,关注道德在其中的地位、价值、承担的责任和未来展望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力求从“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做”三个方面,探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

一、新时代道德建设的地位和价值

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在实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道德建设作为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两个百年目标的实现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道德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素之一。全面小康具体需要包括哪些内容,道德能否小康,或道德在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是怎样的?对此,十九大报告中已经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1页。可以说,全面小康包括着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增强等道德要素。

小康,在社会的层面上既可以指社会的一种态势,或达到的一种水平,也可以指社会生活的一种景象。如《诗经》的《大雅·民劳》中有“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的句子。《礼记》中说:“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陈戍国:《礼记校注》,长沙:岳麓书院,2004年,第154页。这种小康在社会治理、道德层面的寓意更多一些,某种意义上为我们了解全面小康中的道德要素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今天,全面小康已经被提到战略的高度。社会层面上的小康有一个总体的衡量标准,这里既有着道德的评价也有着社会实际运转的要求。小康寓意的多样性,给人们认识小康中的道德要素提供了一定的发挥和想象空间。但是,由于道德的性质以及小康的特定要求,人们对道德要素的把握又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从道德思维的视角进行把握。这主要在于道德有其内在的特殊性。在中国的古籍中,德就是得道,德化。道德就是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获得人伦之理,把握做人的基本标准,使外在的道德要求成为居于心中的道德法则,从而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达到较高的精神境界。道德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它是通过舆论、习俗及个人信念对特定社会关系,更确切一点说,是对一定伦理关系的反映。相较于其他意识形式,道德在反映的性质、力度及范围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其深藏于人们的德性之中,体现于人们的言行,实际上最终落脚于人们的内在良心。道德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导向标。道德是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结合,其作用在于扬善抑恶,为人们提供做人的标准和行为的方向。道德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显示了人们在利益关系处理方面达到的水平,以及社会风尚的好坏。道德代表了社会文明发展的价值取向,作为一种规范或实践精神,对社会生活和人们的精神境界有着较大的影响作用。道德的性质、作用充分彰显了其社会价值,它是社会生活中的精神力量。因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需要包含道德建设。

从全面小康的视角看,道德要素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是由道德在“五位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中的地位、或在“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总体框架中的作用所决定的。道德是小康社会实现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力量,保证并规定着小康社会的发展方向。习近平在近期讲话中也多次强调了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凝聚有力道德支撑的重要性。他强调指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需要夯实国家文化软实力,“夯实国内文化建设根基,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从思想道德抓起”*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160页。。如果说没有道德建设,全面小康就只是一种可见的外在的小康,而缺乏一种内在的或是软实力的小康,那么小康的维持就没有强大的内在动力,也会后劲乏力,没有可持续性,自然,有缺失的小康社会就会失去发展活力。由此可见,小康社会中的道德建设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如何认识和建设的问题。

道德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特殊的作用。《管子》曾把礼、义、廉、耻称为国之“四维”,认为“四维张则君令行”,“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子撰,梁运华校点:《管子》,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页。。道德是社会生活中重要的规范要求,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道德与其他规范制度相互作用,保证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道德作为规范具有柔性的特点,其产生是非制度性的,只是依靠一定的舆论、宣传教育和信念等形式,潜移默化地完成使命。道德的特点决定了在当下治国理政中不可能起到主导性作用,在一定意义上只是一种辅助的力量。尤其是当前面临着“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9页。的各种困难和挑战情况下,更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充分发挥法治的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这并不是否定道德的作用。实际上,其他管理形式作用的发挥,社会规范的实现还需要借助于道德的力量得以最终完成。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由社会共同意识向个体内在信念的转化。无论是法律、政治规范,还是道德规范的实现,对其认知和把握,总会有一个由个别人或少数人了解到多数人明白、再由多数人的共同意识到个体人的意识,直至形成社会统一的价值理念的过程。代表社会共同意志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是不同社会主体在不断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把握各种社会矛盾,以及了解人们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的基础形成的。但是要真正落实到位,还要经过一个从自发到自觉、从被动到主动、从认识到认同的发展阶段。只有人们自觉把自己作为规范主体时,把守法、遵德当成自己的责任,或者是当成一种自我需求,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才能真正达到目的。

其二,从法律政治规范到道德要求的转化。法律政治规范具有强制性,也是一种刚性要求,对于社会成员具有较强的威慑力,有着必须之意。但要完全发挥这种刚性要求的作用,成为人们的一种行为习惯,则需要使刚性规范逐步转化为柔性要求,潜移默化,浸润在人们的内心世界中,外化于人们的行动中。“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班固:《汉书》,北京:团结出版社,1996年,第478页。当然,这里不是要道德取代法律政治力量,失去法律应有的规范力度,而应使法律政治规范在达到刚性约制的同时,转化为一种人们所普遍认同的且能够成为其个人行为习惯的生活方式。人们的良好习惯“是在日常生活交往中形成的,这种生活交往不是作为规定的教导手段,而是作为社会需要进行的”。*[美]杜威:《道德教育原理》,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39页。

其三,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化,即由外在要求转化成个人的内在品质。对个体来讲,道德首先是处于他律阶段,它是作为社会道德规范要求出现在社会成员的生活之中,是一种外在的约制力。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成员按照道德规范行事,还只是遵循对规范的服从,有时甚至是迫不得已、违背意愿对义务的履行。当然,“对权威表示尊敬和维护既定的社会秩序本身就是正确的行为”*[美]科尔伯格:《道德教育的哲学》,魏贤超、柯森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22页。。但是,道德规范还是需要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等方式缓慢地渗透,以引发个体的情感认同。人们发自内心地把道德作为自己的一种责任,而自觉自愿地选择并加以认同、接受,纳入自己道德信念结构中,成为制控自己的内在道德力量。道德的真正实现在于完全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行为。“自律性就是任何人和任何理性本性的尊严的根据。”*[德]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9页。

二、新时代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是全方位的。面对新的历史使命,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道德建设在两个百年目标的实现中担负起哪些职责?这是当下道德建设必须正视的问题。

首先,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进道德文化体系,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引领力,“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1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万众一心,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9-40页。就此,需要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立起社会主义的主流价值观念,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用社会主义道德标准衡量人们行为的善恶价值,提升全社会的正能量,提高人民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努力弘扬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2页。当下,既要根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不断地完善道德体系,形成新的规范要求,又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168页。每个社会成员应该懂得,无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财富多少,要有一个做人的基本方向和道德尺度,明确我们人之所以成其为人的基本条件,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不断认识和把握社会的道德要求,并转化为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道德文化体系的重构需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相适应。“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2页。在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0页。。新的历史方位是社会主义道德文化体系建构的出发点。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主要矛盾的变化必然产生不同主体间复杂的利益关系,诸如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社会满足程度之间的关系、人民整体主体的利益需求与个体主体需求之间的关系、不同利益主体间需求满足程度的关系等。这些利益关系的处理,既涉及到不同主体的利益需求及满足,更关系到遵循什么样的行为准则满足利益的实现问题。当前社会生活中,人们还尚未树立起一种道德精神,缺少做人的道德底线,对人际和谐的人伦之理搞不清楚。有些人甚至做出了有失国格、人格的事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社会生活中价值观混乱,道德失范现象严重,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宁,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民族复兴伟业的实现。因而,按照现实需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就显得极为重要。

其次,在全社会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2001年,中央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努力,公民道德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又面临着新的挑战、新的任务。公民道德建设不仅要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而且还要从公民总体层面进行深入细致的提升和创建。一是要培育公民意识。公民不只是一个人,公民是享有国家给予的权利和义务的人。作为公民个体是与国家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人。“公民也是共同体的一员”,“整个共同体的公民安全则是所有公民合力谋求的目标”*[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亚里士多德全集》(第9卷),颜一、秦典华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79页。。在这种意义上,公民不同于一般人,作为社会公民,要认识到自己的公民主体地位,自觉地把握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社会赋予人们以公民的头衔,这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称谓,而是一副沉甸甸的担子,也是一种荣誉。公民,要符合社会对公民的要求,在其位要谋其政,积极履行公民的职责。公民要有担当意识,主动地为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复兴担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在道德的视阈下,每一个公民需要从国家利益、共同体的利益出发、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职业道德要求和家庭行为规范,进行个体道德修身,强化自身的公民素质和品格。以公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审视自己的行为,厘清社会生活中的道德问题,使公民个体融入中华民族的现代化潮流中。

二是强化公民的责任意识。“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329页。在社会生活中,公民承担着多方面的责任,既有着对国家对人民的使命,也有着对职业对社会中其他人的规定,更有着对家人对自己不可或缺的义务要求。作为国家的公民、社会的一分子、炎黄子孙,每个人都有责任关注国家的发展,有义务为民族复兴做出努力,要倡导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的奉献意识;作为社会人,公民需要参与管理社会和国家等公共事务,遵守社会公共秩序,敬业乐业,关爱他人,团结友善,服务社会;作为家庭人,要尊老爱幼,忠诚婚姻,互爱互谅,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对自己,要保证身心健康,使自己的言行“必须有利于公共利益或个人利益,不致造成对他人的损害和疏于其职守”*[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刚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第127页。。

三是培育规则意识。新的时代必然要有新要求。“凡是存在的东西都是以某种方式,依据一定的条件,在某种法则支配下存在的。”*[意]马志尼:《论人的责任》,吕志士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65页。在道德领域,实际上就是旗帜鲜明地宣告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坚守的道德底线,要求人们应该确立正确的善恶观、是非观、荣辱观,在全社会弘扬什么、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贬斥什么的问题上,都有着明确的态度和坚定的立场。不能让非社会主义文化混淆我们的视线,更不能让腐朽没落文化占领社会主义的思想阵地。对个人来说,要始终把自己的言行规范在法律和道德许可的范围内,不能主观随性,各行其是。对社会规则的不尊重和破坏,就是蔑视社会秩序,而且也是对他人、对自己的不尊重。“因为所有道德纪律都是为个体制定的规则,个体必须循此而行,不得损害集体利益,只有这样,才不会破坏他本人也参与构成的社会。”*[法]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渠东、付德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6页。

再次,弘扬主旋律,加强集体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贯穿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过程始终。当前,集体主义教育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集体主义价值的科学认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益最大化愈来愈被人们所关注,甚至有人错误地认为只要能实现利益的满足就不必在乎实施的手段;也有的观点提出集体主义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已经不需要了,由此产生了否定集体主义的虚无思想倾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需要不需要集体主义原则,这一点已无需确认。集体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新时代道德建构同样需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从历史使命、历史坐标、历史变革来看,新时代坚持集体主义更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在今天,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从一定意义上说,民族利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是一致的,也就是集体主义所要维护的集体利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要在保障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满足各种社会主体的利益需求,进而实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在此意义上,集体主义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当然,集体主义也是在不断变化中得以完善的。

二是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在新时代,集体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实现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当前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发生了诸多的变化。其中重要的方面是个人与国家、与民族荣辱与共的关系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紧密。民族的繁荣,不仅涉及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而且关乎着每一个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因而,处理好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是新时代道德建构的重要任务。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是一对矛盾体。二者有区别,又有联系。既不能把二者相等同,甚至相互取代,也不能将其截然分开。集体和个人、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相辅相成的。要看到集体和个人、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等性,更要分清二者在其相互关系中的地位和价值。“我们不是独自生活”,“行动的能力只能在一种人类共同体的形式中得到实现”。*[美] 阿伦特:《责任与判断》,陈联营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29页。在这方面,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必要时甚至要做出自我牺牲。同时,我们也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放在心上,让每一个人的需求在道德建设过程中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三是从理论和实践上认清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本质区别。个人主义是一个有着多重含义的范畴。这里的个人主义是指一切以个人利益为行为指南和归宿的一种伦理思潮。个人主义不能从和谐、友善的视角,对待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往往以个人为中心,把个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甚至不惜损害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个人主义的危害是极大的。新时代道德建设必须认识到个人主义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它或以维护个人权利为由,强调个人利益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力图使私利最大化,对自己有利的就做,无利或利小就不做,抱着贪欲获利的心态待人对事;他们或以满足美好生活需求为前提,只考虑个人的得失,而没有顾及到社会、他人需求的实现。甚至为了个人的点滴利益,患得患失,向党向人民索要回报;也有人利用手中权力,搞权权交易、钱权交易,不惜以危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为代价。个人主义混淆了是非界限,国家利益、多数人的个人利益无法满足,仅仅是实现了个别人或少数人的利益。实际上,“好生活并不属于个体,而是属于紧密依靠国家的人”。*[法]迪蒙:《论个体主义》,谷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79页。个人主义冲击了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割裂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辩证关系。

最后,新时代道德建设是全方位的,需要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融汇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方方面面,推进到社会变革的深层次。其中,既要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又要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打造生态伦理体系,为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的建设提供道德保障。针对不同的道德主体,实施不同层面的道德要求,把道德的先进性与共同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在道德建设中要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是把道德泛化,一切用道德的标准来衡量。道德有着自己的适用范围,其作用也是有限度的,不能要求道德建设把一切任务都担当起来。二是把道德边缘化,认为道德是“软”的东西,不能对社会产生有效的价值。道德不是刚性规范,但是道德可以通过自己的作用力,影响到社会事业的发展和人们素质的提高。

三、新时代道德建设的几点对策

新时代道德建设是多种社会因素的有机结合,也是一个复杂的工程。这涉及到历史与现实的结合、社会制度的维护、良好社会环境的营造与人们个体的相互协调等一系列问题。

首先,新时代道德建设“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1页。,因而,需要实现历史、现实与未来的统一。中华文化绵延亘古五千年,给中华民族的发展留下了值得传承和弘扬的优秀道德思想。如仁爱贵和、自强不息、廉洁奉公、尊老敬贤、克己慎独、贵义尚志、谦敬礼让、笃实宽恕、持节知耻等道德品质,充满着中国力量,经过历史的荡涤至今仍然熠熠闪光,成为现代化建设所不可缺少的道德智慧。中华传统道德文化博大精深,典籍浩繁,只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认真地梳理道德传统,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才能较好地使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当我们进行一切变革时,我们绝不全然守旧,也不全然图新——要有足够的旧东西以保存先人的原则和政策”,“不致传统的链条因之断裂”。*[英]柏克:《自由与传统》,蒋庆、王瑞昌、王天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21页。任何民族的发展都离不开自身文化的支撑与润泽。“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蕴育了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品格,培育了中国人民的崇高价值追求。”*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158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如何对待传统文化,不仅仅是个文化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一个民族发展的战略问题。

在新时代道德建设过程中,需要对中华传统美德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创新性的发展。创造性转化,就是要从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中,认真地分析丰富的中华思想道德资源,对其历史影响作一定性和定量的甄别,以新时代的标准对传统道德文化加以衡量,赋予其新的内容和形式,实现其从传统到现代的转换,把优秀传统道德文化加以改造并纳入到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创新性发展,就是要使传统道德文化在新的时代有新的生命延续和发展。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并不是目的,弘扬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由于历史的原因传统道德中不可避免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即便是一些在历史上有过积极意义的思想观念,在现实中难免也会有些过时的东西。因而需要在改造的基础上提升传统道德文化的品质,使其有新的时代内涵,让具有永恒性质的道德文化得以流传、发扬。对待传统道德文化采取全盘接受和全盘否定的态度都是错误的。

其次,新时代道德建设中的社会道德和个人道德需要兼行并进,相互支撑,相辅相成。从主体的角度来说,道德分为社会道德与个人道德。个人与社会,在一定意义上是有着密切联系但又是不同质的两个实体。作为不同层面的道德主体,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社会道德是在社会环境中所形成的为社会大多数人所认可的行为规范,反映了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当然在其产生的过程中与个人的道德认识又是联系在一起的。同时从道德的实现来说,社会道德需要转化为个体的内在道德品质,外显于人们的道德行为。人只有把道德作为自己的内在需要,自觉地处理与他人、与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当道德达到自律阶段时其作用才算是得到了真正的落实。在此意义上来说,个体道德是对社会道德的内化。只有达到社会道德与个体道德双方的和谐才能使道德得以实现,而且双方的和谐需要他们的共同付出和维护。

就社会主体而言,社会或国家需要为新时代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大环境。道德的实现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其中要增强社会对个人的道德影响力。这既是道德发展的要求,也是道德实现必不可少的途径和环节。道德的社会环境主要是指舆论环境、文化环境以及其他人文环境等。其中包括社会道德制度的完善程度,社会道德关系的和谐如何,人们所追求的理想人格的高度,道德典范的树立等;在具体的道德操作中,有社会道德运行机制的良好状况,人们对社会道德的认同程度以及道德规范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化等;还有社会舆论的导向等要素,道德建设需要舆论的宣传和引导,形成良好的道德培育环境,使人们接受到道德的正能量,并形成扬善抑恶的社会风尚。国家、社会也需要为个人履行道德责任铺路搭桥,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对个人主体而言,人们需要提高道德认知水平、道德判断能力、接受能力、驾驭能力和道德转化能力、发展能力,使道德实现由自发到自觉、再到自由的发展过程。可以说,道德建设是每一个社会主体的共同责任,不仅仅是国家、社会组织或某些人的事情,每个社会成员都是道德建设的主体。在道德建设的实践操作中需要尊重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主体地位,关心其道德需要,充分发挥其创造历史的积极性、主动性。

最后,新时代道德建设重在实践,重在实实在在地奋发努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5页。新时代道德建设同样需要不断地拼搏进取,扫清障碍,开拓创新。新时代道德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认知层面上,而且还要内化于行动中,要让人们在行动中自觉地践行它,要建立道德实践平台。从社会的视角来看,新时代道德建设需要经常开展讲文明、知荣辱的群众性的实践活动,在社会性的实践平台上,让更多的人实现向上向善的理想追求。在特定的区域中,有针对性地建立道德讲坛等活动平台,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常态化、规范化。新时代的道德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立足国情、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切切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真正把新时代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相连接,从人民群众的现实道德水平出发,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平。

道德建设要树标立杆。任何一个社会主流意识和价值观念的形成及强化,都需要通过树立典范人物,对社会产生“标杆”和“榜样”作用,进而引领社会风尚。要充分地发现和挖掘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德守礼的先进典型。典范人物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榜样。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的活动就是要彰显社会主义道德的生命力,使人们在认识和学习典范人物的活动中,在先进榜样的思想和行为的影响下,感受到社会主义道德的真实存在,享受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给人们带来的利益满足,从而不断形成道德共识。总之,社会主义道德的实现关键在于真抓实干,必须使先进的价值观念能够真正地融化在我们的思想中,落实在行动上,任何形式主义的做法都是需要避免的。同时,实践平台的建构要注意形式多样,增加实用性、趣味性,使活动既严肃认真,又能吸引人。让人民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明荣辨辱,弃恶扬善,彰显新时代道德建设的实效性。

LogicApproachtoMoralConstructionintheNewEra——Some thought after studying the report of the 19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Ma Yongqing

(School of Marxism, 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 Jinan Shandong, 250014)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the new era endows moral construction with a new historical mission. Moral construction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part in building an all-around affluent society, and also an important part of its ideological foundation and moral support. Moral construction in the new era needs to construct a moral and cultural system that adapts to the reality of the new era, and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civic morality and promote education in collectivism. In practice, we should combine the excellent Chinese traditional moral culture with promoting the spirit of the era,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different moral subjects, concentrate our efforts and work real hard at moral construction.

the new era; moral constructi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李宗刚

D261

A

1001-5973(2017)06-0001-08

国际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OI):10.16456/j.cnki.1001-5973.2017.06.001

2017-11-10

马永庆(1957— ),男,山东胶州人,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学发展观视野中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建构研究”(13BKS01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SDYY13008)、山东省高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高师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专业的整合与创新建设研究”(201239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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